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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

  •   14.
      说真的,和迈克罗夫特在一起时我很放松,他就像我哥哥一样。即使是现在,我也经常当着或者瞒着我的那位室友去和他哥哥出去吃饭。虽然说他们兄弟俩都善于琢磨人心,但迈克罗夫特总是会不留痕迹地照顾我。他那个弟弟可不是这样,歇洛克永远长不大。他喜欢引我注意,惹我生气。随便举个例子,在餐桌上,他看出我想吃什么,他就故意把叉子压在上面不让我的叉子横过去。当我厌烦他的无赖,板起脸来,他又想方设法做些滑稽的举动试图逗我发笑。要是我继续不领他的情,他就别扭地移开视线,装作他根本不在乎我、甚至很讨厌我的样子,来维持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
      我还记得那天收到母亲写给我的信上说,我哥哥将在苏克塞斯的旧宅卖掉了。合上信时,我感到有点伤心,因为这意味着那间林中小屋,秋千,和我父亲自制的所有昆虫标本都消失不见了。我哥哥比我大很多,在我很小时,他很疼爱我这个弟弟,经常带着我在屋子里绕着楼梯跑上跑下,直到我累得筋疲力尽。但是自从他沉溺于酒精,并且日复一日严重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我父亲去世时,我匆匆从阿什比德赶回家里,但是依旧来不及见到我父亲最后一面。我母亲穿着漆黑的长裙,衬得她的脸色非常苍白。我哥哥根本就不在家,我母亲派人找遍了镇子上所有的酒馆也找不到他。我母亲情绪一度相当沮丧,我只好自己去办理葬礼的事宜,那个时候我就觉得我已经是个大人了。我哥哥直到葬礼结束才出现,他那蓬松的头发和肿痛的眼睛证实了他刚从哪个酒窖里清醒过来。他进了教堂后面的墓园,突然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接着他停止了哭泣,在我父亲的墓碑前,打开了一瓶威士忌,一直到喝得半醉,才摇摇晃晃地离开。酒精就像是一个魔鬼,它完全吸取了我哥哥的全部灵魂,剩下的只是一副迟钝的躯壳。他的所有感官已经被麻痹,感情已经枯竭,思想也随之消失殆尽了。当时我母亲希望他将父亲的一些艺术收藏品留给我,他答应了。但是第二天家庭律师来的时候,他就不太愿意提这件事情了。同他一起来的还有镇子上名声最坏的一个浪荡子弟,那就是现在他身边所环绕的朋友。我还记得他那位朋友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轻蔑地说,他知道很多家族的次子连一个金币的遗产都分不到。在继承遗产的文件上签字时,我哥哥的手抖得几乎签不了自己的名字。墨水从笔尖飞溅出来,我从地上捡起他掉落的鹅毛笔递给他。他足足签了三次才最终完成自己的名字,遗产继承手续一结束,他就又从家里消失不见了。

      这些事情我谁也没有说过,我仅仅只是在收到信的那个晚上——我忍不住告诉了迈克罗夫特。那个晚上迈克罗夫特带着我从浴缸里爬起来,继续转战到顶楼的玻璃屋顶房间。我们一起躺在一张宽大柔软的躺椅上,一边静静地享受月光浴,一边吃盘子里的柠檬鲑鱼。一开始我还裹了一块浴巾,很快我就扔掉浴巾,学着迈克罗夫特的样子光着身子躺着。我想准是从玻璃屋顶流泻下来的半透明、银子般的月光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讲完之后,迈克罗夫特转过脸来,灰色的眼睛盯着我看。接着他把酒杯放回银餐盘里,说:
      “那我们还是吃蛋糕吧,对了,你喜欢吃洋葱甜甜圈吗?”

      我呆在蓓尔美尔街的那几天简直开心极了。迈克罗夫特还带我去隔壁的第欧根尼俱乐部,他告诉我那里是全伦敦最怪的人聚集之地。但是我却很喜欢那里,俱乐部藏书非常丰富,会员各自被一扇扇东方风格的屏风所隔开,自由地翻阅着报纸、书籍,或者什么也不做,就是软绵绵平摊在沙发椅上,望着装饰成阿基米德几何图案的天花板发呆。人们唯一发生小小骚动,就是供应甜品的铃声响起之时。一颗颗脑袋从屏风后面探出来,好奇地张望着厨房的方向。不用去学校的整个下午,我一边吃着香甜的下午茶点,一边沉浸在但丁那韵律优美的抒情诗里。晚上迈克罗夫特一下班回来,就张罗着准备马车,要带我去凯特纳餐厅吃饭。据说这家餐厅的食谱堪称是烹饪界的圣经,我简直期待极了,赶紧冲上楼换一身适合去高级餐厅吃饭的衣服。我来伦敦有好几个月了,但除了去学校和教堂,我几乎哪里也没去过。歇洛克根本就不会跟我一起出门,我自己则完全不认识伦敦错综复杂的道路。

