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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吃完了馒头,余锦拍了拍手上残留的馒头屑,不经意间垂眸,视线便被不远处的一个玉佩吸引住。

      走近拾起玉佩,余锦细细端详了一番,便知此物价值不菲,只见它通体翠绿,更为罕见地在上面刻着一只麒麟。

      余锦还待仔细观察看看有没有主人家的的信息,然而,就在这时,响起了一道隐含怒意的男音“大胆毛贼,那是我家公子之物,速速还来。”

      余锦抬眸望向声源处,看清了对面的两人,是一主一仆。“叮”的一声,她的脑中突然响起了类似系统提示音的声音,但只那一声,余锦来不及捕捉到。

      她看到站在右边的是刚刚开口之人,圆圆的包子脸,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衣衫,那是古人身边书童所穿的衣物。

      余锦草草打量了下就转到了旁边那人,只见那人身着湖蓝色八吉祥锦袍,一条黑白相间纹角带系在腰间,乌发束以镶碧鎏金冠固定着,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整个人丰神俊朗中又夹杂着与生俱来的傲气。

      如果此时忽略那人桃花眸中浓浓的怒意,余锦早就扑了上去,可惜美男貌似对她第一印象不太好。

      那人语气似九重酷寒天“汪福,少跟他废话,敢拿我的东西就是找死,去 ,给我取回来。”

      “噗嗤”一声,余锦笑出了声儿,不怪她,只因为那名字与她前世家养的一只小狗名字谐音相同,愣是在这不合时宜的时刻把她给整乐了。

      那两人看她突然笑了起来,名叫“汪福”的书童本是在挽起衣袖要与余锦决一死战,在听见那声笑后就停住了动作。

      可他那主人好似脾气有些不好,恼羞成怒道“你笑什么?”

      余锦觉得如果她要是不给个合理的解释出来,那人就会扑上来咬死自己,于是,她赶忙止住笑正色解释道“两位小兄弟误会了,这枚玉佩是在下再次捡着的,并无偷窃一说。”

      听见余锦辩白,那书童急红了脸,有些义愤填膺道“你…你休要推脱,光天化日之下我们可都看见了”。

      瞧见他那因生气泛出红晕的包子脸,余锦觉着他有些可爱,转而问道“那如何证实这玉佩是你家公子所持之物?”

      在余锦问出那话后,那锦衣公子出了声“哼,本公子之物本公子自是认得,玉佩碧翠,且有麒麟图腾,黄口小儿,休要胡搅蛮缠,快还给于我,不然,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见他说出了玉佩的特征,且眼前之人的装扮必是那富贵人家才穿得起的,她可不想还没进贤王府便有了仇家,于是,她便将那玉佩抛了过去,转身就往回跑。那书童应是个练家子,她并不怕那玉佩会碎。

      果然如余锦所料,那玉佩并没有碎,不过并不是被那书童接住,而是裴玹旋身握在了手中的。

      汪福本还想跑去追余锦,不想他那主人喊住了他,“蠢货,人都跑了,还追什么追,还不快随我回王府,若是被父亲发现我竟敢偷跑出府,那你就等着挨板子吧。”

      那书童一听见”父亲”两个字汗毛都竖了起来,干笑道“嘿嘿,还是世子聪明。”随后两主仆一前一后离开了。

      原来,那锦衣男子就是贤王府,人称“混世大魔王”的世子爷,名唤裴玹,而边上那位是他的随身近侍,唤汪福。

      自前几日裴玹因看不惯教书先生迂腐啰嗦的教学模式,将其气走了后,他便恢复了随心所欲的样子,整日在王府不是练些弓箭及剑术,就是偷溜出府与好友打马玩乐。

      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儿子,王妃及其宠爱,自然舍不得打骂他,而贤王这几日因圣上委托要安排好邻国使臣进京事宜,忙得团团转,无暇顾及,裴玹这几日玩得好不快活。

      昨日,他又偷溜出府到了王韫的府里头,那王韫是刑部尚书的小儿子,与他自小玩在一块儿两人相约那日到城东西郊那边骑马射箭比试比试。

      城东西郊那块有个很开阔的空地,是当今圣上为当朝王公贵族子弟特设的一个比试场地,逢年过节的话,皇帝便会组织贵族子弟来此地比武射箭以及举办些娱乐活动,比如,蹴鞠,击鞠,木射,角觝,捶丸等等。

