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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小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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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爆米花的市价是五毛钱一袋,而林笙的,是八毛钱一袋,两袋一块五。他的生意依然火的不得了。三天的时间,就把从奶奶那儿拿的二百块钱连本带利的赚回来了。
之前卖菜根本挣不了几个钱。但是老人家闲不住,之前农村的地都给生活条件不算好的二儿子和老姑娘分了,她就是想种地,都是有劲儿没处使去。她也知道卖菜那点钱不够干什么的,但是她再过两年就六十岁了,想出去打工也没地方要。而且大儿子扔下的两个儿子,林笙他们兄弟放学回来还得吃饭。老人家就只能心里上火,一点挣钱的办法也没有。
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大孙子,自从父母双亡之后脱胎换骨一样林笙,一声不吭捣鼓了个锅,就能端出去弄出那么多花样的爆米花,还真的能赚到钱,而且是不少的钱。林奶奶的心情用高兴形容可能还差点什么,确切的说,她是激动。因为她想到,有一天要是她突然也出点意外撒手人去了,最让她不放心的两个孩子也饿不死啊。林笙一定会把他自己跟弟弟照顾好的。
林奶奶欣慰之余,每天跟着林笙一起出去买爆米花。
林笙本来是想雇一个人帮他的,以前他混的时候,也是有很多跟在屁股后面的忠心耿耿的小弟的。之前他像是闭关一样学习,一学就是一年不许人打扰。现在他毕业了,那帮小子时常来找他,见他忙着挣钱没时间,他们有时候就在旁边跟着瞎嚷嚷叫卖,一边吃爆米花。林笙不是小气的人,但是林奶奶这个人精细惯了,看着这帮大小伙子一把一把的吃,那可都是钱啊,就偏要跟着林笙来,他们一来吃,林奶奶就拿眼睛瞄着。
“行了,再吃给钱!”林笙倒不是心疼那几粒破爆米花,实在是看不下去林奶奶那着急的眼神,就瞪了一眼这帮臭小子,伪装生气的骂道:“再吃都被你们吃黄埔了。”
围在旁边的几个穿着牛仔裤,头发半长不短,自以为又潮又帅的半大小子们听了倒也不真生气,其中一个还来劲了,开玩笑似的又抓了一大把,夸张的开玩笑:“笙哥不爱我们了,连点爆米花都舍不得给我们吃了,简直太伤心了……”
“是呀是呀,太伤心了……”几个人附和道。
他们几个在这儿又吵又挡生意,有的人想过来买爆米花,看着这几个流里流气明显不是什么善茬的小伙子,转了几圈,愣是没敢过来。
林笙注意到这些。朝着离他最近的那个一脚飞过去,正好结实的踢在那人的屁股上,给踢得夸张得嗷嗷叫。
“行了,你们几个快滚蛋吧,是去打台球还是看电影,就是别在这儿挡着我生意。你们一个个吃饱了撑的,我还得赚钱养家糊口呢,都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林笙就是随口一说,但是听在别人耳朵里,就理解成了其他的意思。他们几个半大小子都想到了一年多前林生家出的大事儿,自然而然的把林笙突然的性情大变,变得爱学习,不出来混不说,还支起个小摊卖爆米花,这些所有的行径理解成了有志少年遭遇重创后,发愤图强的励志故事。
几个人脸上露出极力掩饰过的同情,连忙跟林奶奶和林笙道了别,互相拉扯着“有多远滚多远”了。
不过有一个少年没走,他叫孙武新,算是跟林笙最好的一个兄弟。说是兄弟也算不上,因为虽然两人同龄,但是林笙一直是这个小团体里的领导者,家境良好,性格有些懦弱的孙武新其实更应该跟其他人一样,算是林笙罩着的小弟。
“你怎么不跟他们去?”林笙问道。
“我不去了,没意思……”孙武新从林奶奶手里抢过纸袋,咧嘴笑着说:“奶奶我帮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视线又转回到爆米花锅上了,他一边说道:“奶奶,你先回去吧,小新跟我在这儿就行,杨杨估计放学了,看他自己在家害怕。”
林奶奶本不想走,但是想到家里还有个小不点。就犹豫的看了一眼孙武新。
孙武新连忙保证:“林奶奶,我不喜欢吃爆米花。”
林奶奶有点不好意思,恼羞成怒的轻声斥道:“谁还差你那一口吃的?你喜欢吃就吃,我是想问问你能陪笙笙呆到几点,人多了他自己忙不过来。”
“我几点都行,不回家都成。”孙武新笑嘻嘻的说道。
林奶奶走后,林笙做爆米花,孙武新就帮他收钱,把有人要买的装袋。
盛夏的傍晚七点多钟,天还没黑透,广场上渐渐围上来吃完晚饭散步遛弯的人们,林笙的生意也火的不得了。孙武新在旁边给他装袋,手忙脚乱的。
快到八点的时候,人群渐渐散光了。林笙对正眼睛发亮数着钱的孙武新说道:“走啊,跟我去电影院那头看看,把这些卖没了。”
“行。”孙武新痛快的答应,动作飞快的帮林笙装车,明显很兴奋。
“等会儿你装几袋爆米花回去,给那帮小子吃带去。”孙武新推着车在前面走,林笙空着手,慢悠悠的跟在他身后说道:“告诉他们,点破爆米花,想吃随便来拿。但是别总当着我奶奶的面可劲儿吃,老太太细着呢。”
“行,我回去告诉他们。”孙武新应道。他跟林笙认识三年多了,当然知道林笙是什么样的人,谁抠他都不带抠的。
两人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电影还没散场,高高悬挂的电影明星的背景灯散发着炫目的光芒,一些放学没回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好奇的对着电影院指指点点,应该是没钱买票,站在外面解馋的。
孙武新帮林笙把东西拾掇好,林笙一边点着炭火,一边问道:“电影一般几点散场?”
