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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0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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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始终无法说清。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遇见什么人,而这个人之于自己,有或者将有什么样的意义。在一切发生之前,谁也不会知道。只有当它发生了,并随之成为遥远的过去,才会渐渐呈现出一种清晰又让人怅惘的姿态。
那时候,会发现,都是注定的。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遇见什么人,而这个人之于自己,有或者将有什么样的意义……一切的一切,都是注定的。而正是这样清晰的认识,让人怅惘,让人无可奈何,让人刻骨铭心。
赵可,这个平凡的名字,那个曾经帮了她的售票员。
蔚迟月总是想,这一生中,她遇见过多少陌生人,而这些陌生人中,又会有多么少的几个能从陌生变为不陌生,若幸运的话,还会一直不陌生下去。那一大部分,便会一直陌生下去了。没有任何遗憾可言,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而这一生中,她坐过多少次公车,遇见过多少售票员,帮过她的亦不在少数,但只有赵可,不知为何,竟与她成为朋友。
朋友,她始终觉得这个称呼很别扭。与母亲一般年纪的赵可,她叫她阿姨。明明该是萍水相逢的两人,明明该是毫无关系的两人。她却给予迟月介于长辈和朋友之间的关心,而她则回报以敬爱。虽然这段情谊是那样短暂,又有着那样悲伤的结尾。
回顾她们的相识,简单得近乎拙劣,几句话便可说完。可对于很多事情,言语终究无力的,而表象,亦永远苍白。
第一次,在公车上,赵可阻止了混混对她的骚扰。第二次,另一辆公车,同为乘客的赵可捉住正在掏她手机的小偷。
迟月认出她。这次,在下车前,她终于走到赵可面前,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而赵可,显然没有记住她。“她帮助过太多的人了,当然不会一一记住,而她,也没想过要记住。”迟月这样对朋友说,“她冲我笑,然后又叫我以后要小心些,你知道,从小到大,我受过那么多好人好事的教育,但亲眼见到的,她还是第一人。”
后来,转入市七中的她每天固定坐五十路公车回家,赵可也从三百路调到了五十路,几乎每隔几天,她都能碰见赵可。视线相交,点头微笑,渐渐地,便算认识了。
她是个冷漠的人,不仅自己这样认为,很多人也这样说过。在这之前,对不熟悉的人微笑、打招呼,在迟月心中,不能说没意义,至少她做不出来。但一天天过去,她忽然发现,要表达友善并不难,只要你想,只要你认为那个对象值得。
“回家?”
“嗯。”
“小心点。”
几十年后,她还是可以想起当初与赵可惯常的对话。然后,想起那张清朗和善的面孔。其实,自从第一次见面,迟月就觉得她眼熟,是一见如故吧,还是……将手中的花献于她的坟墓之上。谢谢你,教了我那么多,给了我那么多。
赵可,她的朋友,她的长辈,她的老师。
那一天,赵可在公共汽车上昏倒,车里的人并不多,也不少,但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一人伸出援助之手。迟月承认,她当时的确是犹豫过。为什么呢,是现代人的冷漠通病,还是未曾经历过这种事所以惊慌,她不知道。
时间,一分一秒地滑过,不会多于几十秒,却漫长如斯。最终,她走过去,搀扶起坐在地上的赵可:“阿姨,你没事吧?”比她矮了半头的瘦弱身躯,有一股由内而外、让人无法忽视的坚韧力量:“没事,只是有点头晕……谢谢你……”
最后,在迟月和司机的坚持下,他们不顾赵可的推拒,把她送去了医院。还好只是轻微的贫血和疲劳过度。司机说帮她请假后就赶回去继续上班了,而迟月则留下陪她,等她的家人赶来。
“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你还是赶快回家吧,晚了,父母会担心的。”苍白的面容,笑容依旧,“明天还要上学吧。”
“没关系的。阿姨,刚才叔叔说打电话给您的儿子,等他来了我就走。”
赵可微微沉默,眸子有那么一瞬的黯淡。但很快,那抹黯淡就消失了。又像是了解到迟月看似冷淡外表之下的坚持,于是不再劝她回去,而是聊起天来:“你多大?……十七吗,和我儿子一样大呢!”
