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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羊肉包 打分:2 [2013-02-10 09:34:58]
说文 实在不敢在标题中用一个评字。第一是自己不够资格,第二是对袭某人的文章,鄙人也实在不能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去评价它。如果硬要说是评,未免会让人觉得多了些阿谀奉承。所以便用嘴说一说罢了,这样既过了嘴瘾,也让这“阿谀奉承”来的理所当然一些。 一直以为,文如其人。文字这玩意就是把心里的蜜糖、苦水、酸醋做成一道道的菜,让读者去闻去尝。一道菜自然会让不同的人吃出不同的味道来,但这蛋糕必是甜的,水煮鱼也不会是酸的。这厨师自然也可以是做拍档或是私房。可如郭敬明之流以娇媚做作之文让其拍档座无虚席,老板赚的是钵满瓢溢;亦可如贾平凹之流的以阳春白雪之音,虽鲜有人问津或喜欢的人排着长队,可厨师去永远不疾不徐,焚一盘檀香去着那房中本就没有多少的油烟。在鄙人眼中,袭某人毫无疑问,便是那后一种。而鄙人也必是站在袭某人门外流着延津,甘愿排着长队的那位食客之一。 最早认识袭某人时,有幸观赏了“一文定情”、“舍不得”两文。本身并非一名腐文爱好者,也从来不玩游戏,看电视剧。看此文时,完全以原创的角度去好好观赏。看完之后,心中只有两字——壮哉!重楼飞蓬之情,壮哉!长卿景天之情,壮哉!西王母、溪风等人物,壮哉!世间一切,本就是因情因利而生,神、魔、妖、道也不外乎!若为情、为利者,有何可惧,有何可耻!做便是做了,要便是要了,爱便是爱了,谁也不能也没有能力阻挡。纵是你神王、魔尊又能如何!这便是“一文定情”与“舍不得”。让人看了便深深震撼,永不能忘的“一文定情”与“舍不得”。把情,把利,毫无扭捏骄躁的表现出来。神魔亦是如此,芸芸众生又能如何。 到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有去挖了袭某人的一篇“清江引”。看完后,只观一点,便让鄙人对袭某人再次刮目相看。文中人物关系虽错综复杂,但是却被作者表达的井井有条。这已经实属不易。最是亮点之处在于,本文之中根本没有反派;亦或者可说除了包拯之外,都是反派。为何说这是本文一大亮点?鄙人觉得,这便是生活了。有血有肉的生活。试问读者生活之中可曾见过一彻头彻尾的反派?当你觉得压迫你的老板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时,你确定他的女儿也是这么想的吗?明成祖朱棣靖难之役以下犯上,一路杀戮无数,更诛忠臣方孝孺十族,可后创永乐盛世,全国安居乐业,威震四海,此人是好是坏?此文之中,庞统拥兵天下,几欲图谋不轨,可以有外族入侵,必然跨马提刀,保边疆安定;赵祯多次加害忠臣包拯,归根结底也只为天下一统,永固江山,保万民不受水火;皇后以情惑人,陷包拯于不仁不义,只因她为夫所命,后却天天为包拯黯然垂泪,更加在最后舍身相救。归其一点,人最终逃不过一个“欲”字。欲是什么?圣贤王守仁先生说过,人欲即为天理。人正是有了欲,人才是活生生的人,文章也正因为如此,变成了活生生的文。纵观现在的文学作品,正面角色个个都是大英雄,大善人;反之则最大滔天,十恶不赦。是,我们的生活中需要雷锋同志这样的英雄人物;但是,也该有人把拍摄雷锋同志洗袜子的时间,给读者们看点真实,看点人欲,看点血肉之躯。袭某人正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愿意去以“人欲”而表“天理”的人。 其实与袭某人在生活中也是好友。也经常与她聊聊她的文章。曾经有过不解,问过她为何要写同人文,按理来说,以她的能力,写原创文也一定大受欢迎,大可不必为了一点点原著情节对电视游戏反复推敲,弄的自己更文速度慢,受读者埋怨。或者加个V,赚点零花钱也算是对得起自己的努力了。再或者弄个葫芦娃大战伏地魔,也必然名利双收,好多观众都好这口。她却表示,写同人文本就是因为太喜欢原著,既然喜欢,若不能尊重原著,那就首先让自己失望了。花上一个礼拜重玩游戏研究迷宫地图,再花上一两个礼拜斟酌电视剧里面的没句台词,每个画面,本身就不失为一种乐趣。自己的文章就是自己的孩子,长的慢点也就罢了,却不能长的歪了去。加V这种事也万万不可,喜欢她的书的人便是志同道合者,自己快乐便让志同道合者跟着快乐,决不能用钱这东西作践了快乐。至于乱入更是想都不敢想。“宁可写给自己看着玩,也绝不为赚取别人眼球而乱写乱作,这是对墨水的侮辱。”这便是她的话了。可叹。为爱而写文,绝不为写文而写文,怎能不写出好的文章?怎能不让看文的读者死心塌地?这或许便是她作为一名文人,受万千读者喜爱的原因所在吧。 也不多说了,作为一名所谓的“洗衣粉”,只想说,此生之中,不管你的文是受人爱受人恨,终究会有一名最忠实的读者,便是我了。 癸巳年 元月一日 英国 朴茨茅斯
[1楼] 作者回复 [2013-02-14 10:32:33]
