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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私奔吧 ...

  •   旅行的第一站是草原。
      头上是蔚蓝如布的天空,脚下是一望无际的草地,蒙古包零星散落,我站在天地之间,看一阵风卷起洁白的云朵作画,看一群牛羊化作花纹点缀绿茵。我想伸手拥揽一阵草香,却被归年抱了个满怀。
      他将帽子扣到我的头上,又将我的防晒衣拉紧拢好:“小心些太阳。”
      “我又不是女孩子,哪有那么娇气。”我不满地瞥了他一眼。
      “是是是,你不娇气,是我娇气。”他一边说着,一边将防晒霜往我脸上糊,“是我要拉着哥哥抹这些,哥哥是陪我抹的。”
      这样宠溺又带着调侃的话让我脸上一热:“许归年!”
      我作势要打他,被他一把抓住手塞进了口袋。见他一脸笑嘻嘻的模样,我正欲说些什么,这时余光瞥见接我们的人来了,我便住了口,想将手抽出来……抽不动,我抬眸看了他一眼,他好似浑然不知我的意思,还用手指轻抚了抚我的手背。
      哎……算了,我轻叹了口气,那就由他吧。
      对着归年我总是生不起气,一句话,一个动作就能让我平息心中的怒火。
      我们就这样牵着手走了一路,哪怕回到了酒店,他还是不松开。
      “许归年!你松不松开!”
      “……不松。”
      我和归年就这样站着,牵着,干瞪着。最后还是归年先败下阵来,可怜兮兮地摇着我的手:“就陪我睡一会儿,起来就松,好不好嘛?”
      湿漉漉地眼神,可怜巴巴的语气,归年真是太了解我了,完全拿捏了我的软肋。
      “好不好嘛~晚君~哥哥~宝贝~”
      眼看他越叫越离谱,我赶紧用另一只手捂住他的嘴:“行行行……你别乱叫了。”
      手心一阵湿热,一股酥麻感传遍全身,我像触了电似的收回了手,恶劣,实在是太恶劣了!
      我其实没什么睡意,便睁着眼,用手指勾勒着他的睡颜,这张脸我是要记一辈子的,最好能记到下辈子,只是不知道那时的他还会长的和现在一样吗……
      归年长得俊俏,虽然不是那种一眼惊艳,却是耐看的,越看越好看。想当初在大学时,喜欢他的人可不少,经常会有女生找他要微信,送情书,还会找到我帮忙转交。即便在一起了也不能抵挡女孩子们的热情,这可让当时的我们苦恼了好久。
      但后来就没有这种烦恼了,因为那个傻子居然公然在校园墙和学校论坛上秀恩爱,无论对谁都介绍:“这是我男朋友。”
      后来开始工作,有时有饭局会带女伴。他从没想过带别人,哪怕我们会遭受一些非议,他说:“我就是要告诉所有人我是有主的,我们很相爱,我的爱人是你,只会是你。”
      他的爱张扬肆意,却又小心翼翼,就像对待一件易碎物品,所以我总会对他纵然再纵然些。因为我爱他,所以我希望他也能爱的轻松,顾虑太多会很累的。但后来,这些琐碎反倒成了我们的日常。
      不是刻意,而是习惯。
      望着他的睡颜,我也有些疲倦。
      在梦里,我看见一片洁白的花海,花海中间有一座高塔伫立……

      再次醒来,已经到了中午。
      归年醒的比我早,我一睁眼便是他放大几倍的脸,我想抬头揉揉眼睛,却发现手还被他牵着,干脆直接扑进他的怀里蹭着他的胸膛撒了会儿起床气。
      “我饿了。”
      “那我们起床,这家店有提供羊肉汤。”
      “好。”
      归年找的是一家蒙古包酒店,每个蒙古包就是一个单独的房间,大厅则是一栋双层的小木屋。
      我们坐在靠边的位置,慢慢地喝着羊肉汤,汤的味道很鲜美,但我的胃里却不见得舒服。常年的胃病让我对此麻木,即便胃里翻江倒海,我仍能面不改色的吞咽食物。
      一只手夺走了我手里的碗:“你的胃又不舒服了?”
