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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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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相信当阳光洒在身上时,体内的欢乐会散发出来,和阳光一样,把笑容洒在脸上。
这年的冬天有点阴冷,整个城市笼罩在湿冷的雨里,灰蒙蒙的天空中迟迟不见阳光,让人寞名的有些感伤,撑着伞,走在街上,就有一种永远这么灰暗下去的疑虑……
晨决定去找阳光。
回过神她已经出现在了机场的候机大厅里了,落地窗外一架架平卧在雨中的飞机看上去灰蒙蒙的。她问:自己在干吗?自己要到哪里去?那铁家伙看上去真丑!容不得多思量,有人开始催促登机。长长的队伍,男男女女拎着大大小小的包,一个一个排着进入那个过道。她又问:是别人习惯了排队等候,还是她讨厌站着慢慢跺步走一段路。
好不容易坐定,晨给身旁的那个人一个微笑,那人只是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晨赶紧收拾好脸上的表情系好安全带正襟危坐。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小学时代,生怕不好好坐着就会被老师拎出教室去罚站。想到此,晨不禁扑哧笑出了声,好心情又回到了她的脸上。才不管你这张阴沉的脸呢!她在心中嘀咕到。
飞机上果然干的像沙漠。晨把手捂着自己的鼻子,小心的吸气呼气,深怕干痒的喉咙会蹦出一连串的咳嗽,惊吓到旁人。她希望铁家伙快快的上天,那样可以讨杯水喝了。
终于离开地面了。飞机在云层里晃,发动机发出的噪音让人头疼,掏出耳机,让比这更嘈杂的音乐统治晨的耳朵,还是头疼,至少不用去听让人讨厌的呜呜声。她的眼睛盯着那一小块玻璃窗,看到的除了飞机的翅膀外就剩一片雾茫茫了。在以为将永无止尽时,阳光,金子般的阳光进入了她的视线中——飞机冲出云层,来到了一片蓝的清澈的世界。
晨连连眨眼,近乎贪婪地盯着眼前的美景。阳光,已是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从小窗户里伸出手来,她想握住,急切的要知道是不是还是如记忆中的温暖呢?身体才移动半尺,那张阴沉脸的手把帘子拉上,随后疲倦得合上了眼。有什么被堵在了胃里,让晨很不舒服,乘务员送来了水,她一仰脖全倒进了嘴里。喝的有些猛,阁了几分钟,胃里开始翻腾起来。晨安慰自己说:反正没有吃早饭,吐出来的也是一滩水罢了。
能在飞机上当乘务员都是大美女,但她们扑上了厚厚的蜜粉后还是油光满面。晨有些暗喜,自己还好只要受几个小时的罪就可以了,而她们却要留在这里工作。忍受噪声,忍受干燥,还有生命的威胁。干什么工作都不是看起来的那样光鲜亮丽呀。
飞机很平稳的降落,让晨觉得自己是坐了一趟长徒汽车的错觉。随人流下了飞机,到了出口处,那些举着中文牌子,英文牌子的人之中没一个是等自己的。晨对自己说:现在你身在陌生的地方了,得收起小性子了。
出了机场伸手招了辆出租车,整个人坐进车之后,晨一下子有些后悔了,车里烟味很浓,弄的她有些喘。报出地名之后,车子上路了,也许为了散味,驾驶座旁的车窗是敞开的。晨认为自己用了最温柔的嗓音,最恳切的语句,请司机把窗关上。话说完之后,她觉得自己好恶心捂上嘴偷笑了好一会儿。换了地方,连性情也变了。
这里阳光明媚,这里天空的尽头有些灰暗;地上屋顶上有几抹白色让晨分外激动;那褐色,深灰色糅合晨的街道又让晨感到有些单调;这里的马路宽的有些奢侈;这里的司机技术有待加强,弄得只要一刹车,晨的后背会从椅背上离开一尺,前后摇晃一下后,又自动复位。
晨暗暗批评自己像只井底之蛙,难得爬出井口看看别块天空,却只会用熟悉的东西观念来衡量陌生的环境。人家这么生活,这么干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到我这而就成了不可饶恕的过错了。瞎抱怨啥呢!
