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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金缕曲(攻君登场!) ...


  •   从京城到苏州要六日。

      这六日间,不仅红绡盗受尽了折磨,他的马也受尽了折磨,以至于进城之后,人和马都松了一口气。

      “我们现在就去昌盛钱庄的总部吗?”红绡盗迫不及待道。

      “不着急,先探听一下消息再做打算。”闻人贤一边说,一边好奇地看向苏州城内。

      只见路上铺着青石板,道路两旁小桥流水、粉墙黛瓦,河中停靠着细细窄窄的小船,有人坐在船头,身披蓑衣,将一纶钓线垂下。

      虽无春日里杨柳桃花的景致,但仍看得出江南水乡的透骨温柔。

      就连街上的行人表情也是舒缓的,不似京城人那般行色匆匆,急着为衣食奔忙。

      就连两人的脚步也不由得逐渐慢了下来,边走边看。

      两人走上一座窄窄的石桥,桥那头恰好有位卖花姑娘也要过桥。只见她包着蓝头巾,手挎竹编篮子,里面装的是腊梅花,既有一束一束扎好的,也有用红线缠着的草编小笼子,有点像蛐蛐笼子,但编的更密。

      人还未走到跟前,花香已然先一步扑面而来,闻人贤不由得循香看了过去。

      见有个俊朗男子朝这边看,卖花姑娘开口前就红了脸颊,眼睫扑闪,侧过身,在桥头小声招揽起生意:“倷好,要买花伐?”

      连声音也是又细又软的,吴侬软语,果然醉人。

      “好香的腊梅,”闻人贤微笑着开口跟她搭话,“这些小笼子是什么?”

      红绡盗不解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路上走的好好的,他怎么突然怜香惜玉起来了。

      “这叫花枕头,晚上放在枕边,连梦也是香的。”卖花姑娘拿出一个给他们演示,只见她用手轻轻一挤,就可以从张开的缝隙里看到里面一朵一朵的腊梅花,一捏一松之间,暗香浮动,“只要五厘。”

      五厘就是五文钱,苏州和京城的叫法有所不同。之所以称呼为厘,即指一文钱价值一厘银子,表明钱与银的比价。

      “姑娘的手真是巧,那便给我来一个吧。”

      听他夸奖自己,卖花姑娘低头挑了好一会儿,从篮子里挑了个最大的花枕头给他。

      “多谢。”闻人贤接了过来,捏在手里玩赏。

      “覅谢得个。”姑娘抿嘴一笑,“若是觉得好,明日再来买哉!”

      “对了,”闻人贤貌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我们才来这里不久,听闻苏州弹词乃是江南一绝,一直很想见识一下,不知这城中哪里能听到?”

      卖花姑娘不疑有他,抬起白皙的小手,朝自己来时的方向一指,“往这条路走半里,有一家大茶馆,他家的弹词最正宗,还有茶水和昼饭卖哩!就是人有点多,这个时辰不一定有座位。”

      人多的地方消息也灵通,他们要找的就是这种地方。

      两人辞别了卖花姑娘,朝她所指的方向走去。

      赶路手上闲着也是闲着,闻人贤反复把花枕头高高抛起,又伸手接住,红绡盗看他玩的开心,职业病犯了,手指也忍不住跟着痒痒了起来。

      “干什么?”闻人贤立刻察觉到他的眼神不对劲,一把将花枕头抓在手里,警惕道:“想玩自己去找那姑娘买。”

      “这都走出来好远了,现在折返回去,多不好意思啊!”红绡盗凑了过来,觍着脸道:“你就借我玩玩呗!就玩一下,保证不会弄坏了!”

      闻人贤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好说,你叫我一声哥哥,我就给你,如何?”

      红绡盗闭上了嘴巴,眼睛滴溜溜地转,显然叫不出口。

      闻人贤也不强求,随手把花枕头挂在腰间的金钩上,仿佛戴着一个别致的香囊。

      红绡盗不由用余光瞥了一眼,手指动了动。

      走了约莫半里,果见街边有一座雅致的茶楼,一面临水,共有两层,里面人头攒动。

      两人栓好马,迈步走了进去,只见戏台上的弹词已经开始了,大部分桌旁都坐满了人,只有边边角角还有几个空位,他们也不挑位置,直接走过去坐了下来。

      为了不影响客人们欣赏表演,茶小二是一路躬着腰把茶水单送来桌边的。

      红绡盗从进门后就忙着四处打量,这也是做偷儿养成的习惯,每到一处,先看好逃生的通道。

      闻人贤没有打扰他,接过茶水单,随意点了一壶高末,外加一盘最便宜的熏青豆。茶小二记下后,仍旧躬着腰离开。

      热茶入喉,浑身的筋骨都松散了下来,闻人贤喟叹一声,这才有闲心看向前方的戏台。

      只见台子不高,中间摆了一张正正方方的小桌,桌上铺着杏色的桌布,绣着水云图案。小桌两边各有一把竹交椅,一位老丈和一位盛妆女子分坐于椅上,一人弹着三弦,一人抱着琵琶,听得台下众人如痴如醉。

