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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好惭愧这更还是很少【。
      .....但我尽量速度要有!【...............只想写结局的我。

      祝 观看欢欢

      02

      他抬头发现自己正坐在空无一人的地铁车厢内,头顶的灯管有些坏了偶尔闪烁,亮得晃眼。动了动手指才发现自己浑身僵痛无力,怀里虚揣着一只半空的酒瓶。
      John.Reese忍着头痛盯着对面黑漆漆的玻璃窗有半分钟怔忪茫然,我怎么会在这里,然而还是顺从身体意志拧开瓶盖喝了一大口,酒液顺着嘴角溜进乱七八糟的胡须中,他抬起脏兮兮的袖子胡乱蹭了一下。
      几分钟后地铁到站,他摇摇晃晃起身,忽然的直立缺血让脑中一阵晕眩。他撑着车门忍住呕吐欲望,有那么半秒钟的清醒觉得此情此景异常熟悉,脚却完全不受控制地一步垮了出去。
      然后踩空了,优秀的条件反射让他瞬间抬手想攀住车门但胳膊软得一塌糊涂他在已经闭合上,毫无知觉开始向前移动加速的车门上蹭出一条长长的印子还是摔回了轨道。
      脚卡在车轨之间,他怎么扯都扯不出来,抬头张望了一下偌大个站台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那之后世界的进程似乎成了电影中默片的慢动作,他看到酒瓶跌落杂碎玻璃渣散开一片,他感觉到额头上的冷汗滴进眼睛模糊视线,而迎面列车雪白的灯光呼吸间就逼近眼前——

      他睁开眼,公寓外吵吵闹闹的声音过了很久才迟钝地灌入耳朵。
      Reese扶着额头坐起来,被单滑到腰下,背上竟然出了黏腻的一层薄汗。去淋浴间冲了个澡,回来时候手机里Fesco已经传来了Harold.Adams的资料,Reese围着浴巾站在床前把它们草草翻过,再按掉手机,换件衣服准备出门。
      临出门时候接到个老板的电话,告诉他没有号码今天不用来图书馆。
      这都成了他们的例行公事,号码随时都可能跳出来,得抓紧空档时间养精蓄锐好好休息。特工说好把手机收进口袋里,打开门走了出去。

      纽约清晨八点整的阳光难得慷慨,公园里下棋老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他路过的时候跟一个中国老头打了个招呼。
      世界才重新真实起来。

      ======================

      Harold.Admas
      以极为优异的成绩毕业于麻省理工,博士学位,主修生物科学,后专攻神经领域。毕业后进入生命科学研究所任职同时担任母校脑科学方向客座教授。
      父母早亡,今年2月和大学时期开始交往的女友Grace Hendricks订婚。5月在同好友兼同事Nathan Ingram教授驱车前往郊外途中因无故撞向栏杆导致侧翻,后引起爆炸,两人当场死亡。
      但Fesco翻遍了那个时候的警方记录,发现最后从烧得变形的汽车内拖出来的,只有一具尸体。

      麻省理工为这两位优秀的教授办了个追悼会。
      透过手机屏幕Reese都能从葬礼照片上读出那位Hendricks小姐脸上,遭受巨大冲击后那种类似茫然的空白。

      [有需要帮忙的吗?]
      而六个月的时间,虽没有让她走出阴影重新开始,但也足够让坚强的人收拾好情绪。
      Reese毫无愧疚地把那个倒霉警长的警徽拿出来晃了晃[抱歉打扰了。]

      [这是谁?]
      Reese惊讶于一贯不苟言笑每个神情都在申述“下属不乖”的老板也能在照片里因为喜欢的人咧嘴笑得像个愣头青。
      [这是...Harold,我未婚夫。]
      Grace像是愣了一下,从特工手中接过相框,无意识地摩挲着木质框架的边缘
      [我们大学时候认识的。]

      刚入学后的第一个一月,她坐在长椅上看生涩的专业书就有人拿着冰激凌杵在面前没头没尾地问你要不要尝一个?
      然后从那时算起来到现在他们已经认识了将近十八年。生物学院和化学系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他们并不会像那时候大多数的情侣一样整天黏在一起,周末去看个科学展,坐在公园陪她画画能安静一个下午,期末前的黑暗时期也一起端着咖啡泡图书馆。
      毕业前Harold送她了一大幅自制的蝴蝶标本,哪一科哪一目什么种什么属他写得整整齐齐同那些稀有的蝴蝶钉在一起保存在特质的玻璃腔内,直到现在还色彩光鲜。

      Graca摩擦着相框的左手上订婚戒指还沉静泛着光。
      Reese终于没问那句那么他现在怎样了,说了声抱歉就退出门外。

      合上门站在阶梯上停了一秒,刚要走开却看到Finch坐在不远处中心花园的椅子上朝他看过来。
      他就一步步走过去,踩着斑驳晃荡的人影。

      走到Finch面前,不用低头都能想到端着热茶的老板对他的私自偷窥行为一定是不悦和隐隐责备。
      Finch却意外地没说什么,只是僵硬地冲他转过身体,甚至表现得比他还紧张。
      Reese垂着眉毛看了会儿老板神经质般握紧茶杯的手指,忽然问[你的订婚戒指呢]
      [啊,]Finch大概没料到他会问这个,不太自在地换了只手拿着纸杯
      [收起来了。]

      Reese就点点头,然后相当娴熟自然地把手臂绕到老板另一侧肩头拍了拍,
      [回去吧。]
      Finch像是如蒙大赦般整个人都放松了,都站起来走开了两步才想起来回头板起脸
      [Mr.Reese,尽管我俩掌握的信息从一开始就不对等,但我是个非常注重隐私的人。]
      Reese点头[你说过了。]
      [这种事,请不要让它发生第二次。]
      特工又好脾气地笑了一下[好。]

      之后Reese在懒懒靠在之前的那张长椅上,看他西装笔挺撑起腰板的老板重新转过身微瘸地走开的时候,想
      Finch喜欢煎绿茶,从不碰咖啡。
      Finch不喜欢昆虫,当然,那些有着斑斓颜色的鳞翅目也是一样。
      Finch对脑神经的前沿知识毫无兴趣,比起买那些期刊杂志他更乐意收集原版的科幻读物。

      那么,他一直以来几乎朝夕相对日夜相处的人到底是谁?

      ——TBC——

      =========
      有没有兴趣来猜一下身份和走向啊同学们?【你快滚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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