赵可的丈夫很早之前去世,近十年来,是她依靠那微薄的工资,独自将儿子抚养大。在说起她儿子的时候,迟月可以清晰地看见她眼中的温柔和慈爱,虽然随之而来的,总有那么一丝的担忧和无奈。
“她很爱她的儿子,虽然她没有说,但我还是知道,她寄予他身上的希望并没有实现,他带给她很多的失望。可她还是那样宽容地爱他。毕竟,全天下,没有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我也是这样。从前,总因母亲的忙碌与忽视而置疑她对我的爱,后来才知道,那完全是没有必要的。”
和赵可说着话,让迟月感到详和与沉静。不知不觉,墙上钟表的指针就指向了八点。赵可的儿子,还没有出现。
“把他的手机号告诉我。”不知是叔叔没有通知到,还是阿姨的儿子真的那么叫人失望。而迟月发现,自己是多么不愿承认后者就是事实。“我再打一个吧。”
“不用了……他会来的。”
赵可轻轻地说。
迟月愣住,然后,微微地笑了笑。
十分钟后,病房的大门被打开,走进一个穿白衣服的少年。他的头发有些蓬松地翘起,几缕刘海斜斜地垂到眼前,清俊的脸上,一副漠然散淡的表情。医院冰冷的灯光下,在发丝间若隐若现的耳钉闪烁着同样冰冷的光芒。
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向赵可的病床,接着,轻淡的声音响起:“怎么了?”
去年七月,她离开科华,错过和他最后的打架,并以为再不会见到他。
今年一月,她转入市七中就要满一个学期,离开科华就要满半年,她居然,在这里,见到他。
除了怔在那里,她不知该做什么。
直到恍惚中,她听见赵可的话:“仁曦,就是这女孩把我送到这儿的。她叫……啊,我居然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
清秀冷淡的脸,一点一点转过来。她深吸一口气,冷静坦然,等待着他的目光。她怎么会怕他,她没有理由惊慌。
可是,那束目光,并没有如预料中扫过来。“妈,她叫蔚迟月。”
说这话时,她不知他唇角是否存在一抹上扬的弧度,抑或根本就是她的幻觉……但,在她幻觉中的他,为什么要笑呢。
蔚迟月的高中三年,差不多二分之一都是不好的回忆。
在科华的一年就不必说了,可就在她满心以为结束了恶梦,到达了想去的地方,也是该去的地方时,却发现很多事情,并不如想象中,那样美好。
她的十几岁,似乎总是一个人,永远都是一个人。
市七中,开学第一天。
新的学校,新的班级,新的同学,新的校服……新的生活。做完简短的自我介绍后,她被安排到靠窗的倒数第二位,同桌是个面容模糊的女孩。后来直到高中毕业,迟月对她的印象,也只限于名字而已。而这样面容模糊,印象浅淡的同学,是那么多,多到几乎充斥了她整整两年的高中生活。
“你好。”
同桌点点头,视线始终保持四十五度下垂。
她拿出课本。
然后,一天就这样过去。
课间的时候,教室还是比较热闹的。毕竟都还是孩子,就算承受着再大的升学压力,也还是需要休息,也还是拥有无法磨灭的活力。有聚在一起聊天的,有看课外书的,有出去活动的,还有继续写作业的。
那是一种紧张被稍稍缓和后的轻松,却不是很闹,有些冷冷淡淡的气氛,她喜欢这样。即使没有一个人过来找她说话。是的,她享受这样。
虽然,不经意间,还会想起第一天到科华时发生的一些事。张郦旋转的迷你裙,宋亦晴七彩的头发。还有那个不可一世的苏大少爷。他走过来,坐在她面前找碴儿,却遭到彻底的忽视。现在想起来,脑海中仿佛还回荡着那一群人的哄笑,还有戏谑的掌声,多么嘈杂与喧闹,多么让人头疼。
