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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郑家陈年旧事 ...

  •   郑樨这夜惊的顽疾并不是自娘胎带来的。
      说起这个,郑先勇至今都觉得自己对不起媳妇和闺女。
      郑先勇排行第三,在鼓励多生多养的年代,郑先勇的妈连生了7个孩子,号称是英雄母亲。只是孩子生太多又不够粮食吃,自然只能把孩子当阿猫阿狗一样拉扯大,紧着心头肉,也就忽视了不怎么得心的。
      排在中间不前不后的郑先勇就是不怎么得心还经常被忽略的那个。
      连娶个媳妇还是自己努力让媒人婆帮忙介绍然后自己相中的。本来也该是让郑先勇相亲娶媳妇了,相熟的媒人婆心里面有好几门好姑娘就等着跟老郑家的商量,只是没来得及就被耽搁掉。
      之所以越过了父母那一步那是因为郑先勇爹妈正焦头烂额地在给五儿子收拾烂摊子。
      五儿子叫郑先财,搞出了和别村姑娘私奔的破事,这还得了?后面的儿子闺女还要不要嫁娶了,家里的小辈要被耽搁一辈子。
      郑先财和别村姑娘私奔是因为他妈不同意。其实源头就是一些鸡零狗碎的破事,老郑家的和别村姑娘的妈在年轻时候有些口角,也不怎么地就发展成你不容我我不容你势同水火的局面,远远打个照面都拉长臭脸的。
      可谁料到郑先财这么叛逆敢跟‘世仇’的女儿看对眼,老郑家的自然是绝对不同意。
      紧着郑先财的事,郑先勇的婚事就耽搁了。好不容易搞掉了世仇家姑娘,一回头看郑先勇相中的那个对象不仅是外省的还是那种她最瞧不上的一进门就抢管家权的泼辣子,老郑家的能舒心才怪。
      可是郑先财的事已经让媒人婆不喜了,再得罪媒人婆以后相亲的档次得一降再降,老郑家的也就撇撇嘴让杜红英进门了。
      杜红英虽然是H省人,实际上就是H省和G省交界处的一个小地方上的人,距离不算太远,不过确实是跨省异地了,亲戚来往并不方便。
      她的个性是有些泼辣,为人直爽干活又勤快,然而作为郑家的第二个儿媳妇却并不得婆婆喜欢,婆婆嫌她不听话主意太大还离间她们老郑家的母子感情。特别是在大儿媳生了3个儿子,而杜红英却只生了一个闺女的对比之下,杜红英就更加不得婆婆喜欢了。
      那时候吃住都是一大家子,婆婆管了全家人的所有家用。大儿媳怀第三胎而杜红英同时怀第一胎,原本是双喜临门的大喜事,当郑樨出生之后就变得好像老郑家今年只生了一个孩子似的。
      家里母鸡生的鸡蛋紧着大儿媳吃,把大儿媳喂得奶水充足,三孙子更是奶得白白胖胖的。二儿媳什么都没有,吃喝跟平时没什么区别,今天全家吃清炒水瓜她也只得清炒水瓜,明明大儿媳还躲在屋里吃鸡蛋羹。
      水瓜那是非常寒性的东西,哪能给坐月子的女人和婴儿吃,寒凉的奶水把没满月的小郑樨喝得天天拉肚子差点儿没直接夭折了。
      杜红英娘家远在H省根本没办法给她撑腰,郑先勇又天天被亲爹赶着起早摸黑忙地里的活计根本顾不上媳妇,害杜红英落下了月子病不说,小郑樨也因为喝不够奶水而体弱生病把底子给弄坏了。
      杜红英抱着小猫似的女儿几乎哭瞎了眼,郑先勇也咬牙要分家,再不分家他们小家就要散了。
      结果倒好,作为家里最勤快最会营生的老三只给分了六分地和一间黄泥屋,其他什么家具用具全都没有。粮食也被爹妈一句稻子青黄不接没余粮,只给了小半袋算了事。
      这爹妈分明就是等着郑先勇一家跪着求回去,狠心如此。
      然而杜红英决然不可能回去的,她抱着小郑樨说要么郑先勇自己回去,她跟闺女跳河寻个下辈子的活路,要么一家三口齐心争个出人头地。
      郑先勇看着媳妇泛着泪光眼里的决绝,他怎么可能抛下媳妇和闺女。
      然而六分地能做什么?一个人吃都不够,压根养不活老婆孩子。
      要不是郑先勇能上山抓鸟下水摸鱼给杜红英补身子,只怕是第一年都熬不下去。闺女死了,媳妇也跟他离了。
      郑先勇大抵是对爹妈彻底寒了心,他上山打到了野猪也不拉去集市卖,因为在粮票的年代压根卖不了,他就跟隔壁村的人换了粮食和鸡蛋拿回家给杜红英吃。
      好歹养好了杜红英的身子保住了闺女的命,自己村里却传起了杜红英的闲话。什么恶儿媳气病了婆婆,什么孤寡绝专门来断老郑家的根,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郑先勇不是个愚孝的,可他一个大男人能跟那些嘴碎婆子们吵?
