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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想说的话 ...

  •   在给这个故事标上“已完结”的时候,我在心里长抒了一口气,终于,我给这个故事画上了一个句号。
      如果从最开始构想这个故事的时候算起,那么这个故事差不多跨了3 年又 8 个月。最开始,是我在看第一集的时候肆意开的脑洞,就是在香港咖啡厅变魔术那段,我随意地想了想,会不会他对面的那个女孩,其实是特地来配合他的呢?这是这个故事最开始的灵感。
      后来慢慢地,这个灵感被补充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我又在给这个故事补齐人设的时候,逐渐想多写一点,多写一点,再多写一点。最后,我把这个女孩,和故事里明楼曾经有过的法国女朋友,划上了等号。

      在做大纲的时候,我想了三种结局,一种,在17-18 两章作为无责任番外放出来了;一种,就是被关押在乐道院集中营直至日本投降;还有一种,是在执行任务时失踪。

      大概把最终被我弃用的几版设定说一下:
      第一种:
      1945 年 10 月丁薇获释回沪,两人在内战开始前回法祭拜丁薇母亲(1944 年去世)。
      1946 年明楼欲回国,丁薇怀孕;
      1947 年丁薇生产;
      1949 年明台牺牲,明诚前往台湾后音信全无;
      同年毛发表“别不了的司徒雷登”一文,明楼担心丁薇身份问题,两人放弃回华;
      1956 年迁居香港。
      第二种:
      1945 年 10 月丁薇获释回沪,同年返回法国祭拜母亲(1944 年去世);
      1946 年接到电报,为帮助清除党内重庆分子,两人回华;
      1949 年丁薇被遣返,离开时已怀有身孕;
      1963 年丁薇因病去世;
      1986 年明禹明秀回国,得知明楼已于 68 年在批斗中去世。
      第三种:
      1942年,丁薇执行运输任务,为保护军需物资被捕;
      为保护明楼,未曾透露身份,对外称失踪;
      1945 年 12 月丁薇回到上海,与明楼离婚;
      1946年,丁薇前往美国,投身平权运动,为妇女儿童争取权益;
      1947 年,明楼前往美国,暗中为丁薇提供经济支持;
      1950 年,为建设新中国,明楼回沪;
      1951 年,丁薇成立“慰安妇”基金,开展相关研究,为中韩慰安妇向日本要求道歉赔偿;
      1956 年,丁薇以受害者身份要求日方道歉赔偿,在国际社会引起轩然大波;
      1958 年,英国皇室发表声明,否认丁薇身份;
      1966 年,明楼入狱;
      1967 年,明楼在狱中去世;
      1980 年,玛格丽特.撒切尔肯定丁薇在平权运动中的付出,称其为贵族之光;
      1990 年,丁薇在公开演讲时被暗杀;
      1997 年,布莱尔肯定Vivian Elizabeth Mary Fitz George为平权运动的付出,称其“虽不是贵族但其贡献比皇室和贵族更值得赞扬”。
      2008 年,司徒雷登骨灰葬于杭州,同年,明楼案平反。

      *

      在我看来,第三种结局最残忍,残忍不是遭遇本身,而是付出没有得到回报。一个为了建设国家冒险回国,在生时被辜负,死后才正名;另一个为平权而奔走,却被当做政治工具,连身份都没有。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残酷,洪流里大家都是小人物罢了。

      我放弃了上面这三种结局,选择了一个尽可能美好而又不脱离现实的结局,那不是普遍意义上的 Happy Ending,但它是我能给的,最好的 Ending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没想过我会写 43W 字,我最开始的预计,是现在这个字数的零头——3W 字。但写了之后,资料越查越多,人物也越来越多,有太多英雄想要写,有太多故事希望你们知道,可惜的是,因为篇幅等种种原因,最终我不得不放弃了很多我原本想多写一些的人和事。
      我希望大家能够记住那些为了后人幸福生活而去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人,我想,在后人的心里,他们存在过,他们的努力值得,那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慰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4章 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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