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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   清晨,两人同时醒来,视线触碰时,都忍不住移开了。林森轻咳了一声,坐起身,“早。”

      “早。”纪明月将血红的脸埋进了轻薄的被子里。

      林森垂眼一笑,脑海里不自觉地想起昨天晚上的缠绵,他扯开被子,低声问:“我们还去度假村吗?”
      纪明月立刻抓住林森的手臂:“当然去,我们现在出发吧!”

      林森笑出了声:“那我去准备一下。”他说的准备一下,是把前一天没收拾完的行李继续收拾好。
      纪明月下床,顾不上穿鞋,打着赤脚走到了次卧门口。

      林森蹲在地上,把防水袋塞进行李箱,旁光瞥见一道影子立在门口,他侧脸望过去,一双雪白的脚映入眼帘。他叹了口气,径直走过去把纪明月拦腰抱起,放在客厅沙发上:“不要打赤脚,十月了,地板凉。”

      纪明月被他这凌空一抱吓住了,呆呆地看着对方。
      林森转身走到主卧,把拖鞋拿出来,放在沙发下:“穿鞋。”他站起身,转身想要离开,纪明月穿上鞋,从背后抱住了他:“林先生。”
      林森身体僵立着,内心的坚硬瞬间被这个拥抱击碎,他拍了拍腰上的手,轻声道:“我去做早餐。”

      纪明月搂得更紧,完全不想松开手:“不嘛,要先抱抱。”
      林森在她的手臂间转了个身,一把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头发上,一只手摸着她的背:“小月,乖。”
      乖,是希望她以后穿鞋。

      纪明月被林森哄了一会,才松开他:“林先生,以后必须每天抱十次。”刚说完又摇着头否定自己:“不,抱一百次。”
      林森亲了一口她的额头:“好。”

      十月一日到处都堵车,浮云城也不例外。他们出中心城区的十几公里路,就花了近四十分钟,纪明月却不在意,一路跟着音响哼着歌,好像什么歌都会唱。
      林森的耳朵像一只录音机,记录他第一次听到的纪明月的歌声。

      原本一个小时的路程,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到,好在天气不错,他们停好车,放下行李,便出门逛了。
      度假村人很多,尤其是其主打的知名景点——蝴蝶园,这里有从全球引进的近六十种蝴蝶。
      蝴蝶园中心有一座蝴蝶木桥,木桥边种满了紫菀花和紫松果菊,成百上千只蝴蝶环绕在游客头顶。

      纪明月像是遇到了同类,穿过人群,追着一只燕尾蝶跑,林森无心欣赏成群的蝴蝶,大步跟在她身后,眼看着木桥走到了尽头,尽头是湖泊,林森才拉住她:“小月,慢一点,这么多人,等会找不到我了。”

      被林森一“警告”,纪明月乖乖地停了下来,靠在栏杆边欣赏无比熟悉的木桥风景。她和宋清风来过至少十次,其中一半时间都是和邢戈、俞舟一起,四个人在桥上放肆地追着蝴蝶跑,哪管人多不人多。
      但林森的一句警告,比保安的恐吓还好用。

      穿过木桥是一座蝴蝶湖,湖水呈淡绿色,在阳光下泛着一微光,湖面上时不时有蝴蝶低空飞过。
      纪明月跟着林森绕着湖走了一圈,直到来到一个阴凉处,这里很安静,适合休息。

      “林先生,你对这里还挺熟嘛。”
      “来过几次。”
      “和谁呀,该不会是——”
      “客户。”林森不知道为什么要快速澄清,他很少旅行,一般是公务差旅,陪客户在某些景点随意逛逛,主要话题还是谈生意,很少这样休闲地观赏景点。

      “哦,和客户。”纪明月笑弯了眼,林森嘴角也泛出了笑意。

      逛完整座蝴蝶园,他们去吃了一顿自助晚餐,林森当然也发现了纪明月对这里熟门熟路,哪怕是吃的,她都知道哪一道菜更好吃。

      “你经常来吗?”
      “以前放暑假就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纪明月盛了两碗豆角焖面,一碗放在林森桌前,另一碗逐渐入了肚,这是她来这里必吃的一道菜。

      林森点了点头,没有问出那句“和谁”,纪明月也单纯地没有主动说明,任由林森心里抓心挠痒地猜。

      吃完晚饭,他们休息了一会,换好泳衣去了恒温泳池。

      “林先生!”纪明月一边做着热身操,脸朝向身边的林森:“我们来比试一下吧,看谁先游到对面。”
      “好。”林森三岁开始跟着家庭教师学习游泳,游了近三十年,从儿时的感兴趣到现在只为了健身,还从没有和人比谁游得快。

      他们同时跳进水里,林森看到一道灵活如鱼的身影瞬间超过了自己,他惊奇对方游泳这么厉害,是自己轻敌了,展开双臂奋力往前追。
      可因为前一段相差比较多,到终点时林森还是输了一点。
      纪明月双手抱拳,眨着眼大笑:“承让承让。”

      林森双手撑在泳池边,赞许地点了点头:“不错。”

      “我当年可是校游泳队队长呢!”
      “原来如此”,林森竖起了大拇指,休息了好几秒,他重新站起身,望着纪明月:“再来一次?”

