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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面不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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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朱家大门,白衣男子看着天色,低咳了几声,想着大伙都累了,带着众人寻了汾阳城内最大的客栈,百来号人,索性将整座客栈包了下来,叫一众人松快松快。
连日奔波,又同柴玉关拼杀一场,他身心俱疲,进了屋子稍稍清洗便睡下,不多会已然陷入深睡,呼吸时而急促,时而粗重,一听便知是身上带伤,睡不安稳。
屋门开启又关上,彩月端着一碗药进来,见他已经沉睡,不忍叫醒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陶罐,小心取出里面蛊虫,蛊虫闻到药味,落到药碗中,不多时药汁化作清水,蛊虫反倒长大了数倍,彩月将它引到手上,送到白衣男子左臂处,蛊虫缓缓钻了进去,片刻后从右臂爬出,身子恢复了喝药前大小。
“阿宝乖啊!”彩月轻轻摸了摸蛊虫,拿过陶罐将它引进去,小心放好。偏头看着浑身覆了层白霜的白衣男子,“先生,你要坚持下去,月儿一定能想到法子救你。”
屋门再次开合,彩月目不转睛盯着白衣男子的睡颜,“你不去休息,来这里做什么?明天还要赶路呢。”
唐乐双腿一翘,坐到一旁椅子上,把完着桌上茶盏,“王怜花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只怕不会干休,还有丐帮帮主和仁义山庄那三位,先生现在这样,我不放心,来守着。”陷入沉睡的先生没有一丝自保之力,他只希望今夜安生些。
彩月转身看着唐乐,“我想杀了王怜花。”少女娇俏的脸上满是冰霜,“今日若不是他来搅局,我们本可直接退走,而且,留着他到底是个祸害。”
唐乐遥望着天边明月,今日是十六,那轮圆月正是阖家团圆的象征,可他已经没有家了,当年那一场祸事后,唯一存活下来的父亲,两年前也离开了他,死前将唐门这副沉重的担子连带着仇恨一并交给了他。
他不恨他,只是心里到底是怨的,怨他留自己孤身一人,应对着满目疮痍的唐门。他才二十一岁,可他的人生永远停留在了十五岁,幸好,先生来了,在他茫然无措时,给了他一些支撑,可这支撑又能撑多久?
“你在想什么?”彩月冷声问道,“如今大仇已报,你该为门下弟子做打算。”她自来最不喜男子婆婆妈妈,此时见唐乐对着轮明月愁眉苦脸,忍不住便要嘲讽几句。
唐乐回望着这牙尖嘴利的少女,摇头一笑,“月丫头,若是先生不娶你,你可怎么办啊?你这样的性子,哪个男人消受得起?”
彩月撇嘴哼道:“凭谁来,我也不嫁,我这辈子就喜欢先生,我也只要先生。”说着又低头去看白衣男子,眼神在他的眉眼上划过,心里落下他的容颜,怎么看怎么喜欢。
“嘿,收收,快收收,小心哈喇子落到先生脸上,他那么爱干净,知道了一定不理你。”唐乐张嘴提醒瞧男人瞧迷眼了的少女。
彩月下意识摸了摸嘴角,什么也没有,知道他又拿自己打趣,忍不住白了眼唐乐,“滚去睡觉,先生我会守着。”
“不去,我得守在这里,不然谁知道你会不会半夜狼性大发,坏了先生名节。”唐乐搬了两张凳子过来,又从柜子里扯出一床被子,倒头就睡。
彩月眼睁睁看着他躺下,抬脚去踢他,唐乐身子一动,避开这脚,“你再踢,我明早告诉先生。”彩月从来没见过这么爱告状的男子,恨的牙痒痒,跺跺脚离开卧房,自去安歇。
第二日太阳高升许久,白衣男子才恍然醒来,这一觉睡的他精神好了许多,无事一身轻,又躺在床上赖了许久,直到日上三竿还不愿起身。
“先生,你起了吗?”屋外传来彩月呼唤声。
“进来吧!”白衣男子拥着被子坐起,伸了个悠长懒腰,方才看向进门的少女,“多会了?”