      最后杜红英拿主意,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前胸用布带背着小郑樨,两夫妻肩膀上各挑着一担东西离村去城里闯荡,这才是彻底和那些人分开了。
      小郑樨的身体底子很差,夜惊啼哭不止把杜红英的心都哭碎了。所幸镇上有个神婆会收惊,要不然小郑樨能把自己啼哭断气。要知道哭得厉害的时候连气都喘不上来小脸都憋紫了,这让杜红英心里哪里能好受。
      最难熬的几年过去,郑樨开始上小学之后,郑先勇一家三口的日子才慢慢好起来。
      作为老郑家最早脱离农村洗干净泥腿子搬去镇上的儿子,郑先勇在村里的名声已经从不孝子变成会营生有本事了。
      郑先勇的爹妈自然是想修复和三儿子的关系,只是郑先勇他妈拉不下脸讨好杜红英,她就让大女儿郑金花去。
      在镇里挣了钱自然得帮持自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哪里是分家就能不认亲爹妈亲兄弟姐妹的。
      杜红英嫁入老郑家的时候郑金花已经出嫁了,杜红英和郑金花没什么大的矛盾,然而她也不喜欢郑金花。
      落魄时看都不看一眼,发迹时就凑上来了,她又不是贱皮子还得把自己小家拆了进贡给老郑家那个恶婆婆。
      郑先勇要孝顺他自己孝顺去,别想着让她替他去孝顺爹妈,那是他爹妈不是她的,在那个女人锉磨她的时候她们之间就什么关系都没有了。
      郑先勇知道自己媳妇的心结,他也没有干出寒了媳妇心的破事。
      别的兄弟怎么孝顺爹妈的,他也怎么孝顺,份例不多不少,考虑到自己不在爹妈身边还多给了些,权当让兄弟们多辛苦些照顾爹妈。意思也就是他多出点钱,农村里的兄弟多出点力。
      人心都是肉长的,当初那样对他媳妇和闺女,那以后也就这么不远不近地处着吧,看不见了也就没矛盾了。
      郑先勇爹妈在农村里吃着郑先勇的钱买的猪肉,也就这么默认了,比起那个有了媳妇忘了娘的三儿子,还是家里几个儿子更得郑先勇爹妈欢喜,要打要骂都由得老两口。
      小郑樨不记得小时候的苦日子了,毕竟那时候还小又经常生病,上学之后她那遗传自杜红英和郑先勇的聪明脑子很快适应了学校的学习,满心满眼都是新奇的知识,更加不会去惦记那些人。
      小郑樨学习成绩很好,她不仅次次考满分还以全镇第一的分数考进了市初中,不过她在市里还排不到前二十名,毕竟镇里的师资条件确实比不上市里。
      小郑樨本该在镇里念初中的,可是她的成绩排名可以直接入读市一中初中部,这就遭人眼红了。
      自己的宝贝闺女脑袋瓜灵活是个读书的料,郑先勇和杜红英一合计干脆接着搬吧。
      先是乡镇,后来为了郑樨上初中,他们又跟着搬到了市里,孟母三迁也不过如此了。市里的房子不好找,然而郑先勇肯吃苦够能干,这才有了一个可以做点小生意的门面小房子,在粮票逐渐被取消的市里隐约抓到了点先机。
      郑樨学习很争气,初中毕业又以全市前几的名次直升到了市一中高中部。
      本该值得全郑氏宗族高兴的大喜事,因为老郑家的变得有些讳莫如深,老郑家的甚至全然当没发生过。
      反倒是她亲闺女郑金花的小儿子王沛峰考进市一中高中部末班车,老郑家的直接奖了他100块钱,要知道在那个年代100块对一个学生来说可是一笔巨款。
      杜红英心底清明得很,这100块估计还是郑先勇孝敬她存起来没花的私房钱。不给亲生孙女给外孙,还不是指望着王沛峰扬眉吐气给她老太婆撑腰压郑樨一头。
      让王沛峰过来借宿走读这件事的背后指不定还有老郑家的手笔。
      杜红英对郑先勇的外甥没什么成见,还在镇上的时候郑樨还辅导过表弟王沛峰的功课。看人倒是个好的,只是摊上了一个搞屎棍一样的妈和外婆,被拿来当枪使也是避不可免,有这样的家教环境不怪亲戚不爱来往渐渐远着了。
      那天晚上说重话也是出于无奈,因为郑金花就不是一个能听得到人话的,别人的客气婉转在她耳朵里就变成了理所当然,有便宜不占那是吃了大亏。
      闺女都多少年没夜惊了,好不容易养活到17岁,郑金花一来就把闺女气病了,这让杜红英更加恨那个老郑家的。
      “妈!蛋要煎糊了!”