      “嗯。”我总是惊讶,为什么归年每次都能第一时间发现我的异样,“有点。”
      闻言,他皱起了眉头:“难受就不喝了,你刚才也吃了不少了,等会儿回去吃点药。”
      “不用吃药,也不是很难受。”我摇摇头,拒绝了这个提议。
      我不喜欢吃药,也不喜欢医院,因为胃病,我总是会去医院,我讨厌那股子消毒水的味道。从小到大我喝了不少药,中药,西药,但都不见得好,后来干脆就不吃了。乔晞的身体很不好,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经常会进医院,好几次在生死线上徘徊,我讨厌医院,因为乔晞也讨厌。
      但后来和归年在一起后,我似乎又没那么得讨厌医院了。因为每次去医院时,归年总会陪我一起,会耐心地哄着我吃药。我也想快点好起来,这样归年就不用陪着我忌口了,所以这些年我也按时吃药调理。只可惜调养比不过损耗,病情更严重了。反正左右都是要死,我也不想再吃药了。
      归年没有接话,仍旧皱着眉,我轻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越过小桌,柔柔地按在他的眉间:“不要老是皱着眉,放松些,真没那么严重。”
      “嗯。”他轻声答应。
      回到房间后,我去洗了个手,抬头看了眼镜子,才发现自己的脸色是那样的惨白。
      难怪他的眉头皱得那样深。
      顺手洗了把脸,回到床边后,我看见一杯温热的水和我常吃的胃药,无奈地摇了摇头。
      真是,都说了我不吃啊。
      虽然这么想,但我还是端起水杯将药咽了下去。
      药片在嘴里化开,苦涩的味道自味蕾传至心脏,胃里的阵痛无时不刻地提醒我快要死掉的事实,每每想到,心情总是忍不住的低落。
      “晚君!”门外传来归年的呼喊,“到外面来!”
      我收起思绪,将悲伤融入水里,一口吞入腹中,挂上一抹浅笑向着门外走去:“怎么了?”
      当我掀开蒙古包的门帘,映入眼帘的是骑着马与人谈话的归年,一时间好似时光穿梭,回到了十二年前的一个秋天。
      那时我正陪着乔念去朋友的马场,我不爱运动,所以并未上马,只是在一旁的休息区与朋友聊天。
      一开始我的余光一直追随着乔念,但很快我就被一抹白色吸引。
      他伏在马背上,似乎正在与人比赛,握着缰绳越过障碍,身后的其他人被他甩开好远,一骑绝尘地抵达终点,在调转马头时,我看到他脸上自信的笑容,好一个意气风发,我甚至情不自禁地脑补,若他换上火红的飞鱼服,又会是怎样的鲜衣怒马。
      “晚君?晚君你有在听吗?”
      听到朋友的呼唤我才大梦初醒,发觉自己走神了那么久,完全没听见他说话。
      “你在看谁?”朋友顺着我的视线看去,“哦——是归年啊,怎么样,他是不是很帅?在这儿啊,我就没见过比他骑术更好的人了。”
      “是吗?他很厉害?”
      “是啊,很厉害。”
      “连你也比不过?”
      “比不过,上次和他赛马,我差点连他马蹄卷起的灰尘都看不见。”
      真有那么厉害吗?