“差不多该吃午饭了!”彩月将热水放到洗漱台上,拧了热帕子送到床边,白衣男子接过捂在脸上,除去一夜惫懒,等热气散去,彩月接过帕子放入热水中烫热,再敷到白衣男子脸上,弄完又拿了易容的东西,替他细细补上瑕疵处。
白衣男子安静躺着,任她摆弄,彩月弄完瞧着他,乐道:“我还是喜欢先生原本的样子。”说着她伸手摸了上去,指下皮肤如冰雪般冷冽,冻的她指尖泛红,“现在这张脸,鼻子大了些,眉眼也低了些。”通红的指尖顺着脸颊滑落,蕴出一室情愫,白衣男子握住红艳的指尖,温声道:“容貌于我而言,并不重要。”
彩月瞪他一眼,“你若是个丑的,当初我也不会救你。”
白衣男子哈哈一笑,从床上坐起,踱步到窗口处,推开窗子,霎时屋内涌入满室阳光,打在身上亮了许多的,叫人心情也好了许多。
彩月叠好被褥,拿过外衫替他穿上,又拉了人坐到妆屉前,拿过梳子替他打理发髻,白衣男子安然坐在妆镜前,瞧着她动作,半晌方道:“彩月,你这梳头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被他这一说,彩月也忆起第一次替他挽发时,不知扯断他多少发丝,娇俏一笑:“先生,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你还记着,平日里叫你记住的事,你半件也记不得,这些琐碎小事,你偏又记得清清楚楚。”
两人下楼时,大堂已经坐满人,唐乐正同一位姑娘说着话,见两人出现忙朝两人招招手,笑道:“先生,你怎么这么慢?”
白衣男子落座,接过那姑娘递来的筷子,端起桌上粥碗,“你们这么早?昨夜闹到那么晚,不多睡会?”说着喝了口粥,似是不好喝,眉心一皱,放下筷子。
“扑哧——”唐乐身边那少女笑道,“明明是先生你晚了,竟还说我们早了。如今这餐,可是早饭当午饭吃,哪里还早!”
白衣男子也不恼,将嘴里食物咽下才道:“小凤儿也来打趣人了!”他转头问唐乐,“你回去后赶紧准备准备,趁早把她娶回去。”大厅内笑声盈沸。
“先生!”名唤白凤的少女羞红了脸,见唐乐不出手搭救,忍不住白了他眼,“唐乐,你就瞧着先生欺负我吗?”
唐乐赶忙夹了块肉送到她碗里,“小祖宗,我可没欺负你,你便是生气,也不能拿我撒气啊!”说完转身假意道:“先生,你再这样欺负我家凤儿,我可不依了,到时候小凤儿要打要骂,我都不拦着。”
“唐乐,你这个……黑心烂肠的……狭促鬼,你讨厌死了!”白凤忍不住用力拍了下身旁男子,又惹来一群起哄声。
唐乐了结了一桩心事,此时心情很好,也体谅她多日不曾见到自己,很乐意陪她闹一闹,忙捂住胳膊哼哼唧唧道:“哎哟,哎哟,小媳妇打人了,小媳妇打夫君了……”羞的白凤忙抬手捂住他口鼻,不叫他露出一丝声音。
这一通闹,叫白衣男子眉宇间染上了一丝笑意,似连碗里的粥也有了些滋味,又喝了一口才道:“两个泼皮猴子,赶紧绑一块去,日日闹的人厌烦。”嘴里说的难听话,眼里却盛满笑意。
彩月杵着小巧下巴,看着一对小情人玩闹,眼里带着艳羡,闻言转头看着白衣男子,“先生,月儿好羡慕他们。”
“羡慕啊,那你也去找个泼皮无赖耍耍,体会一二。”白衣男子就着桌上菜肴,勉强用完一碗粥,见身边姑娘闷闷不乐,也不知如何安慰她,毕竟他这副身体,还能活多久也未可知,何苦招惹她,沉声道:“好好吃饭!”说着夹了箸她爱吃的菜送到她碗里,少女被这一箸菜哄的眉开眼笑,又欢欢喜喜吃了起来。
到底还是个孩子,白衣男子又夹了几箸她爱吃的菜肴送到她碗里,瞧着她吃完一碗饭,吃第二碗时方放下筷子看向外面街市,想到什么柔声道:“你们慢慢吃,我出去走走。”安抚着拍了拍少女,叫她好生吃饭,自己走了出去。
彩月气鼓鼓扒着碗里剩余的饭,等人走了才小声道:“早晚要叫你做我的盘中餐。”
唐乐瞧着她那动作,不住摇头,“我都说了,你该温柔些,男人都喜欢温柔的女子。”
彩月还未说话,身边白凤脸色一变,凉凉道:“是吗?那你看我温不温柔?”
