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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二十八)~(三十一) ...

  •   (二十八)

      朋友总说我的运气不太好。

      但我会说,不是的。
      那根本不能单纯用“不好”来形容。

      听说过“薛定谔的猫”么?
      在打开箱子前,猫可能生还,也可能死去。在人的思维中,猫就处于一种生与死的叠加状态。

      当然,我最初是在动漫作品上接触到这个理论的,也没有深入研究,所以接下来这个比喻可能不太对。

      我认为我的运气也许就像猫箱一样,在我最终打开前,它都处于好与坏之间。

      我这里说的运气不是抽奖日常当分母、抽卡日常坠机、吃饭老吃到奇怪的东西这种小事,我是指,在一些性命攸关的事情上,我的运气总能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还没出国时,作为一个没有超能力者也没有超强体能的普通人,我可以在乘车出门时遭到连环车祸却安然无恙,或是乘地下铁时跟纵火狂徒同一列车也毫发无损。

      我也曾去别的学校考完试后,被告知校园后山埋着战前遗留的炸弹。当天回家的路上又遇上随机伤人魔,被刀子刺中前却获救了。

      说我不幸吧,我每回都能逃过一劫。说我幸运吧,我又老在生死边缘上走一趟。

      假如说过往的事件都能乐观地视为巧合,那来哥谭后,好运与厄运就天天在我命运线上打架,以至于我都觉得,我猫箱里的猫已经哭着举起牌子,上面写着“求给我个痛快吧”。

      其中一个例子就是我来到哥谭的那天……嗯?我这阵子怎么常常想起这件事?

      那一天,提姆跟我会面后,跟我解释芭芭拉不方便外出,因此拜托他来接我去她的公寓。当时我还没翻阅过哥谭的旧报道,不知道芭芭拉身上发生过的案件,也还不是如今这个“小丑一生黑”的论坛写手,只是略感奇怪,打电话跟芭芭拉确认后就保持谨慎地跟着少年走——同时一直给朋友开着GPS定位。

      后来提姆跟我说过,就算是有认识的人保证,也不能轻信,因为对方可能正遭威胁,也可能只是一段录音。另外开GPS也不够保险,因为对方随时有屏蔽或篡改信号的装置。

      那时候,他领着我上了一辆看着就很高级但我认不出品牌的车。一起坐在车上后座后,他就跟我保持一定距离,让我安心。

      接下来,场面就沉默得尴尬了,他捧着笔记本电脑工作,而我则飞快地在手机上跟朋友来场文字直播。

      [格蕾森:我觉得我快窒息了,好尬,我想下车]

      [Sakura︰你就当他不存在吧?]

      [格蕾森:同处一空间也好不自在QAQ……而且他,真的,该死的好看]

      [Sakura︰好家伙,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你!]

      我偷偷望了他几眼,在屏幕的光下,他的五官更显深邃,哪怕带着倦色也无损那俊美的容貌分毫。从我一看他就又羞又惧、冷汗直流这点来看,他确实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

      [格蕾森:他帅我反而更怕啊!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怕!(可能这就是恐男吧.jpg)]

      [Sakura︰(抱抱.jpg)那就,加油,忍一忍]

      我正快速按屏幕,蓦地听见他轻咳一声,吓得我一激灵。

      “芭芭拉说你是个写手,介意告诉我你写的是什么类型吗?我也喜欢看小说。”他表情看上去也有点紧张,这让我相对少了几分不安。

      “呃,粉丝向的二次创作?什么题材都有……就只是随便写写。”我尝试组织语言,脑袋却像像搅成一团,讲出来的英语都没文法可言了,幸好他能听懂,“呃,你平常喜欢看什么类型小说?”

      “我喜欢推理小说,但也不挑,跟你一样,什么题材都有。”他回答。

      我用食指挠挠脸,“像柯南·道尔和阿嘉莎那种?抱歉,我没认识很多传统推理小说大作,我关注日系作品比较多,像青春派的那种。”

      “例如赤川次郎?”