      在泳池了游了近一个小时,两人才回到房间,各自洗完澡,坐在观景台喝起了红酒。

      “这里的夜好安静呀,对吗?林先生。”
      “嗯。”酒精使得林森心猿意马,他望见了纪明月眼中的光,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上几分。

      纪明月抿了一口红酒,放下杯子,站起身走到护栏旁,把手伸了出去,风迅速缠绕在她的手臂上。

      林森放下酒杯,快速起身搂住了她的腰:“喝酒了,不要爬围栏。”
      他将纪明月搂进了房内,把她压在透明的落地窗前,被红酒熏热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怀里的人。
      明眸皓齿,肤如凝脂,这样的人仿佛怎么也看不够。林森想道。

      纪明月的血液快速沸腾,她是清醒的,她如此清醒地想要吻眼前的男人,不出几秒钟,纪明月便主动地踮起脚尖,将唇靠近他。
      林森惊喜地搂着她的腰,不容置疑地加深了这个吻。喘息声穿过落地窗,随着夜晚的风,飘向了泛着无数星光的凉凉夜空。

      第二天,阳光照进了房间,照在纯白色被子上。纪明月从小住酒店就有个习惯,自带床单和被套,哪怕是最高级的酒店。
      她睁开眼睛,发现林森还在熟睡,凑过去观察着他的脸,观察了好几秒,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去碰他的唇,谁知下一秒被对方抓住了。
      纪明月想将手缩回来,对方却丝毫不让步,他睁开眼睛,把她的手指重新拉到嘴边,轻轻一吻。

      “林先生,今天玩什么?”
      “去花田看看吧。”
      “秋天的花一定很美很美。”以往任何一次,一定都美不过这一次。

      他们走花田中间,林森问:“小月,你知道为什么秋天的枫叶会变成红色或者黄色吗?”

      “难道不是因为枯萎了吗?”
      “不。”林森摇了摇头:“枫树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用来吓退大规模迁徙蚜虫的侵袭。”
      “噢?是这样吗?”纪明月感兴趣地停了下来。

      “自然界还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例如雄孔雀的羽毛十分艳丽,也是为了展示力量。”林森牵着纪明月的手,轻声说道:“在自然界,植物事实上比动物更加富有生命力,也更加顽强,你几乎可以任何一个地方看见植物,植物占地球生物总重量可有八成之多。”

      “林先生,你再多跟我说说。”
      “嗯。”林森牵着她的手,蹲在一片金黄色的格桑花花田里,给她讲了很多植物神奇的故事。

      中午吃完饭,他们回到卧室午休,直到六点多才去吃晚饭,吃完晚饭又去湖边散步。
      度假村很大,也都是自然风光,到了晚上有微凉的秋风。纪明月披着薄外套,和林森漫步在木桥对岸。
      人影三三两两,看样子都在等待八点的焰火晚会。

      “昨天错过了,今天可不能错过。”纪明月拉着林森找到了一个石头台阶,吹了吹沙子,坐了下来。
      “就是人有点多。”
      “人多热闹嘛,这么美的烟火就是要人多才值得呀!人间值得!”纪明月缩在林森怀里还不够,还要把两只手放在他温热的手心,像冬日烤火驱寒一样。

      林森垂下头,在她耳边问:“会不会冷?”
      “不冷,有林先生抱着就不冷。”

      林森望见对岸有好几个穿着工作服的人拿着打火机接近了地上的大烟花,他在纪明月的耳根轻轻一吻:“马上开始了。”

      话音刚落,冲天的声音伴随着耀眼的烟火,把整片湖照得雪亮,游客的惊呼声此起彼伏:“哇!好美!”
      林森紧紧搂着纪明月,仰起头望着燃放后的缕缕白烟,转瞬又被一朵盛开的烟花覆盖。

      “林先生,快看!心形的!”
      “嗯。”林森的手搭在纪明月的腰间,把她搂得更紧。

      重头戏在最后,最后一个大型烟火,由十二个小烟花同时燃放,组成了旗帜模样,旁边还写着“70”。
      “哇!”纪明月鼓着掌。

      林森知道此时的浮云塔上一定写着祝愿祖国繁荣昌盛的字眼,而且会连续七天,等他们回去还能看到。

      回到房间后,纪明月先洗完了澡,坐在床上玩手机。
      林森出来时,将灯光调成最暗,再把她的手机抽出来,放在床头柜:“睡前不要玩手机,影响睡眠。”
      昏暗的灯光下,纪明月盯着林森的脸,轮廓分明的脸上写满了温柔与清冷,可自己就是被这张脸所吸引,她喜欢的就是这样的林森。
      她双手搂在林森的颈后,喃喃:“林先生。”

      “嗯?”林森喉咙一紧。

      “可以只想我一个人吗?”