      我好奇地看向那少年,看他驾着马缓缓向我走来,回忆与现实地边界模糊,就像我曾经无数次想象的那样。鲜衣怒马的少年郎骑着高头大马,略过两边的人群,坚定地向我走来,在我的面前,为我停留。
      是的,他很厉害。心底的声音在叫嚣。
      鬼使神差地,我向他伸出了手:“许归年,带我私奔吧。”
      私奔吧,私奔到天涯海角,私奔到世界尽头,私奔到生与死的边界,私奔到那书中所描述的,幸福的高塔。
      我见他有一瞬间的错愕,不过瞬息,我便感觉手上一阵温热,他紧紧地握住我的双手:“好。”
      我们共乘着一匹马,向着远处一路狂奔。前方是高呼自由的风,是吹散阴霾的风,往后靠,便是归年宽阔的胸膛,隐约间,我似乎能听到他强劲有力的心跳。
      私奔吧,抛下一切去私奔吧,不去管未来怎样,不去管世俗蜚语,只在这世间,做一对自由幸福的流浪者,彼此相依。
      我们在草原上漫无目的地跑着,直至前方出现一条蜿蜒曲折的河流,像一条银色的绸缎点缀在这片鲜绿中。
      我们放慢脚步,享受起此刻无人打扰的宁静。
      临近河流,我们下了马,走在草地上软软的,好似踩在云端,虚浮,不真实,又好似身体飘飘然,一阵风过,便会随风而起,直上万里,
      这种感觉是新奇的,是过往的三十年里不曾有过的。
      在大多数人看来,我的家庭是幸运的,父母都是杰出的商人,两家祖上也皆是经商世家,作为家中的嫡长,又是男孩儿,就像出生便在罗马,不用努力,便什么都拥有了。
      “好羡慕你,零花钱怎么花都花不完。”
      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总会听到来自同学的艳羡。
      但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好羡慕的,于我而言,我的家庭是不幸的。
      父母是联姻,他们之间没有情爱,只有利益,结婚是因为利益,生孩子是为了利益。
      我很少在家里同时见到他们两个人,哪怕是见到其中一个的机会也屈指可数——他们永远忙碌于他们的事业,每天都在为了他们的事业各自奔波。
      也许他们对我是有爱的,只不过在他们的心里,利益永远在最前面,他们送我去各种各样的兴趣班,请各种家教,参加各种比赛。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或者说他们根本不在意。他们不在意这些比赛,学习会不会让我喘不上气,他们只在意这些比赛以及拥有各种成就得儿子能在生意场上带来怎样的炫耀资本。
      八岁那年,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哥哥。一开始,他们并不想要二胎,因为我这个继承人足够的优秀。之所以后来又改变主意,当然不是因为我曾苦苦哀求他们一整夜,恳求他们将ta生下。而是他们见别家儿女双全,自己却子嗣单薄,多一个孩子说不定能多给他们带来一份助力。
      乔念、乔晞的出生让我的生活多了一抹光,在医院见到她们的第一眼,我便立下誓言,不会让她们成为第二个我。这个家的冷漠与苦难我一个人忍受便够了,他们只要快乐地成长便好。
      我变得比以前更加优秀,更加努力,不论学习、艺术、体育,我都尽量做到最好,只要他们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乔念和乔晞便能有片刻喘息。
      在校园里,我是全方面发展的优等生,在外,我是优秀内敛的合格的继承人,在家,我是温柔的哥哥,是听话,不让人操心的长子。
      我将一切都呈现出最好,我将所有坏情绪积压,以至于自己满身疮痍,我几乎没参加过什么同学间的聚会,也没去什么地方旅行过,因为我不论去什么地方,都是来去匆匆,从来不曾在哪处停留。
      上学时在校园里奔走,工作后在写字楼里穿梭,脚下踩的不是平地便是高楼。
      我蹲下身来,拘起一捧水,水里倒映的是一整片蔚蓝的天空。
      一只飞鸟自天空划过,猝不及防的,归年便闯了进来,闯进了水中倒影的画面,闯进了我破旧不堪的世界。
      我背靠着他的腿,在他的脚上坐下,抬头仰望着他,漆黑如夜的眼眸闪烁着星光,那片星光的中间,赫然都是我的身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眼睛。
      “在想什么?”他俯下身来,轻声问道,“走神好久了,宋小朋友。”
      “没大没小。”我的嘴角不住地上扬,在看到归年的那一刻,我总会不由地感到放松,会想对他笑。
      我将双手打开,看着水滴重新投进河流的怀抱,手上残余的水珠被我使坏似的洒向归年,看他略带狼狈地闭上双眼,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笑着笑着,我觉察到一股杀气,立刻收敛了笑容,起身就想跑,却被一把揪住后衣领,一阵天旋地转我被压到了马背上,随后便是细密绵长地吻落下,口腔内的空气被掠夺,我不由地想要哼咛,却被他强势的攻略城池,连最简单的音节也发不出。
      我不知道这个吻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知道再回神时,我已经被他轻轻地揽进怀里,身体软的不像话。
      “还玩吗?”
