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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零叁叁 ...
留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驰着,它的速度越快,我心里便越害怕。跳马,拔它屁股上的毛,还是敲碎它的脑袋,此时只要能让它停下来,我什么都愿意做。
这只死马,方才怎么跑都跑不快,害得我以为它日行千里的名头是个笑话。没想到它跑起来居然这么猛烈,真让人受不了。
“白锦,怎么办?前头如果有城吗?我们不会真撞到墙上去吧?”
“没关系,如果前面有城,我会在快要撞墙的时候抱着你下马,然后让留星撞死。”
我仰着头看了看白锦,突然感到一阵发寒。是谁说最毒妇人心啊,说这话的人真是傻毙了。
于是留星就这样跑了很久,终于,在一条河边,它停了下来。
“奈河居然真的是往这一边……”我看着湍急的河水,觉得很忧郁,原来我和柳让果然都是路痴,白锦说的话才是真理。
“我说过,应该是往左走,你不相信我。”
“那……我们怎么过去?”
“自己游过去。”白锦耸了耸肩膀,抬脚作势要踹我下河。只是他的鞋尖都还没有碰到我,留星已经飞起一蹄子将我蹬下水中。
如果我没有记错,老子曾经说过:道可道,非常道。
我觉得到了我这里应该是:衰可衰,实在衰。
在水里挣扎时我也不忘瞪着一脸呆滞的留星,上岸之后它最好是跟我解释清楚,如果它是故意将我踹下水,我今晚一定要吃碳烤留星蹄。
白锦看到我就那么大头朝下地跌入水中,估计也觉得诧异,他大概以为是他将我踢下去的。白锦转过脸,看到和他的脚平行的那个留星的蹄子,他才释然了。释然了的白锦迅速下水,将我救了起来。
白锦将我抱出水面,其实这时我是很清醒的,因为在水里根本没呆多久,晕水晕得不怎么严重。但是我就是不想睁眼,我想看看白锦会拿一个昏死过去的柳小顺怎么办。于是我一面唾弃自己无耻,一面紧紧闭着眼睛,让自己“昏”得更像一点。
我装的正起劲,却突然感到白锦拿脚尖点了点我的腰侧,“柳小顺,别装了。”
我一动不动。
“起来,躺倒干一点的地方去。”
我不动如山。
“河边水汽大,躺久了容易害病。”
我面不改色。
“柳小顺,别逼我野蛮。”
随便他野蛮,反正我就是笃定了不理他。
于是我听到一阵衣裳的窸窣声,应该是白锦蹲下了身子,然后他的手来到我的腰间,缓缓地抚过小腹,肋骨,接着……他毫不手软地点了我的笑穴。
我佩服他,真的!我柳小顺认识他这么久,第一次觉得他很无耻。
但是我是谁?我是被人撒了痒粉都能不掉一根毛的柳小顺,区区一个笑穴能奈我何?于是我继续“昏迷”中。
这个时候白锦应该怎么做?我觉得他是不是应该嘴对嘴的给我渡几口气进来呢?那么矜持,亲我一下他的嘴又不会烂……
我正这样想着,却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嘴唇上舔了一下。
靠!不会是流星吧……想到它那张呆滞的脸,我恶心得就要吐了,于是准备睁开眼睛。可正要睁眼的瞬间,我感到脸侧一阵微凉,那是白锦的指尖,我感觉得出来。
白锦的指腹上有薄薄的茧,抚在脸上有微微的痛感,与他的唇形对比鲜明。他的唇非常软,触感轻柔,像羽毛拂过一样。
我突然觉得身体想是被火烧过一般,猛然起身,将没有防备的白锦压在地上。
“你……”白锦的手仍停留在我的脸颊,似乎没有多大惊诧,眼神平静而无辜。
说真的,我对俊俏的男人很没有抵抗力,对双眼明亮眼神无辜的俊俏男人尤其没有抵抗力。更何况这个男人是我的相公!于是我咬住他的嘴唇,不太温柔地撬开了他的牙关。
白锦挣了两下,没怎么用力,见我吻得投入,也就软下身子由着我去了。
强吻了别人之后应该说什么?这个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因为其实吧,刚才是我的初吻,我承认我吻得很不专业,甚至将白锦的嘴唇都给咬破了。
看到他躺在地上轻轻揉自己的唇角,眼神好像有点迷惘的样子,我咳嗽两声,终于对他说道:“呃……白锦,其实吧,你的嘴唇好软……”
“你在鬼扯些什么!”方才还很平静的白锦突地从地上坐起来,怒气冲冲地瞪着我。
“我是说真的,味道也很好,比酒还好。”我发誓这已经是我能想出的最高级的赞美,为了表示没有撒谎,我还笃定地点了点头。
虽然逗他的成分居多,但我确实没有胡扯。白锦的嘴唇柔软细嫩,舌头柔韧滑腻。他的口里有淡淡的苦味,想是常年吃药的结果,但这种苦味不禁不让人排斥,反而显得很诱人。不行,不能想,再想鼻血要出来了。
于是白锦脸红了,脸红了的白锦转身走到留星的身边,从马背上的背囊里取出竹筒,咕嘟咕嘟地灌了好几口水。
我觉得我再那样看着他,搞不好他会羞愤而死,于是我将自己平摊在岸边的鹅卵石上,晒毛。见白锦半天不过来,我便张口对他嚷道:“相公啊,我们怎么过河?”
