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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因为杨欢欢是要去三楼自习室,而我要去二楼的网吧,所以我们进去之后就分来走了。分开之前,我跟她约好时间一起去教室上课。

      我手指飞快的跳跃着,很快就把正本书都打出来了。只是感觉其中有些理论插进去有些牵强附会,而且有些地方流畅度不够,毕竟我是采众家之长,这样一来未免有些杂驳。

      所以我决定要大修几遍。

      还没来得及修第一遍,跟杨欢欢约好的时间就到了,我赶忙发了个短信给她,然后自己也往楼下去。

      到楼下的时候正见她从电梯里出来,两人相视一笑,飞快的拉着手跑向教学楼。

      今天这一课是主课,精读一些国外名篇,譬如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这一课的老师就是唐老师,她上课非常的传统而严谨,就像她这个人一样,如果你能够认真的听她的课的话,收获会不小。

      我以前没有认真听,后来很后悔,这一次我会全部都认认真真的停下来,尽管现在我可以做到看几遍就能背下来,但是她说的一些额外的东西,还是很重要的。

      边听边记着笔记,我记笔记不爱用笔记本,所以都是记在书上的空白处。想到我以前爱买笔记本但又不用的癖好,现在好了,可以节约这笔钱了。大学里上课,老师都喜欢让学生用一张纸来写作业,到时候教纸上去,我还是去买一个可拆笔记本吧,这样用起来方便。而且一旦有需要记的东西时,也方便整理。

      好在我现在记忆力很强,只需要记一些特别重要的和难以记住的就好了。

      认真听讲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整个身心都沉浸了进去,越听越有滋味,这种感觉很美妙,我以前也有过,只是这样的时候通常都很短,不一会儿,我就难以集中精神了。可是现在,这样的感觉却如家常便饭一样,对我来说非常容易。课上老师提的问题我也能很快的跟上思路,轻易的得到答案,因此一直带着浅笑。

      搞得唐老师经常看向我,可能是想知道我听懂没有,便时不时的提问一下我,见我回答得很好,开始时有些惊讶,后来才满意的笑了笑。

      我们宿舍的几人惊讶的看着我,都没想到我这么厉害,毕竟后来唐老师问的一些问题已经很有难度了,我竟然还可以对答如流。

      其实如果是刚开学的那几天,我肯定还达不到这种程度,但是背了一本词典的我,对于平时的这种对话自然就能应对自如了,我所说的一些话,可能班里的同学都没听懂。

      只是我的口音还是不够纯正,没有那么正宗好听。

      不过,以后多听多练应该不会是个问题。

      课间休息时,我的旁边围了一圈同学,都在问我怎么那么厉害,毕竟国内的孩子大多数口语都很菜,他们很多人还不一定能够完全的听明白老师说的话呢。怎么我就能说得那么好。

      我就把自己的经验说了一下,不夸耀也不谦虚,其实如果不是我的记忆力变好了,我根本不可能提升得如此之快,毕竟英语就是要靠长期的积累,一词一句的应用,慢慢的才能练就好的,我这样的情况万中无一,所以我哪里会有什么好方法,不过是一些大家皆知的经验罢了。

      大家听我那么一说,很快就没兴趣了,人们感兴趣的是速成之法,刻苦什么的,人人都知道,但真正成功的没几人,不久说明了大家对刻苦是不感兴趣的嘛。

      想到这,我皱了皱眉头,弟弟已经上了高中,他又不是爱学习的人,后来也是上了一间新建的二本,但出来后也没什么出息,搞得妈妈直嚷嚷读书没用,确实如此,我跟弟弟两人读书花了那么多钱,到最后出来找工作还要家里出钱找关系。我跟弟弟的性格都过于内向,自己在外根本找不到好工作,荒废了许久,只能回老家去让年纪已经不小的父母想办法。

