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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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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湘帘半卷。南窗下是个花梨木镶大理石的书案。案上东西不少,却甚为整洁。一角是二尺来高的铜灯,雪白的纱罩,显然是新换的。旁边一一列着笔架,端砚,三层博山香炉。笔山上架着支笔,笔端还湿润着。一对碾玉狮子压着张宣纸,纸上疏疏朗朗的几行字,行书。笔力并不强悍,却极秀逸,还有些绵里藏针的韵味。一边随手摞着两本书,一本是翻开的,用镇纸压住书角。偶尔有带着水气的风吹进来,书页啪啦啪啦的响。书案西边是四五个书橱,磊得满满的书。东墙上挂着幅董叔达的《潇湘图》,下设条案,放着一张琴,琴身斑驳,琴徽雁足皆是玉制,龙池上刻着几个篆字,却已看不分明。琴两边是一对青釉剔花梅瓶,却不插花,一个空着,一个单插着一柄麈尾。条案边紫檀高几上摆着一盆兰草。屋子东北角被一座十四叠的屏风隔开。屏风上绘的是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足可乱真。后面是道小门,挂着帘子,那是通往卧室的。虽然已近午时,却没有太多的阳光射进来。再加上所有摆设都是厚重或者清冷的颜色,这屋子显得分外阴凉幽静。独独窗棂上挂着个红色丝线打的同心方胜络子,在竹帘上垂下长长的穗子。可这唯一的暖色却和周围的东西并不协调,几乎像从脸色苍白的人嘴角划下的细细的血迹。
虽然如此,这间书房也的确算得上是雅致之极了。但这房间里,却好像缺了什么,而且是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有书,有画,有笔,有琴。可是,唯独没有剑。
书房里本不该有剑。但一个年代有一个年代的规矩和习俗。有人说,此世乃是剑世,武林中已没有其他兵刃的容身之地。侠客有侠客的清霜剑,刺客有刺客的鱼肠剑,笑靥如花的女侠喜欢轻巧修长的淑女剑,德高望重的一派宗师常用剑身宽阔的君子剑。就连穷山僻壤的酸腐书生,都会在房中悬上一把铁剑,借以励志。世家公子更不会忘了在书房里摆上一把缠丝镶玉的三尺青锋,出门时挂在腰间,摇摇摆摆的招摇过市,标榜自己的文武皆通。这年头,剑和衣服一样,已经成了必不可少的装饰。这没有剑的书房,因此总好像空落落的,仿佛大雄宝殿里少了三世佛。
何况,这房间的主人,并不是一般的世家公子,而是李家的少爷。
江湖中无人不敬仰李家主人,却没有几个见过李家的少爷。所以,那站在高几前赏花的,在一般人眼里,也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纤细的少年。
浓密的长发垂下,从侧面挡住他的脸,只露出雪白的鼻尖和下巴。他的头发并不漆黑如墨,而是少见的深灰色,虽未扎起,却显然经过精心的梳理,一丝不乱。白绢中衣外又罩了一件白纱的长袍,也没有束腰带。赤脚踏着木屐,从长袍下摆露出几个脚趾,也是雪白的。那盆兰草的叶子油绿喜人,着实生机勃勃。这做主人的却白得分外單薄,几乎像一副没上色的工笔人物。
“少爷。”门帘上映出一个影子,恭恭敬敬的躬着背。
他不回头,用一块丝帕慢慢擦拭着兰草的叶子。“有事么?”
