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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里寻夫 ...

  •   薄雪纷然,悄声附落灯饰炫丽的街头,圣诞颂歌柔和地飘逸半空,街上稀疏几个行人都甩着匆匆步子往家里赶。

      出租车在一栋三层红砖小楼前停下,下车后我从口袋掏出背面写着一排地址的照片对比,是这里没错。

      千里迢迢飞来这里为了痛得更加淋漓尽致吧。

      大半年前的争吵,更确切地说只有我一个人在吵,他一声不响地远走美国。男主角突兀地下场,不带一点旁白解释,我的初恋剧场就这样虎头蛇尾地落幕了,徒留我一人无知地在偌大的舞台茕茕孑立,面对观众一波接一波或好奇或幸灾乐祸或悲悯的目光。

      就连他离开的消息也来自于群众的热议。毕业答辩完毕等待领取证书的间隙,跟他同寝的学生会主席代表群众假装不经意间问起:“听说小周去美帝了,你啥时候过去跟他团圆啊?”

      我当场愣怔住,嗡的一声脑子一片空白,眼前密密麻麻地撒进雪花点,视界瞬时模糊。不知道挣扎了多久,勉强捡回自己的声音:“呃,快了快了,呵呵。”

      语毕逃也似得离开群众的视野,躲起来丧心病狂地哀嚎。我尝试着联系他,却如世界上从不存在这么个人一般,掘地三尺依然未见分毫,连跟他最交好的老唐对此也无计可施。

      “也许他有什么燃眉之急,才走得这么匆忙。”老唐试着解释,但这样的借口说出来也显得苍白无力,“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吧。你也知道他这个人,肯定不会这么平白无故丢下你的。”

      “那也用不着不告而别啊,一点礼貌都没有。现在通信那么发达,他就那么吝啬,打个电话吱一声会掉一块肉吗!”我边灌着啤酒边愤愤不平,宋宋在一旁猛劝我少喝点。

      不过老唐遣词相当精准,他真的是“丢”下我了。“丢”是多么随心所欲的动词啊,就像平时说的“我下楼把垃圾丢了”“我在路上把钱包弄丢了”,而在这个案例中,我是被主动丢弃的垃圾,却非无意识被搞丢的钱包。

      再深刻意识到垃圾回收再加工成钱包的可能性之微小,我闷闷地扫荡完本来是三人份的啤酒,这场烂醉最终以老唐将我驮到学校附近小旅馆、宋宋留下来照顾我收场。

      酒醒后忙着跟同学勾肩搭背地喝饯别酒,却再也没有醉过,老爹要知道我遗传到了他的酒量肯定很欣慰;忙着准备去日本继续学画的准备,出国并非从前开始的长远打算,只是机缘凑巧结识了大师,为了赶上明年四月份开班的档期匆匆去恶补日语;忙着修改画稿和编辑范姐商定出版事宜。

      待到圣诞节前夕诸事都告一段落,那些被忙碌压抑的思绪碎片又重新浮起,再次宰割我早已血肉模糊的心。

      十万八千里外的宋宋也能感觉出我的失意:“既然无法释怀就去找他要个答案吧,不然你老是窝在那里没法move on,眼睁睁地看着好男人一个个地被你过滤掉。”

      才不过半年,宋宋就把她那一口的美式发音扭转成英式发音,看来宋宋在move on,小周在move on,甚至可能连老唐都move on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原地徘徊。

      宋宋语调平静,既非鼓励也非反话,只是陈述性地表达她的意见,因她在分手次数上实在领先我太多,我假装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过来人的建议。只是这个建议有一个致命的漏洞,我们谁也不知道他在美国的哪个坐标上。

      几天后拿到书的稿费,庆功小会上范姐把她刚归国的男友也顺道扯来。席间得知我是君华中学毕业,这位海龟哥激动地说他在纽约也遇见跟我同一个学校的人,在C大读建筑什么的。

      君华中学学霸多得跟春运火车站的人一样济济一堂,毕业后考进顶尖名校的自然不在少数,我喜欢过的学长不就考进了C大吗,这样的事迹太多,校领导连横幅都拉不过来了。

      “叫周青彦,你认不认识?回国前我恰好把租的房子转租给了他。”

      随着话音入耳,手里的酒杯滑落投怀送抱到我的大腿上,凉酒沁透裤子蔓延到肌肤,我一下子打了个哆嗦。

      范姐在旁边阴阳怪调地问:“豆腐,你被刺激到什么神经了?”