      “是的!《三姊妹》跟《三毛猫》系列都是我的童年。”

      我能感觉到他尝试跟我拉紧距离,缓和我的情绪,事实也证明这是有效的,至少我手心不再冒汗了。

      后面我们聊得愈来愈顺,让我对他有了初步认识,比如他叫提姆,最喜欢的是推理冒险向作品,对其他类型也有所涉猎,还知道H.P.洛夫克拉夫特——要知道我身边可以没几个人听说过这位恐怖小说家兼克苏鲁之父。

      正当我打算问问他对恐怖游戏有没有兴趣时,我发觉这段路特别堵塞,车都停在路上好一段时间了。我胃微微发疼,让我想起上一顿好像已是几小时前的事了。

      我看向窗外发现有间便利店,便问问他可否让我下车买点东西,他答应了。

      由于车门正对着店门,我也不会迷路,就婉拒了他陪我进去的建议,一溜烟地跑了进去。

      不得不承认,我还是太天真,是我高估了哥谭的治安。

      就在我进店后不到三十秒,我就被推了一下,踉踉跄跄地栽倒在地上。

      “别动!”

      我爬起来回头一看,便见高我好几个头的彪形大汉拿着枪朝天开了一发,幸好我及时掩着耳,不然就这距离,那巨响恐怕都能震得我耳呜了。

      同一时间,我跟那人的视线对上了。就这一眼,我猜我脑门上都写着个大大的“危”了。

      网友诚不欺我,哥谭果真“冥风淳朴”。

      (二十九)

      那次事件我荣获被枪抵着脑袋当人质的体验,但一如以往,除了摔倒时撞瘀了膝盖,还真没受伤,一滴血都没流。

      我以为初到哥谭就遭挟持已经够神奇了,没想到我在这里的生活才是“惊喜”连连。惊是我的,喜是那些疯子的,比如在蝙蝠侠把稻草人揍得只剩草、把双面人揍成凹面人、把小丑揍成超丑前,他们都笑得像个孩子——没有妈妈的那种。

      咳,不怪我突然祖安,是我确实深受其害。

      最特别的一个例子,就是我乘哥谭的公共交通工具时,有八成机率会碰见事故,包括并不限于:抛锚、车祸、路面被罪犯占据、因为罪犯出车祸或遇上爆炸等等。

      这也是提姆每次跟我出门都开车接我的原因,有时是他自己开,有时是韦恩家的司机。

      用芭芭拉的话说:“放过哥谭的公共交通吧,哥谭本地人一年碰上的事件都未必有你多。”

      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搬家。
      光从我这两个月在哥谭生活的日子来看,我租过的公寓先后已经历过被炸、被放恐惧毒气、成为阿卡姆兼黑门监狱逃犯的必经之地,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搬家了。

      在三度发现我住的公寓隔壁、楼上和天台都成为逃犯的据点后,提姆是最先提出让我搬离的人。本来他正帮我一起物色新公寓,但一接到联络便以要出差为由,让我先到芭芭拉的公寓暂住。到现在回来了,才接我去新家。

      事不过三,我只求没有第四次,不然我比较希望这些超级罪犯脑袋搬家。

      不过,这一刻我没空去想到底哥谭罪犯愿不愿意放过我住所的问题,我有更重要的事要跟提姆说。

      “我有话要跟你说。”我直盯着正开车的提姆,“对于我新公寓的房东,你有什么看法?”

      “……芭芭拉跟你说了?”

      “先回答我的问题。”我轻哼一声,“你对那个到现在都不告诉我真相的神秘房东有什么想法?”

      “呃……我觉得他不是个坏人?”

      “嗯哼,还有呢?”

      “我觉得他很担心你。”他敛起笑容,表情认真起来地说:“因为你不太注意自己的安全。”

      这就犯规了!我双眉紧蹙,试着使自己看上去凶一点,“我不是指这个,我是在问你,你觉得那个瞒着女朋友当了她新房东的德雷克-韦恩先生,有没有什么话要对女朋友说?”

      他沉默了。
      半晌,久到我以为他不打算回应时,他把车子停泊在路边,转过身看着我,眉眼间满是凝重之色。

      “但我是认真的,格蕾。”他牵上我的手,扣着我五指之间,“哥谭比你想像中还要危险,你也无法否认,你自己是有一点容易遭遇危机的体质,对吧?但在我们看来,你却没把这当回事。”

      我是这样的吗?我想反驳,但兴许他是对的。

      人是有适应性的生物,当你长期活在凶险的生活中,而又每次都与生命危险擦身而过,这很自然就会令人产生一种“我定能逃过一劫”的错觉。久而久之,当有那么一次没逃过去,没准那天就是我的死期。

      “我或许真是如此,但只要你们跟我说,我日后就会注意。可是,提姆,我不是在说件事。”我拉起他的左手,同样十指紧扣,仿佛这样能多给我一点勇气,“在你看来,这可能是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在我看来,你这是用'为了我好'作理由,事先都安排上了,甚至不让我知道。到我知道了,你又告诉我,只要我跟着你想的去做就行了,什么都别说。”

      我抬眸看着他,问:“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关系吗?”