目的地到了,暖烘烘的太阳光撒在了身上,晨觉得自己身上的所有细胞都在唱歌,而她的脚欢快地要跳舞了。,走几步混进人堆中,她放肆的呼吸,才摇头晃脑的大步走。真好,真好,晨列嘴笑的很大。反正这里没人认识她,爱怎么笑就怎么笑。
正乐着呢!一阵凉风吹过,怕冷的晨的耳朵率先领会到了天气预报中所说的-4度到2度的到底是怎么回事。看向自己的手,光秃秃的,手套呢?翻翻手中提的包,没有。啊!手套在自己床上,早上忙着找雨伞,出门前核对物品时把它给忘了。干垛脚之外,晨的眼睛已经开始搜寻起她要的物品。拉高了围巾把鼻子耳朵捂紧的同时,注意到周围的男男女女穿的比自己单薄,她问自己:是不是太矫情了。
有了目标,而且很快找到,晨一头扎进去。店主把两个平方不到的鸽子笼似的店铺塞满了各式各样的手套围巾帽子,花花绿绿的扑进了晨的眼中,晨没有看花眼哦,扫视了一圈,不到三秒钟,她指着一双手套问:老板,这副多少钱。28。28?!晨把手套取了下架,掂量了下,在心理大呼,卖10块还差不多。嘀咕完,她开始发挥砍价的本事,又是赔笑,又是发嗲,这些招数以前屡试不爽,可在这里踢到铁板,老板的脸越拉越长,越来越黑,在老板不耐烦之前,晨赶紧付钱拿东西走人。对于这种行为,晨的理由有两个:一,越挑眼越花,一见钟情的东西后悔的几率会小点。二,她真的很想要副手套。晨在付前钱时嘴真的都的很高,可以挂猪油的那种。这里的物价可真是有点贵。
但像脸盆一样大的汤碗摆到晨的面前时,观点立刻改变。她除了瞪大眼之外,还是瞪大眼。这碗汤全进肚子里那还不要有四个自己吗!这量也太足了点吧!她还特意提醒点餐的女孩自己是一个人,吃不完就很浪费的。晨卷起袖子,开始向喝光这碗汤奋斗。希望是渺茫的,但总要试过后才知道结果不是吗!
喝了汤,胃舒服了许多,手脚也暖和了许多。身上的雷达系统开始工作,很快,晨和坐在对面桌的那个人对上了眼。晨很讨厌对方那种直勾勾看人的眼神,仿佛是一台监视器,不分巨细把你的一举一动全收录下来。她没有表演的欲望,所以平静的用自己的眼睛也盯着对方。人和人对望是一种心理的抗衡,没有输赢之分,有的也只是比谁更有耐性而已。不到五秒对方就别开眼了。
晨喜欢到人多的地方看人,因为她觉得人这种万物之灵的生物体是最复杂,最难弄明白的。买票进了地铁站,人来人往的密集区,不是那种见惯了人潮汹涌的场面,晨写意的用耳朵眼睛收集着与她家乡有点雷同却又大大不同的人,在地下晃了半天,她以为自己收获颇多。
那地儿的路名中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桥,某某桥,好多桥连晨了一长串,难道百来年前真有那么条河上盖了这么多桥?
公主坟,晨站在车站站名下发呆。这位公主是谁?又是谁把她埋在了这里?
她一定是极受当皇帝的父亲的宠爱吧?她也曾风光的出嫁吧?如果不是,未出阁的女儿还算是娘家人,理因葬在父母身边。然而她却长眠在此,离皇城不算远的地方。爱女儿的皇帝怕女儿走的太远晨了无家可归的野鬼,所以才把她安顿在这里吧?
