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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恋爱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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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读者关注了坤哥的微博,吓得我连忙去他那翻了翻,这些年他发了什么。
他几乎是不发微博的,大多都是@我。
突然有感而发一下。
14年的时候被朋友拐来晋江写文,虽然那位朋友我们已经不再联系了,但是我还是很庆幸她向我介绍了晋江,然后认识了一些来自五湖四海,热情洋溢,性格却又各自鲜明的基友。15年的时候,我看别人的文案上都会挂上自己的微博,我就凑个热闹,跟风玩起了微博。
坤哥是在认识我之后,在我的推荐下,也注册了微博。
他没什么追星的爱好,就关注了一些游戏主播。
然后,随着我为期一年的减肥,他关注的人也渐渐多了,健身体态大师,减肥日常,每日十分钟瘦腿操,日常喝水时间表,穿搭日常。
往下翻,全是为我转发的微博,心里微微触动。
地主家的傻儿子。
这是我认识坤哥之前,他的朋友们替他取的外号。
有多少傻呢,大概是我一句话,他就会拼全力去做,吵架时候,我说的气话,他也全信。
做事傻,说话有点大舌头,笑起来傻,走路的样子傻,死要面子的时候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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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的长相满分是十分的话,坤哥勉强上七分吧。
鼻子很挺,眼睛像我一样是内双,可能就是小说里常见的丹凤眼吧,细细长长型的,嘴唇也很薄。
这个人懒到极致,除了傻以外,最大的特性就是懒。
他的朋友说,经常朋友聚会的时候,一群人在家里派对,就这个人跟少爷一样,两条长腿往桌上一搁,沙发上半眯着眼睛,慵慵懒懒地躺着。
然后,他认识了我,
算是碰到对手了。
因为我比他更懒。
我害羞挠头,对友人说,“我好像比他还懒。”
因为他交往了一个比他更懒的女朋友,所以他之后的日子就舒服不起来了。
少爷彻底沦落为仆人。
我除了健身房里愿意跑步,出了那扇门,一步也不愿意挪动,坤哥就从家里开车过来接我回家。东西落了,我懒得回头拿,我在远处等他,看着他往回跑。
交往久了以后,他渐渐也知道我胃不好,也了解到我饮食方面的喜好,然后在手机里记下了备忘录。
有一天,我们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吵架,吵得很凶。
我站着,他坐着。
因为我嫌我坐下来,跟他吵架,首先从身高上就矮了半个头,没有气势。
吵着吵着,两个人多少也冷静了。
我想起刚才吵架过程中,我说了那句气话,我不客气地踢踢他的脚,“你不是说我这个人,就爱我自己嘛,那你干嘛还喜欢我。”
他嗤笑一声,蓄著一头干净利索的黑色短发,长眸轻睨,“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迟早老子得死你手上。”
他气死了,才会说粗话。
我解气似地拧他一下,“你可拉倒吧。”
他站起来,我只得仰起头来看他,瞬间感觉矮了半截,他居高临下的低头,低垂眼眸,瞳孔偏棕。“不就仗着我喜欢你,你才理直气壮地跟我吵。”
我懒得理他,偏要气他,扬起下巴,“那到底是谁错了,你说?”
“我错了。”他闷闷的。
我拍拍他的肩膀,“好同志,知道错,就行了。”
“我饿了,带我吃饭去。”
“吵架太消耗体力了。”
“我也饿了。”
“那还不走啊?”
“吃你就行。”
床头吵架,
床尾和。
男人啊。
对我实施了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报复。
呵,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