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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4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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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溪敏感,我一直知道。
我也知道,就算不说什么,他还是能察觉到。
原本,暑假他有很多安排,但都推了。
整天在家陪我,小心翼翼,起得比我早,睡得比我晚,做所有能做的事,卑微而周到,就连盛好饭,也用双手递给我。
他的刻意呵护,让我觉得自己像被强奸了的女生,随时准备跳楼自杀,而他,就用浓浓的爱心来包裹我的伤口。
就连去医院上班,他也跟着,在我办公室一待就是一整天。
他向来招人喜欢,小护士们有好吃的都给他,他会给我留一半。
怕被人看见嘲笑,他藏的很小心,回家的时候坐进车里,才小心拿出来。
他冲我微微的笑,单纯到不真实。
我觉得心脏的地方,疼。
来自于心底的酸涩,泛滥成灾,只有紧紧抱着他,才不会蔓延,可是太笨拙,总会泄露什么,于是,离得最近的我和他,果然变成了人心隔肚皮,感受到心脏跳动的同时,眼睁睁的看着彼此的伤口越裂越大、越裂越深。
我们彼此凝望,我们从不展示,我们也不述说,我们一同痛着不同的痛。
谁也帮不了谁。
他在我怀里微微颤抖,他用那种快哭出来的表情深情望我,我觉得何其有幸。
何其有幸,我宫皓此生能认识丛溪。
说破之后,萧思悦又开始出现在我面前,他还是那么爱捣乱,还是有那么多笑话,他总能逗的丛溪大声笑。
也许演技太好,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是不是那一夜看到的一切,和之后他对我说的所有,都只是一个玩笑。
他开的玩笑。
因为,他就是爱开玩笑,他总是眉飞色舞,逗得丛溪笑到几乎犯哮喘。
但那种恍惚一瞬而过,我还是知道,什么才是真实。
从那天之后,我无法忍受面对萧思悦。
他是个疯子,是个定时炸弹,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不高兴了,就会点燃自己,炸飞别人。
这是他喜欢的,会精心准备和布置的游戏。
他不会真的炸死谁,他会接着玩,玩第二次、第三次……
于是,逃避也好,暂时解脱也罢,我向医院请了长假,带着丛溪去外地旅行。
大中国,我向往的地方不多,广袤的草原、俊险的高山,这些不适合丛溪身体,所以,我们选择的是诗情画意的江南。
夏天的西塘,游人很多,但这并不妨碍它向世人展示如梦如画的精致之美。
我和丛溪找到一家普通的旅店住下,房子是古朴的家宅,走上木楼梯,踩在木地板上,感觉到的是历史的气息,像走入时光隧道,能暂时放下生活中很多接近窒息的紧致。
白天,我和丛溪几乎不出去。
我们共看一本书,共饮一杯茶,共听一段音乐。
睡午觉是每日必做的功课,醒来,睁眼的那一刻,窗外的阳光透过古朴的窗帘照射到屋内,光蒙蒙的铺洒了丛溪浑身,他苍白了不少,皮肤上细细的绒毛让他看起来很不真实,好像我一松手,就会如水中幻影,消失不见。
那种感觉,让我恐慌。
于是,几乎每一次,丛溪都在我太过紧致的拥抱中十分不情愿的醒来。
他睁开眼的那一刻,双眼清澈,映射着窗外暖洋洋的阳光。
我突然觉得之前的遐思只是幻想。
他怎么会不见,他明明就在我怀里。
拍拍他的头,我拉他去洗澡。
毫无节制的放纵,醒来的我们,看到的总是夕阳。
洗过澡,换过衣服,残阳落尽,我们走出旅店。
迷雾一样的夜色,模糊了人影,如果不刻意想要看清,我会以为世界只剩下我和他。
我们习惯到河边坐一会儿,吃着随意买来的点心,看远处灯光游弋,河面乌篷船缓缓游走,时光流逝在指间。
丛溪爱吃冰激凌,我总是买很多,等到快融化了,才让他吃一口。
想留住最后的冰凉,他吃的狼吞虎咽,融化了的冰激凌顺着他唇角滑下,我凑上前去,用舌头推送回他口中。
他吃吃笑着,偶尔使坏,咬上我的舌尖,看我眼中惊愕,他开心的不得了,笑意盈盈的样子,在夜色下,潋滟水光中久久留在我的心中。
等到几乎所有人散尽,我们牵着手走回旅店。
