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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
第二天上午宋之姝蹲在菜园里摆弄自己的土豆,她在研究要怎么把这些土豆切块然后种下去,小院门震动几下,传来一阵咚咚的敲门声。
罗氏正抱着宋之澜哄呢,宋之澜早上有些起床气,一定要大人哄,不然就一直哭一直哭。罗氏一时半会走不开,宋之姝跑过去把门打开。
门外站着两个人,分明是昨天早上落水的妇人和被宋之姝救起来的孩子,那妇人一只手上拎着鸡蛋和肉,另一只手牵着孩子。看这样子应该是特地来感谢宋之姝昨天救命之恩的。
那妇人见宋之姝就想道谢,把宋之姝吓一跳。她忙“嘘!”了一声,往里看罗氏有没有出来,罗氏还在哄孩子,暂时无暇顾及这边。宋之姝不想暴露她会游泳这件事,根本解释不清。她示意那妇人先别说话,妇人虽然疑惑但还是乖乖点点头。
宋之姝喊了声,“娘!小如来找我玩,我先出去啦!”
罗氏高声应了声,宋之姝这才把院子门关上,对这妇人说:“婶,咱换个地方说话。”
宋之姝带着两人去了附近的一个小亭子,示意妇人先坐下再说话。
那妇人就牵着孩子有些局促地坐下来,她不理解为什么宋之姝不让她去家里说话。但她也没问什么,想着人家可能有什么奇怪的禁忌……所以她略有些局促地笑笑,说:“姑娘,昨天多亏了你救了我儿子,我今天特地来谢谢你……”
从这妇人的口中,宋之姝知道了对方家里的事,这妇人姓常,且称她为常婶子。
她家也住在这周围,只不过两家不住同一条巷子,平常也就没什么见面的机会,两家不认识。但其实常婶子老早就听说过宋淼的名头了,毕竟住在这小巷当官的,也就只此一家了。
据常婶子说,她家是在镇上卖早点的,她丈夫姓张,在市集那边租了个小铺面卖包子,但那铺面就真的只是个铺面,没法住人,铺面也很小。
夫妻俩每天半夜就起来做包子,馒头,做够一天的份量再由张叔送到市集上去卖。
两人就这么干了两年,倒是挣了些辛苦钱,包子好卖,但利益不算大,就这样也够糊口还能攒起一些钱财来。为什么两人不一起出去出摊呢?按道理来说这样两人可以更轻松也能赚得更多。
就因为还有个孩子在,孩子太小了,才三岁。张叔在家是老小,他上面还有几个哥哥。家里的老人不可能来镇上专门给他照顾孩子,那孩子就只能由常婶子一个人照顾了,她每日要做的事也不少,洗衣服做法打扫卫生都是最基本的,常婶子出去洗衣服的时候,孩子总不能一直放在家里,孩子太小了她也不放心。
也不可能说每次都拜托邻居帮忙看着,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别人难免觉得麻烦。常婶子于是想了个法子:找个小箩筐,把孩子装在箩筐里,她背在身上,干啥都带着不就行了?
这的确是个好方法,常婶子已经这样做很久了,一直都没出什么大事,直到昨天洗衣服。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些日子雨水多,河滩边的石头上长了许多青苔,滑溜溜的,高氏在搓衣服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踩滑了,连人带孩子一起掉水里了。
因为她整个人是往前扑然后掉水里的,孩子在她往前扑的过程中一下子就从背后的框里飞出去,落水的位置距离她好远,她想够孩子都够不到。
再然后就是宋之姝听见呼声跑过去,把孩子捞上来。
常婶子对宋之姝简直是千恩万谢,她说起那天的事声音都在哽咽,要是孩子没了她自己也不活了。当时那么多妇人没一个会水的,还好宋之姝那会儿恰好在附近,不然……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宋之姝接受她的道谢,但东西她可不要,一来她本来就不打算要那些东西,她也不能被爹娘发现自己会游泳,她也只能瞎编:“常婶子,您的心意我心领了,但是东西我是真不能要,昨天我爹娘都不知道那事呢!您可千万去我家说漏嘴了,我爹娘要是知道我敢跳水里救人,非得打死我不可!您先把东西带回去,其实我倒是有其他事想拜托您帮忙的。”
常婶子连连点头,她能了解宋之姝爹娘的想法,毕竟如果是自己孩子为了救人跳进水里,她也害怕。
“你且说罢,能帮的婶子一定帮你。”
宋之姝就说了自己也想卖吃的赚钱这事,她问能不能在常婶子家门面附近摆摊卖点东西,张叔再照应照应,不然宋之姝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出去卖东西爹娘也不放心,就算她集合了附近的孩子一起,大人都不放心。
常婶子见宋之姝小小的一只,倒是有些犯愁,这么小的孩子,就怕是一时兴起,看别人卖早点赚了钱就想去卖早点,假如她爹娘不同意,那就更糟糕了。
常婶子想了想,循循善诱地说:“那,之姝呀,你想好要卖什么了吗?”
宋之姝认真地点点头,她当然想好了,她早就想好了!她要卖肉夹馍加胡辣汤!