      我的头顶传来戏谑的笑。
      “哼。”我轻哼一声,把整个人的重量全压在他的胸口,“下次还敢。”
      我们沿着小河漫步,归年牵着马,我牵着归年,我们一路向着高出行去。看着牛羊渐远,慢慢变成一个个小点,原本还算宽阔的小河也成为一条绸缎,泛着鳞鳞的光芒。
      在以前,我们生活在快节奏的城市中,偶尔的约会也是在电影院这些室内场所,对于世界的认知,总是来自银幕与电子屏。工作的繁忙,让我们从未想过远行,像这样,花上半天的时间用在漫无目的的游走上,是以前不曾设想,也不会设想的。
      原来已经走了这么久了呀。
      我回头望向来时的路,浅草将脚印没去,牛羊已经瞧不清,那一条蜿蜒也被浅绿淹盖。
      我们从何而来?
      我已经有些辨不清方向
      我们从何而来?
      是问方向吗?也许是吧
      我们向何而去?
      不知道,但……有身边的人在,去哪也无所谓。
      我微微侧头,偷偷地看着归年笑,不想他也在看着我,当两道视线交汇的时候,我的心脏好像漏了一拍。
      世间风景千万,唯有他是人间绝色,再美的风光,此刻也在他的光芒下逊色。
      “你……啊!”
      我正欲说些什么,却突然脚下一空,整个人向前栽去,好在归年一直牵着我的手,避免了我与泥土的亲密接触。
      “怎么了?”他关切地问。
      “没事,不小心踩空了。”我试着动了动脚,一阵刺痛让我倒吸一口凉气,“好像崴到脚了。”
      他肉眼可见地紧张了起来,蹲下身来挽起我的裤脚,见没有特别明显地肿胀才松了一口气,“草原上地形多变,我们上马吧。”
      “好啊。”我微眯了眯眼,“你抱我上去吧。”
      我张开双臂,任由他抱着,此时,我也是庆幸的,常年的胃病使我的体重一直偏轻,能很轻松地被他抱起。
      在他的怀里,我能明显地感受到紊乱的呼吸,以及他那握着缰绳的,僵硬的手。
      都在一起多久了,怎么还纯情地和刚谈恋爱时那样。
      我看着他泛红的耳尖,起了坏心思。我偏过脑袋,热息喷洒在他脖颈上。
      “别闹。”他慌了神,声音中带着些嘶哑,我清晰地感受到身后有股炽热。
      我向来不是什么乖巧的人,在他说话时,我便盯上了他滚动的喉结,直起腰,一口咬上。
      “!!!”
      原本还在慢悠悠地行走的马儿停了下来,我听到归年的咬牙切齿:“宋晚君!”
      “我错了!“见归年有些生气了,我连忙认错,但心里想的却是就是不改。
      以归年对我的了解,他肯定猜出了我的心口不一:“宋晚君,要是不让你吃点苦头的话,你肯定是不会记住这个教训的。”
      “什么?”在我还有些懵的时候,我感觉到身后有只手钻进了我的衣服里。
      “许归年!你干什么!把手拿出来!”
