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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荣誉勋章(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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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黎家的屋子是那种极普通的楼房,这还是她爸爸以前单位里的分房,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面积不大,墙面都掉漆了,有些地方甚至还小裂缝,可黎黎在这儿住了二十多年。狭窄的楼道里,充满了她儿时的回忆,她在这儿打弹珠、跳皮筋和小伙伴闹矛盾,同样,也是在这儿,她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怎么想起来要请我吃饭?”赵肖南忽然开口,打断黎黎浅浅的回忆。
“感谢你呗——妈妈她也是这个意思,没有客过不宴请的道理。”黎黎端上一大盆骨头汤,“她听说你腿不好,特意嘱咐我做的。”
“替我谢谢伯母。”
“别谢别谢,这还不是都怪我。”这一刻,黎黎是真内疚了,“不过,你的恢复能力可真惊人啊,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看你一个多月就好得七七八八了,真神奇。”
“咳。”赵肖南有点不好意思地别过头,睁着眼说瞎话:“我的体质一向异于常人。”
某傻大姐浑然不知,还一脸欣羡:“这么好!要是我能像你这样就好了,说不定打架就能更厉害!”
“噗——”为了掩饰心虚,赵肖南刚端起骨头汤来喝,孰不知黎黎会来这么一句,一个不小心下,就给喷了。
而他对坐的黎黎,自然成为最大受害者。黎黎估计离气疯不远了,连眉毛都抖了起来。
“对不起,我被呛到了。”
“嗯——”黎黎发出深沉的一声,便起身找毛巾洗脸去了。
丫的,嘛玩意!油不拉吉腻糊糊的!(答曰:骨头汤。)
再回来黎黎已经是一番神清气爽样了,赵肖南嘴角微扬,说:“其实,我一直有两个疑问。”
“说吧,只要不伤天害理违背良心我都会大方地告诉你。”
“你当时为什么用石头砸他?”
黎黎一愣,没想到他会问这个,她去医院看他那次的胡言乱语,他居然还记得!
“我觉得你不是会无缘无故打人的人。”赵肖南又补充一句:“当然,那是你小时候,有点保不准。”
“P!谁让他说我是没爸教的小孩!”黎黎愤怒地拍桌而起,胸口起伏着,可一开口就后悔了,这个理由她可是埋藏了多年,怎么被赵肖南这厮一激就全说了呢!当年妈妈如何训斥她她都没说,因为她知道,或许一出口,妈妈就又要流眼泪了。
赵肖南望着她,目光复杂,良久才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哼,本来就是。”被他这样看着,黎黎感觉说不出的别扭,她又重新入座,吃饭吃饭!
“还有一个问题。”
啪!黎黎把筷子拍在饭桌上,大喊:“丫的!你还让不让人吃饭了,你是好奇宝宝么!”
好奇宝宝赵肖南坚持不懈:“你额头的伤疤是哪儿的?也是因为打架?”
娘的!赵肖南这厮是搞特务的吗!她额头上的疤痕这么浅都能被他看出来,而且问的问题个个都是她的死穴!
“你管这个干什么!吃饭!”说着,黎黎往赵肖南碗里丢了块大大的骨头,意思很明确:赶紧啃去吧,别废话!
“可是很丑。”赵肖南一向很诚实。O_O
“切,你懂什么,伤疤是女人的荣誉勋章。”
————————————————别人伤疤你别揭别揭的分割线—————————————
下午,赵肖南回了西城。
黎黎带着异样的心情,向市立医院赶去,踽踽独行的背影,融进一片秋光之中……
黎黎喜欢一个人。
那个人叫谭斐,是黎黎的初中同学。
他们初次见面的情景,黎黎或许这一生都忘不了。
那一天,黎黎从教室里溜了出来,偷跑到学校最西端的围墙处,准备像往常一样逃学。她先把书包丢出墙外,然后一跃上墙,身手矫健,一看就知训练有素。谁知,她才爬上墙头,就看见有一人在下面仰着脖子望她。
那人和她一样,身穿宽大的蓝白校服,他的脸,黎黎看不清,只记得他有一口好看的牙,雪白雪白的,衬得他的唇很红很艳,他发丝清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刺得她睁不开眼。
“不好意思,请问安海中学的初中部往哪儿走?”他的嗓音很好听,不是黎黎常听见的那种小男生发育期的公鸭嗓子。
黎黎那会儿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傲然不群得很,她没搭理他,准备翻墙而下。
“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想回答?”