      郑樨就在杜红英旁边的水龙头刷牙,看到她妈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还没给鸡蛋翻面赶紧提醒她。
      “哦哦!”杜红英赶紧地把鸡蛋翻面,结果还是有些地方被煎焦了。
      默默地又从橱柜里摸出一个鸡蛋,杜红英第二次煎就把它煎得很漂亮了。
      平时她就一天只煎一个鸡蛋,其实吃水煮蛋是最健康的,只是闺女说蛋黄太噎老不爱吃,这才改成香喷喷的酱油煎蛋。
      漂亮的荷包蛋夹给郑樨吃,煎焦的那个就到了郑先勇的碗里。
      不爱吃煎蛋的郑先勇先是一愣,然后用筷子把焦掉的部分夹断自己吃掉,另外一半还好好的就又夹给杜红英了。
      郑樨快速地吃完早餐不妨碍爸妈恩爱,作为全家最小的那个已经嫌弃过一次水煮蛋了自然不能再一次挑战老妈的权威,乖乖吃掉煎蛋之后就又拿起书自己看了起来。
      为了重拾高考,郑樨比上上辈子高考的时候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也许灵魂经过几次淬炼的关系,郑樨现在即便是做不到过目不忘,看多两次也能记住十成十了。
      专注学习之下,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对高三学生来说时间真的很不够用,而郑樨就更加不够。
      内忧外患逼得郑樨在梦里都在学习了,夜常嘴贫那片不停咆哮的黑雾居然还是全英的,她才不管黑雾听不听得懂。
      照常阖上眼皮睡着,再度睁开眼皮就看到布满整个天空的黑色丝线在飘舞。
      “妈呀!蜘蛛精啊!”
      郑樨在昏天暗地的梦境里看到漫天的黑丝,第一反应就是那黑雾成精了,而且还是超级巨大的蜘蛛精,行星级别的那种!
      看到那些黑丝朝她袭来,郑樨连连后退却不敌黑丝的速度,惊恐着被无尽黑丝串成刺猬之后郑樨发现那些黑丝根本碰不到她。
      “啧,吓我一跳,都忘记这里是虚幻的了。”钢针一样的黑丝确实比云朵一样的黑雾可怕多了,被吓着很正常。
      郑樨继续跌坐着,任由这些虚幻的黑丝穿透她。
      黑丝攻击郑樨无果便不做无用功往回缩,郑樨沿着回缩的黑丝看过去发现黑丝的尽头竟然是一个有行星那么大的黑色头颅,而那些黑丝不是什么蜘蛛精的丝而是头发。
      头发居然比她的还长……
      郑樨在梦境里的形象是红龙花精人形的模样,一头黑发都长到脚板底了,经常让她行动不便。
      不过师尊阑清子不让她剪头发,因为这些头发就是红龙花的根须,不想痛死就剪吧。
      头发就是精怪修为的外在表现这个道理郑樨懂,可是她一点儿都不喜欢被人看着头发嘿嘿嘿,那感觉好像看到城龙的鼻子就嘿嘿嘿一样,糟心。
      可是郑樨怕痛,拔过一根头发被痛得满地滚之后郑樨只能顶着满头根须到处走,招摇得让炼风山满门师兄弟们一看就知道这棵红龙花长得可好了,差不多可以吃了。
      更糟心。
      “Spider-man is better…”
      这黑雾还是继续做蜘蛛侠吧,毕竟作为精怪来说人形要比怪形可怕多了,实力碾压蝼蚁的那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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