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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缘起 ...

  •   我是一个特别晚熟的人。周围的同学们都在收集各种漂亮的贴纸,互相比拼着显摆的时候。我还懵懵懂懂。黄蓉是谁?小龙女是谁?靖哥哥又是谁。我真正喜欢上阿翁的时候,已经是1988年,射雕第不知道几次重播了。是的,当还是个小初中生的我疯狂地喜欢她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3年了。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这么的喜欢她?

      可能缘分吧?反正荧屏上娇俏可人的小姐姐彻底的把我征服了。那时候爹妈不让看电视,我用尽百宝,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行为,拿了望远镜看对面楼家里的电视,然后耳朵听着隔壁的声;长长的午休,跑到商场里看午间的重播;跟央求邻居小朋友帮我前晚录像,我第二天下课不上下午自习,偷跑回家赶在爹妈回家前看一会儿。有时候爸妈回来一摸电视机,发现是热的,就能被胖揍一顿。

      我的童年并不快乐。老爹非常暴力,外人眼里好好的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在家却是会把生活里的不容易和夫妻之间的矛盾发泄在我身上。被各种东西打过,鸡毛掸子,诫尺,量衣尺,棕榈树枝。妈妈晚上看着我身上的伤痕哭着给我擦药,我拿着妈妈的手,“妈妈你看,这是横折,那是竖折,我的语文是不是学得很好?” 我的耳朵被打聋过,被抓着头发往墙上撞,被五花大绑在旧时带柱子的床边上跪着过夜,也有被扔在地上,踹上几脚,逼着用舌头把地上的污渍舔干净的经历。

      小时候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应该生活的常态,觉得自己活得特别痛苦。把很多情绪都写在日记里。有时候痛苦得狠了,会有针把指尖戳破,看着血咕噜噜冒出来,然后用自己的鲜血来写日记,好像身体的疼痛能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一次妈妈出差,我放日记的抽屉被爸爸撬开了。他看了我的日记,我被史无前例地痛揍,又是罚跪了一夜。第二天起来又是一顿揍,说养得我这么满腹怨恨,留着我何用,打死算了。我绝望了,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一个人背着书包走到江边的大堤的水闸边,天上下着雨,我坐在水闸边的露天楼梯上,看着滔滔江水。不如跳下去吧,跳下去就没有痛苦了。自己跟自己发狠,坐着发了好一会儿呆。突然听到附近钟楼的整点钟声,脑子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哎哟,该上课了,我这下可迟到了。” 赶紧站了起来,着急忙慌地想往学校赶。只是忘了鞋子上满是泥泞,一个打滑,我从台阶上滑了下去,刷刷刷地从楼梯上摔了下去。脑袋都蒙了,随手乱抓,抓住了铁栏杆,还是往下滑,直到栏杆结束,我整个人被甩了出去,脚下彻底地悬空了,下面就是欢快地奔流的江。我一下子知道,我真的还不想死啊。我作业还没交啊。

      呵呵,那时候我初三。现在人到中年,回想起来,生活经过了各种各样的风风雨雨,起起落落,但是最绝望,最黑暗最看不到光的,真真是在我的初中高中。

      她是我那时候生活里唯一的光,聪慧美丽,无所不能,笑得好看,还会捉弄坏人们,真好。和喜欢任何还在世的明星不一样,对于她,没有任何新鲜的新闻的可能性了。很想看到她所有的影音资料啊,那时候只有几个屈指可数的电视台,想看她的片子只能等电视台播放。

      当然现在网络时代,我集齐了她的15部电视和参与的综艺节目。当年我能做的只能是收集关于她的一切新闻报道。那时候资讯也不发达,关于她的文章最多的就属海外星云这个杂志了,收集了不少。各种情史,各种死因猜测,众说纷纭。我当年的梦想,就是想能到香港故居看看,到剑桥墓地缅怀一下。

      90年代,中国还是封闭的,要出国,多难啊。年少的我,在自己信息能力的范围里能想到的,就是出国留学了。我的初中虽然成绩很好,但是其实是混混过的。跟着小混混们学抽烟,看他们偷自行车给放风,也学会了不用钥匙开锁。大学的时候女生宿舍关门早。宿管阿姨锁门了,姐妹愿意跟着我,因为我能打开楼门再恢复原状。

      因为这个飘渺的理想,我高中真的好好读书了,我要上中国最好的大学,才有可能出国留学。有一次听BBC的敌台广播,有一个英文竞赛节目,我还写信参加了。他们回了一封信,是寄自伦敦。我摸着信封,离她埋骨的地方很近了。那封信藏了很久。

      后来真的上了中国最好的大学,真的一点儿时间都没浪费,本科一毕业就出国了。当时是TA(助教),一年9个月工资,一个月950块,我住地下室省钱,也去餐厅打工。第一个暑假,攒了2000美金,我去英国了。辗转到了剑桥,去了墓地,各种唏嘘感慨就不说了。

