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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齐守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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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过,我只能看他三秒,最多五秒,简直~~如雾如电如幻影。握着专辑的手汗湿汗湿的。靠,我紧张个屁,又不是没见过他。可是,我确实没见过这样的忠信啊。他看起来沉稳,自信,举手投足已隐见气势,还有,他身上的古龙水味道很优雅,呃~~脸上的粉底也够多哦,老天,我这辈子也没想过忠信会用粉底?好刺激,真是,我忍不住笑。
轮到我了,我手上的专辑被他助理拿去给他签名。他签了,我的笑容未敛,忠信签好抬头,恰巧与我对视。他笑那么好干嘛?他应该没认出我来吧,不是,他认识我,他只是还来不及给我别的表情。然后专辑又被塞回到我手里,我被后边的人推开。
我努力握紧手中的专辑,试图在塑料外壳上感受到忠信的体温,没有。我想,我只有三秒钟,而且,我忘了跟忠信握手。回头看他,他保持一贯的从容淡定,礼貌温和,或者,他并不认识我,刚才我会错了意。不过,不过,我应该满足了是不是?又或者,我应该埋怨忠信签名速度太快?也不是,呵呵~~日子有功,日子有功。
脱离喧闹的人潮,我捧着专辑去阴凉僻静点的地段休息。快中午了,艳阳高照,站在空地人多处热的受不了。阳光透过树梢,在我的紫衣上投印出一片班驳又接一片班驳,我的布鞋上张牙舞爪的横着不知被谁踩上去的鞋印。突然觉得讽刺,我是说我穿着旧衣来参加他的签售会这件事儿,简直就是个玩笑。我到底想做什么?在做什么?其实他认出我来又怎样呢?这是个支离破碎,莫名其妙的玩笑。
一朵香气袭人的落花掉到我的鞋上,抬头看才发现,我站的这条街夹路花朵,全是白兰,绿叶白花,芬芳郁结,交错纠缠,恍若时光,密如丝网,伸出手触摸,试着拉回来,只抓一手的灰。
人生走出一个岔口就是个岔口,岔出去了真就没的回头。当年,如果我不是去追一只风筝被车撞到,这个世界上可能就不会有一个叫邱仲信的明星,我可能不会这么冷清,这么无聊,我身边可能多一个叫忠信的男人。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的假设,我也只是这样想想而已,如果我注定是孤独的,忠信注定是个红星,老天不让我撞到腿也一样会出另张考卷给我。
记得当年,医生告诉我以后不能再走路的时候,我真的好难过,尤其是对着忠信,对着他的青春,他的懒散,他的纯净,他的优秀,谁忍心耽误他?我出车祸后,忠信从来没对我说对不起,可我知道他有多歉疚,他觉得,我出事是他的错,是因为他没照顾好我。
我很怕,怕他留在我身边是因为他觉得对不起我。另外,我也害怕有一天,他会为他留下来的决定后悔。而我所害怕的事情,我都无法对忠信坦白。我没忘记我跟他提出分手的那天,他眼里含着泪水,强颜做笑,与我所有的害怕相比,我最怕最怕的就是忠信哭,我舍不得他难过。
我并不知道,忠信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而去四处筹钱,而且接拍了偶像剧。那些日子,我单纯的努力让自己振作一点,我不想让所有人为我担心。只是为了振作自己,我的力气都快用光了,别的一切我都无暇他顾。现在想,那样的自己其实也很自私。
后来,有中医提出,气功和针灸应该对我有帮助,所谓病急乱投医,我才决定随母亲去莲花山一行。临行前忠信去车站相送,雷打不动的捧了鲜花,不是一支,不是几朵,不是一束,是一树,几乎可以扛着走。
忠信说:“只要你喜欢,我可以把全世界的玫瑰都送给你。”坐在轮椅上的我,轮椅前短发的帅气男孩,还有大树的玫瑰,这点风景另所有旅人侧目。而我,应该是骄傲的,可事实上我想哭。