      我赶紧捡起杯子放好,抽了纸巾擦裤子嘿嘿笑:“没事没事,这小哥住在哪里?我有学妹也在纽约,说不定可以介绍认识呢。”

      海龟哥告诉了我地址,为了增加可信度,我故作惊讶:“啊,好巧,我那个学妹也在附近。”

      直到上了飞机,冗长的反射弧才告诉我两个严峻的事实,一是美国放圣诞假了,说不定小周外出度假不在租屋。二是既然小周能进C大,说明最迟从去年暑假时已在做打算,而我却一无所知,或者说小周一直瞒着我。

      我将照片塞回口袋,深深运了一口气,试图平息疯狂的心跳。事到如今已挽回不了上前一查究竟的好奇心,与其打退堂鼓不如一鼓作气,于是迈出抖颤的步子往二楼走去。

      在门前站定几秒,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太冷,牙齿竟然打起了冷战,我差点就要打个坐,气沉丹田来调理一下内息。抱着赴死的决心,我摁下了门铃。

      不一会儿门被拉开,门内站着一个亚洲男生,我在徘徊该用中文还是英文表达时,对方先开了口:“请问您找哪位?”

      “呃,请问周青彦是住在这里吗?”对面不是预期中的人,心情略有平复,语调也正常了起来,也不算出师不利。

      他把我从头到尾扫视了一遍,露出恍然大悟的笑:“他就住在这,不过这会估计在酒吧。你就是他那个学播音主持的女朋友吧?”

      反复咀嚼了一遍他的话,终于消化了此中意思,脑袋里嗡的一声,脸上手上的温度倏然集体撤退,冰凉凉一片。

      大半年前这句话也只有一半正确,我是学美术的。后来我成了他小周前女友,如今小周有了新女友。那句话里透露的信息没有一个与我有关,我木然地对着他笑笑,打算告辞。这位好室友挽留了一下,进屋翻出一张酒吧的宣传纸片给我,经验之谈地劝诫我小两口有啥事要即时沟通。

      拧着那张纸离开后犹豫了很久,恍惚中我上了出租车后还是鬼使神差地报了酒吧的地名。

      节日的酒吧与街道相反,因接纳了不少如我一般没有度假安排的闲人而拥挤不堪。甫一进门,就瞥见角落里的小周,虽只是背影,却也早已熟悉得挥之不去。一个男人坐在他同桌对面,半边身隐没在阴影里瞧不清面容,衣着上判断年纪与他相仿。

      我戴上粗框眼镜,将围巾扯到鼻尖处,埋头进去在他旁边吧台空位上坐下,随意点了杯酒后,竖起耳朵捕捉他的声音。

      “周青彦,难道校董夫人没有教育过你,在追女人的时候要先了解她的恋爱状况吗?”男人讽刺的声音有些耳熟,一时半会又想不起在哪听过,也可能是错觉。我略略侧首,目力所及瞥见男人将嘴边的酒杯重重地砸在桌面上,杯子已空,想来酒已穿肠过。

      小周冷笑一声:“劳烦丁煜学长关心了,这点一开始她就告诉我,她是单身。”

      小周声音低沉,不是我平日熟悉的样子,却也让我陡然紧张起来,不知是因为久违的声线还是话里信息量太大消化不过来,抑或是阴影里的男人是曾经心心念念了四年的学长。我似乎在逼近某个面目朦胧的事实,已能感知到它的大致形状,却无法描绘它的细节脉络。

      两个人谈论的同一个“她”,可能是小周室友口中那位学播音主持的女朋友。

      心里陡然一空,像是心脏被掏走,窒息的感觉漫上身来,直想遁地而走。

      丁煜突然起身绕过桌子就是一拳,小周吃到突如其来的一招招架不住,连人带椅撞在我所在的高脚凳上,我一个不留神从凳子上摔将下来。小周马上从地上爬起,眼光没扫到我身上,而是径自擦了擦嘴角渗出的血迹,挥手还以丁煜一拳。丁煜大概因为醉酒,没能避开,摇晃着跄踉后退几步手撑在桌子上。

      “让女人觉得你这位正牌男朋友形同虚设,你不觉得是自己魅力欠缺了点吗?”小周以前对人对事都客客气气,此刻话语里前所未有的刻薄让我觉得心寒。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如今已别半年,我还以从前的目光看人,未免也太低端了。思及此处,不觉自嘲起来,果真大家都在moveon,只有我一人举步不前。

