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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捕快春秋》  第1章

网友:布点小东西 打分:2 [2011-02-11 19:36:37]

终于从第一章重新开始看,中午已经看完最新更的一章,晚上正巧还点时间,索性从头看起
先说让我高兴的事情,不高兴的留在最后说
1、“子欲养而亲不在”被改为了“想孝顺时却没有娘可以孝顺了”,这是小黄对郑大庆说的话,这处改动其实原来不是什么大事,当引不起注意的,我却一晃眼看到了,并产生联想,刀娘果然还是想塑造小黄半文盲——至少不是才子的形象,那些文绉绉的话居然去掉了,也许后面还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因为印象中,小黄还是冒过几句有点酸的词儿的
2、黄芩苦笑道:“你有母可养,又哪里能明白?”——“我能明白总捕头的苦”/“我有什么苦?”
前面的是旧文,而后面的则是新改动的,细想的时候我就想到一件事儿,也许刀娘最初的设定里,小黄并没有母亲,至少不是跟小捕快一样,小时候有双亲,之后遇灾而成为孤儿的。记得开初看这文的时候,我对小黄的印象直接就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孤儿,来历不明不是说其他人不知道他的来历,而是连他自己都不太清楚,就跟小容那时候的处境一样,结果在后文中,小黄却出来了一个妹一个娘,这让我微有些失望,这种失望当然是没猜中的失望,不是对小黄身世幸灾乐祸哈
但刀娘这改文的举动,让我突然明白,或者一开始的设定,小黄的确无父无母身世不明的,否则刀娘不会修掉“有母可养不会明白”一句。小黄会说这一句,可能就是因为最初设定中,他自己无母,所以对郑大庆的同情其实是不太有共鸣的,他的感伤主要是因为小捕快,也是因为自己无母,连这点欲养不得的体会都没机会有。
这点猜测很主观,但我觉得有些影儿,纯当作自娱吧,不知刀娘是否认同
3、好人家的孩儿,不该落贼道,也不该入捕役
这是小黄对小丰说的话,瞧这句话就眼泪汪汪儿的啊,原来在小黄心目中,贼道与捕役都是两个倒霉差事,这么说来,小黄小韩岂不正是一对苦命娃儿,真是点儿背到一块儿了,且让我呜呼哀哉一番!
4、跷脚驴子跟马跑——一辈子也赶不上
拎这句话出来,没别的意思,单纯想向中国博大精深且丰富有趣的语言致敬,歇后语,十分可爱的东西,刀娘的文里还有许多有意思的俗语,以后见着再慢慢扒吧,为着这文,居然对歇后语产生极大兴趣,专门添置歇后语大全一本,不过那书里的歇后语大半都是近些年的(本来想说WG之后的,怕是敏感词,算了),古色古香的几乎没有,甚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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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说完开心的了,来说点不开心的吧,近日涉及到这文的最不开心的,莫过于抄袭一事,以下所言,就跟这抄袭有关
先贴一段反抄小分队向晋江检举的内容
【捕快春秋》 第一部 第1回 《倚天屠龙记》 第三十七回
他亲手揭了千秋幡,解开白绢,手持烛台,凑近到苍白肿胀的尸体面前,目光聚焦在尸体的胸膛上。那惨白的胸膛上,膻中穴处隐约有个极小的点。这个小点,在一般人眼里,实在难以分辩,即便瞧见了,只怕也觉不出什么异常来。黄芩目光犀利,白天验查尸体时就注意到了这一小点。
  他放下烛台,从仵作留下的器具中捡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磁石,贴放在尸体的胸前,左右缓慢移动。一盏茶的功夫,提起磁石,只见黑色的磁石上吸附着一枚细如牛毛,长约寸许的钢针。
倚天屠龙记
看他颜面时,只见眉心正中有一颗香头大般的细黑点,竟是要害中了绝毒的暗器。空智大声道:“各位英雄明鉴,这位丐帮长老中了绝毒暗器,不幸身亡。我少林派可决计不使这等阴狠的暗器。”丐帮帮众登时大哗,数十人抢到传功长老尸身之旁。掌钵龙头从怀中取出一块吸铁石,放在传功长老眉心,吸出一枚细如牛毛、长才寸许的钢针来。
此段涉及抄袭内容:人物动作。涉及主要人物(受)。】
倚天屠龙记那几个字是我加的,其他全是反抄小分队原文,加上嘛是因为他们标漏了,我还是在分界处标上好,省得让人混淆了
其实,前段时间我正在看倚天,因为在写一篇倚天的同人,需要了解原著一些情节,但我还真就愣没瞧出来这里有抄袭的迹象,实在眼拙,诸君瞧出来了么?
反抄队的评价是涉及抄袭动作,动作的抄袭也是抄袭之一种,这点我十分赞同,但我更愿意称那为流程的抄袭
所谓抄袭,是突破了文章原创性的特点,使之不具备独自构思的性质,这才称为抄袭,而观此处对比,动作相同么?的确,大致动作都是一样的,一样发现不寻常的黑点,然后摸出磁石,磁出牛毛粗细的针。但这几个动作的连贯就应该被认为是不可重复的么?这只是几个很简单,很合情理,也必须做的动作,大家回忆一下这画面,在武侠片里见过多少次?反正我是见过无数次,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单只这几个动作的迭加,还称不上独创,更称不上原创,这只是在此时此刻,一个很正常的举动,这不是一个经过精心构想的流程,绝对不是。
什么是流程?不是简单的抬手伸胳膊,是有一连串思考和计较的行动,很典型的一处,就是反抄小队贴出证据中关于小黄下扬州与渔鹰等人较量的那段,就是他上赌船那一段,具体我就不贴了,大家都知道那贴子,也明白我说的哪一处,省得占字数
最初对反抄所谓证据我是嗤之以鼻,因为在我看来,还算不上,直到看到扬州这一处,我顿时收拾心情哑口无言,因为这里是贴合了我对抄袭的认知,刀娘的确陷进不该进的地方了
流程已不单是动作,更是动作组合,且是有着严格顺序的组合,对流程的重复,绝对不是借鉴或摹拟可以含糊其辞地糊弄过去的,因为从排列组合的角度来说,若非照抄,是绝对不可能做到完全相同组合的,而这种组合,就是作者的原创。经过中学数学的教育,大家想必都明白,区区几个数字都能有众多组合,稍复杂的组合凭空重复的机率是几近为零的。
但少量的几个简单动作,且是平常你我都可能做出来的动作,不具备原创意义的动作,这却绝对不应该被归入抄袭行列,甚至连借鉴都谈不上,一闪即过的画面,有细节,却并非不可被其他人重复的细节,正譬如我要写一段吃饭的小画面,先端碗后握筷再扒饭,细枝末结的描述性语言不去管他,只从动作来说,诸君认为,我写完这段之后,诸君再写吃饭画面会不重复这动作?当然,你可以别出心裁别有匠心地原创,突破这几个动作,但是,请注意,大多数人都还是会依循这动作来写的,如果连这都不能重复,那我不知道世上为何还会有文章这种东西
另,这段称不上对动作的抄袭,当然也更称不得语言上的抄袭,这点反抄小分队并没有提出,我也就不继续纠结了,相信于此点,双方是可以达成共识的。
再另,反抄小分队还有一句“此段涉及抄袭内容:人物动作。涉及主要人物(受)”,那句涉及主要人物(受)的话,恕本人无论如何不能赞同,一则,本人不折不扣黄党兼黄攻党,绝对不承认你们私自就给小黄定了受的属性,二来,刀娘都还没定论,真不知道尔等从哪里得来小黄是受的结论,据说,当然我没亲见,因为我没那勇气一点点去翻看某些谩骂。据说,还有人配图来讽刺小黄小韩,你们不觉得无聊么?还是说什么人都替自己披上反抄的皮借此打击作者,以及两位主角?我见着最初那贴子里有人嘲笑小韩的名字,说什么韩若璧,若璧若璧,就是装B。对不起,对这样的人,我很瞧不起,当然,你也瞧不起我,我无语可说。
最后,以上所有言论,都只是我一人所发,与任何人无关,无关此文作者,更无关此文读者,说我脑残也好顽固也罢,这就是我对抄袭的看法,如有不同言论,欢迎批评指正,但拒绝谩骂,这不是WG非常时期,没有谁是站在绝对的道德至高点上,大家只是平等地就事论事
仅此而已