这两样宋之姝觉得,摆摊做早餐再好不过,她真的很怀念前世的早餐,在早上温暖的阳光中,抓着肉夹馍咬一口,感受着里面多汁馅料的香甜,再喝一口胡辣汤,人生简直就此圆满了。
只不过自己年纪实在太小,不可能说服罗氏和宋淼花钱去给自己专门开一家店。万一亏了呢?再说宋淼虽然不怎么管宋之姝,但他从心里也觉得宋之姝应该跟在她娘身后学学女红方面的技能,她现在还太小,家里也不指望她赚钱。但是她如果无德,以后爹娘都要挨骂。
在这个时代,女子之德,除了生孩子壮大家族,就是女红。在农村则是勤奋的双手和种田技能等,宋之姝觉得很烦,但她也没法说服爹娘改变想法,就好像自己的想法不会被爹娘改变,自己也不能改变他们的想法。
但宋之姝想赚钱的心思是不会平息的,没钱花太难受了,除此之外她真的很想拥有自己的食摊,这是她自从穿越过来就有的梦想了。
唉!要是再大点就好了。宋之姝忧愁地想。
“常婶子,我想卖肉夹馍和胡辣汤,这两种东西是我在食谱上见过的美食,我想把它们做出来。”肉夹馍和胡辣汤不是本地美食,常婶子应该没听说过。
常婶子一听,觉得这孩子更胡闹了,做生意的事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就一个菜谱,那按菜谱做出来的东西好不好吃还不一定呢!
见常婶子满脸不赞同,宋之姝认真地说:“婶子,我也不要求您帮我啥,就如果我在你们家附近摆摊,你们照应一下,主要是原材料进货,这个需要您和张叔帮帮忙,介绍一下渠道。”
常婶子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答应了。她想着,说不定这孩子撞了南墙就知道做生意不容易了。
******
摆摊的事有了头绪,宋之姝觉得浑身充满了干劲,现在她就要把这个计划完善一下,机会都来敲门了,她不好好利用一下让机会溜走,那就太可惜了,也不是自己的风格。
当务之急就是买个铁锅,宋之姝想好了,她需要用铁锅炒肉馅,等有钱了去定制一个铁锅,九宫格样式的,一个格子装一种馅料,还要有秘制的汤。锅底下放个煤炉子烧火,咕噜咕噜直冒热气,阵阵香味飘向远方。只是想想那个场景宋之姝都觉得——简直太美好啦!
但这事没法和爹娘提,不说爹娘不可能支持她的想法,就说她爹是个官,她爹就不可能同意。
虽然开小摊卖早点严格来说也算不上是参商就是了。
宋之姝草草撸清自己要做事情的步骤,首要的任务就是买个铁锅,然后是馍,这地方肯定没卖馍的,那就得自己在家做。
做馍的方法也简单,天下有那么多种馍,原材料都差不多:小麦,再过一段时间冬小麦就该开始收割了,不愁没有材料。
前世宋之姝也做过肉夹馍的馍,她当时做馍的时候什么材料都不缺,做出来当然是最好的,但这个时代嘛……京城宋之姝不清楚,但她估摸着应该比这儿好些,就宋之姝所处这地儿,连酒楼的菜都是翻来覆去就那几样,实在说不上是物资充沛。
做馍的首要材料是面粉,理论上来说有面粉和水就行了,还有酵母。酵母宋之姝知道是有卖的,毕竟发馒头发包子也要用到酵母粉。其次为了让馍的口感变得更好,还需要加入油和糖,前世宋之姝做馍会用色拉油,但在现在用香油代替也是一样,放糖主要是提鲜和增加口感层次。但现在的糖那么贵,宋之姝觉得有必要控制成本,否则成本太高也卖不出去。
馍解决了馅就更简单了,一馍可夹天下。宋之姝前世最爱的是肉夹馍里夹千张,可能有人会说不夹肉没灵魂,但千张是一种爱吸汤汁的食材,千张里自带油润的汤很容易就渗透了馍,让馍都变得好吃起来。
除此之外,夹烤鸭,腊肉,青椒炒肉丝,五花肉……这些都是经典吃法,宋之姝虽然是传统厨艺的传承者,但她更爱创新玩法。不同的美食文化碰撞在一起才能激起更多的灵感和火花。
但是光想这些有什么用呢?还得投入行动,宋之姝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否则光想着都快压不住自己一身的洪荒之力了。
但她总觉得自己有什么事没完成,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没收获,她回到屋里。罗氏看她一眼,“你最近在菜园里扒拉啥呢!往常娘也没见你对菜园这么感兴趣。”
宋之姝恍然大悟,现在她知道她什么没做完了!她的土豆,才分块分到一半呢!
关于肉夹馍,俺小的时候吃过陕西那边摆摊卖的肉夹馍,就是那种推着个小吃车在小巷口卖的。那真的是好吃极了(也可能是因为童年滤镜ovo),当时身上没多少钱,在一堆肉馅里选了千张,那个味道真的惊艳到我!摆摊的老板人很好,给我的馍里浇了半勺肉锅里面的汤汁……就一个字,绝!
(ps:存稿用光啦,要恢复日三了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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