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对于作者其实已经算是旧相识了
课堂上理化老师讲课讲到兴致高涨时,就是我昏昏欲睡用头撞桌子的时候(千万不可以学,这不好!)为了克制困意,就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写一些小片段,写完就扔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但记忆终究还是在的,拼拼凑凑发现,竟然能连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而在我的多次臆想中,总有一个谈吐毫无平仄,虽不高冷但却腹黑的俊朗男孩一身白衣妙手回春,也有一个皮的不行,整天打伤各种人等着那个男孩妙手回春的少年,本来以为会存在于幻想,但结果最终写了出来。
第一晚兴致勃勃放弃作业(这也不能学)码字,却发现了作者把主角当孩子的最根本原因
自己生的,什么好的都想给。
那样的少年,值得最好的相貌,最好的家室,最好的道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