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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十五、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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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直与夏朗聊天,竟然忘了时间,不知不觉已经深夜一点钟了。林菀惊觉不妙,总不能留夏朗在自己的宿舍里过夜吧。感觉怪怪的。
林菀赶紧催夏朗让他准备离开,并为他收拾钱包跟汽车钥匙,她兴冲冲为夏朗打开大门准备请他离开,回头一看,夏朗这家伙竟然已经在自家的双人沙发睡着了。猫咪先生晚上一早就出去玩了,所以家里小猫的床现在成了夏朗的临时休息场所。
等清晨猫咪先生回来了一定会生气的吧?想到这里林菀自顾自得笑出声来。
算了,看在你一回来就找本姑娘的份上,暂且将猫咪先生的卧榻借给你一用吧。林菀这样想着,轻声关了大门,又蹑手蹑脚的关掉灯。安静的爬到自己的床上,唯恐惊醒熟睡的夏朗。
躺在床上时,林菀虽然闭上眼睛,但是今晚的一幕幕一直在眼前像电影那样一幕幕的闪现。
夏朗回来了。对这件事林菀始终觉得有些不真实。
或许这只是自己最寻常的一个梦境。反正自己常常会梦见夏朗回来。可是睁开眼睛看看沙发上的那个家伙,明明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人有那样的轮廓与神情。
上一次与夏朗共处一室还是在鸣沙岛。林菀要知道自己会在那场旅行中不可救药的爱上夏朗,她还会去吗?
答案其实早就问过自己很多次,但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明确。她一定还是会去的。不管怎样,喜欢夏朗应该就是自己的宿命。或许等待的过程漫长而痛苦,但若没有这样的等待,林菀也绝不会明白爱情中的百般滋味,她更不会明白苦恼和忧愁才是爱情的本质,甜蜜与心动不过是它诱人的外衣。
人生何尝不是呢。
要谢谢夏朗呢,在认识他之前,林菀是天真任性的小女孩,在认识他之后,林菀终于真的长大了。
就这样想着想着,不知何时林菀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已经是周末了呢。林菀醒来意识到这一点还没来得及偷笑,已经闻到煎鸡蛋香香的味道了。
顺着“滋滋” 作响的煎蛋的声音,林菀看到好像有个男生的身影在厨房做饭。这陌生的场景让她有些反应不及,过了一会,她才想起来昨晚夏朗在自家留宿的事情,那么早上做早餐的应该也是他了。真看不出来,这么帅气的男孩子竟然会做饭。
林菀赶紧梳好头发,轻手轻脚的走到狭小但绝对够用的厨房。
夏朗在做法式吐司,浸润了蛋液的吐司在平底锅里快乐的颤动,向上的一面已经煎的金黄了。没想到昨天剩下的吐司能在夏朗的手中大放光彩,林菀觉得既有些感动又有些好笑。
“睡醒了?”夏朗回头看了一眼林菀,一点都不觉得尴尬的样子。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做饭?”林菀用还没完全睡醒的语气对他说。
“在英国的时候学会的。”夏朗回答的利索。
“怎么突然学做饭了?”
“吃不惯外面的饭。”
“那你还做吐司?”
“你家除了吐司什么都没有好吗?”夏朗抗议。
这倒是真的,林菀家里确实没什么吃的。
“吃完饭我们去干吗”林菀问道。
“我们去爬境山,好吗?”夏朗一脸欣喜。
“那不就是你家吗?”
“我也很久没有回家爬过山了。”这话真不假。
“那好啊,吃完饭我们就去吧。”林菀也想去了。
林菀尝了一口夏朗煎的吐司,夏朗的手艺还挺不错的嘛。
夏朗无限忧愁的对林菀说,“小菀你要多吃一点,你看你现在瘦的的。”
我哪里瘦了?林菀看了看自己,她一米七二,体重五十四公斤,怎么都不算瘦好吗。
夏朗自顾自得说道,“你当年多可爱啊,脸圆圆的,像个苹果。”
拜托,大学时代林菀体重常年维持在六十公斤,那时候关捷常常笑自己象腿,真是不堪回首的岁月啊。毕业之后因为工作压力大,体重一下子就轻了十斤,穿啥衣服都好看了,关捷再也不敢说三道四了。
怎么突然想到关捷了呢?