汽笛长鸣,火车即将远行,我在车窗前叮嘱快红了眼圈的忠信,“你不许哭哦,不许大声喊我的名字,很丢脸的,还有不许学电视长剧那样追着火车跑……”
忠信都不敢看我,耷拉着脑袋,可怜兮兮的,装不耐烦,嘴里反复念叨,“知道了,你好罗嗦。”
火车开动,我那些不许全部作废,忠信一路叫我的名字一路追火车跑,“守镇,你要给我打电话,给我短信,你包包里我放了几包开心果,你别忘了吃,守镇,你要记得想我啊……”
我挥着手,看忠信的白毛衣,牛仔裤,大头皮鞋,半长的藏青外套,露在黑发外的大耳朵,还有跑在风里的姿势,在我的视线里越来来远。那时,我以为忠信一辈子都只肯梳黑色短发,招摇着他比别人大点,但是生的十分齐整的大耳朵。而我,只是暂时离开,等我回来的时候他仍然是这个样子,不会改变。
莲花山是个很漂亮的地方,虽不及许多名山大川大寺院那样庄严堂皇,但也香火鼎盛。我们居住的旅馆附近有条路叫长生路,我每天会在那里散步。对,我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要依靠拐杖,气功和针灸这两样传说中的东西确实帮到了我。
替我发功治疗的那位师傅说,除了治疗得法之外,主要是我够毅力,还有,他说我和我妈都是善良的好人,菩萨疼好人的。真是天晓得,我当那位师傅说的是真的好了。其实,与其说我有毅力,不如说我想好起来的决心特别强烈,和我想回家见忠信的心情一样强烈。我离开他有几个月了,不过,我没在电话里告诉他我已经可以拄着拐杖行走,我想哪天不通知他就站在他面前,他一定好惊喜。
一日黄昏,我如常去长生路散步,晚霞就在我眼前闪耀,我心情特别好,平和温暖,或是因为能走的关系,不再烦躁,整个人安静清明多了。其实我只是想试试,没什么特别目的,就好玩样的,把拐杖靠去路边的松树上,扶着树,试着迈了一步,居然成功了,我想再来一步,可我怕摔倒。
这时候,平时给我发功的师傅教我,“没关系,这是长生路啊,有菩萨庇佑的,你不会有事,放开拐杖走。”
于是,我放开拐杖,一步,两步……
我是在清晨六点回到我居住的那个城市,这个时间忠信应该在睡觉,我用双脚走上楼。站在忠信租的小房子门前,没用钥匙,敲门,我要他看到我的腿,我是站着走回他身边的。
我想我是吓了忠信一跳,同时他也吓了我一跳。首先扑入眼帘的是忠信身上那件蓝色碎花衬衣,我记得忠信只爱肥大的棉布长裤和宽松T恤,他说男人穿碎花很古怪。还有他的头发,长长了,遮住耳朵,染成栗色,打理成时下很流行的碎发。他瘦了些,好象又长高了,脸色不算漂亮,还有眼袋,他睡眠不足吗?最主要的是,他看起来比几个月前帅了十倍不止。他好象突然就成长了,变耀眼了,象个明星。
我傻站在门口,与忠信大眼瞪小眼的互相对视着,直到忠信惊呼一声把我拥进怀里,揉着我的头发,叫我,“守镇,天啊,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吗?你怎么上来的?天啊,你可以站起来了……”
我告诉忠信,我不但能站起来还可以走了,“我自己从楼下走上来的,现在还不能走太快,也不能跑啊跳的,不过,我相信我一定能恢复原状,忠信,你高兴不高兴?”
“高兴,高兴。”忠信哽咽,“守镇,你好了不起。”
“不是,是你了不起,”憋了很久的泪水冲到我的眼眶,“要不是你,我一定没办法恢复的这么快。”
“傻瓜,其实我什么都没为你做过。”忠信抱着我哭。
我喜极而泣,来不及追究忠信的碎花衬衣,栗色碎发,大眼袋和没睡懒觉的理由,只管抓住他掉眼泪,嘴里一迭声的絮叨,“你为我做的最多,忠信,你送了全世界的玫瑰给我。”
忠信口袋里的电话在这个时间炸响,我才发现,忠信脚边有只黑色双肩包,我拿纸巾擦眼睛,问他,“你要出去吗?”
忠信嘘了下,示意我噤声,扶我去椅子上坐下才走去窗边接听电话。我隐约听他连说几次不,表情淡漠,眉头微皱,他不高兴。再打量房间,变的好小哦。我知道忠信懒,桌子上有些杂物在所难免,可是怎么会多出那么多漂亮精美的盒子,还有衣服。平时对忠信来说,应付日常生活绰绰有余的简易衣橱显然可以下岗,他的床头前突然冒出一个可活动的衣竿,我对着那整排看上去价值不菲的衣物瞠目结舌。我怀疑忠信穿不穿得完那些衣服,尤其几件看起来气派华贵到不行的西装,他有机会穿出去吗?