   

[1楼] 网友:六扇 [2011-02-11 20:55:51]

她们把小黄定义为受,是因为从对比的片段中,小黄有女变男的嫌疑,特别是《摘星手》相关,因为摘星手里的暗器高手就是一个女孩。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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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六扇 [2011-02-11 23:48:08]

俺觉得“流程重复”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情节需要要写一个复杂的手术过程,或者要写一个化学实验过程,这些有技术规范的事情,先做什么后做什么都是有要求的,你不可能随随便便设计流程,但谁也不会因为你按实写了这流程就说你抄袭。但化为小说文字的话,如果在做一件有持续时间长度的事情过程中,人物的动作、说话、心理活动、事情操作结果等等描述性话语都一样或大幅度雷同的话,那就算是抄袭了。
就像两部电影,如果同样拍一个追击、打斗场面,仅是追击、打斗这些过程一样,最多算“情节雷同”,但如果画面中人物的动作、台词、特写、镜头长短、画面构图、场景设计、服装、道具、蒙太奇拼贴、背景音效配乐这些都一样的话,那就只能是“翻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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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六扇 [2011-02-12 00:32:18]

“子欲养而亲不在”
这个改成大白话我觉得倒不是为了故意刻画小黄的半文盲吧?一个是,这本来也是俗语,谈不上文绉绉;二个是,小黄那帮兄弟下属中,连“本是当地杀猪的屠户,多年前入了捕役”的周正,都能说出‘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典故,那小黄也没必要故意在下属面前大白话装半文盲吧?……嗯,俺也不知为毛要这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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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家的孩儿,不该落贼道,也不该入捕役”
我想起温巨侠的《四大名捕》,那里面的名捕们何等超然风光,把捕快都当出一朵花来了,本文中能写出捕快工作的卑微琐碎辛苦平实,也算是符合现实,但相应的,本文中的“贼道”以韩若壁为代表,倒也是把盗贼都当出一朵花来了,这种超然又风光的poss,也不太符合现实,不过小说嘛,总要稍微游离点现实才能有故事滋生的空间,一平实一华丽,对比起来也是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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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布点小东西 [2011-02-12 12:12:30]

四大名捕也过得挺苦的,俺觉得,所以一直不太喜欢江湖和朝廷纠葛太多,这二者的规则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看着江湖能人被朝廷束缚,挺悲凉的
要说流程的话,一些实验设计什么的也存在抄袭的问题吧,对理工科那块儿的论文要求不是很清楚,不过似乎照搬人家原创性的流程设计,这同样构成学术抄袭的,当然,六扇说的那种大家都会用的普通流程,这绝对构不成抄袭,还是端碗拿筷扒饭的理论,大家都在做的最普通的几个连续性动作,你非不让我做,那也太过份了,但如果这些连续性动作附带了详细的细节描述,譬如你说的衣饰言语环境背景等等,都照搬下来,那肯定就有问题了,排列组合是救不了这种状况的
仍然存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这得需要耐性,就是想做裁判者,也不能糊涂和敷衍了事的,恐怕还是得拿出能说服人的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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