      虽说当朝皇帝已是知天命之年,但其当太子之时素爱舞刀弄枪,且多次带兵出征,平西蕃,夺城池,安地方战乱,立下赫赫之功,保夏国百姓安宁。

      如今人已临近暮年却老当益壮,喜欢年轻子弟朝气蓬勃的精气神儿,闲暇之余多次设宴邀请他们进宫比试,有时一时兴起也会“亲自上阵”。

      裴玹两人昨日便在那武场酣畅淋漓地比试了一次,忘乎所以,比试完后又去喝了些花酒,两人都是心大的主儿,罔顾汪福的劝阻,误了宵禁的时间,因着贤王兼任羽林军校尉之职,裴玹怕惊动父亲挨打,便撺掇着王韫歇在了间酒楼。

      两人今早天不亮就赶回府,欲趁贤王述职回府之前到,不巧,匆忙之中裴玹遗落了母亲前几日送予他的生辰礼—麒麟佩玉,母亲道那玉是对他的寄语。

      如玉者:温润而泽,有似于智;锐而不害,有似于仁;抑而不挠,有似于义;有瑕于内必见于外,有似于信;垂之如坠,有似于礼。【1】

      母亲甚是喜爱他佩戴那玉,不得已他只得寻了回去,这才遇见余锦,出了那件乌龙事件。

      *

      这边,余锦跑着跑着就跑到了西大街这一块儿,她忆起前日那乞丐说的告示,便抬脚往那告示走去,有人也在瞧且各自议论着。

      离得近了,余锦听到了些关于那裴世子的“纨绔”事迹。

      “哎呦,我可跟你说啊,那世子爷不过舞勺之年,却不是一般的玩世不恭,桀骜不驯,可难教了。”通过讲话之人的语气,余锦想象到此时他应是深深皱着眉头说话的。

      “我跟你说,你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这也不知道是第几个了,听说那些夫子大都是被世子爷给气跑的。”另一人道。

      “还有这等事儿,那为何那世子不去那“辟雍”听讲,莫非是他不愿?”另一人深深疑惑道。

      辟雍是当朝皇帝延续先皇传统设立的一种学宫,许本朝男性世家子弟在里边学习作为一个贵族所需要的各种技能、如礼仪、乐理、舞蹈、诗词、作赋、射箭、骑马、驾车等。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我有一个侄子在贤王府做活儿,前段日子他休假回家,与我多说了几句,道是那世子不意被那里的先生管教束缚,竟有一天将那先生捉弄了好一通,先生许是忍得久了,这次又受了气且被当面下了脸面,实是忍不了便与王爷道了几句世子爷的坏话,然后你猜怎么着?”

      这人说到精彩处却打了个哑迷,让另一人猜,那人怎还忍得,急忙催促道“我怎晓得,你且快说说,别掉我胃口。”

      “嘿,那世子啊天不怕地不怕,但最是怕贤王,后来贤王在一怒之下果然罚了世子,闹了这么一出,贤王自觉失了脸面,再不许世子去那“辟雍”,只在府中请了夫子去教习。”

      “啧啧啧,听你这么一说,这世子还真是人物,谁领了这份差事可就倒霉咯。”随后两人的声音渐渐掩于人潮,走远了。

      只剩余锦一人在这告示栏前若有所思。

      她想起了书中的原剧情,书中的暴戾世子便是贤王府上的裴世子,咬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脾气能好到哪里去。

      书中的他除了对女主温柔体贴外,对女主以外的人都是铁面无私,毫无情面可言,然而,书中还有一位大佬,那就是反派女配,比起倾国倾城的女主,余锦却更喜欢飒中带萌的反派女配,可惜最后,女配因为爱而不得自刎于那冷情世子面前,落了个善妒的名声。

      此时的余锦却顾不得可怜那痴情的女配,因为若是按现在的剧情走向,她很快就会遇见那女主并救她一命,然后饿死在冰天雪地中,再然后就去见阎王了!…

      为了保住狗命,余锦才决定重操旧业,去应聘那乞丐口中的王府的教书先生,远离女主,就是珍惜生命,而且就算余锦不救,就凭她那主角光环,也一定死不了。

      可可可…可那乞丐并未说是那粲逆放恣不可一世放荡不羁的狗屁世子招先生啊!!!!

      她这一去那不就是傻傻的去送死吗?!!…谁能告诉她这是个神马情况?

      腿抖得跟筛子似的余锦看见旁边买菜的大妈瞅了她一眼,默默地将菜摊子移远了些。

      被人当成神经病的余锦此刻正纠结着要不要去送死?!而后又转念一想,不去就会成为冻死骨,而且会死得更快;去的话呢与那暴戾世子相干相杀,斗智斗勇,死期未知。

      真真是大个无语事件O__O"…

      当想通了的余锦这时已经站在了贤王府大门前。腿不抖了,心不慌了,左不过一死,那就先让她苟些时日再说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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