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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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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是星期一,卡都卡没有周末那样拥挤,显得有点冷清。在“禽兽”那层的高脚椅上喝了一杯红酒后,我还没看到杨杰,而DJ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小伙子。
真的很想问问杨杰到哪里起了,我看看身边的一剑擒心,想走过去,终于还是忍住了。也许,今天没轮到杨杰值班吧。我这样自我安慰。
一剑擒心已经到舞池里面和那群“衣冠禽兽”蹦迪去了,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高脚椅上左看右看。
这个小子是一刻也耐不住寂寞的,而我到迪吧里面来,除了喝杯酒,让热闹的喧嚣闹闹自己外,几乎什么也不想干。
我看看四周陌生的面孔,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去最底层的“禽兽不如”里面看看去。
和“禽兽”这层不同的是,“禽兽不如”并不是在高空架一排高脚椅,而是货真价实地在这个城市的地下商场里面。
我沿着幽暗的路灯往下面走,进去了,很柔和的光线透露出一种说不出的迷乱情调。与外面要到了周末才热闹非凡的“衣冠禽兽”相比,这里的气氛显然与众不同。这里随时都是安静的,随时都是热闹的。这里的每一个夜晚几乎都被成都市的所谓的那些文化人们衬托得安静而丰富多彩。
我四处看看,只有角落一个顶顶不好的位置还空着,于是,我走了过去,坐下,招手叫了WAITER。
看看前面柜台各式调治好的酒,我眼睛都花了,终于,我想了想,叫了一杯“BIOW JOB”。
BIOW JOB很快端上来了,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慢慢地舔食上层的奶油。奶油尽了,我又舀起了那两颗红得有些暧昧的车厘子。我知道我的吃法很不雅观,实际上任何人喝这种味道清凉的酒的姿势都不会很好看,但是,既然这里的灯光这样昏黯,这里又没有一个认识我的人,所以我干吗要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
而且我本来就不是淑女。
一个人大刺刺地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我抬头看他,这小子大大咧咧地笑着招手叫waiter,同样地要了一杯BIOW JOB。他的送上来时,我的已经快见底了。
“喂,你知不知道,你喝酒的样子真有点儿穷凶极恶,可真是难看极啦。”一剑擒心瞪我,将手里那杯递给正贪婪地盯着那两颗车厘子的我,叹息。
“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你最近开发的那个什么IT,提前请我作为庆贺!”我很不屑地很不客气地接过他那杯酒就喝了起来。
“没办法,养老婆就是这么麻烦!”他拼命地叹息,拼命地一副很不幸的口吻。
我一直忍不住地想笑,也不知这小子哪里来这么多的花样。你想养还没这个福分呢。我得意洋洋地白他一眼,然后继续喝我的酒。
再一杯BIOW JOB送上来了。
一剑擒心鬼鬼祟祟的看我几眼:知道么,这个叫 BIOW JOB的东东和情人饮是亲密,和别的男人饮是暧昧,你和我饮,算什么?
算你个大头鬼!
我真想敲破这个满脑子邪恶思想的小子的头。
“这里不就有个大头鬼么?何必到处去敲。”他窃笑,沾了一点奶油往我的大脑门上涂抹。
莫闹莫闹,这里是书吧耶,我赶紧阻止他,因为我看见很多窃窃私语的“文化人“已经投射过来比较暧昧的眼神了。
“嘘,女诗人来了”一剑擒心突然禁声。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耶,这个书吧的老板娘——在咱们西南赫赫有名的女诗人真是妩媚得不得了。
难怪,裙下会如如此多不二的弄臣!一剑擒心回过头来时,我还在惊艳地盯着女诗人飘然的身影翩然地坐到最前面的一张桌子上和熟识的朋友打招呼。
“天呢,你到底还是不是女孩子?”
一剑擒心这小子瞪我。
就没见过这么蛮横的小鬼,怎么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咱百姓点灯啊——你看得美人,咱就看不得啊?过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呢,没听说过啊,白痴!
大概是我们小声地争论引得旁边人不满了起来,于是,我看见一个头转向我们。几乎是想愤怒地制止我们。
就在此时,我居然拉亮了桌上供客人看书时用的精美的小台灯。
台灯亮了,转过来的那张脸很清楚地看见了我,也让我很清楚地看见了他。
居然是我的上司郭大勇和前台那个很漂亮的小妹妹。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
我终于明白海虹要辞职的原因了!
原来郭大勇这老牛找到了一株嫩草。
请原谅我的粗野——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来更恰当地形容郭大勇和她的关系的词语来了。此刻,许多诸如好色之徒、色鬼、色狼啊等等恶心的词语涌上了我本就不甚聪明的大脑门里面。同时,我立刻想起:撞破上司隐情该如何破解之类的话题——今天,我算撞破了上司的隐情么?
