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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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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她不要的头绳,他却在口袋里一装就是好多天。
林时初木讷地看着手上的乌龟/头绳,就算是再笨的人也该反应过来了,她身上穿的是程彻的校服,帮她批完卷子的也不是阿拉丁神灯。
黄茂林一行人坐在网吧,桌上摆着几桶泡面加肠加蛋,还有一些酒鬼花生类的零食零零散散。
黄茂林忽然偏头瞧了眼大刘:“程彻怎么没来,他最近忙什么呢。”
“忙着念书,跟忽然魔怔了一样。”大刘如接力般往右转头,“秦修,程彻晚上还来吗?”
秦修视线往电脑屏幕右下角扫了眼,已经快十一点了:“都这会儿了,应该不来了,他这回期中考了五百多,照这趋势等高考得直逼六百分,还得是我程哥。”
大刘手上点着鼠标,把耳麦往下扯了下:“他这是忽然开窍了?还是高春成又跟他叨叨什么了?”
“不知道。”大刘默了默,又说,“反正上个礼拜晚上两点麻将馆儿二楼灯还亮着,这势头,我看不像是装样子的。”
大刘:“我是放纵久了学不进去,那书谁爱念谁念,我反正不看。”
黄茂林早不读书了,在这方面倒是颇有学渣共鸣:“咱们几个都半斤八两,程彻他真看得进去书?”
秦修啧了声:“看不进去硬看,谁知道他较什么劲。”
程彻读两行英语就犯困,比安眠药还管用,上回秦修问他那单词怎么背下来的,他说,站着背。
前面塑胶门帘儿一掀一落,大刘余光扫见一抹熟悉身影:“哎程哥,你来了。”
“有段时间没来了,上号。”
秦修给他留了位置,程彻从仨人背后经过,径直坐下了。
秦修把手边的零食分他两包,上下看了眼说:“你衣服呢。”
程彻出了校门就直接过来的,下身校服裤,上面是件灰色卫衣,整体看着特别怪异且不搭。
程某人点着键盘,输入账号密码,开口淡淡揭过去:“放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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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彻的校服,林时初第二天带去学校放在了他桌子上。
她看着程彻从班门口进来,黑色帽衫,黑色校裤,他走过来把书包放了,拎起那件儿校服套在了身上,全程坦然到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他习惯地把手放进口袋,发现东西没了,随后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又没什么表情地别开了。
这么多天两个人没说过话,林时初这会儿看着他,嗓子就像是忽然哑巴了,不会说话了。
她想问一句昨天晚上的事,几次欲言又止,却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晚上周五放学,程彻还和往常一样,在铃声响起后才慢悠悠往书包里装了两本题,懒懒散散往肩上一挎,起身走了。
林时初看着他走,没来由的,她这回跟了上去。
麻将馆一楼大堂吵吵嚷嚷,两拨人相互推搡着吵架,其余桌上都停手撂下牌扭着头看热闹。
刘云霞在旁边掺和着当和事佬:“和气生财,和气生财,今天台费给你们免了,都街里街坊的,坐下说坐下说,和气生财。”
程彻刚进来看见的就是这一幕,两拨人在他来之前就已经吵得脸红脖子粗,恶狠狠伸手指着对方鼻尖,操/着一口方言恨不能骂上祖宗十八代。
他从门口的角度一眼瞧过去,柜台边上那口鱼缸不见了。
程彻皱了皱眉,抬脚往里走。
等穿过人群,他才看清了一地的狼狈,那口大玻璃鱼缸倒扣着砸在地上,其中一面玻璃已经四分五裂。
里头的十几只金鱼散落在四处,都翻了白肚。
还有几只被人推搡之中踩到面目全非,首尾分离,小孩儿见了大惊小怪尖叫着跑开。
这群他没事儿就在底下喂啊喂的金鱼,忽然被人在脚底下踩得金鱼妈来了都不认识。
刘云霞见他一言不发地杵在边上,拉着他胳膊催他上楼:“别看了别看了,我待会儿收拾,等回头我再重新买一缸。”
“鱼缸里的水都溅我身上了,一股腥臭味儿。”后头那桌人红着眼睛,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地骂着脏话。
程彻稍偏了下头,目光淡淡掠过那个光头男人,“真他妈有意思。”
男人急了,伸手一拍桌子,眼珠子快要瞪出来:“哎云霞,你儿子怎么说话的?!不就一缸破鱼,我赔不起是不是?来多少钱你说,刘云霞你说!”