      有些事我可以视如不见,好比说他的秘密身份,但有些事我不得不说,因为这事关我们两人。小小的矛盾可以是心里一根刺,也可能是日常争吵的导火线。

      他一时怔住,抽回右手懊恼地抓了抓前发,深深叹了口气,“不是,我没这个意思,对不起。”

      提姆给人一种精明又能干的感觉,事实也如此,但这不代表他做的都对。他的控制欲说不定是有一点强,又或者因为我是普通人,而他是超级英雄,想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也不难理解。

      我理解他的做法,也不认为他想保护我的心情有错。但我不是他的任务,也不是他的敌人。

      我觉得比起最优解,我们之间更应该共同学习,如何在靠近彼此的同时,又不会伤及彼此。

      而我很庆幸我没看错人。

      我扬起嘴角,空着的手摸上他的脸,嗯,弹性不错。“我也道歉,我是真的没想过我会让你们这么忧心。”

      他定睛看了看我,随后吻上了我的唇,浅尝即止,声音微带沙哑:“那我们上去看看你的新家?”

      嗯?原来已经到了吗?我望了望窗外,的确车子停在一栋灯火通明的公寓前。幸好,不是我连走都不敢走进去的那种。

      “那,你会跟我正式签租约的对吧?租金怎么算?”

      许多争执往往因金钱而起,纵然提姆家很有钱,也未必在乎这点租金,但我不想在这种事上占便宜,哪怕这样会显得很无情。

      “租约我有准备,”他凑上前,轻笑着问我:“但租金可以用别的算吗?”

      在哥谭的夜色中,提姆的双眼仿若水中月色,渗着柔和的亮光,令我想到那蛊惑人心的海妖塞壬,或是能使用神奇魔法的湖中女妖。我移开视线,努力抵抗他的美色引诱。

      “你想算什么?”我尝试压下句末颤音,失败。

      “嗯……租金免掉,但照顾来蹭房间的房东?”

      我一下子清醒过来,那不就是同居吗!

      “我拒绝。”

      “好吧。”他反应也不意外,看来早有预料。

      他往后退了点,手伸到后座,将藏在椅背收纳盒的文件袋取出,原来他早就准备了合同。他翻到租金那一页给我看,是比我上一间公寓还要低些许的金额,“那租金定这个数,但让房东随时能来蹭饭的,可以吗?”

      “我又不是什么名店大厨……”

      “重点是这个吗?”

      “难不成你还想有什么重点吗?”

      听到我的质问,他反而低笑几声,问道:“那你想到有什么重点是我还想有的吗?”

      ……禁止套娃!

      他的话让我登时想到,深夜、哥谭、新家、男女朋友,此情此景再加上这段对话,放在论坛上估计都有人写出一篇小孩子不能看的描写了!我赶紧停住了这大胆的想法,老脸一红,捂着脸忙不迭地回答:“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想!”

      结果,随之而来的是耳边传来一声轻叹,夹杂着几分遗憾和可惜。

      我头埋得更低,假装没有听见。

      (三十)

      新家位于中低楼层,是升降机停止运作也能爬楼梯回家的那种,还带有阳台,光线能透过落地窗映入屋内,敞亮舒适。

      提姆帮我把行李拎进屋子里,又告诉我空调和常用家电都安装好,随时可以使用。

      看到他满脸写着沾床就能睡的困倦,我心疼地冲上前张开双臂想用力搂抱他。这原本会是个很浪漫的动作——若不是他一时没留神被我一头撞进沙发里的话。

      “你还好吗?”

      我吓得赶忙撑起身,又摸了摸自己的头,是我突然变强了吗?啊,幸好没秃。

      我起到一半,发现他双手不知不觉交叠在我腰后,把我整个人牢牢困在他怀里。

      “你……”

      他的头靠在我肩膀蹭了蹭,问道:“真的不能让我蹭个房间?”

