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内容借鉴了“1938年的文夕大火事件”,为满足剧情,文中有多处改编,全是私设!请勿上升!】
【“文夕大火”科普?】(文字来源百度)
文夕大火,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以“焦土抗战”为名火烧长沙的事件,发生于1938年11月12日。因当日所发的电报代日韵目是“文”,大火又发生在夜里(即“夕”),所以称此次大火为“文夕大火”。
1938年11月,日军攻占岳州(今岳阳),逼近长沙。国民政府惊慌失措,□□密令火烧长沙。自11月12日晚间纵火,至14日大火熄灭,全城房屋大部焚毁,居民被烧死2万余人,财产损失无数,舆论大哗。□□为推卸罪责,平息民愤,一面拨款收容救济灾民,一面查处肇事者,20日将指挥纵火的长沙警备司令酆悌等三人枪决。
11月12日上午9 时,□□电张治中:“ 限1小时到,长沙张主席密。长沙如失陷,务将全城焚毁。望事前妥密准备,勿误。中正文侍参。” 同时,□□侍从室副主任林蔚长途电话命令张治中:“长沙如失陷,务将全城焚毁。”张治中召集省会警备司令酆悌、省保安处长徐权,指示纵火办法,并指定警备司令部负责筹备,保安处协助。
下午4 时,张治中任命警备第二团团长徐昆为放火正指挥,社训总队长王伟能、警司令部参谋处长许权为副指挥。下午6 时,警备司令部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市内各机关团体做好随时撤离的准备。晚 10时 15分左右,城区警察岗位完全撤除。午夜2 时 (11月 1 3 日凌晨2 时)左右,误 传 “日军已至新河” (汨罗新墙河误为长沙新河),预备守候各处的放火队员迅速出动,提着煤油火器,不分商店民宅,一概放火焚烧。顷刻之间,长沙成了一片火海。大火持续7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