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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6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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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高中毕业旅行的第二天,我看出来了,曲静好的心情非常非常不好,小脸儿蔫蔫的,嘴角像是随时都会往下一弯就哭出来。
奚骥显然也心情恶劣。唉,还用说吗?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曲静好这副模样是为了宋梓涵,这让奚骥情何以堪?
我想,之前总是想把好东西据为己有的奚骥这回对曲静好到底是动了真格了,就冲他死活不肯告诉任何人——包括我——就连被迫告诉了齐修远都还逼着他守口如瓶,过了这么长时间愣是半点口风不露,一切问题都已经说明了。
曲静好的英文名是Daisy,也是花的名称。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思索着一个有点无聊的问题:究竟奚骥是喜欢英文名正好为花名的女孩子成了习惯、最后恰好情归曲静好呢,还是曲静好根本就是他最初喜欢上的那个英文名为花的女孩、他后来号称的对Jasmine Lily和Rose的喜欢都不过是一时之间聊以抒怀的错觉?
可惜既然答应了不出卖我的好兄弟齐修远,我就没法跟奚骥说小子我已经知道了,你喜欢曲静好,来吧,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也因为同一个原因,我那天眼睁睁看着我最好的哥们儿奚骥难受,却没法安慰他。我自然也不可能去安慰曲静好,且不说她此时跟我早就没了来往,就算我们还一直表面功夫做着,在这种时候,她最不愿意得到的安慰肯定也是来自于我啊。
我只能对何夕隐晦地说:“哎呀,咱们小圈子里这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情感关系啊!你说将来要是我去写言情小说,写个八角恋什么的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何夕虽然没有完全明白我说这话的原因,对我的结论却是举双手赞同:“绝对相信你有这个实力!”
那次毕业旅行后没几天,高考成绩也就出来了,再过了一阵子,大家各自的去向也都尘埃落定。
曲静好的第一志愿填的是宋梓涵那所大学,出于什么目的就不言自明了,可惜她的学习成绩其实跟我差不多,而她高考时并没有超常发挥,于是被调剂到了一个三本学校。
奚骥跟何夕都去了上海。何夕是迫不及待地要离家远远的好体会翅膀硬了的感觉,而奚骥从小到大的志向都是将来成为一名光荣的工程师,所以志愿里填的都是工科大学工科专业,也因此,那天在车上他才会早早的就开始自称工科生。
齐修远考上了跟我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系,就是专业方向不一样。我们学校是一所外语院校,我们的专业却是非外语专业,这让我有一种奇异而微妙的满足感。
因为我们是外语院校,虽然是非外语专业,好歹也是跟国际事务有关,我们的英语课比一般综合性大学里的非外语专业要多上整整一倍,我没事就跟宋梓涵发牢骚:“我有时候还真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不是英语系的。”
他瞅瞅我一笑:“我应该找你们系反映,对你这个对练习听力深恶痛绝的家伙,听力课应该多开三倍才够,省得你老偷懒。”
我握拳表决心:“我以后再也不偷懒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早日实现能用英语跟美国人吵架的伟大目标!”
他扑嗤一笑,用力揉了揉我的脑袋,揉得我整个身体都晃了起来:“你可真够有出息的,连当泼妇都要当国际泼妇!”
虽然不在同一所学校了,可我和宋梓涵还是基本上每天都见面,心心相印地在选课时有商有量地尽量岔开:你下午有课的那天我就不选下午的课了,这样我就可以去看你,反之亦然。于是今天他往我学校跑,明天我往他学校跑,很快就把两所学校都摸了个一清二楚。
我们学校既然是外语院校,自然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女生远远多过男生,就连齐修远这样在我们高中从来跟校草沾不上半毛钱关系的货色,居然也一入校就有师姐倒追,令我们大呼天理难容。
而宋梓涵他们学校是理工科院校,情况正好反过来,男多女少,男生们都以勾搭上附近的综合性、师范类或外语院校的美女为荣,所以像宋梓涵这样一入校就直接挎着个外语学院女朋友的,等于是端了个高音喇叭号召人民群众都来抽他。
这么一来,偶尔我们俩实在有事不能见面的日子,煲电话粥的时候我也总可以如此这般安慰他:“放心啦,把我扔我们学校多安全啊,就跟把你扔你们学校也很安全是同一个道理。”
自打上大学之后,基本上每次上□□都能看到奚骥在线,然后大家就聊一会儿。新生活刚开始那会儿每个人都是话篓子,什么事都新鲜,怎么说都说不够,网上聊过了还不算,下了线还会给对方写信。
九月下旬的时候,他给我寄的那封信一拆开就是一股子异香扑鼻,引得我们宿舍几个美女纷纷凑过来:“哇!什么呀?这是桂花吧?”