      是罕见的提姆撒娇.jpg!不、不能被他引诱,我得坚定意志!

      对了,我就奇怪,他再累也不可能被我推倒!而且我刚才都没注意到,为什么这是个两房一厅的屋子啊?是让我周一三五睡左边房间、周二四六睡右边房间、周日用骰子决定吗?

      这怕不是他早就计算好了!

      “……房东蹭房间不可以。”我闷声闷气地说:“但可以为男朋友留一间客房。”

      我走过最长的路,或许就是提姆的套路。

      他干脆别叫红罗宾了,改名叫套路人,然后去跟谜语人单挑吧!

      (三十一)

      尽管前面铺垫了这么多,新居入伙这一晚上,提姆还是没留下来过夜。

      他在接到一通电话后,脸色一沉,跟我说公司有事要处理后就离开了。对此我也不知是该生气,还是该松一口气。

      我觉得超级英雄的日常可以分为:工作或上学时遇到事故、约会时永远遭打断……以及,“充实”的夜晚?

      这两周以来我其实都没好好睡上一觉,经常焦虑地刷手机刷到深夜,希望能抓住芭芭拉设关键词屏蔽的漏洞查找到少年泰坦的信息。

      前几天,我还顶着一张憔悴脸跟家人视像通话,我妈看了一眼就这样形容我:“怎么你眼睛像被揍了两拳,脸色苍白得像买错粉底色号,难道是那边的动物园邀你去上班装熊猫吗?”

      我当场开起玩笑:“妈,这是哥谭这边最新的潮流化妆,还有绿色版的呢。”

      接着,我随手把论坛上哈莉·奎茵跟毒藤女在市内约会被拍到的照片截图发过去,得到的回覆是:“人家什么颜值你什么颜值,为什么要伤害自己?之前带过去的红枣茶喝了没?赶紧补一补吧。”

      啊,又是充满亲妈母爱的一天。
      毕竟这绝对是只有亲妈才能说出来的话呢!

      之后我跟我妈互怼了三百回合,但那都是题外话了。

      提到这些,也只是为了解释我此刻到客厅泡起了红枣桂圆茶、在沙发刷起手机的原因。

      咔嗒!
      冷不防有什么怪声从阳台那边响起,咔嗒咔嗒的,又似有什么正往上攀爬。

      有着事故体质的我倒不至于吓得浑身发抖,甚至有点无奈:这就是所谓的安保系数高?

      深夜时分,持续响起的怪响不可能是风声,但动静这么小也不像阿卡姆那些专门搞大事情的疯子,连入室抢劫都不太可能——谁会挑阳台干净得像没人住的房子来偷东西啊?

      转念一想,搞不好是新超英?纽约不都有蜘蛛侠,哥谭有什么壁虎侠、跳蛛侠也很正常的,对吧?

      我能想出这些有的别的,证明我可能还是有一点慌。

      按照正常做法,我就算不报警,也该给提姆打电话,并先藏起来或逃离现场。但随着手脚愈发冰冷,我像不受控制似的,一瞬间脑中只剩下鲁莽地前往一看这选项。

      我一手捧着冒着热气的杯子,另一只手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也许连这把菜刀自己都没想过,被买回来后菜叶都没碰过一块,就即将迎来被人类提着去砍人的命运了。

      我躲在落地窗的窗帘后,悄悄掀起布帘的一角,正好看到铁栅栏间钻出了一个光头……啊不是,一个红色的脑袋。

      糟糕的是,爬上来的这位先生还捕捉到我偷觑的视线,与我四目相对的同时,迅即警觉地举起了枪。

      看那圆润的红色脑袋、棕色夹克和他胸前眼熟得过份的蝙蝠标志……我好像在论坛上见过这个人的讨论贴,印象中跟那些疯子不是一伙的。名字是什么来着?红色,跟红色有关的。

      “你是谁?”他拿着枪走近我逼问道。

      我试图举起双手以证无害,但举到一半,瞧见自己右手紧握的菜刀,又急忙放下来藏到身后。我看了看杯子内浮起的红枣和桂圆,灵光一现,好像记起这位大佬的大名了。

      我往后退了一步,带着不安地问:
      “请问,你就是那个鼎鼎大名的红枣子(Red dates)吗?”

      冷风吹过,沉默,是今夜的哥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二十八)~(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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