      林森眼眸愈发深沉,他动了动嘴唇:“为什么不呢?”
      他将纪明月压倒在床的边缘,双手温柔地捧着她的脸,嘴唇覆在她的眼睛、鼻尖、婴儿肥的脸颊上,轻柔地吻着,趁着间隙又重复了一遍:“为什么不呢?”
      所有的柔情,在这样美好的夜晚灌醉了两人。

      假期第三天,林森七点就醒了,看到身边的人熟睡的样子,想起新婚之夜她那个大字型的睡姿,忍不住笑出了声。他把纪明月的手放回被子里,走到沙发边,拿起干净的衣服,快速套在身上,然后走到阳台上,吸了一支烟。
      果然有种快乐似神仙的感觉。嗯?林森皱了皱眉,怎么回事?
      他带着怒气赶走了脑海中各种低俗的想法。

      纪明月睡到十点才醒,林森刚让前台送了一份早餐放在餐桌上,他走到床边:“醒了?睡得还好吗?”
      纪明月揉了揉眼,看到墙上的时钟,捂着嘴惊呼:“天呐!我怎么睡了这么久?!”

      “大概是累了吧。”林森用一种十分奇怪的眼神看向她。

      两秒钟后,纪明月才发现自己未着寸缕,红着脸把被子裹住身体,喊道:“林先生,你背过身去。”
      林森听话地将脸转过去,心砰砰地直跳。对方的身体上布满了红痕,昨天自己那么疯狂吗?他垂下眼睛,不可思议起来。
      纪明月穿上一件干净的黑色长裙,迅速跑到洗手间,丢下一句:“哎哟!怎么腿这么酸?”
      林森低头一笑,又想起了昨夜的温存。

      下午纪明月恢复精力后,像一只树袋宝宝,又赖在林森身上:“林先生,下午去哪里玩?”
      林森想了两秒钟:“午休后,带你去个好地方。”
      “真的吗?”纪明月开心得跳了起来,完全猜不到他们到底要去哪里。

      林森口中的好地方,是隐藏在度假村深处的深幽岩洞,站在岩洞顶上,可以看见整个度假村的全貌。
      这个岩洞外面纪明月曾来过,但从没进去过,因为跟其他人进去没有安全感。但林森带她来,她愿意跟着他进去一探究竟。
      他们在岩洞边上的工作台申请了两套防止摔跤的防护装备,被提醒“注意安全,地面湿滑。”

      他们走进了岩洞,里面光线很暗,林森一只手举着手电筒,另一只手紧紧牵着纪明月。岩洞越往里面走,越安静,越阴冷,地面也比林森想象中更加湿滑,他穿的是运动鞋,但纪明月穿的是皮鞋。
      林森感受到紧攥着自己的纪明月身上传来的紧张感,打起了退堂鼓。

      “小月,还是回去吧?”
      “进来了,就再看看嘛!不是说有蝙蝠吗?”纪明月处于又害怕又想看的心理,好奇心战胜了恐惧。

      两人继续朝里面走,岩洞的墙壁上有着千奇百怪的岩石形状,泛着一层翠绿色,还有几个地方在滴着水珠,几只蝙蝠倒立在墙顶,漆黑的眼珠子瞪着闯进来的一男一女。
      纪明月身体一抖,紧贴着林森,林森也看到了蝙蝠,转身搂着纪明月,安慰道:“别怕,它们不伤人。”

      纪明月刚想点头,一只灰棕色的蝙蝠倏地从她的头顶飞过,吓得她一下没站稳,身体往旁边一载,林森急着托住她,却还是让她的膝盖撞倒了尖锐粗糙的岩壁上。

      “没事吧?怎么样?”林森顾不上手电筒,双手搂着纪明月问。

      黑暗里,纪明月忍着痛应道:“没事,没事。”也不算很痛,主要是被那只蝙蝠吓到了。
      林森皱着眉,捡起手电筒,搀扶着她走出洞外,这才看清纪明月的膝盖上磕了一块瓶盖大小的鲜红色。

      流血了。林森单膝跪在地上,心疼得眉头紧皱:“我们去医疗室。”

      “这么小伤,不用了。”
      “要,听话。”

      林森一路背着她,没再说话。

      到了医疗室,护士帮她消毒并处理了伤口:“没什么问题,药膏涂两天就行,注意不要碰生水。”

      林森把护士叫到外边,把来龙去脉说清楚,护士像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风轻云淡地笑道:“没关系的,洞穴里没有病毒,我们是经过安全测试,才敢开放的,只是下次去就别穿裙子了,摔一跤容易磕破膝盖。”
      林森听专业人士说不打紧,才放心下来:“谢谢你。”

      回到处置室,林森抱着纪明月走了几百米回到了酒店房间,把她放在床上。他甩了甩酸痛的手,站在床边盯着她腿上的纱布,鼻腔猛地一酸。

      纪明月拉着他垂立身侧的手,安慰道:“林先生,我没事啦,小时候摔过多少次,都比这严重。”
      她指着膝盖上另一个硬币大小的浅色疤痕:“你看,这个更严重呢,但也没有觉得特别疼啊,我妈妈说,小孩就是摔摔打打才长大成人的。”

      但这番话并没有让林森好受一点,他坐在床边,拉着纪明月的手,做了一个决定:“我们现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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