青石路面上,脚步声回荡,清澈明晰。
拖沓不情愿的那个一定是丛溪,略带急切有些无奈的一定是我。
小东西是个小野鬼,喜欢在夜色下游荡,西塘夜间的潮湿冰凉实在不适合他的身体,所以,大部分的时候,夜里都会有人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抱着某家古宅门前的廊柱不肯放手,另一个男人拖不动、拽不动、抱不动,围着他急躁乱转。
结局,大多是我坐在丛溪旁边,呼哧呼哧直喘气,无奈又无力。
而他,靠在廊柱上,仰望夜空繁星点点,已经诗情画意像是入了梦。
我拿他没办法,干脆躺到青石台阶上,枕着他的腿。
他看星空,我看他。
托了他这种奇怪爱好的福,在西塘的日子,我们整个日夜颠倒,过的倒有几分远离尘世了。
以后的很多次,想起这一段日子,我忘不了的一直是从仰躺的视角,看到的丛溪,像星空一样美,也一样遥远。
只是,那个时候,他已经离我很远。
我们住的那家旅店,老板有个很古意的名字,叫秦殇,一个英俊而略带忧郁的人——换上唐装,就是个湖上游舟,为已逝的心爱之人吹笛的浊世贵公子。
据说,旅店是他的祖产。
地方不算太大,秦殇没有雇佣太多人,平常,许多事都是他亲自打理,对每位住客也都还算客气,但那份刻意保持的疏离,谁都懂。
在旅店住下的那几日,我和丛溪白天黑夜颠倒,昼伏夜出,和他没多大往来。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以后走进了我的生命,陪我度过一段时光。
那天,天太热,我早早醒了过来,丛溪虽也是满头大汗,但依然睡得香甜。
小东西睡着之后,只看他的唇角是否勾起,就知道正做的是不是个好梦。
我不想吵醒他,自己拿了衣服去公共浴室洗澡。
下午四五点的时间,浴室里一般没人,谁也不会像我和丛溪,将大把的美好时光浪费在睡觉上。
几乎半睁着眼,我就脱完了衣服,熟练走进第一间隔断,却没想到,触到一片结实,脚下一滑,随即撞到一个怀抱中。
我立刻清醒,睁大眼睛,隔着白色的水雾看站在眼前的人,是秦殇。
那一刻,我和他,赤裸相对。
“我当你梦游呢,开着水,也没察觉?”秦殇的声音带着笑意,像是和多年的好友开玩笑,他递过来一张毛巾,见我不接,帮我擦了擦脸上的水珠。
我心中一凛,退出隔断,“我以为没人!”
“我不是人?”完全不同于他气质的戏谑。
秦殇似乎很高兴,这让我感觉怪怪的,“我去隔壁。”
“你不知道吗?今天下午检修,只有这间有水,我记得告诉过你朋友了?”秦殇意态悠闲,修长的十指在身上游走,伴着水流滑下,竟……竟有点……性感。
靠,我这是怎么了?竟然会觉得一个男人性感?
我急忙转头,“我先出去,等你洗完了再来。”
“怕什么?”声音响起的同时,我的手腕被抓住,他用力一拉,我站到了花洒下,温热的水从头浇下,我睁不开眼,只能听到他的声音在耳边萦绕,“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大男人婆婆妈妈的干什么?”
这话说的很对,我立刻坦然,都是男人怕什么,学生时代,又不是没和同学挤过一间公共浴室。
我睁眼看秦殇。
他在洗头,往旁边挪了挪,我不客气,挤到热水下,将自己从头到脚浇了个透。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像回归到母亲的怀抱,温暖而温柔。
丛溪曾经嘲笑我,没见过谁洗澡会有三分之二的时间直直站着,任水流冲刷,他说我浪费水资源,我说那叫享受,他不懂。
他鄙视的瞪我,冲出去把热水关了,我立刻精神抖擞,跳出来追着他要打屁股,这是我们两人几乎每天必演的戏码。
丛溪称之为无聊,我称之为情调。
我知道他乐在其中,就是死鸭子嘴硬。
我大人大量,不和他计较,他要真的能肆无忌惮和我翻滚在一起,我反而接受不了,就是喜欢他害羞、隐忍又迷醉于欲望的模样,看他在我身下婉转承欢,听他怯怯的呻吟,我宁愿就此沉沦。
沉沦在不被亲人祝福,不被世人接受的恋情之中。
“想什么呢,这么高兴?”秦殇的声音突然响起。
我吓一跳,骤然吸气,吸了不少水进鼻子里,呛的不停咳嗽。
“你怎么了?”秦殇的手,很自然的搭在我腰上。
其实这没什么,真的没什么,如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如果我们两人现在不是浑身赤裸!
