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汉书.郡国志》自孝惠至文、景,与民休息,六十余岁,民众大增,是以太仓有不食之粟,都内有朽贯之钱。”“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財。
《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逮文、景四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
(2)晁错《论贵粟疏》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史记》后荼、太子迁及女陵擅国权,夺民田宅,妄致系人。
《史记》上罢布军归,民道遮行上书,言相国贱强买民田宅数千万。上至,相国谒。上笑曰:“夫相国及利民!”民所上书皆以与相国,曰:“君自谢民。”相国因为民请曰:“长安地狭,上林中多空地,弃,愿令民得入田,毋收稿为禽兽食。”
(3)《限民名田疏》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
(4)汉武帝《迁茂陵令》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第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