作为一个自觉脸厚程度可以和万里长城一比的袭某现在就想一头钻缝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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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羊肉包 打分:2 [2013-02-10 09:34:58]
说文
实在不敢在标题中用一个评字。第一是自己不够资格,第二是对袭某人的文章,鄙人也实在不能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去评价它。如果硬要说是评,未免会让人觉得多了些阿谀奉承。所以便用嘴说一说罢了,这样既过了嘴瘾,也让这“阿谀奉承”来的理所当然一些。
一直以为,文如其人。文字这玩意就是把心里的蜜糖、苦水、酸醋做成一道道的菜,让读者去闻去尝。一道菜自然会让不同的人吃出不同的味道来,但这蛋糕必是甜的,水煮鱼也不会是酸的。这厨师自然也可以是做拍档或是私房。可如郭敬明之流以娇媚做作之文让其拍档座无虚席,老板赚的是钵满瓢溢;亦可如贾平凹之流的以阳春白雪之音,虽鲜有人问津或喜欢的人排着长队,可厨师去永远不疾不徐,焚一盘檀香去着那房中本就没有多少的油烟。在鄙人眼中,袭某人毫无疑问,便是那后一种。而鄙人也必是站在袭某人门外流着延津,甘愿排着长队的那位食客之一。
最早认识袭某人时,有幸观赏了“一文定情”、“舍不得”两文。本身并非一名腐文爱好者,也从来不玩游戏,看电视剧。看此文时,完全以原创的角度去好好观赏。看完之后,心中只有两字——壮哉!重楼飞蓬之情,壮哉!长卿景天之情,壮哉!西王母、溪风等人物,壮哉!世间一切,本就是因情因利而生,神、魔、妖、道也不外乎!若为情、为利者,有何可惧,有何可耻!做便是做了,要便是要了,爱便是爱了,谁也不能也没有能力阻挡。纵是你神王、魔尊又能如何!这便是“一文定情”与“舍不得”。让人看了便深深震撼,永不能忘的“一文定情”与“舍不得”。把情,把利,毫无扭捏骄躁的表现出来。神魔亦是如此,芸芸众生又能如何。
到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有去挖了袭某人的一篇“清江引”。看完后,只观一点,便让鄙人对袭某人再次刮目相看。文中人物关系虽错综复杂,但是却被作者表达的井井有条。这已经实属不易。最是亮点之处在于,本文之中根本没有反派;亦或者可说除了包拯之外,都是反派。为何说这是本文一大亮点?鄙人觉得,这便是生活了。有血有肉的生活。试问读者生活之中可曾见过一彻头彻尾的反派?当你觉得压迫你的老板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时,你确定他的女儿也是这么想的吗?明成祖朱棣靖难之役以下犯上,一路杀戮无数,更诛忠臣方孝孺十族,可后创永乐盛世,全国安居乐业,威震四海,此人是好是坏?此文之中,庞统拥兵天下,几欲图谋不轨,可以有外族入侵,必然跨马提刀,保边疆安定;赵祯多次加害忠臣包拯,归根结底也只为天下一统,永固江山,保万民不受水火;皇后以情惑人,陷包拯于不仁不义,只因她为夫所命,后却天天为包拯黯然垂泪,更加在最后舍身相救。归其一点,人最终逃不过一个“欲”字。欲是什么?圣贤王守仁先生说过,人欲即为天理。人正是有了欲,人才是活生生的人,文章也正因为如此,变成了活生生的文。纵观现在的文学作品,正面角色个个都是大英雄,大善人;反之则最大滔天,十恶不赦。是,我们的生活中需要雷锋同志这样的英雄人物;但是,也该有人把拍摄雷锋同志洗袜子的时间,给读者们看点真实,看点人欲,看点血肉之躯。袭某人正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愿意去以“人欲”而表“天理”的人。
其实与袭某人在生活中也是好友。也经常与她聊聊她的文章。曾经有过不解,问过她为何要写同人文,按理来说,以她的能力,写原创文也一定大受欢迎,大可不必为了一点点原著情节对电视游戏反复推敲,弄的自己更文速度慢,受读者埋怨。或者加个V,赚点零花钱也算是对得起自己的努力了。再或者弄个葫芦娃大战伏地魔,也必然名利双收,好多观众都好这口。她却表示,写同人文本就是因为太喜欢原著,既然喜欢,若不能尊重原著,那就首先让自己失望了。花上一个礼拜重玩游戏研究迷宫地图,再花上一两个礼拜斟酌电视剧里面的没句台词,每个画面,本身就不失为一种乐趣。自己的文章就是自己的孩子,长的慢点也就罢了,却不能长的歪了去。加V这种事也万万不可,喜欢她的书的人便是志同道合者,自己快乐便让志同道合者跟着快乐,决不能用钱这东西作践了快乐。至于乱入更是想都不敢想。“宁可写给自己看着玩,也绝不为赚取别人眼球而乱写乱作,这是对墨水的侮辱。”这便是她的话了。可叹。为爱而写文,绝不为写文而写文,怎能不写出好的文章?怎能不让看文的读者死心塌地?这或许便是她作为一名文人,受万千读者喜爱的原因所在吧。
也不多说了,作为一名所谓的“洗衣粉”,只想说,此生之中,不管你的文是受人爱受人恨,终究会有一名最忠实的读者,便是我了。
癸巳年 元月一日
英国 朴茨茅斯
[1楼] 作者回复 [2013-02-14 10:32:33]
作为一个自觉脸厚程度可以和万里长城一比的袭某现在就想一头钻缝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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