条件反射,我拍开他的手,跳开几步,“你干什么?”
“干什么?我还能干什么,怕你呛死了,帮你顺气”,这话无懈可击,可不就是这样吗?我慌什么,果然莫名其妙。
秦殇的双眼异常真诚。
我摆摆手,扯出一个笑,“没事。”
秦殇双臂环在胸前,探究的看着我。
被他看的不自在,我开始洗头,闭上眼不尴尬。
但他的下一句话却让我的动作僵硬了一下,他问,“你是,对吗?”
很简答的四个字,可以有无数种解释,但我知道他问的什么。
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问我?
GAY这个单词浮现在我脑海里,但我觉得和它没什么关系,我只是爱了,爱上的那个正好是同性,仅此而已。
尽管是第一次被问到,可我心中坦然,事实就是如此,对相熟的人,不敢轻易透露,对一个陌生人,生命中的过客,有什么好隐瞒的,所以,我重重的点了头。
以前,不是没想过会遭遇的困难,但哪一段感情又少得了困难,柴米油盐酱醋茶,婆媳亲家人民币,生活处处有压力,就是富贵如萧秦明、萧思悦,不也有解不开的愁绪,我又何苦庸人自扰,守着丛溪、护着丛溪、恋着丛溪,我能握住的只是当前,这世上哪一个人又不是如此?谁也不会特殊。
今天狠狠幸福,狠狠爱,就有面对明天的勇气。
“你和你朋友很要好,我听到一些闲言闲语……只是随便问问,你也别介意”,秦殇解释。
“你听到什么了?”我皱眉不悦,声音很冲。
闲言闲语?在这异乡小镇,互不相识的人之间,居然还能掀起什么闲言闲语?都轮到旅店老板来好奇了,看来不是什么好话。
“你,真的是吗?”秦殇又问了一次。
我冷哼,不回答。
秦殇低声笑了一下,“你,和别人不同。”
“喔,哪里不同?”他不是来鄙视我的吗?怎么神情不像?
“不同……不同……”,秦殇不回答,只重复这两个字。
莫名其妙。
我不再和他多说,很快洗好,离开。
“喂,晚上去找你们,有好东西给你们”,秦殇的声音在我走出浴室后响起。
我心里烦躁,搞不懂这个一向冷淡的“掌柜”怎么突然热情了,随便应付了一句。
回房一看,丛溪刚醒过来,盘腿坐在床上揉眼睛,样子迷迷糊糊,像只慵懒的小猫。
我想起秦殇刚才的话,一阵心疼,走过去把他抱到怀中,“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你难过,我不能代替,也许睡着了,会好受一些”
我想起以前生病时,他说的话,心中一阵酸涩,原来,人就是这么无力,替对方解不了的痛,就希望他能多睡一会儿,至少睡着的时候能暂时没那么痛。
以前,很多时候,我只想怎么争分夺秒和他在一起,即使有顾虑,也是顾虑如何隐瞒同事、朋友、亲人,对丛溪,我从未想过他也会有这些顾虑。
我常常去学校接他,没有惊世骇俗的举动,但也从不避忌,难怪每一次,他都是躲,急急钻进车里,催我赶快开车。
是不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也有秦殇听到的那种闲言闲语在他身边萦绕?是不是在他每次微笑着跑向我的时候,前一刻还在躲避别人的目光。
突然,想到了第一次,他对我说出同性恋三个字时,眼底的冷漠,还有那一句“我早就习惯了”,那是第一次我有了想要温暖他的念头。
可是,十八岁的孩子,哪里会习惯?
分明就是倔强、执拗。
这个小东西,永远不愿意让我替他分担,学费坚持自己打工挣,有苦也不说,对着我,永远是那张盈盈笑脸,照顾我、打理我们的家、装点我们共同的生活。在医院遇到不开心的事,我回去冲他唠叨,即使听不懂,他也蜷在我怀中默默听着。
不是不知道,两个男人在一起,要面对什么。
苦,他留给自己,乐,他留给我。
秦殇的话像警钟,在心中敲响。
原来,我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关心他。
“你白痴啊,我又不是猪,整天睡……”我的满腔情意被丛溪一盆冷水当头泼下。
我郁闷,苦笑一下,抱着他,摇来晃去。
他在我怀里哇哇叫,不停骂我白痴,最后一脚把我踢开,拿起衣服,气呼呼往浴室跑,临走丢过来一个巨大的白眼,和他那句丛氏名言“你白痴啊!”
