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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名重帝都女神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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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亦姿所料,这个世界上只有她卢亦姿想不到的事情,绝对没有她谢筱薇做不到的事情,只用了七天,全京城都知道有天目山女神医卢亦姿这号人物了。没有不成功的产品,只有不成功的推销,亦姿现在觉得筱薇的这句话实在很牛了。华尔街的宠儿果然不是盖的。因为,她,谢筱薇只用了七天,七天后薇姿医馆就门庭若市了。
第一天到第三天,筱薇考察京城地形,调查人民群众的好恶,研究人民购物心理。
第四天,吞并了京城一家小有名气的医馆,装修整理,改名亦姿医馆
第五天,在筱薇的陪同下,亦姿出现在相府,当朝宰相甄清,清正廉洁,深得民心,不想突然恶疾,太医院的太医们束手无策,当今圣上,爱惜贤臣,贴出榜文寻求名医医治,两天下来,揭榜的不少,却无一能医。而亦姿揭榜时,相府的人虽然觉得她一个女流之辈不行,但依然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放她进去了。一个时辰后甄相清醒过来。一时天下震惊,举国同庆!女大夫卢亦姿医术高明救回国之栋梁。圣上立即下旨厚赏,并且邀请她去太医院任职,她淡淡一笑,回绝道“医者仁心,愿为天下人医。”
第六天,筱薇硬是将前任武林盟主林君山请到了京城,传闻他3年前为拯救江湖于危难,与邪教教主任不复华山一战,断了一双腿。江湖人感念林盟主的深明大义,不知道请了多少当世名医为他诊治,都药石无效。自此后,林盟主辞了武林盟主一职,再未出门半步,如今坐着轮椅重出江湖,竟是为了求见一个名不经经传的小大夫卢亦姿,江湖一片哗然,并且林盟主在亦姿医馆呆了一天后,竟然自己走出来。并且高调送匾“神医在世”过来。江湖再次哗然,原来卢亦姿不但医术高明还是一位女子。女子原来也会医术,江湖又惊叹。
第七天,亦姿医馆正式开张,名声大振,门前却注明本医馆千金一人,每日只医十人,求医赶早。
至此,卢亦姿天目山女神医的名号已经甚响了。成功地将卢亦姿推向了市场,筱薇感慨,小小的两个名人效应而已,在古代,营销真是简单了。
而突然成名的亦姿深深知道其中滋味,筱薇的前期的调查真是没有白做,首先,他分析了现存的两个市场,一个是以宰相为首的士大夫阶级,二是以武林盟主地位最高的江湖人士。然后他了解到这个国家的普遍消费心理是:盲从和攀比。
亦姿提了三个问题后。不得不感叹道,打广告真的不容易。广告业的江湖果然太深了,不是她一个做医生的能够了解的。
问题一,精神矍铄的老宰相为什么会那么巧的生病了?
答:因为筱薇给他下毒了。
问题二,为什么筱薇能请得动素未谋面,威震八方的林盟主?
答:因为在林老盟主在来医馆的前天晚上,腿就被亦姿医治好了,而筱薇要的唯一的报酬就是要他配合我们演一场戏。
问题三:为什么每天只看是十个人?而且价格还那么贵了?
答:物以稀为贵,能随便给人看病的还是神医么?