      只听琵琶女软语款款,以说书人的口吻叙述着故事,时不时还拨动琴弦,穿插一段唱词,弦琶琮铮,如莺啭林。

      听了一会儿,闻人贤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忍不住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将面上的异样压了下去。

      琵琶女嘴里说的是吴语,按理说,闻人贤和红绡盗应该听不太懂,但奈何这个故事实在太有名了,有名到在大虞朝可以说是妇孺皆知,因此光是听见只言片语就能知道她在唱什么。

      红绡盗奇道:“这里也唱这出戏?我上次听见还是在雍州呢。”

      闻人贤明智地没问他去雍州干什么,总归是一些小手不太干净的事情。

      若要论起来,这出戏和六扇门还有那么一点八竿子够得着的关系,因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六扇门里供的那尊神像,曾经的大虞战神,秦将军,秦渊。

      这故事原名《将军令》,讲述的是秦渊的一生,从他少年成名,迎娶公主,力战辽军,到最后遭奸臣暗害,战死沙场。不仅流传甚广,而且各种表演形式都有,不仅有小说、话本,还有改编的评书、戏剧、乃至于街边的皮影戏班子,只要扔几个铜板,都能给你来上一段。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就在于契合了大众的审美,符合老百姓朴素的价值观,台上的人唱得丝丝入扣,台下的人听得如痴如醉。

      这秦渊是从烈帝时期开始扬名的,算起来,已经是两朝前的人物了。秦家是戎马世家,秦渊更是其中翘楚,从小就展露出了极高的军事天赋。

      传说他十二岁时随父亲老秦将军去蓟门关,有一日,他忽然对众将士说,今夜将有辽军趁夜袭营,务必加强警惕。众人见他年纪太小,还没有马背高,只当他是在前线压抑的氛围里待久了,草木皆兵,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有老秦将军对此话上了心,一边嘱咐他莫要声张,一边又暗中喊来心腹,下令今晚巡逻的人数加一倍,一更一替,还要牵好狗绳,若有动静,立刻鸣笛示警。

      到了四更天,人睡得最熟的时候,营外果然传来凄厉的鸣笛声,是辽军攻过来了!

      人刚睡醒的时候都是懵的,此时敌军已然近在眼前,若是不能立刻做出反击,只怕要做枉死鬼,连营地也保不住。幸好有秦老将军提前布置,营地里只慌乱了数息就被整备了起来,杀了前来偷袭的辽军一个措手不及,以极少数伤亡的代价剿灭了这股精锐敌军。

      直到此时,众人才明白,秦渊白日所说并非无的放矢。

      自己儿子立了大功,老秦将军大喜过望,询问他是如何发现辽军会夜袭的。秦渊回道,南边十里开外有一片杨树林,每日黄昏都会有倦鸟归巢,可唯独昨日不见归鸟,可见林中有人藏身。此地处于两军交界之处,兵戈不断,百姓不敢在此出没,一定是辽军埋伏在树林里,只等月黑风高,奇袭营地。

      经此一役,秦渊扬名军旅,及至十五岁,已经能单独领着一队人马作战,身先士卒,所向披靡,平生未尝有过败绩。以至于到了后来,只要看到他银剑白马出现在阵前,辽军就会因为惊恐而士气大跌。

      等到秦渊十九岁的时候,烈帝不顾大虞朝严格遏制外戚的国策,执意将自己心爱的长公主下嫁与他,连带二人婚后所生之子也爱若眼珠,不等满月就封为缙云郡王,举国同庆,可见秦家恩宠之盛。

      若是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也不失为一段君臣相合的千古佳话。只可惜,烈火烹油之后往往跟着的就是急转直下。

      戎业有光曰烈,烈帝既以此为谥号,年轻时也曾多次御驾亲征,只可惜行军打仗伤了身体根本,没多久就龙驭宾天了,下一个捧起玉玺的人则是昏庸的灵帝。

      灵帝性好美色,不爱德行出众的皇后,偏爱姿容绝色的王丽妃。这王丽妃可不简单,挑唆皇帝杀了发妻不说,她还有个哥哥,被人称作王国舅,有过之而无不及。王国舅借着妹子得宠的东风青云直上,竟也被灵帝封了个将军。

      他这个掺了九成水的将军,军内自然无人能服。王国舅处处被秦渊压了一头,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于是对灵帝进谗言,说秦渊守着蓟门关多年,看似功高劳苦,其实早就和辽人勾结在一处,养寇自重,为的是永远有仗可打,让皇帝和朝廷离不开他!