“厅里,有位客人。”
“这似乎跟我没什么关系。去跟他说,我爹不在,下次请早。”
“可是……他是来找老爷一决高下的。”
他终于转过头,不出声的笑个尽兴,然后把丝帕放在一边,“原来如此。叫紫云来,给我梳头。”
“是。不过,少爷……”
“你是想说我还没到二十岁吧?放心。”帘子里边的人似乎又笑了一笑,“这件事不会传出去的。”
李家的正厅里,摆着两排十二把楠木交椅。右手首位上,此时坐着个人。能在坐着时也保持雄赳赳的气势,的确不易。他自己管这叫做霸气,却不知有人觉得这是冒傻气——比如李家的少爷就觉得,坐着就是要休息的,如果坐得笔直就是跟自己过不去。所以每次有仆人在他看书的时候进去端茶倒水,若不是看椅背上露出的那头长发,都会以为椅子上只不过搭着一件衣服。这也许是地域差异。这人虽是汉服装扮,却高鼻深目,皮肤皴黑,睫毛都是洗不下去的沙色,明显是西域沙漠中的胡人。他脸上满满的装着两样东西:胡子和傲慢。怀里抱着一把剑,足有五尺多长,六七寸宽,跟他倒是十分相配。
他在沙漠中练成的功夫,目力耳力都甚于常人,此时听见门外一阵脚步声,轻捷矫健,便知道是刚才见过的管家。可似乎还有另一个声音,轻如呼吸,待他运足功力欲仔细分辨时,却又无迹可寻。西域武人虽也练轻功,却讲究功底扎实。于是他暗暗有些失望。心道这李家主人脚步虚浮如此,可知下盘不稳,怎能练成好武艺呢。
正想着,门两边的仆人已打起帘子。管家先一步出来,换下其中一个仆人,把帘子高高的掀起来。可进来的却并不是传说中的李家主人,而是一个高挑身量的少年。
白衣,白袍,拦腰束一条紫结缨,坠着块透雕玉璜。其实这少年不该穿白。他皮肤虽然极有光泽,但一张脸唯有唇上稍稍染些血色。深灰色的头发,如同淡淡的湿润的墨色,从两肩垂下。他的嘴角优雅的翘起一个温和的弧度,和那双微微上挑的丹凤眼很是协调。但他的眼睛却不笑,也不冷酷,也不倨傲,像他的发色一样,淡淡的。这让他彬彬有礼的笑容看起来像是石匠的杰作,让他清秀绝伦的脸看上去像是一副面具。
“你是李家的主人?”胡人腾地站起来。他觉得有理由愤怒——乡巴佬第一次进城就上当受骗,总是会分外愤怒的。
少年却笑了,整张脸都更加柔和,除了眼睛。他的手笼在袖子里,袖口有精致的紫色滚边。“不,是少主人。”
“我要找的不是你,叫正经的李家主人出来。”
“前辈来得不巧,家父外出未归。若有要事,对在下说也是一样。”
“若是要你这小娃儿替他死,你也愿意么?”
少年脸上现出显然并非发自内心的诧异,“替父而死,乃是至孝,区区自然愿意。不过,阁下何出此言?”
胡人一把拎起身边的剑,虎虎地抡了两下,“俺在西域修炼了三十年,打了这一把好剑,还没有粘过血。这次来中原,便是要找人祭剑。俺听人说,这年头,江山是皇家的,江湖是李家的。俺偏要用李家人来试剑,让中原武林群龙无首!”
他觉得这番话再加上一番大笑就完美了,可少年的声音却插进来,把他那气沉丹田的大笑生生憋在胸口,甚是难受。“我看,尊驾不是来试剑的,倒是来扬名立万的。不过,谁告诉尊驾李家是群龙之首?”少年的表情突然一冷,使他嘴角那抹不变的笑容看起来犹如他幽冷的书房中那条血红的络子,“没有李家,如今的江湖,根本就算不上是龙。”
说这句话时,他的眼睛突然亮起来。那光芒咄咄逼人,几乎让胡人有种不敢呼吸的感觉——只有小时候,他独自一人在草原上,感到一双毛茸茸的爪子从身后搭在肩上时,才有过同样的惊恐和压迫感。但他马上认定,这一定是错觉。因为当他深深的迫切的吸了一口气以后,他分明听到那李家少主人平和轻柔的声音对管家说:“领这位壮士去练武场吧。”
壮士?他不喜欢这个称呼。毕竟他是他是有名有姓的,他的名号,在西域足可使婴儿不敢夜啼。而且“壮士”这个词,总让人想到“风萧萧兮易水寒”。这也太不吉利了。
跟着管家走了很久,练武场还没有到,胡人的心里却嘀咕得越来越厉害。都说李家是中原武林的龙首,可他越看越不像。人如果住在这么舒服这么漂亮的地方,大概就不会有什么心情辛辛苦苦的练武了。十几米开外是一丛绿树,挂着些白色的小花,地上更是落了满满的白色花瓣。他不认识这是什么。但他看见那少年站在树中间的空地上,衣服飘着,像一个巨大的花瓣。
“这,这是练武场?”他几乎已经认定李家是个极大的骗局。没错,现在的练武场不像从前那样罗列着十八般武器,看起来杀气凛人了,不过这,这怎么会是练武场?明明是个花园。还有那小娃儿,根本就是弱不禁风的样子。这一家子,到底在搞什么鬼啊?
“你的剑呢?”看到那少年仍然手无寸铁,他竟然可以不诧异了。
“在下向来不用剑。何况,我们只是切磋武艺,又不是拚命,何须动兵器?”
