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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然后图南

      喜欢过一个男生,许多年来一直记得他穿着白色套头衫光脚在足球场上跑步的背影,些许落寞,倨傲地仿佛身后会升起许多云气。最先是朋友先喜欢他的,指给我看,他脸上有些痘痘,说话声音很好听。

      那时节还很文艺女青年,在语文书上标出“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这一行字,任性地在心里叫他陆图南,他当然不姓陆,只是读出来很像。

      高二时大家都还很年轻,他的身边从来没出现过任何女孩子,自然也不是gay,有男生打他主意他会很气。他每天打台球玩斗地主唱周杰伦的歌,我偷偷收集了他的一些照片,存在电子相册里,每一行都有标注,有些很清楚,有些很模糊。我不是不敢表白,也看不起暗恋,我只是不忍打扰他简单的如同牛奶的生活。18岁的我桀骜不驯,耳廓上扎一圈细耳圈,敢和班里的男生掀桌子,因为数学考试太吵大声骂人,仗着自己成绩很好老师不会多加批评更不可能开除,有一次在办公室外边听见老师批评和我吵架的人:“你和她吵什么,以后见到她要绕着走。”

      得意之后,落寞许久。

      我的叛逆期很长,想着也许会长到12年,我不想出现在他的世界里,尽管朋友们觉得我们很配——他好像牛奶哦,你怕什么,你再苦也只是巧克力。

      你们不知道?巧克力和牛奶混搭,其实是有毒的。

      他很有钱,无数件nike的t恤和跑鞋,冬天穿着帽子上有长毛毛的深灰色羽绒服,sony耳机戴着头上像一头熊。女孩子们很喜欢他,大熊一样的他就做鬼脸然后笑笑,每次他做鬼脸的时候我们的眼神都能对上,我也幻想过他的鬼脸可能是为我而做,但后来没有下文。那时候我幻想过未来要赚很多钱,买很多件nike,和他穿的一模一样。

      我换了一个城市,他后来去的那个城市。我千方百计弄来了他家的电话号码,过年的时候打电话过去拜年,不是他接的,我支支吾吾地拜了个年,挂了电话后长出一口气,深黑的走廊中,我背对星空长出一口气,至今仍记得那年冬天的寒冷和紧张。

      我有了男朋友,去他家时候不小心看见他有一套和他一样的运动服,我惊异问男友,他说是舅舅送的,男友常穿着那套运动服去广场打球,我才惊异到他俩好像。我没有刻意去照他的样子去找,其实陆图南是后出现的,我的男友是我曾经的高中同学,他叫夏远夜。

      183身高,和他一样又高又瘦,长脸粗眉,有些痘痘,都有一双橙黄色的跑鞋,很扎眼。

      几年之中我长大了,开始忙乱,在恋爱的忙乱和工作的忙乱中一不小心长成了独挡一面的事业女性。拼劲十足,不分昼夜,许多时候我睡觉的时候天都快亮了,在稀疏的星空之中我时常想起,在从前家里的屋顶上,正对着床头,贴着一张他的照片。

      夏远夜说要娶我,他也有钱,买给我钻戒金表和无数addidas,我带他去nike店,他说他喜欢颜色鲜艳的t映衬我的苍白肤色,他买给我和陈绮贞同款的三叶草蓝色t恤,然后将我的照片传到微博上,玩得不亦乐乎。

      也会做鬼脸,即使两人相处许多年仍然有触电的感觉。我已然忘记了他,那个电子相册我不再上,直到忘记了密码。有一次我在广场上听王力宏唱,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离开你,我坚持不能说放任你哭泣,你的泪滴像倾盆大雨,碎了满地,在心里清晰。

      掉了泪。

      2008年,他遇到了一个事故,他去了美国,听说胖了好多。就在他出事的前一天,我梦见和他在一起,他买给我一个公寓,仿佛养孩子一样把我养在里面,我送他出去。他站在车上,有人朝他的脚开了一枪,他栽倒下去,却又爬了起来。我的心吊着,在梦里,我等了好久,等他的消息或他回来,终于没等到。

