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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2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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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也没想到,更无法接受,我曾经最好的朋友会这样曲解我羞辱我。
还是在我什么都没做错、一心一意只为了他好的情况下。
不过就算再气愤再不冷静,我心里也门儿清,奚骥那是在翻旧帐呢,是在借题发挥地跟我算曲静好的总账呢。
那句“我就是不放弃我死也不放弃”,不就是当初曲静好告诉我奚骥喜欢她的时候原封不动的那句话吗?
他现在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就是曲静好的影子吧?喜欢的男人已经有了女朋友,何其雷同的情节,再看他的描述,连长相都跟曲静好属于同一类型。
于是他把她当成曲静好了,然后就为了她把我当成敌人了。
可为什么所有人都在为了曲静好而明里暗里地责怪我怨恨我?我从来都自问无愧,就像那天我跟齐修远吵架时所说的,就算你们所有人都占着情,我也占着理儿。
然而我现在忽然发现,我到底是人,到底是生活在情理兼具而且人情还往往大于事理的人类社会,如果我只占着理儿不占着情,那么就难免让所有人都视我为敌。
靠!那又怎么样?你们就视我为敌吧,你们视我为敌,我难道就不会视你们为敌吗?我芮姝晴怕过什么?这个我也一样不怕!
后来我再上msn,对于奚骥再发过来的若无其事一如既往的笑脸也好,招呼也罢,抑或是径自开始的倾诉,统统视而不见。
哦,无缘无故把我骂成那样,一转眼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还指望我一如既往地对你笑脸相迎是吧?别人有没有那么好的修养我不知道,反正我芮姝晴是决没有的!
当然,奚骥不是宋梓涵,不是揉准了我那颗沙子的前男友,我犯不着那么恨他,所以我不会将他阻止删除,不会不打开他发过来的邮件。
可我也再不想理他了。
他被我冷落了几次之后,急了,说话又带上了情绪:“我说你怎么不理人啊?你大小姐是有多忙啊,给我回一个字的时间都没有?我这校内网每次上msn都得辛辛苦苦地翻墙挂代理,就为了就着你那不上□□的毛病!还有,你是我msn上唯一一个联系人你知道吗?!”
我冷笑了一下,把邮箱关掉。
五分钟后,房门外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齐修远在我门上敲了敲,然后就十分不把自己当外人地直接开门进来了,像个更年期妇女似的新账旧账一起翻:“姑奶奶你怎么连对奚骥都拿出对宋梓涵那套了呀?他又怎么得罪你了?不是你男朋友都能把你得罪成这样?还是你被人宠得无法无天了呀?嘿我说,这喜欢上你的人上辈子得是作下多大的孽了呀……”
我指了指门外:“你给我出去!你个有妇之夫未经许可擅闯未婚女青年闺房,明天我就去买把枪回来,再敢有下次我直接崩了你,这可是美国,我崩了你都不犯法!”
齐修远的那番质问其实切中了关键。
我对待奚骥的方式和对待宋梓涵的方式中存在着相似之处,是因为二者的原因也有相似之处。
我对宋梓涵那么绝,是因为他让我既生气又伤心,而如今的奚骥,也是让我既生气又伤心。
我最伤心的是我那句掏心掏肺的劝,劝他不要招惹心里还有别人的女孩那句,那其实是我两年来一直埋在心底的隐痛。
那也许是我这辈子犯下的最大的错、做过的最不磊落的一件事,以我的性子,我受不了不爽快不坦诚不磊落,所以那件事一直闷在我心里发霉发酵,我难受到了极点都没有办法把它交给任何人去替我分担,只能任它日夜啃噬着我的良知,那种陷落在惶愧和悔恨里的煎熬,比起被别人伤害来,还要令我痛入骨髓。
那天对奚骥说出那句话,其实是我第一次对任何人提起它。
我说的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此前的两年里,我连只剩自己的时候都无法面对那件事、那个人,我是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可我相信就算我写日记,大概也没有办法把那件事诉诸笔端。
若不是把他奚骥当成最令我看重和心疼的朋友,我又怎么会说出那句话来?尽管隐晦到无异于什么都没说,但我自己知道,那已经耗尽了我积蓄了两年才攒下的全部勇气。
而他就是那样回报我的。
这样的朋友,还留着做什么?