一想到关捷林菀就头疼起来。现在夏朗回来了,要怎么跟关捷说才好呢?难道要跟他说自己准备跟夏朗交往,请他把自己忘了吧。这种冷酷的话林菀无论如何是说不出来的。关捷可是林菀最好的朋友啊。
想到这里,林菀情绪也跟着低落起来。
到底该拿关捷怎么办呢?林菀心里叹气道。
夏朗不知道林菀心中所想,还以为林菀是在为身材发愁呢。他笑着开解到林菀,“没关系,喂胖你的任务就交给我了。”
听到夏朗的豪言壮语林菀也笑了, “你还是先把自己喂胖点吧。你看看,还是跟读书时一样瘦,英国的伙食很差吗?”
夏朗看了看自己,无奈的承认了这个事实,自己确实看上去有点单薄。
“没办法,始终吃不惯西餐呢。”夏朗把盘子拿到厨房里清洗。
“你不觉得这里很小吗?”夏朗在厨房里问道。
“单身宿舍是这个样子的呀。我们单位已经算条件好的了。”林菀回答。
“这沙发还不错。”夏朗回答的很勉强。
“这是我在淘宝上买的,专门卖给猫咪先生的。对了夏朗,你昨天抢了我家猫的床。”林菀对自己淘的双人沙发很得意。
“我说怎么早晨醒来有只猫躺在茶几上一副怒气冲冲准备打我的样子呢。”夏朗一副哭笑不得样子。
林菀给猫咪的碗里添加猫粮。
“谁让你随便躺在它的地盘上呢。”林菀摸了一下猫咪的额头。
“你什么时候养的猫咪啊?”
“大概养了三个月了吧,可能是因为跟关捷一块去买回来的,这只猫咪对关捷亲的不得了。”想起自己的爱猫林菀笑了。
“喔。”夏朗把碗放在沥碗架上,不安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
回头看看林菀,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已经去洗手间换衣服准备出门了。真拿这样的女孩子没办法呀。
境山是苏市风光最好的地方。即便是在炎热的七月仍能有大片清凉的树荫,能看到卧于山下的湖畔中开满碧绿的莲花,还有修得精致的傍水的走廊可以向湖中的锦鲤投食。单单只是闻着山路两旁茂盛生长的香茅的芳香,听听林间传来夏蝉的鸣叫,就已觉得自己的心被夏日炎热而清新的气息俘获了。
因为从不曾与夏朗一起来过这风景绝佳的境山,林菀十分有兴致的跟夏朗一起看了莲花,并向湖中的鱼儿投了许多鱼食。夏朗并不想爬山,于是林菀提议说要去踩单车。
夏朗也没什么意见,于是两人一同去租单车,沿着境山的山路一直骑行。
一路风景优美自不必说,夏朗跟林菀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这些年都在忙什么?”夏朗问道。
“就是在学校读书,毕业了之后在一家国企工作,还算安稳。你呢?”林菀反问。
“读书咯,读完本科又读研。”夏朗回答的轻描淡写。
“你真幸运,英国一年就能读完研。”
“很辛苦的好吗。你知道一个人在外面读书多孤单啊。伦敦还好,邓迪简直就没什么人,冷清的要命。”
“那你没交几个女朋友?”林菀装作毫不在意的问道。
林菀总是这个样子,用这种刺探的语气问自己的生活,还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明明就是不信任自己嘛。夏朗有些生气。
“我没交什么女朋友,即便是与女孩子约会,也只是偶尔出去过几次,并没有什么下文。”夏朗有些沮丧,“过了三年单身狗的生活,你满意了吧?”
林菀的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哎呀呀,没想到夏大帅哥也有这么落魄的时刻呢。”林菀似乎在叹息,似乎又在幸灾乐祸。
不想夏朗突然加快踩了几下单车,停在林菀前方,一只脚顶在地上,另一只脚踩在踏板上。他直勾勾的看着林菀,颇有些忿忿不平。
“是谁害我这么惨,你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若不是因为你,可能我都已经是孩他爹了。”因为有些激动,夏朗的声调都变高了。
林菀看到这样的夏朗,忍不住笑了。
“你还这样幸灾乐祸,你赔我青春和精神损失。”夏朗不依不饶。
“这怎么赔嘛。”林菀撇撇嘴。
“就罚你呆在我身边一辈子吧,一天都不能少。”夏朗笑的狡黠。
听到这样露骨的情话,林菀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踩起自行车踏板,一使劲就绕开了夏朗的阻挡,并不肯再理他。
“喂,林菀,你怎么也不表个态?我可是专门从英国回来跟你谈赔偿的,你这样回避是不行的。”夏朗还在后面大声喊。
这个大笨蛋。林菀在心里想道,难道你还不知道我的答案么?
一路全是香茅清新的气息,骑着自行车的林菀想着,这大概是自己人生中最美的夏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