      秦家世代忠良,秦渊更是将门虎子,皇帝如何肯信?但奈何三人成虎,王国舅买通朝中小人不断上书,加之王丽妃的枕头风,皇帝终究还是对秦渊起了疑心,一连下了十二道圣旨,以断绝粮草为威胁,命令秦渊不准携带一兵一卒,立刻进京述职。

      若秦渊此时回京,也许还有一线生机,毕竟还有长公主在京城,就算保不住兵权,但至少能留有一命。可王国舅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秦渊离开的消息透露给了辽军,辽军大喜,趁机集结大军,浩浩荡荡朝蓟门关而来。

      秦将军已经走出了十数里,听闻背后隐隐传来杀声震天,忙道不好,勒马转身就要回去。

      身边的随从赶紧苦劝,说就算此战能赢,但误了圣旨,只怕皇帝也容不下将军了!

      谁知将军闻言大笑,说蓟门关占据天下之险,关后就是万里平原,若不能拒敌于关外,只怕辽军入关,方圆千里的百姓都不得安宁!他身为大虞将军,不能醉卧沙场,马革裹尸,反而为了一己性命向皇帝摇尾乞怜,又有何颜面见天下百姓?

      说完,拔剑就走。

      有王国舅暗中里通外国,蓟门关自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又因为群龙无首,已经乱成一团。就在此时,秦渊一人一剑一马出现在关下,犹如神兵天降,将士无不欢呼,原本散乱的军心为之一凝。众人随他冲出关门,奋勇杀敌,终于将辽军逼退,但毕竟双方人数悬殊,秦渊最终战死沙场,成全了他对大虞百姓的承诺。

      秦渊战死,王国舅又倒打一耙,说他是畏罪自杀,撺掇皇帝将秦渊和长公主的独子缙云郡王抓进了诏狱,严刑逼供,想要从他口中获得秦家谋反的“证据”。

      谁知这小郡王的骨头和他父亲一样硬,说什么也不改口,最后被硬生生拷打致死。

      自己的丈夫死于自己的亲弟之手,长公主也断了生念,吞椒自尽。

      好好一个满门忠烈的秦家,连同自己血浓于水的胞姊,就这么被灵帝活生生葬送在自己手中。

      灵帝倒行逆施,差点断送大虞百年江山,自然也没有落到什么好下场。王国舅知道自己勾结辽国的事情迟早会露馅,便指使妹子抢先一步鸩杀了灵帝,想要挟持年岁尚小的太子登基,好继续把持朝政。

      岂知太子乃是皇后所生,天命所归,身边早就聚集了一帮忠心耿耿的大臣,一发现情况不对,立刻就领兵攻入宫中,将王氏兄妹斩杀于殿前,救出了太子。

      这位大难不死的太子就是当今圣上,他登基后,感念秦渊为国牺牲的事迹,为秦渊平了反。只可惜这位将军的尸首已经遗失在了蓟门关外的战乱中,皇帝只能命人用黄金塑了一具金身,代为下葬。

      至此,这篇轰轰烈烈,历经了三朝的将军令才算是尘埃落定。

      台上的琵琶声突然激昂了起来,宛如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厮杀,只听琵琶女扬声唱道:“非夸口,百战又百盛,一人能挡千万兵,蓟门关上定乾坤!怎奈何,明枪易躲,人心难防,可怜提剑赴前阵,将军英魂归地府,王国舅枉披人皮世上留!”

      看来二人来的时机不巧,这出戏已经快要唱到尾声了。

      琵琶女声音一转,逐渐低沉了下去,絮絮地拨弄着琴弦,浅唱低吟道:“将军奔黄泉,公主见阎罗,只留下小郡王人一个。当年是一轮明月高高挂,今朝身陷囹圄,方知这人命比纸薄!”