她轻轻地甩了甩头。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里,蔚迟月一直被若有若无的孤立着。毕竟,她是靠金钱与关系来到这里的,从科华,那个连提都不值得提的破学校。轻蔑当然是有的,但在这个学校里,轻蔑或是敌视的表达方式,决不会像科华那样激烈和明显。
他们还是会和她说话的,只是神色疏离语气轻淡。拉手并一起上厕所的朋友,她没有,并且永远也不会有。君子淡交如水——这样的生活方式是她始终认可遵循的,而那些轻蔑……实实在在的成绩和能够揭晓一切真相的时间,会摧毁它的,迟月坚信。
而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在以期末考试中全班第二的成绩结束了高二的第一个学期后,她在同学的眼中,看见惊讶和渐渐消失的轻蔑。以后的考试,她再没跌出过前三,而同学眼中的轻蔑和惊讶一起无影无踪。虽然他们的交往一直不密切。
有的时候,这种不密切甚至会给迟月种感觉,她和他们并不属于一个世界。可,不该是这样的。在科华,她不属于那里,在七中,她不属于这里,那她到底该属于哪里呢。
找不到答案。
那么,就不要找了罢。
“君子淡交如水啊……我一直是这样想的呢。但总会有例外。到此为止,一共三个。一是你,乐一吟,二是祈夏,三是……赵可,迟仁曦的妈妈。这件事,实在是太无厘头了,我居然会和那个人的妈妈成为朋友,唉。”
乐一吟哈哈一笑:“无厘头的事多了。别忘了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赵可的车上!不过,与其说无厘头,不如叫缘分,缘分啊!”
缘分。她重复着这两个字,有些嘲讽地笑了笑:“缘分吗……”
如果一切都是因为缘分,那她,可不可以舍弃一些。
那一年的一月,初冬,晚上,她和她最讨厌的人一起走在路上。她在前,他在后,距离两米的样子,谁也不说一句话。
那天,没有风,可是迟月总觉得冷。
赵可让仁曦送她回家的,还特别叮嘱要将她送到家门口,迟月拒绝无效,便只能接受。
走到公车站,她站住,那个人走到她身边,也站住。手插在裤兜里,一条灰色的围巾松松地搭了几圈垂下来。不知过了多久,他说话了,对着空荡寂寥的街道,稀少的车辆,白色的哈气在空气中慢慢飘散。
她听见。并且直到几十年以后,都没有忘记那时候,他说那话时的嗓音和姿态。
“谢谢。”
那是她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说的话。
一如淡然闲散的神色,仿佛什么都未曾发生。但这样的他,竟让她一时收不回目光。
忽然就想起刚才迟仁曦对赵可说的:“在她转学之前,我们曾当过一年的同学,就是没怎么说过话。”
其实,她是很想把他当作陌生人的,装作不认识,并以为他亦如此。可他竟然那样坦然地说了,寥寥数语,说尽他们之间的种种。就是没怎么说过话……好象也的确是这样。他和她,可以说是陌生人,只不过是两个非常讨厌彼此的陌生人。
简单又矛盾,他和她。
从前在科华,只要一想到他,心中就仿佛被什么东西扎着似的难受。而如今,离开了那里,见到他,心中却还是会有种挥之不去的窒闷。为什么呢。如果说从前,这种讨厌是因为他害她受欺负,她过分的骄傲碍了他,可是现在,那些讨厌的理由都不再存在了。为什么呢。
是不是因为无论周围一切如何变化,她还是她,他还是他,她和他所看到的,仍是彼此最阴暗最丑陋的一面。所以她还是讨厌他,而他同样看不惯她?