“温柔,温柔,小凤儿是世上最温柔的女孩子了,在我心里,这世上再没有比你还温柔的女孩子了。”后院起火,唐乐顾不得嘲笑彩月,忙安抚身边人。
“怂样!”彩月白他一眼,忿忿吃着饭,先生叫她好好吃饭,她不能浪费食物。
白衣男子在街上随意逛着,遇到合心意的小东西,便停下赏玩一二,他打算买些小女儿喜欢的东西送彩月,小女孩生辰快到了,一个无父无母、家姐早逝的小姑娘,他总归要多疼些才是,一路上看了无数,也没见到什么合心意的,立在街头四处望了望,跟在一位妙龄女子身后,进了一间女子头面店。
店内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熏的他鼻腔发痒,连连后退,站在门口好容易适应了些,才走了进去,先从最近的脂粉看起,想着家里小女孩自来不爱什么妆粉,又因制蛊身上都是药味,他请老板替他选了一款味道清香淡雅的兰花香膏,随后去了内里卖头饰的柜台,从数百件饰品里选出一件银制蝶钗,钗头以银块雕出朵嫩黄色的茶花,花上立着一大一小两只栩栩如生的彩蝶,同那丫头的性子倒是相称。
转身又看见旁边摆放着些女子衣饰,想到她那一身衣服不知穿了多久,又选了一套内白外粉的女子衣服,一并到柜台结账,掌柜的是个有眼色的女人,一边算账一边夸赞,“公子是为内人置办衣物啊,像先生您这样的男子可少见了,老妇这店开了二十多年,还从没见过哪位男子或夫婿进来买过什么,哎!”
白衣男子摇头,“不,是给家里的妹子置办。”
“那你也是位顶顶好的兄长,总归是个好男人。贵客您好,兰草膏子三两银子,银钗一两银子,衣裙八百文,总共四千八百文。”掌柜的算好账,又问道:“你家妹子脚长几寸?”
白衣男子将一枚碎银递给她,摇头,“妹子年方二八,脚长几许,我确实不知。”
掌柜的将碎银丢进秤盘,正正好,不多不少。转身从后面柜台上拿出一双粉色女鞋,一并包在布包里,“看你是个好兄长,今日免费送您一双绣鞋,祝你家妹子和和顺顺,以后嫁人也有个像你这般好的男子疼着护着。”
“谢您吉言!”白衣男子接过包袱,低声谢道。
“哎哟,白姑娘,今日是什么风把你吹过来了?”掌柜惊喜的声音传来,白衣男子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门口立着位白衣白裙的淡雅女子,整个人如笼在烟雨里的仙子,莲步轻移,行到柜台旁,将手上竹篮递给掌柜的,“您上次托我寻的兰草,今日给您送来。”声音如空谷幽兰,听来沁人心脾,白衣男子不由停下动作多看了几眼。
掌柜的接过那篮子,探头看了看,“果然还是白姑娘您厉害,这么水嫩的兰花,也就您能采到。”说着清点好数量,从柜台里数出一锭银子递给她,“白姑娘,还是原来的价格啊,一棵兰草三百文,这里是五两银子,请收好!”
“多谢!”白衣女子伸手接过银子,转身出了门。
掌柜的见白衣男子还在,疑惑问道:“公子还有什么事?”
白衣男子摇摇头:“没事,多谢!”他只是觉得那位女子有些面熟,就像这座城一般。
出了门,白衣男子仰头望望西行日头,慢慢往客栈赶,几步后停下脚步看向身后一条巷子,冷声道:“王公子既然来了,何必遮遮掩掩?”
一处街角旁,王怜花带着黑蛇正探了半个头出来,见被白衣男子抓包,不羞不恼,大大方方走了过来,瞧了眼他手里提的包袱,“哎呀呀,早知道公子去的是沁芳斋,我该早些来,我王怜花对这些,可比公子你熟悉得多,正好给你出出主意。”
白衣男子微微一笑,“千面公子王怜花,精通的东西确实比我多许多。”说的是恭维话,语气里却没什么恭维的意思,“王公子,我以为昨夜已经说的很清楚。”语气淡漠疏懒,恰似他这个人给旁人的感觉。
王怜花依旧不能确定他是不是沈浪,但他毕竟是个没什么正事的懒散公子哥,有的是时间和钱财,当即去拉白衣男子,“相逢即是有缘,我看公子很有眼缘,想同你交个朋友。”
白衣男子避开他的手,刚要开口拒绝,王怜花已经转了身子看向另一旁,惊喜道:“飞飞?你怎么在这里?”他下意识看了过去,白衣白裙,发髻上簪着朵白色小花,是刚才那个女子,难怪她一身白衣,想来是为她那早逝的情人沈浪戴孝。
正在买家用的白飞飞回头,见是王怜花,不免冷了脸色,“有事?”曾经她和王怜花也算得同病相怜,对他也有几分姐弟情分,可这微末的情分早已随着沈浪的离开消散,她知道沈浪不会想要她再添杀戮,所以她放过了王怜花,也放下了曾经的自己。
“飞飞,数年不见,一见面就如此冷淡!”王怜花倒是眉开眼笑,像是故人相逢,“飞飞,这是我新结识的朋友……”他转头看着白衣男子,细细打量着他。
白衣男子朝白飞飞点了点头,神色淡漠,语气淡淡,“我还有事,先走了!王公子、白姑娘!”说罢不再多言,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