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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连衣裙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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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厌难得起早,却没有打扮,他又不是去和楚瀛约会,改个衣服罢了,不值得他画全妆。
裙子上身才能量体裁衣,于是他努力把自己装扮成不那么精致的女人。
上身一件松垮的丝质黑衬衫,套着做旧的破洞牛仔外衣;低腰长裤,箍紧小腿的纯黑漆皮长靴。短款假发、深色贝雷帽,以及一副闪亮的流苏耳夹,随着发尾摆荡;再戴上口罩,只露出细挺的鼻梁和顾盼有神的秀美双目,俨然一位随性洒脱的中性风美女。
楚瀛到点在小区门口接他,全靠身高和走姿认出了那是他。
丁厌一上车,对方却并未多说,他摘了口罩问:“你怎么没反应?我这么穿不好看、不亮眼吗?”
他是真诚询问。因为每次曲荷都会点评两句他的女性化穿搭,他被夸习惯了,觉得人人都应该赞美他。换做是楚瀛以外的人,他也会这样问。
“好看,很靓。”楚瀛话是这么说,目光却不在他身上。反倒更关心别的方面,比如:“你吃饭了么?要不要先去喝点什么?”
——他都不看我了!丁厌赌气地不吭声。
前两次他扮作Lily与楚瀛碰面,对方还是会多看他几眼;那种眼神并不声张,但包藏着被美色取悦的赏心之意。可是他作为丁厌的身份摊牌后,楚瀛眼中的兴趣就淡了。
可见普通男人还是更爱看真美女,而不是假人妖。
明明是人之常情,但丁厌却想不通,他的怏怏不乐全表现在脸上——美丽是超越性别的,因为不辨雌雄,不计年岁,所以才是美。怎么能因为我是男人就不欣赏我了!
偏见!赤/裸裸的性别偏见!
“怎么又不高兴了?”楚瀛察言观色的能力出神入化,只读空气就能参透他的心情。
“没什么。”丁厌的烦扰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无足挂齿。他顺着台阶下了,缓和道:“我吃过了,我们直接去找裁缝吧,你今天估计很忙,我也不叨扰你太久。”
裁缝店是由李琰推荐的,她还多嘴了一句“最近也没看你买衣服啊”;楚瀛则回她三个字:你别管。
李琰离婚前,他们叔嫂关系还行,他二哥那堆烂摊子哪样不是丢给他解决的,所以李琰对他既有憎恶也有怜悯。
品牌的改衣服务需要寄回总部,等待周期长,还不如送到手艺值得信赖的老裁缝店里,尽管排单也慢,但付钱就能加急。
姓吴的裁缝一拿到丁厌那条裙子,就说这牌子的衣服他改过,最贵的那件皮草能值一套房。丁厌说劳烦您下午之间改出来,我晚上急着穿。
吴裁缝老花镜片下的眼珠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一瞅楚瀛,对丁厌道:“这是你男朋友送的新裙子?要订婚啦?”
首先那裙子是白色,可做小礼服;其次光看衣服面料也能判断他们的消费层次不同,所以收礼的可能性最大。
“不是……”丁厌哭笑不得,没搞懂现在怎么连老年人都这么八卦。他先扫码把加急和改衣的工钱付了,催促道:“您就快点帮我改啦,我们真的着急有事。”
“那你也得先换上,我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改嘛。”吴裁缝给他指了指试衣间。
丁厌没化妆不想露脸,他换完裙子出来,仍戴着遮半脸的黑口罩,不过帽子取了,齐颈根的黑色短发扫着锁骨。长靴裹着光洁的小腿,鞋带没系,皮面不如先前服帖板正;但凌乱的下半身没能破坏掉整体的美感,那条白裙子穿在他身上,犹如冰峰雪莲找到了可栖息的玉枝,浑然一体,美得炫目。
要不是考虑到穿着的实用性,楚瀛觉得宽松些也蛮好的,一剥就脱掉了。
“喔唷。”吴裁缝连连称赞,“选这条裙子的人眼光好啊,小姑娘你是模特吧,这漂亮的嘞。”
终于被夸了,丁厌收敛着洋洋喜气,说:“只是腰和胸围大了,其他的不用……”他没说完,朝楚瀛看去。
对方提起他的裙摆,往上叠起两道褶皱,“裙子长了,改到这里。”
丁厌口罩下的嘴唇努了努,嘀咕道:“这样会不会有点太短了……”
“不会,你腿长。”楚瀛说。
“就这个长度啦?”吴裁缝用手指捻着楚瀛折过的那寸布料,待他点了头,从袖套抽下一根大头针穿过那里做好标记。“腰身也要改……哎哟你这小姑娘瘦得快没骨头了呀,年轻人要好好吃饭,不要一心减肥,免得以后身体出问题,晓得吧。”
“我是天生就瘦……”丁厌小声辩驳。
只是他的确体弱多病,小时候频频发烧过敏,输液吃药打针,没少被父母背着往医院跑;成年后抵抗力增强,饭量变大,从96斤增重到110斤,总算步入健康的行列了。
“行了量好了,脱下来吧。”吴裁缝推了推眼镜道,“下午两点来取,准时啊。”
搞定了衣服,丁厌这才想到问:“对了!你都没告诉我,今晚是在哪里开生日会呢。”
“在小苍山。”
“那么远!?”
“嗯,所以要早点出发。”楚瀛道,“我得提前到那边,所以不能去接你了,你一个人能行吗?”
