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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始无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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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个坏孩子。从小到大一直如此。
我不喜欢学习,不听从管教,我抽烟打架,我肆意妄为。
我知道这些都不对,但是我享受其中,因为我认为这就是我想要的青春。
肆意张扬,放肆轻狂。我有我的活法。
直到那天,我蹲在学校顶楼的天台抽烟的时候,遇见了他。
那个眉眼干净,带着一身书生气的男孩子。
他的脸被烟雾笼罩着,我却能轻易看出来他皱着的眉。
男孩子臂弯上带着值周生的红绸带,一脸正派,眼神很干净地看着我,语气要多正经有多正经。
“同学,学校里不让抽烟,下次我会记过的。”
怎么说呢,如果你听过钢琴单奏,那他的声音应该就是带着阳光味道的中音。
清亮温柔。
“啪嗒。”我手指一轻,这才反应过来向下看去——烟头已经掉在了地上。
我俩面面相觑。
我回过神,捡起烟头,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些紧张地说:“好的,以后不会了。认识一下吧,你叫什么?”
他愣住了。
样子更可爱了。
2.
第二天,我破天荒地穿上校服准时来到了学校。在主任怀疑的目光中,我再次看见了带着红绸缎的他。
啧。
我心中暗叹。
沈清。我心里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
名字听起来也很秀气啊。
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跑过去搂了他一把:“沈清!早啊!”
距离太近了。
我甚至都能看清他又长又翘的睫毛和蹭一下红起来的耳廓。也能闻到他身上的奶味,很香。
什么啊。
我觉得有些好笑。
也太容易脸红了吧。
3.
我最近发现撩拨沈清是个很有趣的事情。
当你假装不经意间离他很近,贴着他耳朵说话的时候,他白嫩嫩的耳朵尖会在几秒之内迅速蹿红,并且微乎甚微地动一动。
当你和他调笑的时候,他很少会恼怒。顶多气狠了会奶声奶气地让你滚——不过我本人觉得那语气和要抱抱没什么区别。
我还发现,当沈清闲下来的时候很喜欢做数独。左手蜷曲在校服袖口里,右手攥着铅笔微微冒出来点尖,弯弯的睫毛总是在一翘一翘,清瘦的手指点在本子上。
那时候的他让我几乎移不开眼。
4.
我决定好好学习了。
沈清学习很好,如果我考不上大学,以后可能就看不到一撩拨就脸红的他了。
所以我开始跟着沈清一起学习。
我戒了烟,断了架,重新穿上了压箱底的校服,和普通学生一样开始围绕着王后雄打转。
曾经的狐朋狗友一波又一波地来问我是不是得了什么绝症。
我对他们嗤之以鼻。
只不过是在意了一个人,有什么好意外的。
沈清倒是心情不错的,一遍又一遍教我这个听不懂的学生教得还挺开心。
有时候连我都想劈了自己,他却能不厌其烦地低声教我。
他真好啊。
5.
学习真的好累啊。
我落下的太多了,不过还好勤能补拙。
晚上写卷子,白天背单词。偶尔调戏一下小沈清,然后在他一声软乎乎的“滚”中跑去背语文。
日子意外地不是很难熬。
很快就到了高三下学期,我一模考了一百多名,足足进步了九百多。也不枉我挂了一年多的黑眼圈了。
哪个学生不想好好学习得到一个学生该有的呢?
没有谁天生就想做坏学生,也没人从一开始就是坏学生。
苦尽甘来的感觉真差点让我喜极而泣。
我破天荒给自己放了一天假来庆祝。
6.