“你真的决定跟我打?”
“你真的决定跟我打?”少年似乎忍俊不禁,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还把语气加重了些。
“哼,我怎会怕你这小娃儿。就算是安七炫,我也不放在眼里。”
少年轻轻点头,一手挑起长袍的前摆,微笑道:“请。”
他的剑,是没有鞘的,和他一样,是饱经风霜的古铜颜色。看起来厚重无光,一剑劈出,却有风雷之声。李家少爷的衣服在劲风之下鼓了起来,恐惧的猎猎作响。可他看着那剑朝自己劈过来,表情却仍是平静,甚至还带着些愉悦。
剑就要斩下来,他往旁边轻轻一闪。并不多迈一步,让那剑恰恰贴着他的衣角劈空。还不忘了赞一句:“果然好剑。”
那人虽然一招击空,却也并不着急。剑在半空停住,紧接着向左面一划,附骨之蛆一般,又跟了上来。虽然是粗壮的人,粗壮的剑,这一招却行云流水,刚中带柔。
剑快,可毕竟没有少年的身法快。他并不还击,只是连连闪躲,并不仓皇,似乎只是觉得有趣。剑风将树上残留的白色花瓣也振飞起来,漫天飘舞。这少年在落花之中,身法之美,如同翩翩起舞。更像一片婀娜的花瓣了。
眼看五十招了,他还没有伤到李家少爷一分一毫。若换了别人,兴许已经慌了,可他倒还很沉得住气。他盘算过了,这少年虽然身法惊人,但只守不攻,毕竟最多能维持不败的局面。而时间拖得越长,对身强体壮的他反而越有利。何况,他的杀手锏还没有使出来。
少年一直退让,已经到了树丛边上。他的剑紧紧的咬着不放,却总差着一些。但少年的身形忽然停了下来——其实,并不是没有地方可以躲闪。他仍然笑着,嘴唇几乎不动,轻轻吐出几个字。
“五十招了。”
剑,离少年的胸口终于只有一分。他那一直表情凝重的脸上,终于也露出了一丝笑容。
现在就算是会飞,也躲不过了。
可李家的少爷,根本就不想再躲。
他的剑,几乎已触到白纱柔和的质感,却突然停住了。
是少年的手,终于从长长的袖子中露了出来,合掌夹住了剑身。
巧劲,绝对只是巧劲。但他偏偏扭转不了。少年双手往旁边一推。动作轻柔,正像他每天擦拭兰草叶子时一般。可那看起来吓人的剑,就顺从的被推了开去。
少年便扭转身形,从这空档里闪了进去。不待他反应,一只右手已经比在了他脖子上。
他低下头,麻木的看着那只手。修长,纤细,虽然很瘦,线条却十分温润,丝毫没有骨节突出的感觉。雪白的肤色,让他黑黝黝的脖子自惭形秽。这根本就不应该是一双属于武人的手。
他听见少年的笑语。
“如果我手里有剑,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
他的脸上,突然就露出狞笑来。这长在沙漠,不善言辞的人,这一次恶毒地反驳了。
“可惜,你手里没有剑……”
他的剑,在这时候,忽然断了。
原来并不是没有剑鞘。原来这五尺来长,六七寸宽的,本身就是剑鞘。
露出来的,是细而短,金环蛇一般的黑色的小剑。也闪着他的狞笑一般恶毒的光。
而大开大阖的剑风,也突然变得灵活而犀利。这黑色的小剑,迅疾无比的向少年空门大开的后背刺了下去。
这一着并没有名字,但他凭着它,已经打败了不知多少西域武林大名鼎鼎的高人。虽然这一着已用了无数次,他却仍陶醉其中。甚至替那少年感到了,身体突然被穿透的惊恐和剧痛。
于是这剑,在他还没有发现的时候,突然慢了下来。然后,停住了,然后,啪嗒,掉在了一地的花瓣中。
他的眼睛,慢慢地睁的分外的大。但眼睛里已经没有少年的影子。他只听见少年分明带着笑意却冷的椎心刺骨的声音。
“就算我没有剑,你也一样活不下去。”
洁白却带着血的东西,飘飘荡荡的落下来,盖在他的脸上。不是花瓣,而是一张丝帕。
他虽然死了,却仍是满腹的惊疑。所以那张扭曲的不甘的脸,实在难看。
他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输,更想不通他为什么会死。他怀念西域的武林,那民风淳朴,让他凭着一点小聪明就能称霸的天堂。
他信佛,所以他相信这是报应。如果他不出最后的杀手,那少年一定不会杀他。其实,他已经对这孩子有了好感——活了几十岁,他从未见过这般漂亮的人物。
但是他终究不知道,不管他出不出最后一招,李家的少爷,都不会让他活着走出李家的大门。
管家已叫人来,把尸体抬走了。他在旁边看着,对管家说:“下次再有这种事,你们解决就可以了。”
管家恭恭敬敬的答应,深深的躬背行礼。站直身子时,他已经走出几步,却又站住,回过头。
“那个安七炫,又是哪庙的和尚?”
