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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俗的开章 ...
一提到沙漠,想必大家都会自然而然的想到那火辣辣的太阳、穿着类似于阿拉伯民族服饰的人拉着一只骆驼在沙丘上缓慢的行走。
“为什么有骆驼却不骑呢?太浪费资源了吧?”我,李柔柔看着高大的骆驼如此想着。而且我面前很明显的有着不止一只的骆驼。但是它们身上挂满了货物,就像那超载的卡车……
“唉……”我轻声叹气,从掉到沙漠里已经过去不知道几天了。要不是碰到这驼队,恐怕自己早就被晒成木乃伊,或者被沙漠中的野兽吃掉,再或者……总之、都是很痛苦的死法。
我为什么说是掉到?告诉你一个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秘密——穿越。
至于我穿越的过程,我只能说很简单,而且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在有那么一天,我哼着歌在无人的海边坝上行走,然后等我再回神,就定定的站在这沙漠中了。
从海边到沙漠,这时多遥远的距离啊!只因为我当时唱了一句“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吗!?刘大姐(刘若英)啊!你肯定想不到你的歌(《原来你也在这里》)竟然有让人穿越的功能。
“唉……”第二次叹息,我已经不知道幸福被我丢掉了多少,反正回忆了这么半天,也只能发出这一声叹息。
还忘了说一点,我是真人穿。穿过来的时候很不幸的,换上了符合本时空的衣服,这也就意味着,我之前衣服里面的RMB、手机、PSP、MP3、身份证、银行卡、眼镜等等诸多物品就此丢失(别问我怎么有那么东西)。现在想想肯定是当做穿越费用被人拿去了吧?谁那么缺德,就不能给我留个眼镜吗?或者把我这三百多度的中近视治好了也行啊!害得我不得不眯着眼睛看人,浪费了我那原本水亮亮、不聚焦的眼睛。越想越气,我那价值五千块的家当就换来这么一身的破布遮体。穿到大沙漠里连瓶水都没给我留,除了——
我摸着右耳上两颗耳钉,想哭的心都有了。本大小姐为了少有的自然美,拒绝扎耳钉拒绝了那么长时间,可一到这里,一下了多了二个。扎在耳垂上我不说什么,但为啥要在耳骨上扎一个啊!要是不小心触及神经,让我神经错乱了怎么办!?更可恨的还只扎了一边,在我的印象中,貌似扎哪边就等于证实自己是个……那个啥……诶诶~我就不多说了,反正相信你也知道。
嗯?你问我怎么知道自己是真人穿?你哪来的这么多问题?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好了。
之前不是说道我掉到沙漠里了么。(是穿越。)对对、是穿越,别打岔。然后命很好的被路过的驼队救下,不过我很怀疑这是被安排好的,毕竟拿走我那么多东西,就给我一件破衣服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的。然后就在前几天,驼队路过一片绿洲,那潭水真是清澈,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脸:那眉、那眼、那鼻、那嘴还都保持原装的样子,身高也不见长,笑起来依旧可以充当伪萝莉一只。同时也看到了耳朵上的耳箍。当时差点晕过去。并不是因为看到自己美丽的脸。
(臭美。)
(你找死……)
咳、我接着说,那耳箍我怎么看都像是给动物打的标签。举例说明就像牛耳朵上打的标签……真、吐血了!谁那么没品啊!虽然耳垂上的那个闪亮的耳钉还看得过去……
“唉……”我想,不会哪天真出现一个人来认领我吧?说我是他们家丢失的人?奴隶?或者物品吧。我曾试着将耳箍摘下来,可是怎么弄也弄不下来,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若解下那耳箍,是需要钥匙的……再来是耳钉,那是一颗蓝色水钻,我想了想,身上就这么一个看似值钱的东西,我还是带着吧。然后又是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如果当时我将能摘下的耳钉拿下来,恐怕就没有美好的未来了……
“亲爱的罗蒙大叔,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戈壁沙漠?”罗蒙大叔,驼队的领路人,亦是我的救命恩人。年龄大概有四十来岁,满脸的皱纹,皮肤被沙漠热风染得黝黑,一双精明的棕褐的眼睛,总让我以为他是那小说中的四十大盗之一。我虽然近视,但不老花,离得近了,两米之内还是能看清人的皮相的。
“我亲爱的艾莉莎,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罗蒙大叔粗狂的声音响起,“当太阳降下再度升起的时候,普洛斯城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艾莉莎这个世界中的我的名字,我写文常用的名字。之前那个‘肉肉’实在不适合这个世界,便被我放弃了。(老爹老娘,我也是迫不得已。)
“那真是太好了!感谢神明!”我激动地回答,也不知道这里的人信奉什么,反正说神明肯定没错。还好让我穿过来的人没忘解决这语言不通的问题,这几天经过了很多地方,貌似听到了很多种语言,然后很不幸的我好想都听得懂……纠结啊!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知晓多种语言有个啥用啊?!可后来一转念,也可能因为这边语言杂乱,让我穿过来的那位负责人懒得一一在我大脑中输入语种,一股脑的全部拷贝……于是我在这里就不存在语言不通的问题。
在被罗蒙大叔捡到的时候,从他的话中,我知道了他说的是一种类似于英语的通用语,但绝对不是英语。因为当我拿通用语跟罗蒙大叔说我迷路了,问他这里是哪里的时候,他惊讶的盯着我的脸(后来知道是耳朵上的耳钉),眼中闪烁着未知光芒对我说,“这里是迪米亚王国和撒那公国之间的无所属第三领地帝哈的死亡沙漠。”然后我又随便问了几个问题,最终的结论就是我这穿越还是超时空穿越。而罗蒙大叔这次是从迪米亚去往撒那公国,这死亡沙漠是必经之地。
至于罗蒙大叔当时为什么惊讶,不用想也知道,我这么一个瘦弱的小姑娘两手空空的站在大沙漠之中,怎看都不像是自己走进沙漠的。不过还好罗蒙大叔对于我迷路的说法没有怀疑什么,很热情礼貌的答应带我到走出沙漠,并送我到附近的城镇安身。
一穿过来就遇到好人,我有点不相信,但是这些天接触下来,罗蒙大叔和手下对待我的态度跟对待贵客一样。慢慢的,我脑海中的几种不良想法慢慢褪去。
太阳很快的落下升起,伴着清晨的朝阳,我清晰的看到了不远处的城镇,听罗蒙大叔说那是穿越死亡沙漠毕竟的城镇,素有沙漠绿洲之称的——普洛斯城
当我兴奋的随着驼队朝普洛斯城行进的时候,殊不知自己即将告别平凡生活,步入那惊心动魄的未来。
新坑……大脑一热的就这样开了~再看号码450655……有爱的数字。因为我喜欢5这个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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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很俗的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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