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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苗头(评24、25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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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已经过了四分之一,连我都差点忘了写追评的初衷:寻找王居安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苏沫的。但前面的也很重要,作者为了这个艰巨的看似不可能的任务不遗余力,没有一步步一层层的铺垫,两人顶多是刹那交错而过的两条线,往后再无交集,更谈不上相爱。
苏沫空降安盛集团总部,不仅有了更多机会在王居安面前晃,而且集团的办公室政治更上一层楼,从蓉那家电子子公司的销售部不可同日而语,即将面对的王亚男是更高级版的从蓉。总经办主任付丽俐周旋于王亚男和王居安之间的八面玲珑也够苏沫学的了,而王居安总是有意无意地敲打付主任过于服从王亚男不把他这个总经理放在眼里,可见这个集团里现在是谁说了算。
虽然在总部只是个赋闲的小助理,但究竟是直系的,此时的地位就连子公司销售部经理从蓉也不敢小觑,要不怎么没事就拉上她一起和莫蔚清逛街吃饭?这三个本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人聚在一起,关系就很微妙了,总的来说就是互相巴结又互相看不起,久而久之却产生出独特的感情,变相的知己——互相知根知底。
苏沫为什么跟着从蓉莫蔚清混?肯定不会是因为寂寞无聊,而是她要想在这里顺利发展下去,需要这两人的提点帮助,小的比如买什么衣服,大的比如怎么讨好上司讨好男人。
真的,连王居安这样的也能忍了,还有什么人苏沫不能忍的呢?忍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和另类“闺蜜”吃饭八卦不是白去的,起码打听到大BOSS王亚男的兴趣喜好,再结合公司网站上搜刮来的资料,便让苏沫找到了第一步的努力目标——攀岩和速降。谁说苏沫蠢呀?也只有王居安后来一眼看出她的小九九,嘲笑她是蠢材。
可王居安说归说,倒是对这个小女人的这点小心机没什么反感,和他那些运筹帷幄的大谋略对比起来,当然显得幼稚可笑,但总比傻乎乎倒咖啡强多了。讨好王亚男,不如讨好我。
强人都喜欢做姜太公,明明是我对你有兴趣,但总能令你和大家都觉得是你对他有兴趣,是你巴巴地讨好他的。
王居安对苏沫从有点兴趣发展到不自觉的有点喜欢,就是因为她训练了一个月的速降,应验了那句“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文里的这段描写特别让人忍俊不禁,前一分钟付主任还在费尽口舌游说大家参加速降,后一分钟才说领导们来了,一转眼苏沫已经出现在十楼平台上,跑得比兔子还快。读者稍微想象一下,眼前的画面就特别可乐。
她的身手没被王亚男看到,倒是一双骨肉停匀的秀腿晃花了王居安的眼!不厚道地想,一定是有某个特别镜头把王居安猛拉回那个没爽够的晚上,深层记忆被刺激到。原来这就是喜欢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