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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南方的十月依然炎热。
      太阳炙烤了大地一天后,终于在傍晚时分向西斜去,风从远方吹过来,炎热消散了些,校园也比白天热闹了。
      每天这个时候,我会穿过校道里被夕阳拉长的树影,向宿舍走去。
      我总是走得很慢,远远地张望平坦宽阔的校园,那边是绿草如茵的足球场和红色的跑道,旁边有几个篮球场和一片空地。许多学生放学后都会过来运动,他们精力十足地跑步、踢球、跳跃,释放着让人羡慕的年轻的力量。
      傍晚的阳光笼罩着平坦宽阔的跑道和球场,并在充满活力的人们身上镀上金色的光环。
      我很喜欢看这样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却从来没想过要参与其中。
      那些跑着、跳着、欢笑着的人们,那些在校道上来去匆匆的人们,他们的目光充满着那么多希望,那么多美好的景象和未来。可是我看不到自己的未来,眼前是迷雾笼罩的路,我只能摸索着缓缓移动,不知道方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一脚踏空掉下悬崖。
      偶尔也能从人群中看到那个少年的身影。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他的名字叫林乐。
      我一直不能理解,那少年对比周围的人来说并没有长得很出众的地方,也不显得特别好看,我也并没有特意去搜寻他,但是他的身影却总能很轻易的映入我的眼帘。
      这或许就是命运吧。

      课程表安排每个星期有两堂体育课。可是我不喜欢运动,宁愿一个人呆着。
      有时候老师会安排自由活动,我就自己悄悄地跑回教室看书,直到快下课再跑回操场集合,如果安排了训练项目,我就想方设法逃课。
      青春期的女孩子有很好的逃掉体育课的借口,每个月我总会利用这个方法逃掉一两次。
      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上完数学课后,所有的同学就迫不及待地跑去体育场了。
      我已经向老师请过假,看着同学们差不多跑光后,慢吞吞拿了从图书馆新借来的《挪威的森林》向楼上走去。
      我们这栋教学楼一共五层,楼下四层的教室已经够用,于是这第五层便空了出来。自习的时候,贪图安静的学生会带着书本上来学习。
      我走上楼梯,穿过走廊,拐到最左边的教室,教室旁边是一个小露台。
      这个露台可以算是我的秘密基地,没人会到这么角落的地方来,所以在这里看书或者发呆,一定不会被人打扰。我喜欢这里的安静,也喜欢这里的风景。
      露台背对着整栋教学楼,隔去了吵杂声,也挡去大半个学校的风景。但是在这里可以看到校园背后低矮的后山,这个时节依然一片葱绿。露台下面是一片被废弃的空地,杂草肆意蔓延。这里是被人们遗忘的所在。
      我慵懒地靠在椅背上,外面是蓝得毫无瑕疵的天空,太阳恶毒地暴晒着,光线照得眼睛睁不开,于是我索性闭起双眼,把书盖在脸上,小憩起来。
      “你喜欢看村上春树?”
      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我一跳。说话的人是他,林乐。
      “哦——,唔,也不是喜欢,就是,就是有时间看看。”
      “嗯,我喜欢看他的书,虽然每个故事的主角都与生存的环境格格不入,孤独执拗,但他们总会坚强的活着,结局也总是温暖鼓舞人心的。”
      “哦,是吗。这是我看他的第一本书,还没看完。”
      “他后期的《海边的卡夫卡》也不错。”
      “哦。”
      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目光再次从手里的书扫到他身上,他的右手缠了厚厚一层绷带。
      “你的手?”
      “哦,昨天踢球摔的,所以上不了体育课了。”
      ……
      “你常来这里吗?我第一次发现这个地方。真不错。”
      “嗯,这里除了我,没其他人来过。”
      “哈,在这里看书真享受!”
      他说完跑进教室搬了张椅子回来,在我旁边坐下,也看起带来的书。
      他看书的时候极其认真,那样子像是看一遍就可以理解和记住书里面的所有知识。
      我稍微低头看了一眼书的封面,是《国家地理杂志》。他必定是老师疼爱,同学羡慕的博学多才的好学生。

      周末,我回家了。
      小迪她们周末喜欢留在学校,说是方便复习功课,但同时也可以三五成群地去逛街或者看电影,又或者约上男生们一起打羽毛球、游泳。
      我和她们玩不到一起,所以每个周末我都回家。
      姐姐的大学也在这个城市,但是她很少回来。她是个大忙人。
      房子不大,家具都是父母还在的时候留下来的,经过时间的洗涤,显得老旧而简陋。只有我一个人在的时候,空荡荡的。
      即使没什么事,我早上也睡不久,早早就醒了,但懒得做早餐,便找了冰箱里不知什么时候留下的一块面包胡乱吃了。然后,看书,累了看电视。
      我不知道孤独可不可以被习惯,但是我习惯了。习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发呆。
      电话铃响了,我接起来,是胡艺。
      “莫绿,在家吧?”
      “嗯,胡艺啊。”
      “我就知道你会回家的。”
      “你现在做什么呢?”
      “出来聊吧,我请你喝东西。”
      放下电话,我找出手表看时间,已经两点多了。我还没吃午饭,肚子也不饿。这也是习惯了。
      换好衣服,我出门去和胡艺约定的地点。
      胡艺是我初中同桌,唯一一个比较谈得来的同学。她成绩不好,而且我知道她初中时就和外面一些社会青年有交往了,他们经常一起出去喝酒或者干别的事情。但是胡艺开朗搞笑,很多话她都会跟我说,所以我和她的关系比和班里其他人的关系要密切。本来像我这种没有抱负没有理想的人是可以和她一起做不良少女的,但是却发现自己做不来。每次在校门口看到她那群狐朋狗友,我就想逃的远远的,我不喜欢和一大群人相处。
      胡艺约我到一家西餐厅喝东西,叫了挺贵的咖啡还有许多小吃。她应该是赚到些钱了。
      她一见我就叽叽呱呱地说开了。
      “呵,莫绿,你越来越书生气了,以后准上大学的吧。你知道吗?我现在做生意了,我爸投资给我开一家服装店,卖的都是名牌衣服,很好赚的。等这家店稳定下来,我就开分店,把它发展壮大……”
      我一直听她滔滔不绝地说着。她变了很多了,衣服比在学校时更新潮,而且看起来很贵,头发也烫过,染了颜色,还化了妆。她完全不像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17岁的女孩。
      从咖啡店出来,胡艺跟我挥手道别时,我觉得她离我很遥远,以后我们可能再也不会见面了。
      一直都是这样的,小学毕业上初中时也是。几个比较要好的同学分开后就疏淡了,见面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再也不见。
      我望着灰蓝的天空往家里走。朋友都是不能长久的,也许我一辈子都不会有朋友,也不会有恋爱,会一直这样孤单下去。我止不住地这样想着。
      远处吹来的一阵风卷起了路边的几片落叶,已经微微有凉意了。
      十一月,是深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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