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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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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林眠很听话地每个周末都准时到书店干活,不迟到也不早退。
因为在这儿至少有免费的书看,所以林眠通常站在书架前一站一天,从《零下一度》到《三重门》翻了个遍,他很喜欢韩寒的书,只是以前不舍得买就是了。
“圆滑一生,虚伪是真,四面讨好,八方奉承。”他也不喜欢这种所谓的做人真谛,不过他没有勇气不照着这十六个字去做,这也是他欣赏韩寒的原因。
因为韩寒做的恰恰都是他想做却又不能做的事。
林眠放下书伸了个懒腰,看着外面已有些微暗的天,准备换下衣服下班。正好一转身却碰到了纪辛兰。
“嗨,来买书啊?”林眠很客气地打了个招呼。
纪辛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眯了眯眼睛,“你是……好像有点眼熟。”
林眠无奈地笑了笑,“我叫林眠,是社团里的团员,团长大人应该见过我,这次《秦时明月》我cos的是天明。”
纪辛兰如梦初醒般长“哦”了一声,“对,没错,我见过你。不好意思啊,我当时没戴眼镜看不太清,你也是来买书的?”
“哦,不是。我是来这里打工的。”
纪辛兰一边点了点头,一边从书架上抽出了几本关于彩妆的书,“鉴于刚才我很抱歉地没认出你来,请你吃东西吧。”
KFC的餐厅里永远如此热闹。人群如流水般整日络绎不绝,每个人都潇洒地掏出钱包买回一些高热量高脂肪无营养的垃圾食品,美其名曰:高消费生活。
林眠是吃不惯这些东西的,准确的说是因为他从没有吃过。
纪辛兰把汉堡和可乐推到他面前,“怎么不吃啊?”
林眠笑了笑,略带些犹豫的拿起了汉堡,蜻蜓点水般地咬了一小口,他突然觉得还是刘闵做的炸酱面比较好吃。汉堡竟然不对他的胃口,看来他确实没有做有钱人的命。
“最近事情真多,cos雪女的小鑫练舞的时候把脚给歪了,没法排练了。还剩几天就要演出了,可是都找不到适合的人选。”纪辛兰吸了口可乐,有些发牢骚似得说着。
“雪女?谁啊?”
纪辛兰一口可乐差点喷出来。“你不知道雪女是谁?你看过《秦时明月》吗?”
林眠很诚实地摇了摇头,“没有。”纪辛兰恨不得用吸管戳死他。
这时突然从领座悠悠探过一个头,“我听你们在聊《秦时明月》的cos,好玩吗?”
林眠和纪辛兰一齐转过头去,看见旁边正坐着一个妙龄少女,头发被染成温和的米黄色,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们。
“小姐有兴趣?”纪辛兰问。
“恩,听起来应该蛮有趣的,我可以参加吗?”
纪辛兰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当然当然!正好我们现在缺一个人,小姐长得这么漂亮,真是cos雪女的不二人选。小姐怎么称呼?”
“哦,我叫楚凌雪,你们可以叫我阿雪。”
“阿雪,呵呵,名字都一样,真是缘分啊。天助我也啊,我们六芒星社团这次肯定能获得动漫节的一等奖,实现我建立全国最有名的cos社团的心愿。”纪辛兰看起来有些亢奋,眼神中仿佛真的又两颗六芒星在闪烁着,闪烁着……
林眠在旁边撇了撇嘴,想道:“最有名的cos社团,这家伙想的也真是够简单的……”林眠又侧头仔细看了看楚凌雪。果然长得漂亮就是有很多好处,不仅招人喜欢,也招钱喜欢。于是他想起了裴荔,眼神中带着几分空洞,不深不浅。
裴荔现在一定正在优雅的西餐厅里小口地吃着五分熟的牛排,她的生活才是真正的高消费生活。
只是林眠不知道,裴荔的对面一定还会有一个男人,每天都不一样的男人。
北京很少这么早就下雪的,大团大团的雪花扑扑啦啦地摔到地上,摔得粉碎。
裴雯雯激动地从别墅里跑出来,伸出小手,就有雪落到她的手里,然后她便兴奋地一朵朵数着雪花的花瓣。
下雪总是让小孩子很欣喜,因为他们可以堆雪人,打雪仗,在这片银装素裹的纯白色天地下无忧无虑地笑。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雪的,林眠此时对着光亮的地面眉头不悦地纠结在了一起,看来,又得花两块钱坐公车去学校了。
在哀怨地扔了两块钱到投款箱里之后,他突然想起了《小李飞刀》中的阿飞,“我只知道雪是可恨的,它不但令人寒冷,而且令草木果实全部枯萎,令鸟兽绝迹,令人寂寞、饥饿。你可知道我是在荒野中长大的,风、雪、霜、雨,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他们不知道,因为他们此刻一定正坐在空调房里赏着窗外的雪景。
林眠不知道又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古龙的小说,看来在书店打工确实也是种好处。从《陆小凤》到《楚留香》,林眠就深深的被古大侠征服了。不过金庸的书他却是从来不碰的,因为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钟灵什么的,呵,只是爱徒生童话中会出现的人物罢了。