刘云霞往后推了一下程彻,给他使眼色,“别添乱,你先上去。”
刘云霞这头催他,随后又转过身朝着男人赔笑脸,“他还小不懂事,别跟他计较,不用赔,就一缸鱼而已,改明儿我再买,没碰伤了人就好。”
开门做生意的,以和为贵,镇上麻将馆儿要的就是回头客,刘云霞也早就习惯应付各种牛鬼神蛇。
程彻在旁边拉了把椅子坐下,目光盯着地上的一片惨状,觉得胸口有些闷。
过了有三五分钟,他忽然听见有人叫他,“程彻。”
他抬眸望过去,姑娘穿着规整的校服,背着书包,穿过人群而来,傻愣愣地站在那儿。
这天晚上,林时初陪他一起小心收起地上这些突遭横祸的金鱼。
又放去一个没人的林子里埋了。
林时初之前养过一只小白狗,没有品种,就是和老爸偶然在小区里捡的。
那只小白狗像是知道自己有了家不容易,从进到他们家开始,就比那些训狗师训练过的狗还要听话。
它平时不小心碰到不该碰的东西,只要沉着脸喊它一声,它就会记着再也不碰。
每天放学,那只小狗都会摇着尾巴在门口等她回家,她也无数次背着爸妈偷偷拿狗零食喂给它,导致把口味都养刁了,便宜的都不爱吃。
大概养了快四年,那只白狗是忽然染了病,治不好,病死的。
林时初当时还伤心了好一阵,哭着说再也不要养狗了。
她讨厌各种意义上的离别。
在回麻将馆的路上,程彻去路边的便利店买了瓶水,林时初跟着他进去,又出来。
暗黄色的灯光下,林时初扯了一下他衣角,忽然说:“程彻,你真的不打算跟我说话了吗。”
少年脚步慢了一瞬,没再往前走:“没有。”
“你说不希望我们走太近,我听得懂,我就是想要一个理由,我想听你说为什么。”
这也是林时初一直想问清楚的话。
跟前的少年轻垂着眼,没吭声。
林时初想了想,又说:“是你觉得,怕被人说闲话,还是说,觉得我太吵,影响你学习了。”
“不至于。”他嗓音淡淡的,回头看她,架不住她要固执地问到底。
“那是为什么?”
程彻呼了口气,目光一寸寸落下来:“你干干净净的来,再过三四个月后就干干净净的走,你明显不是这个地方的人,也跟这地方格格不入,别和这地方,也别和我有太多牵扯,走了就别再回来。”
这些话林时初不去辩解,承认说:“我是瞧不上这个地方,也瞧不上这儿的大部分人,程彻,但你不是。”
“可能是你刚来的时候一无所有,又四处碰壁,于是机缘巧合的,我帮过你,你就觉得我这人还凑合。”程彻默了默,漆黑的眼睛看着她,“但你不了解我,我不是什么好人。”
“这地方比你想的还要肮脏,还要恶劣,赌博的,嫖/娼的,比新闻里还要夸张的性/侵变态层出不穷在局子里二进二出的,我不过是在尽量抑制着,克制着那些不断拉我下坠的念头。还有,程建军也不是出生就会喝酒打人。”
“你们家搬出去不久,我刚上小学,程建军和煤矿上郑东桥那片儿的人混在一起,他从只有逢上红白喜事才喝两杯,到变成个彻彻底底的酒鬼,只用了三个月。”
“他喝醉了没来由的一巴掌朝我打过来,我妈眼中的错愕震惊变成麻木接受,也只用了三个月。”
“尧山的人,好像天生就有劣根,如果现在的我凑巧碰上一件事情,或者一个契机,我变成下一个程建军甚至都用不了三个月。”
引人堕落往往只需要一根轻飘飘的稻草。
程彻说:“好的学不会,坏的不用教,这就是尧山人。”
他一口气说完,是希望她能懂,希望她后退。
各自退到应有的位置上。
林时初动了动唇,偏偏说了句他不爱听的,“我们还和之前那样不行吗。”
对面的少年无声描摹过她的眉眼,半晌才偏过头,径自往前走了。
“我不会再贸然靠近,你也不必急忙推开我,就和你说的一样,我怎么样来,等过了年开春我就怎么样走,你放心,我不是那种纠纠缠缠的人,也不会被任何人影响,我在尧山认识的除了你就是冯斯文,再当我四个月的朋友,不可以吗,程彻。”
她讨厌世上所有所有的离别,在那不可避免的阵痛到来之前,偶尔也难免贪婪的想,先过一天算一天。
她自私的想让明年的春天,迟点到来。
少年的脚步停下,仰头望着阴沉沉的天,不巧乌云遮盖,连个月亮的尾巴都看不到。
他无声地轻叹口气,过了半晌才应了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