饭局只请了几个人。都是平常玩的好和帮助我很多的同学,老师们都婉拒了我的邀请。
当然,第二主角是沈清。
我一高兴喝了几瓶酒我自己也数不清,只记得来来回回不重复地夸了沈清整整一顿饭,现在想来还有些不太好意思。
连同学们都调侃,你和沈清在一起算了。
我下意识瞥了一眼沈清。
他面色如常。
我心有不爽。
等到半夜了我们才吃完,我迷迷糊糊被牵着上了出租车。
很不幸,我被窗户吹进来的夜风吹醒了。
我一哆嗦,浑浑噩噩了几秒,然后一扭头就看见了沈清。
他阖着眼,脸缩在校服领子里,似乎是睡着了。
我盯了他一会儿,然后莫名其妙把他抱回了家。
沈清抱起来的手感其实还挺好,软乎乎的,不想看起来这么瘦,而且睡得很死。否则我抱到一半儿他突然醒了这可就很尴尬了。
我父母常年出差,家里一般情况下都只有我。我把沈清放在床上之后,刚打算换身衣服洗个澡,就听见沈清嘴里嘀嘀咕咕着什么。
我其实不想听人家的梦话的,实在忍不住好奇,凑近听了一耳朵。
滚烫的两个字印在了我心上。
这是他为数不多叫我大名了时候,还是在迷迷糊糊做梦的时候。
我的脑子一时被酒精麻痹,一个冲动悄咪咪吻了上去。
刚尝到点奶味的唇,我就措不及防地和那双漂亮的眼睛对视了。
啧。
真是人生十大尴尬事件之首。
7.
虽然过程有点尴尬,但是结局出人意料的好。
我谈恋爱了。
初恋。
对象是沈清。
啊!
我扑在床上一个三百六十度打滚,心里放了无数簇烟花。
啊!
心情一下子太美丽,无法诉说出来。
总而言之,少年时代的梦想有两个——一个是考大学,一个是暗恋。
而我,已经实现了一个。
其实谈恋爱之后和之前没什么差别,我还是和原来一样没事就撩沈清,沈清还是一概地喜欢脸红。
唯一区别大概就是——我们会在某个星星稀疏的夜晚,悄悄交换一个吻。
甜蜜酸涩的吻。
这大概是我这大半生最轻松快乐的时光了。
8.
“你来了。”魂牵梦萦了九年的声音再次出现,拉回了我所有的思绪。
沈清还是很漂亮,只是多了些稳重和成熟的气息,连带着少年时的青涩和温柔都消亡了。
时间或许真的是磨人的刀,连最为温柔的沈清都从头到尾变了个遍。
当时被父母发现恋情后,我们都意识到会有这一天。
这场荒唐的青春终究成不了真。
稳重的少年被散尽了温柔,放肆的少年被磨平了棱角。
他走得太决绝,连我有始无终的喜欢都没能画上句号。
几天前收到他结婚请柬的时候,我连续丧了几天。
状态就不说了,和活死人没什么区别。
但我单方面纠缠了九年的痴心妄想确实该结束了。
为了我自己,也为了留住我记忆里温柔了岁月的他。
我穿上礼服,拿着请柬,见到了他。
刚见他一眼我就知道我失控了。我发疯地想念他,想吻他,我想压着他问他,为什么走得这么决绝?为什么不来找我?
但是这些通通说不出口,都被我压在了嗓子里。
我们像以前一样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沈清首先打破沉默,他嗓音低沉了许多:“我没想到你真的会来,你……”
“好久不见。新娘子很漂亮,好好对她,祝你们幸福。”
这也是我多年前幻想的别人对我们说的话。
沈清没再说话,也没再看我。他转身走了,就像当初抛下我一样。
9.
接下来的事情我就记不清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宾馆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登上自己许久不用的社交号码的。
那是我当初和沈清恋爱时用的,分手第一天我就换了新号,原因无他,只是这里承载了太多我们之前的记忆。
我一遍遍翻着之前的合照和聊天记录,心里苦涩却又无法诉诸于口。
突然,我瞥见了一个最下方的好友申请,里面足足有几千条消息。
我滑到最上面,猛然愣住了。
这是沈清。
10.
第一天
“我是沈清,当你看见这条消息的时候我已经离开这个城市了。
很抱歉没有提前和你说。我妈妈用自杀来威胁我,我不得不妥协。
但你放心,我还是爱你。等着我,我会回来找你的。”
第二天
“为什么不回我的消息啊?你还在生气吗?等我高考完就去找你,很快的!”
第三天
“早啊,今天有好好吃饭吗?”
第四天
“想你了,这里我谁也不认识,好害怕。”
……
第一百零七天
“你搬家了吗?我找不到你了。”
消息一共发了三千三百五十八天。
他们分手了三千三百六十天。
最后一条消息是两天前。
“我要结婚了,谢谢,再见。”
我最终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了起来。
终于在我们分手的第三千三百六十天,我有始无终的青春与爱恋被我亲手磕磕绊绊画上了不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