晨试着给这个地名找个可能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她觉得用坟堆做地名在迷信的中国人观念里很不吉利。除非那坟的主人有一段让当时的世人由衷忘却不了的理由。好比,一个强盗死了,埋就埋了呗,谁还愿意多提,更不可能捣鼓出一个“强盗坟”来当地名。真有那多丢脸啊!强盗埋进了自己村子的村头或村尾。
晨坐在车站里看着来来往往的男人,女人。
这位公主也许和所有女孩一样爱哭爱笑,任性刁蛮,有时也会提出一个无理的要求来为难周围的人,做些出格的事让人为她担心。可是她生来就是公主,受尽万千宠爱,却也无时无刻不被人看管着,监视着。她的自由是被管束的,只限与皇城中那小小的一方天空,即使死了,她还是不能走远,还得听由活人管束着。
想到这里,没来由的,晨打了个哆嗦。
人何尝拥有了绝对意义上的自由,自由是有条件和代价的。她人虽然跑到了千里之外的地方,拥有的自由的空间,但过了今晚的明天呢?她还得赶回去,重复着和昨天没有区别的日子:平淡却平静,无聊却安稳的日子。为什么要这么过,说白了就是简单的责任两个字,人是社会的人,得在不同的场合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那作为人的价值自不同的责任中体现出来。放弃了,也就否定了以往的价值,重新来过又没有那胆,所以她只有两天一夜时间,给自己不一样的生活体验。
晨拍拍自己的胸脯,你比那个无名公主命好多了。百来年前,公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你高兴了能跑到很遥远的地方来。知足吧!
离开地铁站,走在马路上,寒意从四面八方钻进体内,稍抬头,红霞漫天,月挂半空。捂着呱呱叫的肚子,晨决定找个地方填饱胃,暖和自己的手脚。
在家里,晨的房间有扇窗是一年四季都不关的。找到了栖身之地,放下手中的东西,她很习惯的先去开窗,然后想到自己在哪里,又把窗关上了。在房间里跺了两三个圈子后,还是把窗开了一条五厘米的小缝,这才满意。
冬天的夜特别漫长,尤其是独自到异乡旅行。晨问自己是否来这里是个错误,如果在家,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晚上睡不着了,套上一件厚外衣去路边吃碗牛肉面;或是去24小时便利店和店员去聊八卦;实在无聊到极点了,把汽车的牌照给卸了去飙车去……而此刻她只能窝在一个小房间内,不敢出去逛逛,因为看晚报,她正巧翻到了某某被杀害的标题。晨在玻璃上哈了口气,用手写下:你是胆小鬼五个字。
陌生的环境让晨有点不适应,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她对自己说,在过半个小时还是睡不着,那她就下楼去探险,心意已决慢慢调整呼吸,任思绪飞出大气层,漂到很远的地方……
……她来北方的目的是找一样知道自己丢失,却不知道自己丢掉了什么的东西。顺带的,当然主要目的是——晨对自己坦白,如果连自己也欺骗,那生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呵呵……
晨的夜半行动没有得逞,睡了大概四五个小时后,就自然醒了,在床上磨蹭了半天,到了她认为马路上行人不会很冷清的时候起床,洗头,刷牙,洗脸,她又磨蹭了一个小时。在确定自己在呆在屋里会闷死的情况下整装出发。套上大衣,围上围巾,握好自己的手袋——她怪自己带的东西还是太多,最好是空身来,空身回去,她爱丢东西的毛病总也改不掉,在反复检查钱包没有丢之后,晨下楼去结帐。哎!如果自己在这里有个好友之类的人物在这里就好了,不仅可以省一笔住宿费,而且也不用往肚子里添满是味精的东西了。
在公共汽车站,没弄明白到底该坐哪路公共汽车到她想去的地方,加上久侯不到,晨扬手招来了出租车,上了车,报了路名,她在后坐上开始研究起地图的当口,司机天外飞来一问:你是上海人吧!晨吓到了,赶紧收拾好地图说:真的吗?我看起来像上海人?这衣服就是在上海南京路上买的……。一直谨记着同事对她说的那句:北京人都讨厌上海人。用了都哦!很严重的,那承认了是那块地出来的人,后果会很严重吗?她没敢问,同事也没有解释为什么。还好目的地很快就到了,付了车钱,跳下车逃命似的跑了。
据说晨现在所站的位置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广场。大,真的好大。沿着南北轴线走个来回让她双脚发热,手心冒汗。这地方真不错,怕自己缺少锻炼,就横穿马路两次就有足够的运动量了。下一回说什么也不用这两条人肉腿来丈量这座城市了,这真叫累啊!
