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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多嘴三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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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我睁开眼睛。
世人皆以为欧阳峰傲慢无礼,我很少正眼看人,长长的睫毛盖住眼睛。
血统是无法选择的骄傲或耻辱,为提示骄傲或耻辱会烙下印记。我的外貌五官比欧阳澄还要“鸿儒”,除了瞳孔是绿色。
淡绿色,以相书来说是“奇人异相”。白驼欧阳一脉显然非招摇撞骗的相士可比,按照族谱的起名顺序,“澄”字后面是“沄”。
出生百天后,我被赐名“峰”。
淡绿色的瞳孔,怎么有资格直视黑色的眼睛呢?
——分隔符——
骑士妄图夺回骆驼,用一柄未出鞘的剑,于是我并剑一齐夺了过来
在奔跑的骆驼上进食比在马背上容易。白驼山的干粮口味一般,有总比没有好,单挑百名马贼需要体力。
如果有充足的时间、充足的情报、充足的人手,我有充足信心消灭一股百余名级别的马贼。
没有时间,医生嘱咐:“公子尽快,病情瞬息万变。”三千两银子将“竖子”变成“公子”,免费附送提醒:利斧会随时劈下。
没有情报,“野豹子”师承门派兵器路数有无弱点……一概不知。武功想必过得去,率领百名马贼总要有些底子。
人手……
所有的是一匹跑得喘粗气的骆驼,一包难吃的干粮、一囊清水,一柄普通的“宝剑”,一把锋利得削肉没有问题的小弯刀。
骆驼嘴角流下涎沬,无法继续急速狂奔。扔掉干粮减轻负重,清水喂给骆驼。衡量利弊之后我决定智取。
论逃跑的本领马贼远远超过毒蛇,本领稍弱的已经吊在城镇关卡的外面。如果“野豹子”一心想逃会很麻烦,我可没自大到骑着疲惫的骆驼追逐骏马的地步。
整理衣衫挂正“宝剑”,拿出目中无人的模样,仿佛身穿白衣骑着白骆驼。
我惟一想到快速接近目标的方法,冒充白驼山的使者,迅猛出手,趁群贼混乱抢一匹马溜之大吉。
冒充成功的可能性很大,白驼山没有白色的骆驼。在记载中也只有一次,“礼让”或“避难”的族人“遇白驼显圣”却“遍寻无踪”,故改此地名为白驼山。
马贼对白驼山庄友好,没有盘查上缴兵器。从引路喽啰的眼里,我意识到“友好”实质上是藐视。
我喜欢这样的马贼。
十余个马贼席地围烤羊而坐,与普通牧人无异。马贼大多出身牧民,有句话说得好:好牧民不一定是好马贼,好马贼一定是好牧民。
喽啰通报后呼我近前,一头似油锤的汉子问道:“上次那个人呢?”
我没有时间和马贼聊天,所以直接动手。冲向拴着的马匹时,身后七嘴八舌同时响起。
“拦住他!”
“哪里跑!”
“贼人害了三当家!”
……
心里哀叹一声,转身向“为三当家报仇”群情激愤的贼人们扑去。
公平的说,这帮马贼的身手士气值得称道,怪叫着围上前来。一般人没有同马贼作战的机会,自然不会明白各种怪叫是为了相互配合外加扰乱敌人的注意力。尤其让人印象的是这帮马贼兵器不错。
我的剑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