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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怄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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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晴朗,衙门内收拾得一尘不染,朱宝第把两本册子放整齐划一摆放到一起,然后用细绸布包裹了,并放到知县大人的案子上。而那案子上,光洁如镜,被他擦得几能倒映出人脸。
堂内空荡,偶尔有一阵热风裹夹进来,惹得人心烦。
有脚步声匆匆赶进来,到跟前便呼:“朱主薄,何捕头让你去,赶紧的吧!”
朱宝第秀长的眉皱紧,掩在暗处一张雪白的小脸透着千般不悦,紧抿着唇,一语不发。
“朱主薄?朱主薄……”衙役小陈伸手戳戳他,这朱主薄什么都好,只是自半月前就有点不太对劲。素日里他温柔可人,说话绵软柔和,待人接物,那叫一个让大家满意啊,尤其是对何捕头,简直能用百依百顺来说。大家都说,朱主薄这捐来的官,做事就是好。
这问题有得有半个月了,他变得话少人也犟,虽然把这衙门上下打理得整洁如镜,可就觉得他跟换了个人似的。
“不就是个小案子,我是主薄,怎么还用上我了?”勘探现场的事,他一个主薄去凑和什么。有何捕头等人就行了。
小陈解释:“那案子离主薄你家比较近,自然是你前去更好,比较熟悉案子现场呀。走吧朱主薄!”
当下小陈不由分说扯着朱宝第往衙门外走。
被小陈大力一扯,他纤瘦的身子轻盈地就被扯出去,一路跌跌撞撞地被带出衙门。
低垂着头的朱宝第额上一片青筋跳动,强忍着才没爆粗口!
自从穿越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古代,哦不,是书里,他就一直在兢兢业业做原主朱宝第。以他从前的个性,怎么可能这样委屈求全。可他根本找不出回到现实的方法,与原主个性差异太大,也担心会被当作怪物烧死;
虽然做个衙门主薄算是个古代公务员,只是这份职业实在与从前的职业相差太远。
还有更让人不能平的是,他不过是看了本小说,吐糟了一句话而已,凭什么一觉醒来就变成了这个冤死鬼朱宝第啊?那作者也缺德,人物名字取得居然与他一模一样,这事主要还是怪作者。
朱宝第难以忍受地甩开小陈,结果甩了三次才得到自由,他气呼呼地瞪人,更恼怒这柔软的小身板简直太弱了!
心里骂翻作者,不仅给书里的朱宝第设置了一个双性人的身份,而且还让他怀上孩子,最后被奸污而死。反而是孩子他父亲,那个遭天杀的何捕头,居然最后娶了美娇娘,完美结局。
那作者真是个傻X!
像这种情况下,就应该让男男姻缘美满啊!
来到这里半个月,朱宝第快为这事怄死了。
左思右想,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写命运!
现在由他朱宝第代替原主,先把那个成日没事干,给刘奶奶找猫,帮猎户找豹的何捕头踢掉。再好好做衙门这个职业,等攒点银子就回家干自己的事。他是学设计的,这个世界对于设计所需没有画师那么受欢迎,他谋好了职位,就做画师,离倒霉孩子何捕头远远地。
小陈不敢再扯朱宝第,听说他是捐进衙门做上了主薄,上面有人。惹怒他,也不太好。
亦步亦趋地跟在朱宝第身后,很快就到了案发现场。
这里离朱宝第的暂居地很近。
本来衙门里面有居所,原主朱宝第喜欢一个人,可能因为他这身子的事,平时洗澡穿衣什么的,都很不方便。
只是现在,这种不方便转嫁到了穿越而来的朱宝第身上了。
一处落了色的朱漆大门,大开着,门口站着三名衙役,朱宝第看了眼,不用猜何捕头一定案发现场懒洋洋地眯眼假寐。
朱宝第都能脑补出那家伙的一副躺姿了。
因为这半个月以来,发生的数起案件,包括丢猫找狗等等,这何捕头无一不是如此。
囫囵吞枣读原著时知道,原主朱宝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捐进官衙,就为了这个何捕头。作者把何捕头写得天上有地上无。
现在朱宝第穿越而来代替原主,见到书中真实样貌的何捕头,当时也惊为天人,只不过一天天相处下来,却是一天烦似一天,简直讨厌极了!