“八点二十估计人就该往出走了。”孙武新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表,说道:“现在还差五分钟八点。”
林笙点点头,开始准备爆米花。
孙武新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练的动作,挺直的脊背和严肃的表情,一股抑制不住的钦佩油然涌上心头。
“笙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孙武新轻声的说道,与其说是问他,不如说是由衷的感叹。他从认识林笙那天起,就追随者林笙。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笙的父母都在市里有正式的工作,那时候他家条件很好。林笙长得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类型,因为他白,皮肤比班级里的小女生还要好,但是他的长相和脾气显然不能跟小女生相比了。林笙是单眼皮,骨架子不算大又特别瘦,就显得有一丝单薄。他的单眼皮,高鼻梁,薄唇,白皮肤虽然都很标致,但是搭配在一起,加上他一双漆黑漆黑的亮得像是头小狼的眼睛,就显得有些凉薄和锐利的感觉。
林笙这个长相,加上传说中以前打过多少次假的光荣战绩,一开始让新同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一不小心惹到传说很暴力的他。但是明显是同学预估错了,林笙虽然在外面厉害,但是跟同学相处的都非常好,从来不像有的混子那样欺软怕硬。林笙是专门“欺硬”的那种。甚至后来他们班的同学都是林笙罩着的,不管是谁有事儿,林笙都仗义的给他们出头。林笙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他会讲冷笑话,总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把班里的小女生逗得不行。那时候,班级里,甚至是年级里别的班的,暗恋林笙的漂亮小女生多了去了。孙武新虽然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很唬人,但是跟他在一起久了的人就都清楚他的性格了,他是真没脾气。
但是没脾气,不代表他傻。林笙是孙武新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中唯一个从来没拿捏过他,没占过他一点便宜的人。甚至,谁要是欺负他一点,林笙二话不说就能把人撂倒。所以,林笙对于孙武新来说,都不仅仅是偶像,甚至在他心里是一种保护神的地位。
现在,看着林笙家道中落,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后,居然镇定的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还说学习,就能考进全学年前几名,让孙武新怎么能不崇拜。
卖爆米花不算什么,厉害的是林笙从一个街头混子家里小少爷的形象突然逆转成一个小贩还波澜不惊的态度。孙武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心中都笙哥的崇拜之情,只能定定的用家养的大型犬类的眼光注视着他。
“我怎么厉害了?买爆米花?”林笙崩好的爆米花倒进盆子里,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你要是这么说,对面卖烤地瓜的大哥岂不是比我还厉害?他都买地瓜好几年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武新知道他在开玩笑,还是极力解释道:“笙哥,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
“我知道。”林笙表情淡淡的,伸手拍了拍他起伏的胸口,笑得有点坏坏的说道:“少年人,这么激动干嘛!开个玩笑而已。”
之前他刚重生回学校上课那会,这小子还偷偷塞在自己书桌里一百块钱来着,还以为不说林笙就不知道是他。林笙怎么会不知道呢。附近就这么几个跟他好的小屁孩,而想帮他又羞于表达的,也就这个孙武新了。而且这一年来,孙武新没少明着暗着给他买吃的,买东西之类的。上辈子父母过世后,林笙真个初三都没回学校一趟,毕业证都没要。开始跟着社会上的人混,也就渐渐跟孙武新这类人渐行渐远了。
如今重活一次,意外的雪中送炭的行为,让林笙心里感觉很温暖。上辈子,他真的是错过太多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