      我默默从地上爬起拍掉身上的灰尘,如果过去几年和他重叠的时光能如灰尘一般轻轻拍掉该多好,只是回忆却像一块牛皮糖,黏着我不放。

      “你也晓得我是她男朋友,早说你喜欢,我就赏给你好了。”丁煜稍稍站定后,脸上浮起一抹怪异的笑,讽刺混杂着愤怒,还有点无奈的味道。

      刚才的朦胧顷刻间烟消云散,原来故事情节是这样发展的。丁煜的女朋友脚踏两条船,一条船被隐瞒事实,一条船被劈腿,现在正是真相大白之后两条船大动干戈之际。

      小周立马抡起拳头又往丁煜脸上砸去,后者轻巧地避开后,回敬对方一拳。不消一会,两人便扭打在一起,周围的人自动退散出一片空地。

      一再警告自己这对于我来说只是晚间八点的肥皂剧,与我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却还是遏制不住想上去劝架的冲动。小周大步跨上去准备又是一拳,我刚想跑上去,他的手才到半路突然旁边闪出一个纤细的人影将他拦腰抱住。

      “你们别打了!”话里有着愤怒,声音却还蕴着清灵,温柔却不乏力量。看清纤影的主人,我差点瘫倒在地上,今晚怎么净是他乡遇故知啊。

      这位故知正是丁煜的女朋友夏伶,可能民间说法应该是前女友,君华中学当年叱咤风云的学姐,可能还曾经算是我的情敌,刚才两个男人话题的焦点或者攻击对象。

      我刹那间明白优异如宋宋,在这样的人面前也曾自惭形秽。我比夏伶高了大半个头,却还是感觉一下子矮了下去,自卑感泛起,竟然想遁地而逃。小周遇上这样的女孩,大半年忘记了我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与你无关!”丁煜退后站稳,声音冷淡,面容严峻。

      “你……”美人故知对他瞠目而视。

      小周掰开她的手,走出她的环绕,声音亦是一番冰冷:“夏伶,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话毕瞥了丁煜一眼,甩开步子转身离开。经过我身边时他不小心碰到了我,却是头也不抬抛下一句“Sorry”便消失在门口。

      我愣了几秒,条件反射地跟了出去,到了门口却在渐浓飘雪中看见小周上了出租车往我来时的方向去了。我刚站定不久夏伶也冲了出来,招了一辆车就跟在其后。

      我一瞬间掉失所有行动的勇气,人家两口子吵架我去瞎掺和什么,六年的感情在大雪里如同他坐的那辆车渐行渐远,永不回头。

      平安夜的这场戏,从头到尾我不过是个背景,连路人甲的戏份都算不上。好懊恼来了这里,活脱脱地是自掘坟墓。以前对他的现况一无所知那是多好,起码还能幻想着他在大洋彼岸或许会想念我。如今知道他纠结的不再是过去的感情,而是一段与自己毫无瓜葛的关系,我与他的生活开始脱节,参与感不复存在,感觉犹如高空坠落,摔得我粉身碎骨。

      我们用六年的时间相知相爱,他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就抛开过去重新开始。到底是他太过豁达,还是我执迷不悟。

      泪水涟涟,淌下麻木的脸,落到嘴里辩不清滋味,身体飘乎乎的似有瘫倒的趋势。

      身边一个高大的影子晃过,摇摇欲坠地往马路对面走。我看清这人是谁的同时,也看见了一辆卡车正在朝他开去,他却毫无知觉,或者置若罔闻。

      宛若被一道厉雷劈醒,我飞奔朝他扑去,两个人滚到在马路边上,与卡车擦身而过的一瞬可谓惊心动魄,刚才的伤感全然灰飞烟灭。察觉到我们还没滚出马路,我竭尽力气爬起来,半扶半抱地把他带到安全地带。

      我喘着大气,母夜叉一样气势汹汹地朝他吼:“丁煜,你不要命了啊,没看见车开过来吗!不就是失恋吗,一个大男人寻什么短见!”吼完意识到手上火辣辣的疼,又赶忙抽出手查看伤势,擦破了皮,尘土砂砾和着血肉附在左手掌上,膝盖应该也擦到了,热火一片。

      丁煜灵台似乎恢复了清明,目光开始有了焦点,不可置信地盯着我:“付昀?!你怎么会在这里?”问完似乎又知晓答案一般,突兀地转移了话题,“伤到哪里了?”丁煜凑过头来看,我顺势将手背在身后,想着气头还没消呢,不打算理他。

      丁煜锁紧眉头,严肃道:“手伸出来。”

      语气里不容反驳的威严,伴随着寒风中的酒气,汇合成了警告信号。我不情愿地伸出血掌在他眼底下,示威性地晃了几下:“看到没,没见过血盆大掌吧。”

      他莫名其妙的瞟了我一眼,握着我的手腕研究了一会,叹了一口气:“我们上医院冲洗一下。”

      说完招来一辆车,拉着走姿畸形的我一起奔赴附近的医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万里寻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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