      我开始有些惶恐,这可是在外面啊,光天化日之下的,他怎么敢!
      但事实证明他真的敢。
      我筋疲力尽地靠在他怀里,闭着眼不去瞧他:“许归年,白日宣淫,可耻啊。”
      “我看你不是喜欢得紧?”闻言,我仰起头瞪了他一眼,他像只餍足的大狗,在我的颈间磨蹭,“下次还撩吗?”
      我不说话,只是闭着眼往后一靠,整个人懒洋洋的:“我累了。”
      我听见他的轻笑,一只手将我揽紧,一只手驾着马:“你休息会儿,我们回去了,”
      “嗯。”我轻声应道,归年的怀里慢慢的都是安全感。
      原本只是想眯一会儿,没想到真的睡着了。
      再睁眼时,太阳已经向西倾斜,马上就要落下了。我们再一次路过那条溪流,再一次遇见那群牛羊。
      “阿年。”
      “嗯?”
      “此情此景我想到一首诗。”
      “什么诗?”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

      等我们回到酒店,太阳已经完全西落,唯有天空独留几分暮色。
      归年去还马,我便去冲了个澡,等我出来时,餐桌上已经摆了好些吃食。
      “洗完了?”今天怎么这么快?”他对着我挑了挑眉。
      我擦着湿发,坐到他的身边:“这不比南城,我怕热水不够,你也快去洗洗。”
      他笑着揽过我的肩,烙下一吻:“这就去,晚上会有篝火晚会,届时会有宴会,你先吃点零食垫垫肚子。”
      我轻声应下,扫了一眼桌上摆放着的烤羊排,烤羊腿,也就一个奶酪能算进零食吧。
      我切下一小块,奶香浓郁,入口有些酸甜,好吃!口感也软糯糯的,完全符合我的口味,于是,我一口奶酪一口牛奶,将奶酪吃了大半。
      等归年洗完澡出来后,奶酪就剩下一小块儿了,我看着盘里的零星一点,有些意犹未尽,咬着勺子,问道:“你要吃这个吗?”
      “你吃。”他走过来拿掉我嘴里的勺子,来了个深吻,“我尝个味道就好。”
      “小流氓。”在吃下最后一口奶酪后,我恶狠狠地咬着勺子盯着他。
      归年很喜欢接吻,从我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吻起,他便想着各种各样的理由讨要一个吻,或温柔,或凶狠,或饱含爱意,或充满情欲……在一起久后,接吻的频率更高了,早安吻,晚安吻几乎天天都有,开心了要吻,难过了也要吻。
      一开始接吻,他总是绞尽脑汁想各种理由,生怕我拒绝,得到我的首肯后,便像个得到了心念已久玩具的孩子,能开心一整天。后来他没有再想那些现在看起来有些幼稚可笑的理由,而是因为他想亲了便亲了。
      对于他的强势,我总是很受用的,对于他的要求,我也总是纵容的,不用开口询问,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能读懂对方的意思,这是我们十年来的默契。
      “生气了?”他绕到我身后,从后面俯身环过我。
      像只大狗。我心想
      “没有。我哪敢生你的气呀。”
      “我错啦……”他亲昵地蹭着我的脸,说话间,气息喷洒在我颈侧,痒痒的,我有些别扭的转过了头,“去看篝火晚会吗?”