沿着红墙走了很长一段路后,晨掏出手机很理所当然的要人家请她吃饭,可回复是没空时,晨扬天长吠,气的跳脚。
站在人堆中晨的这张脸很招人,不是招人惊艳,而是招那些推销化装品的人注意。在以微笑回绝了两个拦住她路的人后,晨想她的容貌真的到了仿碍市容的地步了?
当第三个人拦住她时,晨无声的叹了口气。
小姐可以打扰你三分钟吗?晨以为自己已经很明确的表示了对他的拒绝。
我不是坏人!晨暗想你脸上也没写好人啊!
看看我们的产品吧!他还是再接再厉继续游说,而且还很过分的伸手拦住晨的去路,像老鹰抓小鸡一样。
小朋友,你该懂得什么叫拒绝吧!晨决定给那个半小不大的男孩一个教训。
小姐去看看吧!那男孩还是坚持着。脸上的痘痘发的比我还多,哼!卖假货的。嘀咕完,握紧拳头,闭上眼扯开喉咙大喊:抢劫啊!在睁开眼,那男孩早不见了人影,周围投注过来的目光都是充满惊异。呵呵!头一低,一身轻松的继续往前走。这就叫语不惊人死不休吧!谁叫他挡我道,并且让我意识到自己的长相长的有多抱歉众人的眼。
走走停停,最后晃到了咖啡店。
一个人在这种地方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晨掏出一本书,假装看着。其实是在拉长耳朵听着邻桌的那对男女的对话。和他们差不多进来,他们面对面坐下,一叫茶,一个叫咖啡。寒暄几句之后两个人就往嘴里灌水,没话题了。哈哈!他俩是被拉来相亲的,刚认识,小伙对女孩有好感,可不知说什么。晨在一旁干着急,哎!读书都读哪里去了,就找个话头也不会。原来天底下的相亲都是一回事,可惜为啥自己就碰不到这样的“大白菜”呢!
和他联系上了,说正往她这里赶呢!
他是谁?晨也不能说出个给所以然来。只知道相识很久,形象却很模糊的那个人。
那个人是谁?就是数学概率也算不出的,由缘分牵扯下认识的人。他特殊的存在方式也就意味着身份也极其特殊,是朋友,是密友,是师长,有时更像领导……反正他的存在对晨来说真的很特殊。
纬度高的关系,四点半过了,天就黑下来。屋内的暖气烘的晨的脸有些烫,还是出去吹冷风吧!
很习惯的朝书报厅旁靠,那个小亭子和家周围的小亭子一模一样。很有亲切感,买了份晚报,才翻看了一版,手机就响了。掏出看看,问在哪里。
好像有人在她身后叫了声,眼睛从手机的频幕移开,一侧头,一个剪个西瓜头似的发型,斜挎着个包包,极像个小学生模样的男生前倾着身体站在两步远。第一闪过的念头:就是他。随后想到还好有看过他照片,否则肯定就笑到出声了。真可爱!好想去摸摸他的头。这是第一印象的结论。没有太多的激动,却有一点点不太适应,人从平面变晨里立体感观上有些不习惯,为了掩饰这种不自在,晨很习惯的低头,用耳朵去感受这种真实存在感。还好,陌生感在几句寒暄后很快消失,认生的敌意和排斥没有从晨的体内散发出来。那种亲切感,极其自然,不用装,也不用去表现什么,没有任何目的性,像是久未谋面的老友。这是很奇特的,对晨这种以感官来认人的人来说,对一个初次见面的人有这种感觉是个破天荒的经历。
晨很喜欢走路,可走起来快的总像有人在身后追,特别是来到这里后,她的步调总让她有自己是个异类的感觉。当她觉察到自己走的太快时,侧头一看,还好,两人还是保持着不远不近的二十公分距离。
两人边走边聊,谈话的内容有晨的感慨,和去哪里吃饭,吃什么?
吃饭?!