我狐疑地一歪信封抖了抖,果然滚出小半桌细细碎碎的黄色小花来。奚骥在信中说:“昨天路过一个桂园,香得不像话,就摘了点给你,你拿到的时候应该也还是很香的。”
我身边的美女们继续满眼冒心心地问:“你男朋友这么浪漫啊?每天见面还来这手!”
“咦?不对耶,从上海寄来的,追求者啊?”
“文科男生吧?这么会搞浪漫情调哦!”
……
我摇头苦笑。这个奚骥,难道是对伊人暗恋无果,空有一腔柔情似水漫溢无处托付,只好倾泻到我这里来?
可惜他不知道,我一点都不喜欢桂花的香气,觉得太甜太腻,我还是喜欢淡雅清新的那种花香。
据说男人的身高能一直长到22岁,这一点我在宋梓涵身上看到了如山铁证。他本来就够高的了,上大学后居然还在长。我原本觉得自己164的身高在女生中已经算是不差的了,后来还是被他搞得很自卑,经常觉得自己是个小矮人。
我这边一自卑,他那边的自傲情绪就见长,常常见了面一抱我,就故意做出有了什么新发现的表情,挑挑眉头一脸夸张的惊讶:“你好小!你怎么越来越小了?你就是个拇指姑娘!”
我鼓着腮帮子瞪他,然后坚决摇头:“我不是拇指姑娘,我是脚趾姑娘!”
他眉毛挑得更高:“呀,那你不是好臭?”
我咯咯地笑,再补充一句:“是你的脚趾!”
他便也咯咯咯笑得更欢:“那你就臭死了!”
熬过不得不瞒了老师瞒父母的早恋阶段,此时的我们终于翻身解放可以招摇过市地大秀恩爱了。我们俩每次在一起走路宋梓涵都要搂住我,冬天来了以后,他总是把手藏在我的腋窝下,我则把手收进他靠着我的那只衣袋里,两个人盘根错节地缠在一起。他常常骂我折腾他的衣袋,弄得他每一件衣服的衣袋都坏掉了,可是说归说,我再把手放到他衣袋里的时候,他也还是会笑着紧紧搂我。
受惯了骄纵,在最初的感激涕零之后,我开始越来越恃宠而骄理直气壮,反倒数落起他来:“谁让你长这么大,弄得我的手都显得短了,冬天衣服又厚,你整个人就是一大捆,抱你的腰稍微久点儿就抻得特累,所以如果你不让我把手放进你衣袋的话,我就不知道该放哪儿了。”
说到这里,我倒想起小时候的事情来。小时候我总是希望能够抓住我妈的衣角走路,可是每次都会被她一把打开,因为那样会把她的衣服扯坏,弄得我很委屈,所以好多时候,真希望她身上有个把手,好让我的手能有一个轻轻松松的着落之处。
宋梓涵说:“人家说有其母必有其女,看一个女孩子的妈妈是什么样的人,就能知道她自己将来会是什么样了,所以我估计将来咱们有孩子以后你比你妈也好不到哪儿去,何况你对漂亮衣服这么在乎,以后肯定也不会允许咱孩子扯着你的衣角走路的。”
我点点头对他的言论表示同意:“嗯,所以以后牵孩子走路这种事还是交给孩儿他爸吧!”
后来有一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说调查结果表明,嫁得最好的女人平均身高是164。
我马上打开□□,得意洋洋地发给宋梓涵看。
当时他的头像还是灰的,我发送了之后刚拿过手机准备给他发短信让他上□□,就见他的头像突然亮了,同时发过来另一个帖子,说统计结果显示,身高在183以上的男人,平均收入比低于这个身高的男人高。
我哈的一声笑趴在了键盘上。
而小企鹅嘀嘀嘀又叫了起来,我点开对话框一看——
我爱晴天:“媳妇儿,两个出自不同网站毫不相干的帖子能够如此互相呼应逻辑缜密,说明这是真理啊!你找老公真有眼光!”
我回了一句自夸,给自己锦上添花——
我是晴天:“你小子也不错嘛,火眼金睛地找了个天生旺夫相的媳妇儿,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