丁厌:“那有什么不行的?我打个车呗。”
“要注意安全。”
“你好啰嗦,我一个男人能出什么事儿。”
那可真未必啊。楚瀛心里想着,嘴上没说,接着道:“送你回家?下午两点我让人取了衣服送到你家楼下。”
“那正好,”丁厌无精打采道,“我今天起的好早,回家再睡一觉。”
“你给Elsa准备的礼物,要不要我先帮你带过去?”楚瀛问。
“好啊,反正都包装好了。”丁厌想:真懂事,正合我意。他晚上要穿那么漂亮的裙子,脚上又是高跟鞋,手里不适合大包小包地提东西,能一身轻便地去再好不过。
半小时后,楚瀛的车停在了他家小区的停车场。有对比才有鉴别,那辆银灰色的高级轿跑在一众代步工具里光芒四射,彰显着不俗的身价;但丁厌还是能看出楚瀛是低调内敛的性格,不然就该开电视剧里那种形状颜色千奇百怪的敞篷跑车了。
说来他对有钱人到底多有钱缺乏概念。他生活里接触过最有钱的人,一个是他堂姐夫,另一个就是李琰。
他堂姐夫是马来西亚的著名汽车经销商,资产的具体数额他不了解,只知道他堂姐在马来的家中过的是被佣人称呼“太太”的贵妇生活;车库里十多辆超跑随她开,生的一对双胞胎自幼读私立学校,一年学费XX万。
丁厌对他堂姐夫没好感,觉得那男的又老又丑还花心,从不去巴结;而他堂姐对他好归好,却也不跟他聊自家的事。他在家中排行最末,是受宠的老幺,地位和小孩差不多,直到去年除夕他都还收到了堂姐表哥、大伯大姨发来的红包和压岁钱。
领着楚瀛走进电梯,丁厌虽蠢蠢欲动地想搭话,可是问“李总当初和你二哥结婚算高攀还是下嫁啊?”也太讨打了。
算了算了。别人有钱跟他有毛线关系?他的命运就是当一头碌碌无闻的社畜,薪水够吃够喝还能买得起喜欢的衣服,这已经很好了!
“你一个人住?”
“嗯,我家比较小,你别介意啊。”
丁厌按指纹解锁开门进屋,摘了口罩放到玄关鞋柜上,想起周一又该大扫除了,便对楚瀛说:“进去随便坐,不用换鞋。”
他总体来说是个爱干净擅长收纳的人,这习惯也是被他老妈逼出来的。他妈常常教训他:丁厌,你挣不到钱就算了,还又懒又馋不爱做饭,哪家姑娘能看上你啊?为了将来你能娶到媳妇儿,我和你爸能抱上孙子,你的个人卫生必须过关。
于是乎,在他老妈的严格监督和手把手教导下,他掌握了有朝一日失业还能结婚在家相妻教子的娴熟做家务技能。唯有一点,做饭他是永远学不会了,讨厌洗菜切菜,油烟和洗洁精都对皮肤不好。
所以他至今没能成功娶到老婆,让爹妈抱上孙子。
他招呼楚瀛在客厅落座,钻去厨房烧水泡了杯茶,那是曲荷在时买的红茶包,再从零食柜拿了三包不同口味的乐事薯片;楚瀛瞧着不像会吃薯片的人,但他想吃,哈哈。
倘若曲荷看见这一幕,定会感叹:丁厌啊,才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就能堂而皇之地进你家门了,你可长点心吧。
然而丁厌本人没有这项意识,他沉浸在“要吃薯片”的快乐中,直至踏入客厅,瞄到楚瀛正拿着一瓶药,端详瓶身的字样。
我靠靠靠靠靠——怎么把这茬儿忘了!
丁厌飞奔到茶几边,放下茶杯和薯片,一把夺回药瓶,藏在身后,面红耳赤道:“你有没有搞错啊!怎么能未经允许乱动别人的东西!?”
楚瀛迎着他的眼光,说:“它就放在桌上。”
“那你也不准动!亏我觉得你是个有教养懂礼貌的人才带你来我家的……”丁厌又情难自禁地委屈上了。
呜呜呜,他坚守的秘密、难以启齿的糟糕经历,就这么被楚瀛握在手里把玩,曝晒在灯光下,他颜面无存了!
坏蛋果然还是坏蛋!啊啊啊!这下他还有什么脸面出去见人呐……
楚瀛一脸沉然,只问:“你为什么要吃这个药?”
“因为我上次去夜店跟不认识的男人睡了!”丁厌直白道。他懒得支支吾吾编谎话,他在楚瀛跟前早就没有形象可言了,索性畅所欲言:“你放一个万个心吧!我是直的,对你没想法,就算得了病也传染不了给你!”
“你是直的,但还跟男人……?”
他还问,他还问!丁厌牙关打颤,说:“我喝醉了……什么都记不清了。”
“所以你一点也想不起来那个男人是谁?”
“谁要记得那种恶心的事啊!”丁厌发泄完,眼泪奇异地收了回去。没哭就是进步,没哭就是胜利。他自我安慰着,又道:“好了,我的隐私和秘密你全都知道了,你可以走了吧?”
他把今晚要送给李芃芃的雪白小翅膀、软绵绵大羊崽,泄愤般地砸到楚瀛怀中,将人赶出了门。
丁厌席地而坐,撕开薯片袋子封口,抓起脆脆的薄片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吃完三包,被齁得直咳嗽。他端起那杯没动过的红茶,一饮而尽,看了看自己油腻腻的手指、糊着碎屑的脸,以及满地的狼藉,爬起身去浴室洗漱清理。
跪着擦完地板,他丢了抹布向后瘫倒,忧伤地想:我的苦难何时才到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