虽然他说了那样的话。还是改变不了什么。
公车迟迟不来。又是沉默。终于,她还是忍不住了:“你妈妈那么为你操心,你不该这样。”说出来了,她想。而究竟该不该说,为什么这样说,她一点也不知道。唯一清楚的,便是这样的她,很不像她。
“操心?”
“……打架,旷课,玩乐……”冷冷地说,“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不去想别人,让关爱你的人伤心,你不觉得这样很自私么?”
他望着街道,望着稀少的车辆,不曾转过脸看她一眼。此时此地,就是这冷淡的侧脸,在那之后,深深地印于她记忆的某处,不曾离去。
“总是一副教训人的口气啊……那你说,我该怎么做呢?”
她愣了愣,“那是你的事。”
终于,他看向她,淡淡的:“既然是我的事,和你就是无关的了。虽然今天你帮了我妈,但你又有什么权利管这些呢。还是这么……”
“自以为是?”她接道。
要说的话被抢走,迟仁曦有些茫然地看着眼前那张平静如水的脸,半晌,才“嗯”了一声。不生气么,他想,几个月前,自己的衣领还被愤怒的她拽起来过呢。
“如果说我自以为是,那你就是幼稚肤浅,好不到哪去!”
少年歪了歪头,丝毫不在意:“无所谓。”
于是,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也正好在这时候,公车来了,蔚迟月飞快地上车,身后,白衣的少年不紧不慢地晃过来。“不用你送了!”她厌恶地皱眉,不知不觉就放大了声音,隐约产生一种气急败坏的效果。
“果然,还是生气了。”迟仁曦一边不带什么感情地在心里说,一边跟着她上了车。
“就这样,他送我回家。这真是很奇怪的事情,第一次送我回家的男生,居然是他。上公车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说一句话,并且像走到车站那段路上一样,隔着两三米的距离。话说回来,这能叫送么……而他为什么送呢?”
那天回到家,蔚迟月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也许,是因为他妈让他这样做,他很孝顺。也许,是因为他其实很绅士……趴在书桌上的少女忽然把手中的铅笔扔出去:“怎么可能啊,这两个假设简直是笑话……嗯,一定是他很闲,闲的了。反正,他本来就是很奇怪的人。神经病。”
她自己总是这样的。
在某个时刻,偶然听到某一首歌,然后喜欢到不能自拔。CD、音响里久久地放着那首歌,只是那一首而已,一遍一遍地听,再一遍一遍地感动。
这样的喜欢,是没有理由的。
Never grow old、Wish you were here、Crucify My love、Together……喜欢过那么多歌。有那么一首,迟月曾把它的歌词抄下来,然后认真地翻译出来。
许多年后,当她将要结婚离家之前收拾房间,那张写着歌词的泛黄纸片从某本书里掉出来。她看见自己年少时纤细清秀的字迹,看见那一句句的歌词,亦仿佛看见了年少时的自己,看见了已经逝去的曾经。
然后,在一幕幕如幻灯片播放的影象里,渐渐感受到曾经听这首歌时,有过的那份感动。
《追忆似水年华》中,普鲁斯特相信过去的岁月不会消失,它们只是寄存在一些事物中,当人们回忆,想起曾经发生过的种种,感受到曾经有过的感情,就意味着唤醒并释放了寄于事物里的时间,人们因而再次拥有了过去。
但她不这么想。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还有一些人,离开了,就再也不会回来。
她曾经对一个人说过,不要走。骄傲如她,却为了挽留他,放下全部的骄傲。他不会不知道。但他还是走了,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变的不紧不慢的闲散步伐。
虽然他说,我还会回来。
我还会回来。这是句很可笑的话。他根本未曾在她身边过,又何来的回来。守侯在她身边的,始终不是他,将要和她结婚的人,也决不会是他。他只是不停地出现,消失,出现,消失,出现……然后再,永远地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