      站在更衣室镜子面前,老管家斯坦利将我的大衣递给我。他望了望镜子里面的我,又望了望镜子外面的我,突然开了口。
      “华生少爷,”他用一种既缓慢又清晰地语调对我说,“您不应该经常来迈克罗夫特少爷这里。即使您要来,您也应该是和歇洛克少爷一起来。”

      “为什么?”我套上大衣,“迈克罗夫特说我可以经常来玩的。”

      “这样不好,这样不合规矩,”他机械地重复了一句,“这样不合规矩,华生少爷。”

      “你不用担心我的教养,”我有点不高兴,“我知道什么是规矩。”

      我这种生硬的说辞让他不再说话,而是继续帮我整理好领结。当我转过身,他整理我的衣服下摆时,我听见他咕哝着说。
      “等到您发现这不合规矩时,就会太迟了,华生少爷。”

      迈克罗夫特和我在凯特纳餐厅吃得很晚,直到马车回到蓓尔美尔街,我都处在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可是当我进了门,看到来接我回家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无精打采地坐在地毯上,靠着门框打盹时,我感到有点儿遗憾,迟迟不愿回去。他就跟当初来伦敦接我,或者说,跟我在贝克街见到差不多,只不过这次伤口落在耳根处,头发乱得像稗草。他衣衫褴褛,靴子是破的,当他跳起来站起身时,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靴子甩出来的泥浆飞溅到地毯上。
      我那位室友看了我一眼,接着把视线转向他的哥哥。这对兄弟俩互相望了几分钟,好像他们就能对彼此的现状了然于心似的,迈克罗夫特恩了一声,坐进沙发里,端起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至于歇洛克,他收回视线,就瞥眼看到壁炉里的那根通条,他抽出来试着拧了拧。令我满意的是,他居然没拧动。他盯着这根奇异的通条发了一会呆,接着小声说了个单词。我听不太清楚,我猜是“潜水艇”这个词或者别的什么。迈克罗夫特不置可否地将手上的茶杯放下来,这使得屋子里面的气氛骤然变得有些严肃。我当时一丁点也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直到十二年后我了解到布鲁斯-帕廷顿计划的存在时,我才猛然意识到,那当然不是一般我们使用的铁制通条,那是能承担水下巨大压力的新型合金。

      我慢吞吞地喝着茶,因为我说等我喝口水就走。而我那个室友就像一只印度杂耍猴子似的,在屋子里窜上跳下,好奇地看看这里,瞅瞅那里,将他靴子里的泥浆溅满整个房间。老管家斯坦利端点心进来时,还和我那位室友拥抱了一下,他好像丝毫不会为这位少爷制造出来的种种难清理的污渍感到伤脑筋,大概——我想他习惯了吧。眼见得我的茶杯已经见底了,我只好放下它,起身告诉我那位室友。
      “你简直把这里弄得乱七八糟!”我说,“快走吧,你这个混蛋。”

      我和我那位室友面对面坐进轻便马车里,等着马车夫从浓雾中开辟一条返回贝克街的道理。马车行驶得很慢,我凑近去看歇洛克耳根的伤痕,还好血液早就凝固了。我那位室友摸了下自己的脖子,小声说:
      “它昨天就不流血了。”

      “你早晚会得破伤风!”

      “用酒泼一下就没事,”福尔摩斯满不在乎地说,“我看你这几天过得挺好的,第欧根尼俱乐部,凯特那餐厅,啧啧。”

      “当然,我每天都很高兴,而且你哥哥比你健谈多了。”

      “什么?你说迈克罗夫特很健谈?”

      “至少比你话多,你这个混蛋,你从来都不愿意跟我说话!”

      他用一种审视地目光将我从头到脚扫描了一遍。
      “他都跟你说什么?”

      “用不着你关心,”我气呼呼地竖起大衣领子,“而且你哥哥的浴缸和顶楼的月光浴都很棒。”

      他吃惊得差点能跳起来撞上马车的天花板。
      “他允许你和他一起泡澡?”

      “当然啦,他可比你爱干净多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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