      “征夫北去,大雁南归,独不见故人……”

      “……恩恩怨怨,都付与秋坟碧土,留给后人说。”

      唱罢最后一句,琵琶女已然停下了琵琶,余音依旧绕梁,不绝于耳。

      良久,才有人拍手叫好。

      闻人贤赶紧跟着鼓掌。

      他端起茶杯,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听得太入迷,茶已经凉了。

      老丈领着琵琶女从台上走了下来,在每张一桌子旁都稍作停留。若是有人给了赏钱,他们就接过来,口中道谢;若是遇到不给赏钱的,他们也不多做停留,直接去下一桌,彼此都体面。

      闻人贤暗中看过去,给赏钱的人居多,大都给个一两文,少有超过五文的。

      戏也听完了,赏钱也给了,人们陆陆续续地起身离开。闻人贤和红绡盗坐在最角落里,老丈和琵琶女转到他们这桌来的时候,店内差不多已经走空了。

      闻人贤掏出十文钱,这算出手大方的了,老丈连忙千恩万谢的接了过去。

      闻人贤微笑道:“老丈且慢。我很喜欢二位刚刚的弹词,不知可否请二位喝杯热茶?”

      老丈有些犹豫,不知道这两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红绡盗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块银元宝,重重拍在桌上,“陪我们唠会儿嗑,这块银子就是你的了!”

      有银钱开路,老丈马上就坐下来了,殷勤道:“不知二位想听些什么?无论是历史演义,还是神鬼志怪,又或鸳鸯戏,没有小老儿的女儿不能唱的!”

      闻人贤招手让茶小二重新上了壶热茶,这才回身道:“都不是,我想听的,是这苏州城里的奇闻轶事。”

      “苏州城里的事?”老丈皱眉思索了片刻,展颜道:“要说这苏州城里的稀奇事,当然非金家莫属了!”

      “哦?愿闻其详。”

      老丈抚着胡须,欣然开口道:“要说这金家可不简单,乃是中原武林“两山三家十八派”中三家的其中一家,人称江南金家,富可敌国。传闻他们是做皇商起家的,和皇室关系匪浅。现任金家家主叫金富贵,乃是个招赘上门的倒插门女婿。他本不姓金,入赘后才改姓了金。这么些年来,他和金夫人恩爱如初,把金家经营得更上一层楼,实在是一段奇谈。”

      “招赘?倒插门?”红绡盗奇道,显然无法理解这种现象的存在。

      “一般家中资产颇丰,又只生了女儿的家庭,便会招一个上门女婿来继承家业,以免万贯家财都便宜了外姓人。”老丈见他年纪小,怕是不能理解这其中的弯弯绕绕,特意给他解释了一番。

      红绡盗连连咂舌,催促道:“还有呢?那金富贵还有什么事迹?”

      就在此时,茶馆的门被人推开了。

      “哈哈哈哈!”门后露出一个胖子,哈哈大笑道:“小友若想知道金富贵的事,何不直接来问我本人?”

      众人都情不自禁的从桌边站了起来,这才发现茶馆外面不知何时已经被护卫围了起来,黑压压如铁桶一般,闲杂人等早被清了个一干二净。

      闻人贤试探道:“可是金家主?”

      “鄙人金富贵,见过两位捕快!”胖子十分豪迈地拱手行礼,似乎对二人刚刚背地里打探他的事情混不放在心上。

      这胖子高是六尺,宽也是六尺,混如一堵肉墙。他一走进来,满身的珠光宝气顿时刺得众人睁不开眼。

      闻人贤眯起眼睛看过去,只见来人穿着一身赭色的绸缎衣裳,上面用金线绣满了金元宝,腰间的羊脂玉腰带几乎被赘肉撑坏。他抬起手,十个指头上都戴着硕大的宝石戒指,脖子上还围了两串指头粗的金项链。

      俗,很俗,俗不可耐,但很符合人们对富豪的印象。

      红绡盗顿时眼睛都看直了,如同看见一只上好的肥羊,几乎要飞扑上去。

      闻人贤赶紧在桌下踢了他一脚,他这才把目光从金富贵身上拔了起来。

      老丈早在金富贵自报家门的时候就吓得两股战战,红绡盗眼睛转了一圈,抓起桌上的银子塞进他怀里,“你下去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老丈忙不迭地扯着女儿离开了。

      金富贵也不在意,让护卫守在店门口,自己走到两人的桌旁,拣了张椅子坐下,浑身肥肉顿时抖了三抖。

      唯有一个贴身的护卫跟了进来,等金富贵坐下来后,他便自觉地的站在金富贵左边偏后的地方,腰杆挺直,时不时用暗藏锋锐的眼神看向闻人贤和红绡盗。

      闻人贤见这个护卫两侧太阳穴鼓起,目中神光内蕴,显然是一位武学高手,兼之此人目光一刻不停地四处警戒着,闻人贤猜测这个人应该是统领所有侍卫的首席领班,金富贵最为信任的存在。