安七炫当然不是和尚。
这个人,对江湖人来说来说,只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像传说一样难以辨其面目的名字。
此世乃是剑世。剑是身份和品味的象征,没有哪个少年才俊会选一把金丝大环刀。但品位滥了,也就成了流俗。
用剑的人那么多,真正能用好的又有几个。
而安七炫,据说是一百年来,江湖上使剑使得最好的人。
不是因为剑好,也不是因为剑法。江湖上人人皆知,他可能用一把三钱银子从铁匠铺买来的铁刃,可能用一套简单得连唬人的名字都没有的剑法,却仍然是一百年来使剑使得最好的人。
有人说,他的剑和他的人一样不可琢磨。在他向你笑的时候,他的剑可能已经刺进你的喉咙。
也有很多人不服,很多人找他一决高下。或者为了出名,或者为了证实自己,或者为了报仇。但从没有人活着回来。当然,有的人根本连他的面都见不着。
安七炫没有自己的门派,只是孤身一人。因此,他不是高高在上的神话,只是江湖中人既敬且畏,又忍不住好奇的传奇。
这么有名的人,他却是刚刚听说。
他有三十个师父。他的师父都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却没有一个提到过安七炫的名字。可能是不愿,可能是不屑,也可能是不敢,当然,更可能是因为李兆麒。
李兆麒是李家的主人,他的父亲大人,武林真正的龙首。但儿子和武林这两样东西,在李兆麒心里到底哪个更重,却是谁也说不清的事。
世代单传在别人家可能是不幸,却是李家的规矩。因此每一代的李家主人,根本没有选择可言。而李兆麒对这条祖训的遵循,似乎更胜于他的祖辈。
八九年之前,十岁出头的小少爷曾经生过一场病。各地的名医都来看过,却没有人能说出什么。最后来了个据说是云游天下的江湖郎中,把了把脉之后便说,这小少爷从娘胎里带来一股阴气,是个天生的弱症。再加上小小年纪就过于通敏,竟是不容易养大的。古时候无数的神童都是早早失了性命,就是这个原因。这病虽拖得了一时,却不是长远之计。老爷夫人年纪尚轻,还是再养一位少爷防老吧。李夫人听了这话,没了主意,只知道和儿子脸贴脸的哭,李兆麒却只是垂下那双李家祖传的骄傲的丹凤眼,不出声的笑了笑,然后说,我不杀你,我要你看看我儿子能不能长大。还有,不管是谁派你来的,你回去跟他说,李家只有一个少爷,我李兆麒只有一个儿子。绝对不会有第二个。这些话是一个当时在场的另外一个大夫传出来的,他还补充说,说这番话的时候,那位斯斯文文的李家主人眼睛里,就好像有什么东西着起来了一样。从那时候起,李兆麒对他这个金贵的儿子,就好像独眼龙对自己硕果仅存的那颗眼珠子一样。
所以后来有人说,天下最最娇贵的少年人,并不是东宫太子,而是李家的这位小少爷。
这些事情李家少爷自己自然清楚得很,不过父亲既然把江湖中几乎所有门派的事情都讲给他听,又何必对那个叫做安七炫的孤家寡人避讳莫深呢。难道他堂堂李家的少爷,竟会像刚才的胡人那样打上门去,要求和人家一决高下么?那种无聊的事情,岂是他干得出来的。
不过,家里人对安七炫的忌讳,反而让他对这个人有了兴趣。这大概是他那把一切都掌握在手心里的爹始料不及的吧。
李家除了世代单传以外,还有另一个规矩:每一代的少爷在二十岁以前,是绝对不出现在江湖人面前的。但在二十岁生辰那天,会有一个隆重的加冠仪式,邀请各个门派的首脑参加,正式把李家未来的主人介绍给武林中人。
将近十代的李家人,都是按照这个规矩办事的。可是这一年,李家却把所有已经发出的请帖都追了回来。
因为,李家那位还有三天就满二十岁的少爷,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