我倒在床上,想,一定要给他幸福。
我一直把秦殇说晚上来找的话当成玩笑,因为实在想不出来他来能干什么?
收房费?我们又没拖欠。
聊天?我们和他好像不熟。
叙旧?那更不可能。
所以,等丛溪洗完澡,我们随便吃了点东西后,还像往常一样,开始夜行。
到河边之后,一艘乌篷船却停到了跟前。
“上来!”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在水面飘荡开,带着一点诱惑。不是秦殇,还有谁。
丛溪放开我的手,样子局促不安。
我装作看不到,笑着和秦殇打招呼,拉他跳上乌篷船。
都被当场逮住了,还能怎么样。
“这是秦殇,旅店的老板”,我知道丛溪浑身不自在,但还是揽上他的腰。
秦殇盯着我的手看,笑的别有用意,“说了去找你们,还跑出来,还好我有船,不然这酒香一露,还不知要招来多少恶鬼”,秦殇拿出一只很小的古朴坛子,竟然是泥封的,他右手一拍,开了封,顿时酒香靡人。
太过撩人。?
我和丛溪不约而同看过去,眼中惊讶。
只是一段香而已,打开了时间之门。
秦殇,那个古意的男子,手中的酒也像是来自遥远从前,他遥遥举坛,倾斜而下,三杯醇酒,一人一杯,一饮而尽,西塘回到了百年前。
一叶小舟,一曲清调,一水东流。
明月斜照,伊人在旁,不虚此生。
只是,可惜,只此一杯。
遗憾,不可言说。
“怎么样?我说了是好东西吧?”只一杯而已,秦殇已经醉眼朦胧。
“这叫什么?”有的时候,只是一杯酒而已,就已懂了,无需伪装,丛溪靠在我的肩上,面对秦殇,不再避忌。
秦殇笑而不答,右手轻轻一抛,酒坛落到了河中,发出咚一声响。
“呀”,小东西可惜不已!
我好笑,抱住他,不管秦殇如何看,吻一下他的脸,哄他,“尝过了,就好。”
丛溪微微一僵,随即放松,窝到我怀中,把脸埋到我胸口。
“哈哈……就连我都忍不住喜欢他了”,秦殇的笑声在河面飘荡,人探到船沿,一只手在河水中划动。
人与人之间,缘分最奇怪,缘浅的,累月相对,也只是泛泛之交,缘深的,只是一个微笑,已成莫逆,更何况同饮了一杯酒,同乘了一叶舟。
我、丛溪、秦殇,顷刻间,成了旧友。
从来没有想到,那个破旧旅店的“掌柜”,竟是如此灵妙一个人。
那一夜,我们三人渡在乌篷船中,不划桨,不掌管方向,随水流逝。
我们聊了很多,随性且随意,聊天聊地,聊古今中外奇人趣事,聊这江南小镇,也聊我们身在的大城市,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只是沉默,秦殇靠在船头,丛溪靠在我怀中,偶尔开口,言辞达意,倏地笑了,又倏地没了音,那种默契融洽从未有过。
秦殇是个很奇怪的人,看似亲近,实则疏离,丛溪喜欢他,好奇他的一切,他却总在关键时刻转移注意,三言两语就勾的丛溪忘了初衷,兴致勃勃参与到下一个话题中。
丛溪单纯,第一次遇到这么健谈的人,也是第一次如此谈性勃勃,他倚在我怀里手舞足蹈,小脸兴奋的红红的,偶尔轻呼几声,掩不住眼中激动。
那一天,我们在船上一直待到天光渐亮才上岸。
第一次熬到天亮,我和丛溪困到不行,肚子饿的咕咕叫,拉秦殇去吃早饭,他敬业有佳,要回去打理生意,只是临去的那句话,实在叫人哭笑不得。
“……你们慢慢吃,我回去接客了……”
接客?
我和丛溪面面相觑,刚含进口中的清粥渗出唇角,也没察觉,过了许久才开始笑,笑的差点被噎死。
秦殇——怪异之人!
江南古镇,流水悠悠,乌篷旧船,古老旅店,怪异掌柜——这就是秦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