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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下) ...


  •   “我是不能跟他比的,”夏朗摇摇头,“整天在女孩子身边转来转去我可做不来,再说我也没看出来他有什么成果。”
      “人家没女朋友不代表没人爱好吧,行了,大哥你别在这里高风亮节了,马上你就要征服英帝的金发美女了,你还能看的上我大天朝的土妞?”林菀这话不光是说给夏朗听,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谁说的,我就喜欢黑发黑眼girls made in China。”夏朗赶紧澄清,“最好要可爱一点。”
      “行了,你这都准备跟姜若姐一起远走高飞了,知道你喜欢原装国货,行了吧!”
      “我再说一遍,我跟她不是那种关系!”夏朗回答的坚决。
      “你又要守护人家,又不追人家。大哥,你确定你是处女座不是天秤座?”
      “我肯定是处女座的。”
      “你这么犹豫不决,实在太像天秤座了。”林菀吐槽道。
      “大姐这跟星座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夏朗十分无奈。
      隔壁正在专心看节目的人向他俩个投出了敌意的目光。
      林菀赶紧压低声音,“说到星座,他们说城环学院的天台有架超酷的望远镜,你想不想去看看?”
      “那这节目呢?”夏朗问道。
      “你还想继续看?”
      “不想了,我们赶紧走吧。”夏朗立即起身。
      俩人猫着腰溜出了体育馆。

      地理学院在岭北大学南校区,因为夏朗、林菀二人的学院位于北校区,所以他们对南区并不十分熟悉,只得顺着路边的指示牌慢慢找地理学院。
      找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城市环境学院,走到楼顶时,发现传说中的天文望远镜已经被一个金属罩罩起来了。费了这半天劲,竟然什么都没看到。
      “不会吧!”林菀发出惨叫。
      夏朗也半天没有说话。
      “本来想跟你一起最后看看祖国的天空的。”林菀大失所望。
      夏朗冲林菀一笑,“我们这样也可以看看祖国的天空啊。”
      言罢,他们两个一起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天空。苏市的天气很不错,星星明亮而顽皮的散布在天际。
      “一颗,两颗,三颗…”林菀用手指数着。
      “你不会在数星星吧?”夏朗一副要投降的表情,“你知道你是数不过来的。”
      “要你管,你还曾经要去海市蜃楼找姜苒呢。”林菀回应的伶俐。
      “你跟我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夏朗今天倒是很坦诚,“我们总要相信科学。”
      “现在讲科学,在鸣沙岛上你还不是许愿要赚大钱,你没忘记吧?”林菀对夏朗做了个鬼脸。
      “总比你说要时间静止,永远不老这个愿望靠谱吧?”夏朗也不由得大笑起来。
      “那当然啦,你家里本来就有钱,赚钱愿望自然容易实现啦。”林菀撇撇嘴。
      “不过是家境略好一点而已,你不知道我妈有多辛苦。”夏朗很谦虚,“可你也知道,好多愿望用多少钱都买不来。”
      我当然知道,正如我现在希望此刻永远不要结束,明天不要到来。林菀在心中想到。

      离别的伤感开始在空气中蔓延。
      林菀抬头突然指着天空最亮的一颗星星对夏朗说道:
      “这颗最亮的星星叫做北极星,它曾经对地球说过,如果你什么时候迷路了,就抬头看看我,我会永远在这儿等你。于是迷路的人们都会抬头寻找北极星。夏朗,如果你什么时候迷路了,我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说完,她对夏朗粲然一笑。
      夏朗看见满天的星辉都映在林菀的眼中,她明明在笑,可是却如此悲伤。或许是触景生情,夏朗魂不守舍的靠近林菀,双手轻轻捧起她的脸颊。
      “谢谢你,我的北极星。”夏朗声音低沉,下一秒,他的唇轻轻已覆在林菀的唇上。

      时间停住了,声音停住了,思维停住了,呼吸停住了…
      他们只能听到心脏猛烈的跳动着的声音,忘掉不得不面对的离别,忘掉失去所爱的感伤,忘掉近在咫尺的明天,少年们被时间的暗流带到史前荒芜的原始森林,寒武纪时动物与动物还需要相互偎依才能取暖。
      在时间的洪流里,没谁会注意到曾有一对男女如此绝望缠绵的告别。
      这是一个漫长的吻,两个人仿佛要把自己全身的力气全部用尽才肯罢休。
      “夏朗,这是我的初吻。”林菀有些迷醉的看着夏朗。
      “也是我的。”夏朗有些不好意思。
      此时两人的眼中只有彼此。
      “别等我。”夏朗怜惜的看着林菀,语气坚定。
      “我会一直等你,直到你有爱人为止。”林菀倔强的摇摇头。
      “你真傻,万一我一直不找女朋友,你怎么办呢?”
      林菀的眼泪已经落下,“你别害怕,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只是能像朋友那样陪着你已经很幸福了。反正我那么年轻,我不害怕。”
      夏朗不知道该怎样劝解这个倔强的女子。
      “对不起。”这是夏朗唯一能对林菀说的。
      “我喜欢你,这不能怪你,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呢,你能这样陪着我疯,我已经很高兴了。”林菀终于笑了。
      “现在有点冷了,我送你回宿舍吧。”夏朗把自己的外套披在林菀肩上。

      回去的路上,二人故意一直在讨论甲壳虫乐队的音乐,努力的绕开离别的话题。夏朗说甲壳虫乐队中保罗.麦卡特尼的歌最好听,Yesterday, Hey Jude和Let it be 首首经典。林菀则坚持约翰.列侬才最经典,Imagine, All my life十分动人。当然谁都没办法说服对方。
      原本岭北大学的南区和北区离得就不远,两个好朋友就在辩论中一直走到林菀的宿舍楼下。

      最残酷的时刻还是到来了。
      夏朗一直低着头不说话,半晌,他才好像下定决心一般,对林菀说,“我要走了,你要好好保重。”
      “你也要好好保重。”林菀告诉自己一定不要哭,不要让夏朗为难。
      “那,我走了。”夏朗已经转过身去。
      “保重。”林菀对着夏朗的背影泣不成声。
      夏朗应该走得很远了,他一定没听到林菀的哭泣,不然怎能走的这般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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