      “好啊。”
      晚会的地点在酒店大厅的院子前。
      中心有一个大火炉,四周是一圈跑马道,再外圈是一圈围栏,围栏外是一层层的高台。
      来的有些早,晚会还没开始,我们便先去觅食。
      草原上从不缺羊肉,宴会厅里摆着的都是些硬菜。
      我的胃不好,吃多了不好消化,便每样只吃一点点,相比之下,归年吃得要多得多。
      “这是手把肉的汤,你喝些暖暖胃。”他递给我一个小瓷碗,碗里是鲜香的肉汤,一闻便知汤的鲜美。
      “好。”我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着,热汤下肚,暖了胃,也暖了心。
      有人爱着的感觉真好呢。
      汤足饭饱后,篝火晚会也要开始了。
      我们随着人群入场,在台阶上入座。
      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酒店大堂的灯还亮着,忽的,黑夜中亮起一点点鲜红,他们在漆黑的夜里连成一片火焰的旗帜。
      马蹄声自远处传来,草原的汉子们手里握着火把骑马入场,绕着火炉奔跑一圈后,将火把传递给身穿着草原服饰的姑娘们,由她们将火把投入火炉,火焰冉冉升起,气氛随着栏杆的开放逐渐升温。
      人群开始躁动,所有人都越过围栏,聚到火炉旁开始载歌载舞。
      我和归年也混进人群,我的身旁是一个小姑娘,不过七八岁的年纪,胆子很大,一点也不怕生,一手牵着她的妈妈,一手向我伸来。
      或许是我被这喜悦感染,又或许是她那带着童真的,清澈的眼眸像极了小时候的乔晞,我轻轻地伸出一只手,对她温柔一笑。小女孩用她那不大的手掌牵过我的食指,开始快乐地舞动起来。
      归年的另一边是一位老大哥,似乎还喝了不少,见归年迟迟没有动作,还用他那涨红的脸登着归年:“挺大一小伙子,又不是姑娘家家,那么扭捏矫情作甚?”
      闻言,一旁的年轻女子连忙对我们道歉,解释说他的父亲喝多了,让我们多多包涵。
      我们自然是不会向醉鬼计较,只是有些哭笑不得。
      最后归年还是拉上了大叔的手,大家围着火炉载歌载舞,好不快活。期间,那位醉酒的大叔还高歌了几首,那气势,豪迈的好似要气吞山河,跑调也磨灭不了他的热情,只是他的女儿在一旁捂着脸,尴尬得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唱到兴起时,拉着归年高举起双手,舞起来,还问道:“小伙子,你怎么不唱啊?”
      可怜的归年想走又走不掉,被迫社死,而我早就远远地退到了栏杆边缘,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他看向我的表情生无可恋,听到大叔这般问话,欲哭无泪;“叔,我五音不全,就不扫兴了,您唱,您唱。”
      听到这话,我一下绷不住了,如果说归年五音不全,那我可就找不出这世上唱歌好听的人了。
      之前在大学时,元旦汇演节目不齐,他被赶鸭子上轿上台表演了一曲,气息很稳,音也很准,好像专门学过一样,只可惜也只听过那一次,不免有些可惜。
      “许归年!”我朝着他喊道,“唱一首!”
      我见他满脸错愕,嘴角便不住地上扬。
      晚会是热闹的,他们站在火焰的照耀下,就像站在光里,而我站在光与暗的边界,静静地看着他们欢喜雀跃。
      繁华与喧嚣过后,是寂静漫长的黑夜,我坐在不远处的小山包上,仰望着漫天繁星。
      脖子上一阵冰凉,激起我一身的鸡皮疙瘩。
      归年在我的身旁坐下,手里拎着两小壶酒,递给我一壶:“这是奶酒,刚刚那大叔的女儿送的。”
      “她送你酒干嘛?”我嘴角勾着笑,凑向他。
      “说是补偿我的精神损失费。”他顺势将我往怀里一揽,“小朋友吃醋了?”
      “哈?我怎么会因为这种事情吃醋?”我不满地反驳。
      “不用吃醋。人家孩子都三岁了。”归年搂着我翻了个身,“而且,我只喜欢你。”
      我们的气息再次纠缠,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在漫漫长夜中,比黑夜更黑,比繁星更亮的,是他的眼眸,交缠的水声,紊乱的气息,无不令我沉沦……我闭上眼,享受这个只有我们的星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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