“从七里屯那里有座桥,我们可以从桥上过去。”他将留星牵到我面前,将我拉起来,翻身上马。
“白锦,你方才分明能制住留星,为什么放任它跑得那么过火?”
“想甩掉柳让。”
“诶?!这是为什么?”我感觉有点奇怪,柳让虽然与白锦不太合,但也没有不对盘到那种程度。难道白锦真是个小心眼?这可太遗憾了。
“他打你。”
“……”我抬起头,发觉白锦的表情不怎么好。其实我平时被柳让欺负得多了,倒不觉得被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经白锦一说,我才发觉我身为一个女人,居然被一个男人揍了!么多年,这样真的很不行!
“他打你的时候,我会想揍他。”白锦补充道。
我看了看白锦一脸认真的脸,觉得有夫如此,还真是不可多得啊……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无非是兵器、武艺和衣食住行。凝山地势偏僻,并且离初云镇颇远,于是在走了一段官道后,我们面对的便一概是或狭长或忐忑的羊肠小路。
我听说舅娘有个很管用的工具,具体是什么不知道,反正坐那个东西到凝山也就是一炷香的功夫。我一直没觉得舅娘是个小气人,但她从来没把那东西给我看过,更别说借给我,这让我感到她原来是个铁母鸡。而且她和舅舅都会御剑,去一个区区凝山自然是毛毛雨,可我和白锦柳让不同,我们只能骑着马在路上慢慢颠,这真的让我觉得异常忧郁太吃亏了。
我突然发觉我这个侠二代真的是太不上进了,不仅没有得到舅舅舅娘的许多真传,还十分不思进取,这样真的很不行。
走了大约两个时辰的崎岖小路,我们终于看到了一座茅棚,上头用红色的篆体写着一个大字:酒。
“柳让,要不要进去喝一杯?”我转过身去,发觉身后搂着我的是白锦,柳让根本不在,于是很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对他解释道:“唉,其实我一般在喝酒的时候会想到……唔……”
我还没说完,却突然被白锦托起下巴,轻轻吻了一下。我顿时犹如被雷劈了一般,并且极度怀疑白锦其实是在鹿霖书院的大火中被房梁砸了脑袋。
“哪个好?”他问我。
“啊?!”我愣了一下,突然醒悟,立刻表明态度,“当然是你好,你好!有了你谁还要酒啊……”
“那以后别喝酒了。”白锦扯了扯缰绳,留星便又跑了起来。
“那,以后我想喝酒的时候都可以这样?”我伸手去碰他的嘴唇,被他啪地一声打出一道红印。我郁卒,难道我这人真的很欠揍么?为什么我竟然没有感觉到……
白锦驾着留星往前走,良久,他突然问我:“你不会随时随地都想喝酒吧?”
“以前会。”我往他怀里一靠,“但是今后我会留意,尽量选在没有人的时候想喝酒。”
我仰起头,看到他线条明朗的下颚,发觉他果然连脖子都红了。
我和白锦就让留星这样不快不慢地走着,过了四个时辰,居然就看到凝山了。这让我觉得留星方才不是在跑,是在飞。
凝山的风景十分好,但坏在没有捷径可走,只能一步一步往上爬。对于一个连续走了四个时辰山路且不为赏景的人来说,再怎么好的风景都是浮云,于是我现在唯一的感觉其实就是四个字:好高,好累……
我并不是说自己的体力差,但是据说舅娘从前学艺的时候,每天都将这高可入云的凝山翻来覆去的爬上好几遍,这让我不得不对她十分佩服。难怪当初她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散人硬生生地成了一个响当当的女侠,还被人称为仙子。虽然也有人叫我柳仙儿,但那是讽刺,我懂得的……
凝山常年云雾缭绕,云层遮盖的峰中腰有一个山崖,那便是非欢和小白居住的狐崖。狐崖被厚厚的云层盖住,寻常人在山下根本发现不了这山中腰的别有洞天。。
我和白锦爬上狐崖,便看到那上头有做造型独特的楼阁——天涯海阁。这楼阁飘渺如云,古朴精致,也可以算是琼楼玉宇了。
我之前就听人说起过,我舅爷爷萧毓是个很有仙风道骨的人。这样想一想韩为出家当道士就不难解释了,我估摸着韩为不是被家人逼的。恐怕还是有遗传,或者根本就是有样学样。
走进天涯海阁,我便看到一位白衣似雪,飘渺得像仙女似的美人,想来这就是非欢了。旁边一个白头发的男人虽然是背对着我们,但我估计他应该是我舅爷爷。至于被一个小孩踩在身下的那位,虽然长得也很仙风道骨,但看那年轻的相貌,我估计应该是非欢养的小白。看来这凝山是个好地方,住久了人人都变得很脱俗,以后我得来常住。
非欢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男人,颇不满地说道:“老妖精,你就好了,死来死去一个样,我们还要摆这么多造型。”
仙风道骨的男人睁开眼睛,将小孩子从身上扒拉下来,瞪了非欢一眼说道:“又不是我儿子,我勉强陪你们带小孩已经是给足你们面子,你再敢多嘴,小心我明天往凝山的泉水里下巴豆!”
我这才明白过来,那位背着我的白发男人是非欢的相公,而仙风道骨的男人……居然是我的舅爷爷萧毓……
为什么消失了这么久……
其实是身为农民工的我……
返乡了一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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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零叁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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