      醒来后,趴在远夜的怀里哭了,远夜拍拍我,没问为什么。

      我和夏远夜相处的很好,和他就像前世的兄妹一样亲切。凌厉的我渐渐学着放低姿态,磨平棱角,尽管也还会发脾气,却赢来了前所未有的好人缘。我开始呼朋唤友混夜店,在这个城市渐渐出些小名气,突然有一天听到了他的消息,他回国了,事业却大不如前。

      在微博上和他的领导聊得开心,甚至相约去天坛公园跑步,却不敢关注他。远夜早知道我喜欢他的事,不时调侃我。他妈妈开始抱怨他没有恋爱,他却把时间花费在养狗和在花园里种黄瓜上。他喜欢的变形金刚三上映了,我身边的人都去看了,我只陪远夜看他喜欢的哈7.。

      远夜说要不结婚吧,我说事业还没起色,等等吧。我是真的想做夏太太,只是我想让他先结婚,我想忍受一下那一刹的心疼,然后找死党喝酒在大街上唱“可惜不是你。”

      我和夏远夜其实也经历很多磨折,但最后我妥协了。就在全世界都认为我不可能得到这个天使一般的男人时,我赢了全世界。夏远夜后来问过我,为什么如此坚强。我对他说,因为我不想每一次有人在ktv里唱“可惜不是你”时,我都哭得睫毛膏和眼线花满脸。

      但其实,无论选择谁,心都会痛一下,再有人唱这首歌时,至少失神一秒钟。身边的人失恋的渐渐多了,也就没人唱过这首歌,人越长大,去夜店的时候就越选择喝酒。我们也曾经在街上找茬挑衅想出气,只是在这个城市混久了难免有人认识,大家嫌丢人便都散了。

      潜下心来,叛逆期竟然就过了,彼时,才不过七年。

      夏远夜喜欢苹果的电脑,三星的3d电视,海尔的双开门冰箱,还有一个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洗衣机,他带我去苏宁看家电,然后又在买菜的时候拉着我去买了钻戒。他完全土大款风格,告诉店员只要比谁谁谁的大一点就好。其实我看上了周大福有一款叫做绝配的那颗戒指,不是喜欢设计,是喜欢名字。我对他说咱俩就是绝配,你闷闷的,而我这样张扬。

      其实,那个人也是闷闷的,但他的内心却那样桀骜张扬。我不知道谁会是他的绝配,我其实,也很期待那个女子的出现。我有时候想过,如果16岁的时候朋友没有告诉我她喜欢一个会唱东风破的男人,如果三年后没有在异国的灿烂阳光下见到他更灿烂的笑脸,如果我在读大学时没见识到这个社会的残酷和人情的淡薄,如果从来没有夏远夜那个人。

      结果会如何?

      妈妈说他不像从前那般一帆风顺,我没有话说,眼见着他被倾轧我毫无办法。死党对我说还记得我当年不知为何打鸡血一般动力十足,我轻轻笑笑岔开了话题,我无法在未婚夫面前告诉他们我曾为了他努力变美努力读书,然而终于我还是没有成为心目中能配得上他的女人,后来我将和他的故事十分具体地写了下来,朋友的杂志社发了那篇文章,我没敢要样刊,只记得在露天茶座下几个小时写出了八千字,其速度和质量至今为朋友惊叹。

      和远夜几日前在超市遇到和他相像的男子,远夜打趣我让我去搭讪,我笑骂一句去拿可乐。那男子穿着红衣在我身边经过好多次,我不敢逼视。第二日又遇见他,开一辆黑色奔驰车,我才长出一口气,那不是他,他从不自己开车出门。

      我只怪自己太懒,又或投胎失误,若我名门之后,才貌双全,他哪来今日这么许多失意,东山未起,三十未娶。只是就算我再美再好,也不敢轻易扰他清净。因我嫁入夏家而没让夏远夜娶美女,我已是罪孽深重。

      我爱夏远夜,因为他如同命定般容忍我的坏脾气,我随手乱扔衣服不收拾的懒散,我贪吃不节食的坏毛病,我的叛逆期在他眼里是卖萌的好时机,我可以任意胡闹在他的宠溺里。

      我不想让陆图南知道我爱他,因为他一直盘旋在高空里,而我知道,他还会有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的日子。

      请记得,然后图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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