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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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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逢场作戏却成真,失意也谓无心
轩儿见任弃箐不语,紧接着问,“早就听闻任公子文采了得,今日算是让我见识了。”
任弃箐虽然对于这个男头牌有些抵触,但是为了面子,还是强装镇定,故意摇一摇折扇,道“只是多读了些书罢了。”
“公子难道不好奇那‘君’为谁么。”轩儿拿起茶碗,眼睛却时不时地飘向任弃箐。看样子是认为他定会上钩。
“说与不说皆在一念之间。而且,还得看那张嘴的主人怎么想得了。”笑话,我任弃箐一个大男人,放任众多美女墙角不挖,却让我打听你的隐私。这话要传出去,面子岂不丢尽。
那轩儿怎知道任弃箐大脑的思考回路与众不同,只道他是一个正人君子。不禁钦佩,心中大喜,觉得自己的计划应该会成功的。面上不露声色,“今日难得遇一知己,就不妨把心声与您交待了吧。”饮口茶,继续道,“我本是一官宦之家庶出之子,只是,恋上了我那青梅竹马的朋友。身分悬殊,家人反对,再加上有人落井下石,就被逐出家谱。也赶上时日不对,在离家时,被山贼截去。卖到了这勾栏之中。今日,遇见公子,出那个题目只是想要一探您的人品如何。这厢还望您海涵。”说完,给任弃箐深深一揖。
任弃箐心中已经将这个轩儿的祖宗八代都问候了,对于他来说,面前不宜于站着一个大包袱。正踌躇着如何赶紧抽身,谁知这轩儿竟然说了自己的来历。这不是摆明了,‘你要不救我离开勾栏你就不是人’么。
轩儿也不等任弃箐答话,径自说道,“希望公子能带我离开这是非之地,他日,找到家人定当涌泉相报。”说完,把腰弯的更深了。
任弃箐虽然在心中万千不乐意,也见不得这场景,便索性痛快答应了。
隔日,任府
“小顺子,小顺子。”任大少爷日上三竿之时终于起了床。
可让他奇怪的是,明明看到小顺的影子在门外晃悠,可不管他用多大的音量,他就是不进来。这难免叫任大少爷头疼。难道他得自己打水洗漱?这可是有碍尊严的问题。
可肚子的叫声让他被迫停下关于尊严的研讨。只得认命的翻身下床。这一翻身倒好。竟然碰到了一个温热的身体。
前一天的快意逍遥不禁就因这温热而想起了。任弃箐连忙别开身子。只是这一动便出了一身冷汗。心道,我怎的把这位给忘了。心情平静少许,也没有听到身后人有什么响动。大着胆子慢慢转身,只见轩儿却睡得正熟,完全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不错,这正好给任少爷的鸵鸟计划提供了有力的实施条件。
心动不如行动,任少爷赶紧披上外衣,直奔大门走去。
刚出了门,忠仆小顺就小跑着凑了上来,“公子,您的衣服我备好了。我们是去东厢房换,还是去西厢房换。”
“越近越好。”任弃箐简单明了地介绍。
“那您的午饭……”
“在西厢房解决即可。”
数日后
任少爷这一举在西厢房解决即可,就解决了四天了。可谓是将鸵鸟的人格与品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小顺不仅又一次搞起了盲目的个人崇拜之风。
可是,那个轩儿是不可能这么一辈子不见的。
说来凑巧,这任府有东西两个花园,任弃箐的房子本来是离西花园最近,可是,现在做鸵鸟的某人住在西厢房,所以,想对月独筹或者花间饮酒,就不由得考虑会不会碰上另外一个某人的问题。
鸵鸟的脑袋终是要从沙土中钻出来,任弃箐也决定,不能每天看着花园不去。所以,决定绕后门,进前门,去东花园赏花。虽然是换处沙土把头钻进去,但好歹也算是有一点进展了。
只是这进展太快,任少爷有点儿吃不消。
且说任弃箐在东花园的小池塘旁边,拿着一壶酒,正哼着李白的对影成三人,却听见有些微的响动声,也没在意,自大的认为是小顺给送夜宵来了。却哪里晓得一回头,见到了这次鸵鸟事件的元凶——轩儿。
那轩儿也是一惊,眼光闪躲,尴尬在当场。似是想离开,又怕离开不合适。
这种情况下任大少爷犯了一个日后想起来就后悔的错误。
任弃箐抬起酒杯,接着微醺的醉状,对这轩儿说,“你可是那第四人?”
轩儿先是一愣,然后明白他是在邀请自己,虽想推托却也开不了口,便坐下来陪任弃箐。
这个时候,两个人又变得很有默契,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喝酒。
当任大少爷带过来的桂花酿喝完了,轩儿带来的竹叶青喝了大半的时候,终于有人打破了沉默。
“那日,你还可好?”
轩儿手中的酒杯都递到了嘴边,却硬硬的收回,贵重物品似的,抱在胸前。许久,才“嗯”了一声出来。
任弃箐听后只觉憋闷,就抱着酒壶猛灌几口,只耐剩得太少,他还没豪情够呢,便没了。无奈之下,夺过轩儿手中的杯子,端到嘴边却又觉得不妥,断断续续地叨唠,“本来是应你出那火坑,却与你做了那火坑中的勾当。你,怨我吧。”
“……也不怨你。我本来就不该相信他会来接我的。”
任弃箐不解,看着轩儿。
“我也曾是个少爷,也知道酒后乱性的厉害。没什么资格说你。……而且,我在那勾栏里当了一百七十四天的清倌。如果他有心,早也就找上我来了。”轩儿夺过任弃箐手中的杯子,一饮而尽,“只不过是自己在欺骗自己,总有一天,这假象……”话讲到这儿,竟透着一股子决绝。轩儿手一抬,那杯子就扔进了湖中。
湖中光晕慢慢聚合,是天上的文月。轩儿沉沉的看着那月影,不知是月影勾住了他,还是他勾住了那月影。
自那日起,任府中有了一位妙人住客,轩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