“哼。”黎黎拍了拍身上的土,拾起地上的书包甩在肩上,脖子挺得直直的,表情酷酷地从那个男生面前走过。该死的,她当时自认为那样帅毙了,如果早知道后果,她就会收敛一点。
男生对黎黎高傲的态度很不满,于是在黎黎掠过他的时候,威胁道:“初一五班,黎黎,如果我没猜错,现在应还该没到下课时间。”
黎黎的步子一滞,她气愤地一把扯下校牌,回过身朝那个男生踱去,两眼一眯:“新来的吧,连我都不认识,想打我小报告?”
那男生显然没想到黎黎会是这反映,愣了愣,疑惑道:“我确实是转学来的,可这有什么关系吗?”
黎黎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扯出一个痞痞的笑容,逼近他。
男生似乎明白了,可还是不知死活:“你女孩子家家,怎么活脱脱一副流氓样!”
黎黎就是被这句话给震到的,她在学校里有一个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她还经常以“大侠”自诩,好管闲事,找人单挑那是常事,每次见到那些男生对她畏首畏尾的样子她都很得意,可没想到,在别人眼中,她竟然是这样吗?
女侠黎黎的自我意识,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觉醒的。她望着面前的男生,一脸懵懂,原来她就是“皇帝的新衣”里的那个被愚弄的皇帝,没有一个人肯告诉她真相。
男生看她这样子,以为自己的话说得重了,不禁懊恼:“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你还是蛮有女孩子样子的。”那会儿,黎黎一副瘦巴巴营养不良的样子,留着齐耳短发,高高的个子,唯一有特色的,就是那双清亮灵动的眼睛。
黎黎垂下头,没理会他明显的口不对心,低声问道:“你在找哪个教室?我带你去。”
男生报了一个教室,他有点困惑,这个女孩前后的态度怎么变化这么大,米办法,是谁说,女孩子的长大只需要一瞬间。
从那一天起,安海中学就多了位传奇人物。
“偷偷告诉你们哦,隔壁班的谭斐不仅成绩是我们区第一,而且连小提琴都达专业水准了,还有还有,据说他爸爸超有钱,妈妈也超漂亮!”
“肯定的,你看他就知道,优良基因的结果。”
这样的八卦,黎黎经常听见。谭斐成为了他们班乃至全校女生私下里聊天的主要话题,夜晚梦中的情人。而另类如黎黎,从不参与,可人天生的好奇本能,会让偶尔一两句话传进她的耳朵。黎黎将自己的所见和她们口中的描述一一比对,结论是:我怎么就没发现他有长得那么好看呢?
后来,这个结论被黎黎自己推翻了。
安海中学一星期两次的体育课是几个班级混合着上的,这不仅方便了各个班级交流情感,更方便了某些小心思萌动发芽。
“铅球考试及格的同学就可以自由活动了!”体育老师一声令下,大家都排队考试。大多数男生很快就通过,奔着篮球和足球去了。可是女生呢?一个个都越排越后,不愿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原因非常简单,安海中学万人瞩目的白马王子在场!哪个女生愿意做这种有损形象的事,先不说丢铅球的动作不雅,既不能展现形体美也不能抒发心灵感慨,就其结果而言都是两难的选择,丢不过吧,显得你笨,丢过了吧,显得你不够娇弱。呃……别问我为什么这帮子女人会有这么无聊的想法!╮(╯_╰)╭
众女生终于领会到哈姆雷特的苦处:过,还是不过呢?这是个问题。
当然,也是有例外的,某些大脑缺根筋的确实不会想到这些。那天,黎黎体育课迟到了,她急急忙忙跑来一看——诶!?今儿运气好,都不用排很长队伍,自然,她也会觉得奇怪,怎么明明是排在她前面的女生又绕到后面去了?难道是信心不足?不就丢个铅球,至于么!后来,队伍绕着绕着,就变得奇异了,黎黎最后一个来,却变成了女生中的第一个,而在她前面的,就是谭斐同学!
“那天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谭斐。”小白马谭斐开口了。
“哦,我知道,你很有名。”小女侠黎黎回答。
“你叫黎黎,对吧?”
女侠黎黎疑惑地望着他,问:“你怎么知道?”
“你也很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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