“朱主薄,何捕头让你进去呢!”衙役推了朱宝第一把,将出神的他推了个趔趄。
“哦。”
朱宝第心下极不耐烦地应了,状若温柔地走进去,刚一进门,就看到不远处半旧不新的四方椅中,一袭白衣身形修长的男子正慵懒地半躺其中,脑袋枕着长臂,微微侧头,露出无瑕俊颜。
看到这张脸,真能被骗了。
可其实这家伙是衙门上上下下最懒的一个,办案光顾现场从来不动,每回都把自己叫到现场记录,然后把册子带到县太爷面前,由大人断过之后,再由这何捕头出面或抓人或找猫……
朱宝第就不明白,这么一个花瓶捕头留着干啥用?
好吧,他就来当花瓶的,摆着好看!哦,顺道满足作者喜好,跟女主在结局时双宿双栖!
当下朱宝第又把作者全家问候一遍,感觉解气之后,这才按原主个性绽露出温柔的表情,强自让声音变得柔软:“何捕头,现在要从哪记录。”
——不错,每次记录现场都是由这何守约亲口讲述,朱宝第记录。
这家丢了一个大百宝箱,现场却没有留下痕迹,初步怀疑是家贼。
关于这个案子,朱宝第表示自己看原著时,一晃神,只瞄了一眼记得不太清楚,所以这个案子事实上是怎样的,他也不知。
这时何守约低沉微冷的声音送来:“放百宝箱之地,乃是榻下四方坑中,坑挖置近十年光景,坑底有百宝箱的剥落的漆皮。丢失之物,百宝箱里面碧玉镯、鎏金簪、翡翠珠琏儿……刘氏夫妇丈夫四十年岁做小买卖,妻子三十有五针线绣活绣艺出众,并二子女,长子十五,尚未娶亲;次女十三,待字闺中……”
“何、何捕头,慢、慢点。”朱宝第受不住地低叫。
他说得太快了,朱宝第都跟不上!
原主朱宝第可是写得一手好字,但现在的朱宝第可不是原主,非但字写得不怎样连手速也跟不上。
朱宝第就不明白了,从前看书时,也没见着要“记录案情”呀,为什么他一来就改规矩了?还是说,这规矩是何守约故意耍他玩的?
“是不是跟不上?”何守约问。
朱宝第奋笔疾书,汗如雨下,连连“嗯嗯”应是。心下苦恼至极,他已经竭尽全力模仿原主的字迹了,可画虎画皮难画骨,还是模仿不了神韵。算了,下次要不问问大人,能不能把现场画下来,他画画比较在行。
“那本捕头说慢一些,你慢慢写?”
“哦,好好,你说慢点。”
朱宝第连连点头,谁知之后脑袋就撞上个什么东西。他感有异,抬眼去看,就见何守约那张过分俊美的脸就近在咫尺。
两人呼吸相闻,朱宝第看到何守约还在魅笑着贴近自己,他的脸都快贴到自己脸上了。
“你你……”朱宝第大吃一惊,大脑短路,一时说不出话。
不就一个案件记录吗,有必要靠这么近吗?
何守约有一副薄而翘的嘴唇,生得很好看,妖冶到蛊惑人心,此刻微微扬起,即算不笑亦含三分桃李春风般的温柔,看得人心里直慌乱。
他修长带着薄茧的手指探到跟前,抚过朱宝第粉红的嫩脸,突然笑意更深:“你脸上有东西!”
方才还笑嘻嘻不正经的样子,当从朱宝第脸上揩下一团墨迹之后,他又恢复了正经八百的样子,继续复述方才的话。
朱宝第还没来得及反应,紧跟着又投入到争分夺秒的记录之中。
这么一次案件,足有A4纸那般大,他要记录五张,而且用毛笔书写蝇头小楷。写完之后,朱宝第满头大汗,直觉比画十幅山水都要累死个人。
“行啦,走!”
始作俑者何守约没事人一样,一甩白袍,扬长而去。
“可恶的家伙!就会捉弄我!”
朱宝第冲他背影吐舌翻白眼,心里气得要命。
刚来时还不觉得怎样,渐渐地,每回出案子,都是何守约动动嘴皮子,然后累毙的是他朱宝第。时间一久,朱宝第就算没经历太多,也品出味了。
所以说,何捕头这种家伙,原主朱宝第究竟喜欢他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