老实说,挑食的人在吃饭问题上不会妥协,特别是在她不饿的情况下请她吃饭那简直是找气受。很不巧,一个没吃饭,一个不想吃饭,怎么办?六点多了,不想吃也得咽点东西到肚子里去,他没吃,就当是陪吃陪喝陪聊天就是了。晨想不出理由不去吃饭。
坐定点菜,那简直是件为难自己的事。虽说认识很长时间了,但这是第一次面对面的坐在饭桌上。很明显的问题出现了,一个口味清淡,一个偏爱辣味,后来妥协的是他。面对调料问题时,一个认为不需要,一个认为可以尝试一下,后来妥协的是她。
对眼前的菜色兴趣缺缺,晨右手支着下巴把注意力全放在对面的人身上。这让他不适应,问:为什么盯着他看。晨想说:因为你好看呀!觉得不妥,到嘴的话变晨了:看别人吃饭也是件幸福的事。看他红红的眼睛,看他很软的头发……记忆中的形象慢慢丰满起来。
边看,边说,边聊。晨发现了一个很久意识到的问题的答案。晨的性格是属于很容易得罪人的那类,和她交好的人都是在吵过之后关系才会更进一步。然而晨没有和他吵过,这让晨一直感到很奇怪。现在她知道了。
晨的口头禅是:真的?那种口气有怀疑的晨分,很容易让人误解你对他的不信任。
而他的口头禅是:对!是!没错!是吗?这种口气是在肯定别人的意见,表示认同,这让听者没有排斥的感觉,想吵架也没有出处了。和他交流也就能心平气和。
但这并不表示他没有个性哦!晨很认命的想:能和她看对眼的人都是目标明确,意志坚定的人,想改变对方的想法都是很艰难的。
时间容不得在多看,晨的脑子中转着如果今晚赶不回去的后果是什么。想着种种可能但最后还是的挥手告别,渐行渐远,那一刻,晨问自己还会见到这个人吗?她告诉自己:会!那,是什么时候?不知道。
在晨强调的不超速,不闯红灯,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出租车司机带着她上路去飞机场。一路上晨和司机聊起了这两天的经历。司机感叹到:你们年轻人啊!那你能理解吗?这个能,想当年我追我媳妇时骑了两个小时的自行车,就是为了见一面。理解就好!
车窗外能看到的就剩下天上挂着的那个圆圆的月亮。
等铁鸟都上天了,晨突然意识到自己搭乘了什么交通工具。站在四楼望下看脚都会哆嗦的人竟然会以这种方式旅行。其实不过如此吗,不用多想,攒足了劲往前走就是了。
两个小时后,回到湿漉漉的家乡。一出大厅,晨就开始怀念几个小时前的太阳了。
又折腾了些时间,回到家,悄悄的开门,悄悄的进门,悄悄的关门。晨一直庆欣自己没把钥匙丢在千里之外,否则就要翻墙爬窗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个大字型把自己扔到了床上。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干了什么。没有人!身处在黑暗中,晨仰头看着天花板反复的对自己说。现在的人很奇特,只要不愿让人知道,别人就不会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
回来之后的第一天早晨,天空还是阴沉的叫人郁闷,偶尔的零星小雨更是让人烦闷,但任何一个人都能觉察到晨的喜悦。她笑盈盈的去上班,笑盈盈的和人打招呼,看到老板的车沾满了泥灰很脏,她很有兴致的在车玻璃上画了一朵小花,一个太阳,一个月亮。这时有名同事凑近欣赏了半晌很肯定地说:喂,那个叫明的人对你重要吗?晨很惊讶别人为什么能一眼就看穿自己的心事,在连连追问下,她只能掩饰搪塞道:小花要长的好,白天要晒太阳,晚上要照月亮。同事没有追问下去,晨赶紧在小花旁画了只蝴蝶掩人耳目。
快下班前,晨看到老板的车子已经被洗刷干净了,她画在车上的心事也被洗去了。但她还是笑的只见牙齿不见眼。
第二天,久违了的太阳终于在湛蓝天空的印衬下回到了天空。晨偷闲搬了把椅子坐在仓库门前晒太阳,同事中有人问她:有什么好事?看你笑的像中了大奖。晨说:晒晒太阳就可以开心起来了!那人又问:后天冷空气下来,又要下雨了,你怎么办。晨说:心理有个太阳,那笑容不就天天撒在脸上了。
说出这话时,晨知道自己要找的东西已经找到,而且也知道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