林眠喜欢的是人,不是神。因为他本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渺小到不能再渺小的人。
裴荔最近好像一直都很忙,所以林眠只得每天都接送裴雯雯去社团,仰头看了看杨柳般的大雪,林眠耸了耸肩,还真是风雪无阻。
裴雯雯把小棉袄上红色的帽子套到了头上,小嘴撅得老高,又极不情愿地爬上了林眠的车后座。
“大小姐,您做好了,雪天路滑,摔着您我还真赔不起。”林眠笑着说。但他刚准备蹬车的时候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略显急促的喇叭声。
“呀,是姐姐来了!”裴雯雯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蹿了过去,一把搂住刚刚走下车的裴荔的腰。
裴荔爱惜地摸了摸她的头,然后看着林眠说道:“今天路滑,还是我送雯雯过去吧,你也上车一起吧。”
林眠摆了摆手,“不,还是不用了吧……”
裴荔却走去扯住他的手说:“不用客气了,你每天帮我接雯雯,还没好好谢谢你呢。上车吧。”
林眠不得不承认,刚刚那个瞬间他有种触电的感觉。
裴荔把空调的暖气开大,四周的车窗上便结起一层暖融融的雾气。
“雯雯,最近和林眠哥哥相处的还好吧,有没有惹哥哥生气?”裴荔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问道。
“恩,当然,雯雯最听话了。不过,林眠哥哥的自行车做起来真的好不舒服啊。”裴雯雯又开始埋怨了。
“林眠,我刚刚看你的车,应该很多年了吧。这样,我这张卡里还有几千块钱,你去买辆新车吧,也当做我给你的谢礼了。”红灯的时候,裴荔打开钱包,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他。
林眠马上摇了摇头,“不用不用,那辆自行车虽然旧了点,不过也还能用,不必要浪费钱。”
“你就收着吧,再说这样雯雯坐起来也会比较舒服一些啊。”
林眠的表情一瞬间僵硬在了脸上,他默默拿过那张银行卡,勉强弯了弯嘴角:“谢谢。裴荔姐。”
林眠第一次有机会到高级西餐厅吃饭,一切东西对他来说都很陌生也很有趣,虽然他还分不清到底应该左手拿刀右手拿叉还是右手拿刀左手拿叉。
不过除了新鲜与好奇之外,还有很多东西刺激到了他,那就是——价钱。
一份牛排不低于100,一份甜点不低于80,就连裴雯雯点的一小杯不知是什么的蓝色果汁,58元。
林眠本来很欣喜终于可以离裴荔更近一些了,不过似乎离她更近一些就更容易让他看清楚,他们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他确实不该奢望什么。
所以摆在他面前的那份七分熟的牛排他几乎并没有怎么动,只是木然地盯着对面的电视屏幕发呆。
正在播放的好像是一个考古节目,介绍了秦始皇的陵墓是如何如何华丽如何如何神秘,并且还在秦始皇陵的周围发现了被埋在土坡中的当年修建皇陵而死的工匠的尸体。拥挤而凌乱地堆积在一起。
林眠回到家之后便坐在椅子上仰着头陷入了沉思。
同样是人,有的人的尸体被像神一般的安葬,并且还有无数的玉器,金器,无数的珍宝陪伴,甚至是陪葬的人。他们的一生注定在历史的长河里被永久铭记。而有的人的尸体只是被杂乱地扔到一边,随他自生自灭。他们的一生留下的只是一副苍白的骨架,仅此而已。
“哎,想什么呢?”林眠的思绪被刘闵拉回了现实。
“妈,你说如果有一天我们死了,会有人帮我们安葬吗?”林眠突然有些严肃地问。
刘闵狠狠敲了一下林眠的头,“臭小子,说什么乱七八糟不吉利的话呢?!”
“啊。真是的,粗鲁。不过我说的是真的,我们确实应该想想这个问题,现在的墓地那么贵……”
“你给我闭嘴!你咒你老娘死啊?”刘闵再一次敲了他一下不让他说下去。
林眠不再说话,埋着头。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死后被风光的下葬在几万甚至几十万一块的风水宝地,无数的人为他的死而失声痛哭——管这眼泪是真的还是挤出来的。
而有的人只是被放置在密密麻麻的骨灰盒中间,从此无人问津。
林眠突然笑出了声,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唉,像咱们这种穷人家死了连火化的钱都出不起,到时候我死了你就偷偷把我给烧了,然后记得每天给我鞠三个躬就够了。”刘闵突然在一边叹了口气说道。
“呵,那也太凄凉了吧。不过,你现在还不能死,就算死也得先告诉我一件事。”
“什么?”刘闵问。
“你存折号码多少?”
刘闵略带些无奈地看了看林眠,然后摇了摇头仿佛发着牢骚般说:“咱们这种人不敢死,也死不起啊……”
“呵,不敢死,死不起。靠。”林眠低头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