——
大四的那个秋天,跟宋梓涵分手之后,没多久我就搬出了学校。
我也没有搬回家住,而是在外面租了套一居室。其时我找到了一份兼职,在新东方当老师,带口语课,工资付房租是够了。而且当时我自己还在修的课只剩下了一门,一个星期回两次学校就好,反不如住在我最常授课的新东方教室附近来得方便。
宋梓涵依旧锲而不舍地定期来电骚扰,辅以短信和邮件。虽然我从来都是看也不看就直接删除,但他的每封邮件显示在主页上的第一句话是想不看也做不到的。
我注意到一个有一点点奇怪的现象。
他从来没跟我说过诸如对不起、我错了、或原谅我这样的话,至少在邮件的开头,从未提到过。
现在回想起来,甚至在我跟他宣布分手的第二天他来找我解释的时候,以及后来他跑到美国找我的这次,他也没说过这三句话中的任何一句。
尽管我十分确定,即便他说了我也不会原谅,可难道道歉不是出轨的一方对另一方必须要进行的表示吗?
他这人傲是有点傲,却也不至于连这点事都不懂吧?
难不成是他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错?
呵!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跟他就更没什么好说的了。
总之,回到大四,为了避开宋梓涵,我在我租的那套房子里住了将近一年都没请过任何中学同学去玩,只带过几个最要好的大学同学回去,还特特叮嘱她们:这个地方你们自己知道就好了,不必告诉无关人员。
哪些人是无关人员?
比如,我的前男友。
与此同时,我开始申请出国,趁着就在新东方工作,其中便利多多。我只想赶快离开这座我出生长大、给过我幸福也给过我伤害的城市,走得越远越好,而地球上离中国最远的地方,就是美洲。
说起来好笑。当初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跟宋梓涵说我的目标是将来能用英语和美国人吵架。说那话的时候其实我没想过将来要去美国的,至少没想过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那就是一种表达方式而已。
也许这个世界真的是举头三尺有神明,所以一语成谶这种事是会发生的。
既然铁了心要出国、就算出国不成也要到另一座城市去工作,大学前三年的所有课本肯定是都不需要了。
我这人有一种强迫症,就是特别不爱屯东西,但凡令我觉得不再需要的东西,哪怕只是短期内不需要,我都恨不得马上把它们全部扔掉,宁可将来又需要的时候再买。
很多大四的学生都会在学校里摆地摊卖书,我因为不住学校不方便,所以就在学校的BBS上发了个广告帖,留了我的手机和宿舍的座机。
搬出来的时候我没把课本带走,想着反正买书的也是学校里的师弟师妹,而且那些书也肯定都是一本一本零售的,于是就拜托了同宿舍的姐妹,有人打电话来买书的话,就帮我下楼交货收钱得了。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情场的失意让我财运亨通,那个广告才发出去没多会儿,就有人给我发了封站内信,说他是邻校的,刚上大三,想明年考我们专业的研究生,所以他愿意按照我的要价把我的所有课本都买下来。
我生怕煮熟的鸭子飞了,赶紧给他打电话表示可以成交,他倒对我感恩戴德:“谢谢你啊师姐,能一次就买到全套课本真是太方便了!”
这么一来,需要交货的书太多,我倒不好意思麻烦我们宿舍那几个姐妹了,再说反正也是就一次的事儿,我就跟那买书的男生约了个我正好要回学校上课的日子,下课后我回到宿舍等了一会儿,他的电话就打了进来,说人已经在楼下了。
我见他脾气好,就得寸进尺地问了一句:“那你能自己上来拿一下吗?你跟宿管阿姨说是来找302的芮姝晴买书,阿姨认识我,会让你上来的。”
他答应了,那声音听起来憨头憨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