      当时还是2000年,没有那么多海外留学生和海外华人的时候。因为知道她家开炸鱼薯条店,肯定需要从当地的中国超市进货。我到剑桥的一家华人超市,香港人开的,跟他们聊天。早年的时候,为了追阿翁的原版录像,我学会了广东话,跟店东家相谈甚欢。我问他,认不认识翁美玲的家人?本来只是不报希望的随便问问。没曾想,他说,“认识啊,他们还在histon开fish and chips了,正好今天下午应该来我这里进一些东西吧。”我坐下来等。真的等到了,她的家人。没想到明星的家人会这么平易近人。她舅舅舅妈把我带回了他们家里,也见到了她妈妈。

      当时羞涩而且太激动,其实也没说太多。交换了电话号码。很多年以后我问她,当时为什么敢把我这么个陌生人带回家。尤其后来知道他们给狗仔和坏人骗过的,他们说的话被断章取义,甚至胡编乱造了在报纸上乱写。更有甚者,阿翁的旧护照被人骗走用来偷渡人口。他们笑笑,我们开店的,看过很多种人啊,你看着就是好人啊,看你的眼睛就知道。

      回了美国,我时不常给他们打打电话,陪老人家聊天。02年她舅舅去世以后,我在公司内部申请调动,到了伦敦办公室。方便周末去他们剑桥的店里和家里。她妈妈很少去墓地,唯一的一次陪她妈妈去墓地看望阿翁。其实她母亲平时都会说,“其实我一般想起女儿就会告诉自己:她不过是嫁了一个不会讲中文的老外,嫁到很远的地方啦。联络不到而已。”

      可是,在墓地停车场刚下了车,她妈的眼泪就止不住,“你这个衰女包,为什么这么狠心,抛下老妈。”

      那晚我住在她家,已经不是当年她住过的了,但是里面的摆设很多还都是她的东西。曾经拿过的各个奖杯,包括1983,1984的最受欢迎电视女艺人奖项。她画的各种水彩彩铅画,还有在伦敦中央艺术与设计学院(现名为圣马丁设计学院,欧洲顶级的设计学院)的时候做的很多作业。我看到了娟秀但大气的手写论文,毕加索的作品赏析, 化纤材料的分子式和应用探讨,还有亲手织下来的各种各样的布料设计的小方巾。抚摸着这些东西,好像就能够穿越时空再触碰到她的温暖。

      她妈拿给我几个录音带,是当年她寄回给家里的。因为电话太贵,而且有时差,所以通话不便。阿翁就在得空的时候录了很多录音带,寄回给家里。跟写信差不多的意思。坐在黄昏的阁楼里,我把随身听的耳机塞到耳朵里。听到声音的一瞬间,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这不是说台词,不是对剧本,是她在自言自语的声音。说得断断续续,

      “公司让我做黄蓉,我接下来了,我也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对的。”那种犹豫和彷徨,仿佛就在耳边,宛若如生。不带掩饰,没有做作。

      “我最恨(广东话最盼望)古装啦,这次又是一个古装啊,真是让我恨到啦。啊,叫我埋位了,不说啦。”眉飞色舞,兴高采烈,那时候的她一定是非常开心的吧。

      “ 妈妈,铺头里多找人帮手,钱银的事不要担心着急,有我呀。”作为单亲妈妈养大的女儿,既然这么关心,为什么最后又这么狠心抛下一切?

      那夜我完全没有睡,剑桥的晚上没有月光。

      又过了些年,台湾影友站的站长给我发信,有一个老外,给她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自称是她当年的朋友,有一些她当年的照片。因为全部写的英文,让我跟那个人联络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信息分享。毕竟所有公开的一切,都被这些年粉丝们各种努力协作,都收集得差不多了。

      我一看是荷兰的邮箱,居然四十多年过去还能有当年的老照片留下来。就知道肯定是她高中大学期间的荷兰男友。来往了几封邮件,果然是。

      我们聊了很多很多。他完全不知道当年那个女友,居然后来成了华人世界的明星,知道自己女儿用谷歌的搜索做统计数字的研究的时候,他出于好玩的目的,输入了barbara yung这个当年初恋的名字,结果他彻底被搜索结果惊呆了。主动和纪念网站做得最好的站长写了电子邮件。

      于是我和他每天长信,他问我阿翁在离开他以后所发生的点点滴滴。我问他他们的当年,那个作为普普通通的小姑娘,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和他好像做拼图一样,一点点地把她的生活拼接了出来。不得不感慨人生之奇妙。

      一晃眼自己到了中年了。她如果还活着,今年也该有60了。但是,世人记着的,永远是26岁那副小姑娘的样子呢。

  • 作者有话要说:  本书全文为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不是小说,但是晋江好像没有传记这个选项。只好选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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