      “老三哎,今天不用搞得这么紧张,你看,我和两位六扇门的捕快大人吃饭,这可都是吃皇粮的绝顶高手,他们还能坐视我遇到危险不成?”闻人贤不过多看了此人两眼,金富贵马上就察觉到了,立刻就对这名侍卫摆了摆手:“下去吧,别在这里扰了二位大人的雅兴。”

      老三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走路时几乎没有发出脚步声,默默退到了外面站着,把守着茶楼的大门口。

      金富贵见桌上有盘熏青豆,毫不嫌弃,伸手拣了几颗丢入嘴里,嚼得有滋有味,丝毫不像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

      “敢问金家主是如何找到我们的?”闻人贤眯起眼睛,“进城后我一路留意,并未发现有望风之人。”

      “不是路上,而是在店里。”金富贵端起冷茶喝了一口,将喉咙里粘着的青豆顺了下去,十分舒爽地打了个嗝,赞道:“果然,这街边小吃还是要在街边吃才有味道!家里厨师做的太精细,反而失了本味,不好。”

      “原来我们找的这家茶馆竟是你的产业,难怪你来的这么快!”红绡盗脱口道。

      “原来如此。”闻人贤顿了一下,又好奇道:“今日我们是碰巧进了这家店,若我们进的是别的店呢?金家主可还有什么法子找到我二人?”

      “哈哈哈!只要二位大人进了苏州城,随便走进一家店,就算不是我开的,也和金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金富贵哈哈大笑道:“几日前我就吩咐了下去,若是有谁见到身着黑衣金绣的大人,速速通报与我,我金富贵要亲自扫榻相迎!”

      闻人贤对金家的豪富程度又有了新的理解,这可真是,富得倾城倾国!

      金富贵的眼神在两人之间看来看去,最后停留在闻人贤身上,嘴里问道:“不知哪位是闻人捕快?”

      闻人贤面色一僵。

      差点忘记了,这位金家主不仅看过江湖快报,还对里面描写的那个十项全能的“闻人捕快”敬仰无比,视作自己的大救星。

      只希望他一会儿发现我货不对板,不要当场翻脸就好。闻人贤深吸一口气,介绍道:“是我,我叫闻人贤,这位是小五捕快。我二人奉副门主之令,前来追查金家银票雕版被盗一案。”

      “好风雅的名字,果然人如其名!”金富贵被肥肉挤小的眼睛都努力睁大了,上上下下地把他打量了一通,连声赞叹,“是‘闻弦歌而知雅意’的闻人弦吗?高山流水,风雅至极啊!”

      “不是,”闻人贤满脸木然,“是‘吾闻自古贤达人,功成不退皆殒身’的闻人贤。”

      这句诗听起来可不怎么吉利,倒是和秦渊的经历有几分契合。

      好在金富贵商海打拼多年,脸皮早就锻炼得比城墙还厚了,笑了两声,又热情道:“既然这家茶馆有幸合了两位捕快的眼缘,那我就在这里为两位捕快接风洗尘吧!一路过来实在辛苦,今天咱们吃好喝好,什么都别操心,有什么正事明天再说!”

      这话说的极豪爽,又极体贴,没有因为自己心急就怠慢了客人,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有那么一瞬间,闻人贤都想让李瑛来跟金富贵学学说话的艺术了。

      金富贵朝门外挥了挥手,立刻有几十个人鱼贯而入,有的捧着熊掌鱼翅,有的拎着菜蔬果品,有的提着油盐酱醋,有的扛着锅碗瓢盆,还有人背着一大筐上好的银霜炭,俱往茶楼的后厨去了。

      又有彩衣侍女走上前来,给桌子铺上刺绣桌布,摆上成套的银质筷子和餐具,放上鲜花做装饰,接着后退三步,在一旁安静侍立。

      看这排场,金富贵竟是把自家一整个厨房都随身带了过来,真是好大的手笔!

      闻人贤和红绡盗都看得半晌无话,这就是所谓山不来就我,我便来就山吗?

      金富贵笑道:“趁菜还没上,我正好给两位捕快介绍一位人。此人是我的心腹,对我手下各种账目了如指掌。金家大小事情太多,我实在抽不出身,这几日便让他陪着二位捕快查案,我也放心!”

      他顿了顿,朝门外道:“萧掌柜,还不进来见过两位大人!”

      闻人贤抬眼望去,只见一位白衣少年走了进来,听到声响,他的脸正好转了过来,直直“看”向闻人贤的方向。

      还没等他开口,红绡盗就跳了起来,“这人怎么是个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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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金缕曲(攻君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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