接下来的一个月,亦姿的医馆蒸蒸日上,只要是上门求医的,全部药到病除。女神医之名响彻大江南北。她又收了几个学徒,悉心教导,医馆一片欣荣。亦姿遂将师父交代的任务成功地抛之脑后,筱薇提醒了她几次,她一副21世纪女强人的派头:“经济独立是爱情成功的保证,女人怎么能成为爱情的附庸?所以在完成师父交代的任务前,我要先完善我自己。筱薇,真正有能力的女子,在遇到王子前,就能活的像一个公主。”
筱薇很莫名,但直觉上觉得亦姿这套人生观与中国大量高薪剩女有很大关系。
但是不管啦,筱薇顺利学会易容后,整个人显得很癫狂,觉得易容实在太妙了,中医果然深不可测,每天变换着样子进进出出,坑蒙拐骗,乐此不疲。而且最开心的是,她在胥国终于可以告别妖精的形象了。改变发色和眼睛颜色后,在21世纪招花引蝶的时尚达人谢筱薇,终于在古代也能呼风唤雨了。
谨记师父他老人家的教导,下山的目的就带一个男人回去。谢筱薇易容后混迹于京城的各大著名茶楼饭馆。改变发色和眼睛颜色的她立刻加入超级大美人的行列。加上她身经百战,猎奇无数,早就是情场老手。她从来都亲自捉刀设计衣服,将现代元素添加到古代服饰中,又擅于化妆打扮,整个人美丽又迷离,神秘又多情。惹的京城一阵狂热,多少贵族子弟相思成疾,天然居一度被踏破门楣。
“谢姑娘,自从别后,日渐思慕,都到茶饭不思的地步了。”当朝太尉的长子笑道。
“嗯?”她右手给左手剪着指甲。
“姑娘久住天然居多有不便,不如搬到舍下小住,也方便我照顾姑娘。”他感觉很受鼓舞,一气呵成说道。
“你为什么要照顾我?”她左手给右手剪指甲。
“我喜欢你,想一辈子照顾你。”太尉家这位长子也没有什么特色,就是寻花问柳的本事比一般的公子强一点,一听到这样的话,抓住机会就开始含情脉脉的表白。
“可我不喜欢你。”她剪指甲,放下剪刀,收工,“送客。”
目睹筱薇只用了一分钟,就拒绝了一位俊俏的公子哥,亦姿忍不住笑道“你啊,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那就不要嫁了,留恋花丛也是不错的。”
“又美丽又神秘的坏女人总是惹人遐想的。”亦姿感慨道。
“是么?我觉得丑死了。我讨厌黑头发,黑眼睛”筱薇郁闷地卷着发梢。这个姑娘一郁闷了扯头发。做不出物理研究课题时,甚至还死命的拉头发。
“哦,我记得你夸过我的黑发?”
“我只喜欢黑发在您的头上,不是我的。您是黑发尤物,我不是。”
“………”亦姿无语了,她记得她有告诉筱薇,“您”的用法,怎么又瞎用了。还有黑发尤物这种成语她是什么时候学会的。
“哎,这个没有见过市面的时代哦,为什么就是容不下物种多样化呢。”
“物种多样化?”
“对啊,他们为什么把金发女郎当作妖精啊,紫瞳怎么了,紫瞳多么美丽啊。”对着铜镜,筱薇持续郁闷。
“你该开心,他们叫你妖精而不是妖怪。这也是一种认可。”亦姿安慰道。
亦姿一直知道筱薇自恋,尤其觉得自己金发紫眸很特别。她还曾经还为《科学》写过一篇详细地调查金发女郎起源史的论文。说什么“金发”基因其实最早起源于10000年前的冰河时代末期,当时的欧洲穴居人由于打猎伤亡,造成男性奇缺,“物以希为贵”,一些原始女性为了增加对男性的性吸引力,开始发生基因变异,进化成金发碧眼的美女。并预言地球上的金发基因也许将会在200年内彻底绝种,因为携带金发基因的人种已经越来越少。地球上最后一个金发女郎将可能在2202年出生于芬兰。
而对于她紫罗兰色的眼睛,她更加骄傲,只是说过,“真可惜,伊丽莎白•泰勒也是紫眼睛的。”所以在这个时代确实很伤她的心的。把她认为她最有魅力的地方都否定了。
“真理是时间的女儿。”筱薇暗淡的笑了笑,“我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他们只是无知而已。”
自那次后,亦姿再也没有看到过筱薇易容,她知道这个姑娘是太骄傲了,她宁可做一个人见人怕的金发紫眸的妖精,也不愿意去趋炎附势,去迎合世人。她真正是个孤高的人,跟她的偶像达芬奇很像。她每天依然打扮的风情万种,美丽妖冶即使没有人懂得欣赏。那些王孙贵族明明被她吸引的要死,却再不敢上前搭讪了,一群人又怕又爱地远远看着她,其实他们也挺可怜,筱薇说的对,被禁锢在自己的思想之中的人,愚蠢的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