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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为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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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次在叶稹代客泊车的商场里面一边逛一边等他下班之后,沈小谢就对给叶稹买衣服这件事念念不忘。
这件事情叶稹拒绝了几次,但是由于他上班时间固定,且距离商场太近,所以根本无处可逃。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不舍得看沈小谢失望或者生气的神情。之前沈小谢憋着嘴说着“没关系”的样子,很多次出现在叶稹的脑海里,让他无法再做这么残忍的拒绝。
沈小谢并不知道那些。
最近她所在的公司云之传奇刚刚完成了一个游戏项目,组里聚会,又分了奖金,而且还能在下一个项目开始之前多点休息的时间,她就想着,这么开心的事情,当然要和叶稹一起分享一下!
叶稹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将沈小谢拉到遮阳的地方等他,然后满带微笑地看到自己同意看看沈小谢为自己挑的衣服之后沈小谢高兴的表情,但是嘛……总不能让女孩子先给自己买呀!
叶稹习惯性地弯起手臂让沈小谢挽着自己,跟她一起慢悠悠逛进了商场。他在这里工作了这些日子,自己一次都没进去逛过。不过,大部分商场都是相似的格局,一层化妆品,金银首饰,或者还有鞋子,二层青春女装,三层正统女装,四层女装,再往上是运动装,即便有所变化,也都差不太多。叶稹不是那种一逛商场就头疼的男人,不过挎着一个女孩子来逛这里,还真是第一次。所以,他不仅头不疼,反而觉得晒了几个小时后依旧神清气爽。
当然,这种感觉叶稹没有对沈小谢说,他只是漫不经心的走着,漫不经心地说,“咱们一层层看看吧。”
沈小谢也没有拒绝,只是一次次从女鞋专区将叶稹拉出来。叶稹也不说什么,总是再次走进去,然后摆弄着某双鞋要沈小谢试一试。沈小谢常常推脱掉,只选了几双试穿。不得不说,叶稹的品味还是不错的,鞋子上脚都很漂亮,也很衬沈小谢。只是……
沈小谢摇摇晃晃拉住了叶稹,低头看看脚上的鞋子,样式简单却经过仔细的设计,纤细而简约的带子将脚衬得白皙而优雅,高跟的坡度让脚部和小腿展出优美的弧度,她低声说,“再看一看吧。”
叶稹觉得很奇怪,“你不喜欢吗?”
沈小谢摇摇头,“确实挺好看的。”
叶稹觉得自己确认了这是沈小谢的真心话,便点点头,向服务员走去。
沈小谢踉跄着追了两步,赶忙拉住叶稹,“你去哪儿?”
“我去买下来。”叶稹笑着回答。
“别、不要。”沈小谢拒绝,将叶稹的胳膊拉得更紧。
叶稹愣了一下,最终站回到沈小谢身边,“小谢,到底怎么了?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去看看别的。”
沈小谢捕捉到叶稹眼中一点点的困惑和沮丧,决定还是跟他说实话,“这鞋很好看,可是,我穿高跟鞋站不稳。”
叶稹闻言,这才注意到沈小谢微微打晃的双脚,和紧紧拉住自己胳膊的力度,也才回忆起,沈小谢和自己见面的时候,衣服鞋子换了一套又一套,可还真是从没她穿过带跟的鞋子。“这样啊,是我疏忽了。看看其他的吧。”
叶稹觉得有点尴尬,也有点懊恼。他确实觉得自己太过想当然了,以为女孩子都穿高跟鞋,就一个劲儿的挑高跟鞋给小谢试看,却忽略了她那么多次委婉的拒绝。他怎么就没有注意到沈小谢的这个习惯呢?叶稹想,自己平时太不注重观察女孩子了,隐约记得酒吧里的女孩子似乎穿高跟鞋,可是,那些女孩子哪里能够跟小谢相比呢?
