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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一章 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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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决心
高耸的天蓝色屋顶,坠着一顶巨大的凤尾黑琉璃灯饰,在距离灯饰不足半米的范围挂着七盏宫灯,暖色的灯光照射在黑琉璃上反射出令人炫目的光芒,如梦似幻。八条红色的丝绸自凤尾处迤逦而下,各系在二楼的雕栏上,衬着暖色的光,竟散发着淡淡的金色。
楼下是那些普通的富家公子落座的地方,那里的桌椅成半圆状分布,簇拥着比赛的擂台。而楼上则是属于那些有权有势的世家公子,楼下的一切一览无遗。
托苏世子的福,忘忧和少辛得以坐在二楼。
一楼临时搭建出来的高台上,一个身着蓝色纱衣,眉目清冷的冷艳女子正在抚琴,琴音淙淙如高岭的冰雪。明明如冰雪般的清冷性情却惹得楼下、楼上的喝好连连,久不停歇,手中的蓝色彩花像不要钱似的往台上抛。
玉琼阁准备的餐宴很丰富。
茶是天虞山云雾,酒是陈年的胭脂醉,是与醉红尘一样的名酒,一杯沁人,二杯颜红,三杯人醉。
先上了奶白枣宝一品,蜜饯红果一品,桂花辣酱芥一品。紧接着是万字珊瑚白菜一品,无字盐水牛肉一品,金腿烧圆鱼一品,松树猴头蘑一品,疆字红油百叶一品,桃仁山鸡丁一品,柳炒白蘑一品,巧手烧雁鸢一品,明珠豆腐一品,百花鸭舌一品,椒油银耳一品,麻仁鹿肉串一品,罐煨山鸡丝燕窝一品,当然也少不了招牌菜蟹黄扒鱼翅一品,蟹粉狮子头一品,寿字五香大虾一品。另外还有黑米粥及时令水果拼盘。
面对着如斯美味,耳听着楼下悦耳的琴曲,忘忧有些打不起精神来,手臂懒懒地挂在栏杆上,眼睛直勾勾地看向对面,发呆。
对面,陆叶珩和那胖猪将军的位置与他们几个的位置遥遥相望。
那个死肥猪将军的位置上,坐了一堆无非是朝中一品大员的人物,一个个看着他家小琴那么露骨,就差直接扑过去把他压在身下一逞□□了。
他曾经想过无数次和琴相见的场面,他想过自己既然可以这么莫名其妙地来到这里,那天他就在琴的家中,奈何琴就不能。期待过,盼望过,就这么盼来个和他一样的男人。见面就给了他一巴掌,脾气这么暴躁(完全忘记是自己把陆叶珩点爆的),要不是自己的药好,恐怕半边脸都得肿起来。
男人啊,再美的男人,那也是男人。一想到从前有时候在街上碰到骚扰的男人,一想到要和他们变成一类人……(小忘忧想的有些严重了+_+)
呼,肝火上升。
狠狠拍了一下桌子,桌子上的碗啊杯啊猛的向上一跳,吓了苏衡宇一跳。
忘忧今天好怪,先是对个男人说来说去,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东西。现在又一副生闷气的模样,难道……是因为没能和那个陆叶珩坐在一起的缘故?那个男人美则美矣,可实在是……
“苏衡宇!”那个声音没有好气,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啊?”抬头,看向面容有些扭曲的忘忧。
“那个,什么将军的和我家……那个陆叶珩究竟是什么关系?!”那只咸猪蹄凭什么搭在他家小琴的腰上——隔了这么远,也亏得他能看清。
果然……还是让他尽快放弃吧。
正色道:“庞铸将军是我朝一名大将,同时他也是当今皇帝的舅舅,手上权利不小。政治上,听说与我父王对立,还是尽量不要招惹他以免他借题发挥……”看着忘忧杏眸又开始浮现厉色,一副谁稀罕知道那只死肥猪的事的吓人模样,立即切换话题,“陆叶珩是缙云的大皇子,以美貌闻名缙云,同时也是文武双全,不可小觑。一年前,我国与缙云发生边境战役,缙云战败,割让十城的同时将陆叶珩作为质子送到帝都。”
他顿了一下,脸上浮现不忍的神色,道:“陆叶珩样貌出众,性子又高傲,我朝不乏喜好……男色……之辈。质子对于本国而言,相当于被舍弃的棋子。自从陆叶珩来到帝都,内力被封,他们、他们就……后来,庞铸看上他,就成了他的……禁脔,那个,有时候也被当成礼物,去、去陪那些……那些……”
唔,说得好艰难。
忘忧千万不要迁怒他啊(这孩子已经有心理阴影了)。
“啪”手中把玩的白玉杯破碎,尖锐的瓷片深深扎进掌心,鲜血顺着紧握的拳,一滴一滴滴在桌案上。
“公子。”少辛蹙眉,起身掰开他的拳头,看着鲜血淋漓的手掌中细碎的瓷片,掌上运气覆在上面将碎片吸出,确认没有残余时,松了口气,看向忘忧道:“公子太不爱惜自己,赶快……”上药吧。
话,梗在喉间,一向淡定少见波澜的脸上出现震惊。
那是从没有出现过的表情。
平日里他会温和地笑,开心时笑意灿然,生气时满面阴沉,犯愁时面带忧虑,整人时面有狡黠……少辛忽然觉得跟了公子这么久,竟是从来没有了解过这个少年。
苏衡宇的脸上,有同样的震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逆鳞,而他的逆鳞,便是在孤独中陪伴自己的至亲。
现在的他,杏眸里倒映着杏黄色微光,没有愤怒,没有悲伤……有的是视众生如蝼蚁的漠然,唇角的勾起的弧度,残忍而冷冽,普通的相貌有不容人逼视的威严。
“原来,古代的同性恋还挺多的,看来多我一个也不多呢。”他的声音缓慢而轻柔,如对情人细语,却让人寒到心里。他抬起头,略带困惑的表情很可爱,仿佛刚才让人胆寒的神情是他们的幻觉,接着道:“琴,不是,陆叶珩平时喜欢些什么呢?唉,追女孩子难,追男人更难,好麻烦呐~~唔……”他低笑着,细嫩的舌尖轻触伤口,入口的甜腥令他微微蹙眉。
他很喜欢琴,但不确定是不是爱情。
如今听到一向细心照顾自己的女子到了这个世界,受尽屈辱,他如何不怒。
性别,年龄,种族,有那么重要吗?
他,很喜欢琴的陪伴。这,就够了。
楼下,已经进入第二轮歌舞比赛,婉转悠扬的笛声中,随之而舞的彩衣香腻的空气中旋转,带女子脂粉的味道,甜腻,诱人。
从药王谷里带出的药,自然不是凡品。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伤口处的血已经凝注,连疼痛感也小了很多。
他,遥遥望向那个红衫的男子。
咦,咦,咦,不见了???
没形象地扒在雕栏上四处张望,正看见一个艳红色的衣角消失在二楼拐角处。
对了,正好可以用真面目去见琴,去试一试他的记忆还剩多少。连那么经典的(其实是丢人吧)‘死了都要吃’都说了,居然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八成穿过来的时候脑袋磕了,碰了(完全忽略那孩子也是魂穿),以至于失忆了。
说干就干!
忘忧霍然起身,一本正经地对着苏衡宇和少辛道:“我内急,会很久的,你们先吃。”
内急?怎么突然……
还没关切地来句询问,那孩子已经运起高超的轻功,没影了。
楼下,笛声不绝,婉转中带着丝丝的哀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