忠信讲完电话过来问我,“守镇,刚下火车对不?要不要先睡一会儿?饿不饿?呃~~我这里都没什么吃的,你想吃点什么?我出去给你买。”
我指着那些衣服反问他,“忠信,你的人生出了什么状况?需要用这么多的东西来装饰?”
忠信颓然,沮丧而苦恼的招认,“守镇,我人生唯一的状况就是不该带你去放风筝,对不起,我不是要瞒你,只是我一时间无法说清楚,我是想拿这笔签约金同你去美国,让你重新站起来……”
我觉得我和忠信的情况有点象一篇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阴错阳差的结果。
“现在怎么办呢?我看不如签约金退给公司,反正我对这份无聊的工作一点兴趣都没有,”忠信嘟着嘴,用筷子把碗里一坨炒得粘在一起的肉司拨来拨去,埋怨,“为什么我炒的肉丝变成这样?这头猪是怎么长的?”劝我,“守镇,不要吃了,好难吃哦。”
“不要浪费嘛。”我坚持把菜吃完,很难得的,这次忠信亲自下厨,除了荷包蛋比较象是个菜以外,其他食物~~算了,能煮到那么难吃实在天才。至于怎么办,我不能做决定,我打算考虑一下再说。
我以为我会考虑几天的,可在饭后忠信送我回家的途中就有了结果。本来是说打车,到楼下我又想散步,然后又笑忠信的太阳镜土,笑他耍帅。忠信只管看我一步步走路,拎着我的行李,不住嘴的陪我笑,不停口的叮嘱我小心,不要走太快。
有群人突然就冲过来围住我们,我没预兆的只听她们大呼大叫,惊慌失措下完全没听清楚她们喊什么,最后,我莫名其妙的被挤出去,忠信淹没在人群里。我在太阳下面看着这一幕,心内了然,这就叫走红了吧,没来由的,我心生恐慌和失落。
我没回家,也没等忠信,我慢悠悠在城里的各家报摊转悠,买了十几本杂志七八份报纸。如果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孩子,连续十来天都能挂在娱乐版的头条,并且不是借助绯闻和丑闻的力量,那他是不是有前途一目了然。
我回到自己家已近黄昏,爸妈急的跳脚,忠信满面疲倦,第一句话就是向我道歉,“对不起。”
“做偶像是不是不能有女朋友的?”我抱着一叠报纸杂志问忠信。
“是,不能有,”忠信答案肯定,“不过我不是偶像也不是红星,我跟公司谈过解约的事情了,大概不是一下子能谈妥的,给我点时间啊守镇。”
“不用解约,”我温柔清醒的回答他,“我不介意当你的地下情人,你知道的忠信,我很小器,我不想你赔一大笔毁约金。”
就这样,和忠信之间算暂时达成某种默契。忠信在第二天送只手机给我,诺基亚的新款产品。他说,这是我和他的之间的专线,号码只有我们两人知道,不过,我从没用过那个号码,因为每次都是他体贴的打给我。当然,也因为我们确实没什么机会见面。
常常觉得,我好象在去莲花山之前的车站站台就与忠信分手了,再见他之后的我,大多时间是对着报纸电视搜索他的消息。我不象忠信的女友,倒象是个困在暗恋他状态的怨女,我不喜欢这样的关系,好在学校功课越来越忙,让我有所寄托。而忠信的课却缺的越来越多。但是忠信很聪明,每次考试都能过关。
我这次的行囊里,真的带了那只诺基亚手机,坏掉的手机。三年前我一怒之下,当着忠信的面把手机丢到公园的水池里,后来又一个人淋着大雨把偷偷手机从水池里捞上来,浑身湿透,象个疯子。我仍然记得忠信那只手机的号码,可我已不能打给他。
听说,签唱会后,忠信会搭明天早上的早班机离开。而我,也会在四个钟头后坐火车回到我来处去。那么,今天晚上,我不会和他在同个城市,路过同样的晚风,看一样的落日,呼吸同样飘着白兰花香的空气。
回旅馆收拾行李,我拿到车票了,还有四个小时,我就会离开这里,我已然见到他,不应该再有别的奢望。可是,我真的不用打个电话给他吗?用专线的旧号码,我用三小时考虑同个问题。其实,这个专线应该已经不存在了是不是?那我拨过去可能只是个空号,我很愚蠢,我需要不需要为一个空号码考虑这么久?就算是个结束好了,我拨一次空号码给自己个交代,之后,我另外找个男人结婚去。
忠信的号码很好记,我站在火车站的台阶前,看着眼前无数人流,等着一个专业的女声告诉我,我拨打的是空号或是关机,但是……
“守镇,是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