      这一次我肯定不会再走老路了,弟弟呢,等我回去之后给他喝一些灵泉水,也能解决问题。只是我太明白高中时学习不好的滋味,如果能够早点让弟弟好起来,那不是更好。再说,妈妈的身体也很不好,等我放假不是还要等几个月嘛,不然我还是趁着国庆节的时候回家一趟算了。

      可是,如此一来,我带着书去香港的计划不是就得搁浅了。

      不过,去香港的话,周末两天应该就够了,不行的话请一天假也行。在国庆之前去好了,如果能够早些搞定书的事情,顺便在香港把电脑买了也不错。

      这么一想,修改小说就变得更加迫切了,现在是九月二十号,我再修改三天就可以准备去了,正好港澳通行证明后天就能下来。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我基本上都泡在了网吧里面,晚上也不回宿舍,去学校外边的网吧泡着,只要累了,就进空间里面睡觉。

      这样过了几天,总算把书改成了我满意的模样。

      我又去图书馆找来了出书、版权之类的法律条款来看,并且还特地的去找了学校法律学院的一位老师咨询此事。不过我只是说家中有位亲戚想出书,并没有说出自己的事。我并不想借此出名,或者怎样,以后我的书就一直用“子与”这个笔名,我并不想受名声的负累,能够让更多的人看我的书,并从中受益已然足够。

      我其实对法院的老师完全不熟,就是抱着试试的想法去法院办公室。找了个年轻和善的女老师进行这方面的询问,她听说了我的来意很感兴趣,给了我很多这方面的建议。

      之后,我邀请她去吃了顿饭,但她死活不让我请她,没办法,我只好决定到时候从香港回来给她带瓶香水好了。

      几天后,我的书稿总算完成了。我于是收拾了个小包裹,便出发去香港。

      对宿舍的人我说的是我在S市有亲戚,想去看看他们,避免不必要的异样眼光。

      我这个人天生很注重别人的看法,做不到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壮士,只能小心翼翼的经营自己的生活,尽量不让生活太脱轨。我不想做特异的人,普普通通的衣食无忧的过一生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至于重生和空间这两件事我就希望自己能够偷着乐就好,希望这个秘密能够永远不为人知。

      早早的侯在海关处,排在第一个,等开门之后就赶紧进去了,拿着身份证和通行证给检查人员,他看了看身份证又看了看我,再三的确认之后,皱起眉头,正在我紧张的时候,他总算把东西给我,让我进去了。

      我的耳力比以前强了不少,所以经过的时候,我听到他自言自语,“证件照真是毁人不倦,还好是个塌鼻子,勉强认得出来。”

      我听了一口气堵在心口,自嘲的想,果然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塌塌的鼻子一直是我的心病,这下好了,还能为我做点贡献。摇摇头,还真是庆幸了一下,要知道这些检察官要是扣着你不让走还真是麻烦。

      不过我的变化真有那么大吗,明明只是皮肤变了而已。

      我拿着身份证看了看,呃,确实变化很大,那时我本身就很不喜照相,所以脸是板板的臭脸,加之我的眼睛时内双的,平时戴着眼睛没什么,但是一照相就会把我的眼睛照成那种塌下来的样子,挺难看的。加之我的精神不调好,头型很老土,整个看起来就一村妇,以前还有理发的人以为我是我妈家里的保姆,把我弄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

      现在吧,虽然穿得不咋地,可一身好皮直接让我晋身成小可爱,矮胖矮胖,粉嫩粉嫩的,招人喜爱,加上眼睛点漆如墨,灵动异常,自然变化不小。

      我再一次发自内心的感谢重生大婶,谢谢啊,让我重生了,还给个空间。

      进去之后,我就坐了大巴去查好的地方。然后打了个的直接去出版社。

      两个小时以后,我总算是到了地盘,看着眼前的大楼,我的心总算是定了下来,我前世虽来过一次香港,但那是跟着旅行团来的,我自己对香港完全不熟,要不是有空间做后盾,我真是没那个胆子一个人来香港,就算重生了,我的胆子也没变大多少。充其量就是有了空间,心里已经把它当成了一个可靠的伙伴,心理上就没那么软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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