我还没想到该如何跟这位上司打招呼时,他已经先开口了:“笨笨熊,真巧啊,你也在。”
是啊,是啊,真巧啊。我点头,衰得像被撞破了隐情的是我自己。
然后,我看着他和那个漂亮的前台小妹妹一起携手离去,离开时,那个小妹妹还向我点了点头。
这个衰人,基于“告诉女人一个秘密就等于告诉了全世界人这个秘密”的定律,他一定以为我会把这个消息告诉海虹,免得他自己开口难堪。但是……
我吸了一口气——我偏不告诉海虹——可是——
如果海虹不知道,我可怜的大老婆她岂不继续上当受骗么?
海虹本来就打算辞职,她知道郭大勇喜欢上了别人,但是万万不会知道他喜欢的会是我们前台漂亮的小妹妹吧。
到底该告诉还是不告诉她呢?
我在“禽兽不如”书吧里困惑得居然像一个“衣冠禽兽”!
一剑擒心这个小子居然敢开口骂我了。就像此刻,他看我几眼,然后走到我前面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地打量我,然后一本正经地“愤怒”:“笨笨熊有一个最大的缺点……”
什么缺点?
我的眉头都在大脑门上完全皱成了一块儿。
他停下,然后手掌伸到我的脑门上轻拉扯了一下我大脑门上的绒毛。
我拧着眉毛:你干吗?这样会很疼的咧。
“笨笨熊最大的缺点就是为了不相干的人这样皱着眉头。”
有没搞错耶,我随便想想就是多管闲事啊?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瞪他,这个小子倒真是没心没肺的。
路边飘来一阵香味,顺着风吹来的香味,我往香味的方向看去。是一家云南人开的“过桥米线”店。
我饿了,我言不及义地对一剑擒心说。
一剑擒心拉住我的手,狠狠地捏了一下:就没见过这般没心没肺的女人,你说什么她都能立刻联想到吃的,难怪吃成个大脑门,猪头三。
好好好,嫌弃我猪头三啊,我凶恶地瞪着眼睛,越是嫌弃我越是要吃成个大胖子大脑门,要你躲我躲得远远的,从此萧郎是路人!
“嘿嘿,总算给我点名分,承认我是萧郎了,有进步!”一剑擒心夸张地叹息,一副很满足的样子。就像一个拼命用谦虚炫耀自己其实是多么自豪的人一样。
这小子!
此刻,夜已经有点深了,小食店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在等米线端上来的时候,一个小孩冲了进来。
小孩约莫十一二岁,看看我们桌上的啤酒和一盘炒田螺,眼睛里面满是艳羡。
老板似乎认识这个小孩,不耐烦地看他一眼:你是不是老样子?
对,一个素米线,要大份的。
说完,小孩在旁边一张桌子上坐下了,然后,目光再次艳羡地扫过我们桌上的田螺,这次,立刻移开了目光,拿着一只一次性筷子专心地趴在桌上等自己的素米线。
此时正是冬季最寒冷的夜晚,小孩衣衫褴褛,头发长而乱蓬蓬,左脚的大拇指从破了的布鞋顶端伸了出来。
我从来没有见过脚比鞋子长的人,此刻,仔细低头看下去时,这个非常瘦削的小孩两只脚指头都冲破短了一截的布鞋露在外面,在冬天深夜的风里面瑟瑟发抖。
老板,给他一份田螺吧。
我开口,老板疑惑地看我,我再次点头。
“田螺,一个小份!”老板乐滋滋地冲里面的小伙计喊,然后对那个小孩子说:“刘德华,还不快谢谢姐姐……”
原来田螺是分大小份卖的,这里大份是18元,小份是10元,也许老板认为我们是陌生人“请客”,所以自动地将小孩的分量减为了半份。
谢谢姐姐,小孩转过头看我,脏兮兮的脸上,一双眼睛不停转动。
这个小孩居然叫刘德华,我乐了,问他:你为什么叫刘德华啊?
小孩咧嘴笑笑:我也不知道哪样原因,他们都管我叫刘德华。
我们的过桥米线上来了,小孩的素米线和田螺也上来了。
小孩飞快地拿起一个田螺,一口啃下去,却被坚硬的壳卡了一下牙齿。老板忙提醒他:瓜娃子,用牙签挑,你看,像那个姐姐那样……
小孩回头看我,我笑着用牙签示意他正确的吃法,小孩看了一会,立刻用牙签跟自己面前的那碟田螺埋头苦战了起来。
米线和田螺都风卷残云般很快消失无影踪,小孩起身放了2元钱在桌子上,冲我笑笑转身走了。
我看着他走进黑夜里面,站起来冲他喊:再见,刘德华!
他回头看我几眼:再见,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