那些女孩子在酒吧里喝酒跳舞,可没有一个人像小谢一样浅酌慢饮,低声细语,连喝酒也与众不同的特别。
那些女孩子衣着开放浓妆艳抹,可没有一个人像小谢一样工装简服,不做雕饰,用一身清爽干净别样出众。
叶稹都现在为止的二十多年中,他见过不少各色各样的女孩子,可是真正接触的却并不多。在他不多但是并不空白的感情生活中,沈小谢是非常特别的一个。最初见到她的时候是在那个公司配音比赛,觉得她柔柔弱弱的外表下,实际上非常独立能干;后来在酒吧重逢,叶稹一抬头就看到沈小谢面对自己时眼睛里的光芒,那次谈话让他不禁默默感叹小谢知识的专业和观点的有力;酒吧里她被欺负时的无助和看到自己受伤之后的疼惜,让人觉得让她心疼都是自己的错;发现她爱玩游戏,且打起游戏来像个男孩子一样是个意料之外的惊喜。后来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叶稹也并不敢想,这样出色的一个女孩子,在酒吧那次半起哄半玩笑的机会下竟真的和自己更加亲近,自己会有与她相挽逛街的一天。一切都像是让他应接不暇的惊喜,让他没办法不好好珍惜。
安静的办公室,只有凌菲扬。
准时的下班,让她仍不习惯。
研究院距离雷格尼剧院太近了,从办公室的大落地窗,可以俯瞰相当一片T市风景,在各式灰色、砖红高楼交错的建筑之中,雷格尼剧院霸道又优雅地占据了相当大的面积,如同繁华都市中的一片绿洲,闹中取静,兀自优雅。
凌菲扬不太敢在工作时间靠近那片落地窗,她怕目光一旦接触,泪水便回瞬间决堤。要知道,即便她没有在想雷格尼剧院,泪水都会不自觉地溢出。
这种感觉大概很像失恋,特别是初恋。那种满眼中满脑海里都是你,只有你的感觉,让希望淡忘失去的理智无法招架。那种感觉让人寸步难行,每一处街道都有你我的回忆,每一点习惯都是你留下的痕迹,能做的只有沉沦其中,不能思考,不能行动,不知何时结束。
那种深深的无力感,如同失恋一般紧紧缠住了凌菲扬。
她独自出去买午餐的时候,会想起在雷格尼匆忙工作中与同事在剧院食堂边聊天边吃饭的样子;
她努力摆脱安静办公室的沉闷压抑时,雷格尼热闹的场面和每个人的轻声低语便会浮现眼前;
她盯着电脑眼睛酸痛,环顾四周白墙冷清的时候,雷格尼让她惊艳的装饰和鞋子摩擦木板地面的声音让人无法摆脱;
甚至饮水机里接满的一杯白水,她也想起同事递过来的咖啡和扔过来的果茶;
甚至硬硬的呆板的座椅硌痛身体,她也会怀念坐在雷格尼一人一把的舒适大老板椅忙中偷闲小憩的时光;
甚至同事间聊天时各种无法沟通不容她谈的话题,她也会记起在剧院每个地方大家都相谈甚欢的美好……
甚至。
在准时下班的时候,会想起这个时间在雷格尼的排练和忙乱。
甚至。
在研究院卫生间里,仿佛也能听到小观众兴致勃勃的对话。
甚至。
在尴尬微笑的时候,会怀念跳舞时自然的笑容和工作中豪放的大笑。
其实,雷格尼剧院是凌菲扬第一份正式的工作,如果那一天她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它就是她第一个签约的地方。这样,又和一份初恋有何区别呢?
初恋是什么?懵懂、好奇、每一点都是新奇的经历,每一点都是主动的探索。收获,得到,那种真切的鲜明的浓烈的幸福感和存在感,发现自己越变越好生命越来越丰满的惊喜,那种此生美好时光也从未体会过的接近天堂的感觉,才是初恋最难忘的原因。
天堂。凌菲扬轻笑,是的,雷格尼剧院是她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可是,她已经离天堂越来越远。
那天堂,也变成不分白天黑夜,不断折磨她的,梦魇。
该如何摆脱这梦魇,走回人间,她却没有办法。
“叶稹,你身材也太好了!”沈小谢在坚持着让叶稹试了几身衣服之后,实在忍不住惊叹。
叶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看到了镜子中沈小谢惊喜爱恋的目光,他轻轻一笑,有点得意。
商场的灯光衬得人气色更好,叶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t恤,t恤正正好好包裹着他的肌肉,显出一个标准的倒三角形状。或者说,应该是他健硕的肌肉刚刚好好撑起t恤的每寸布料,又在腰部的位置收得恰到好处。
叶稹比沈小谢听话,基本上沈小谢让他试什么他就二话不说试什么,沈小谢让他试哪款他就乖乖换上任由沈小谢品头论足决定好坏。试过了很多不同种类的衣服,也试过了很多不同的颜色,沈小谢看着这样的叶稹,一种骄傲在心底里慢慢滋生。
这就是我的男人,耐心、听话、声音好、身材好,这就是我的男人,穿什么都好看。
沈小谢怀里抱着一堆衣服,只放下了几件,“我要这些。”
这一次,叶稹拉住了沈小谢,“干什么?不买这些。”
“为什么,穿上很好看!”
“好看看看就行了,你不是都看了个够嘛!”叶稹逗她。
“我饱了眼福,当然得付钱!”沈小谢也开起玩笑。
“不要,听我的。”叶稹说。
沈小谢犹豫一下,眼睛瞥到了另一件衣服,“叶稹,你去试试这个。”
然后,她笑着盯着叶稹走进试衣间,马上跟服务员说,“这几个,快点结账。”
开玩笑!她就是来给叶稹买衣服的!前面已经被叶稹拉着东逛西逛为自己买了几件衣服,给他买衣服这个事情更必须得办到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