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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四、秀才遇见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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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煜的做饭的手艺是真的不错,几个家常小菜让他做的色香味俱全,尤其是秦非最喜欢的番茄炒蛋做的及其好。
陈煜往他碗里夹了两块肉,说,“还是要吃肉,男人哪有不吃肉的,又不像女的似的整天嚷着减肥,肉多有营养啊。”
秦非嘿嘿笑了两声,把肉送进嘴里,“谁说我不吃肉的?”
“那时候不是你说的吗,不吃胡萝卜,也不吃肉。”陈煜皱眉看他吃肉的样子,怎么也不像不吃肉的人。
“我说你就信啊?笨蛋!”秦非笑的真开心,那时候就是为了戏弄他,才说不吃肉的,没想到陈煜真的当真了。
“秦老师,为人师表是不该说谎的。”陈煜眯起眼睛看他。
“可是有句俗语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啊。”
“那我是人还是鬼?”
“呃,人鬼情未了。”
跟秦非熟了之后陈煜发现,其实他挺伶牙俐齿的,反应也是相当的快,和他斗嘴简直是其乐无穷,当然他深谙让他脸红的办法。
“秦非,饭吃到嘴角了。”他很自然的把手伸过去,抹去了他嘴角沾的饭粒。
“啊,哦。”秦非迟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反应过来之后,脸就红了。
陈煜窃笑,其实哪有什么饭粒啊,是他先把饭粘在自己手指上的,这个小笨蛋呵。
一顿饭吃的心情舒畅,饭后秦非大爷一样的坐着不动,陈煜认命的的去洗碗。这时候他到知道自己的脚不好了。
和秦非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时间飞快的过去,陈煜意犹未尽的去上课了。临走的时候再次嘱咐他不要乱跑。
陈煜走后,刚才似乎还人声鼎沸的房间一下安静下来,秦非觉得有一点无聊了,忽然想起了黄筱筱写的小说。
……
合上笔记本,秦非发了半天的呆。
怪不得,她说她写的东西也许不对他的胃口。
原来,是这样的小说。
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古代的故事,主角是两个男人,一个是迂腐的书生,另一个是豪迈的捕快,本来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两个男人……
竟然,相爱了。
现在的学生怎么在写这些?
他不是没接触过这类似的东西,毕竟是学中文的,历史上著名的断袖分桃他还是知道的。只是这类的小说,而且……
为什么那个书生要叫非,那个捕快要叫煜!
她在暗示什么?他们,真的有暧昧到被人误会吗?
其实这是一篇写的很不错的小说,从构架到行文到情节。
迂腐的书生恪守礼教,豪迈的捕快不拘小节,性格完全不同的两人却在相处中日渐产生微妙的情感。故事的最后,捕快问书生,可愿与我共此江湖?书生不答,断袖为誓。从此,神仙眷侣。
秦非越琢磨越觉得这里面的两个人的性格像他和陈煜,越琢磨越心惊。
真的会,产生这种情感吗?在男人和男人之间?
他越想心越乱,直到听到开门声,他手忙脚乱的将笔记本藏好。
“秦非,给你说个好消息啊!”陈煜一进门,就直扑过来,乐的合不拢嘴。
“什么好消息?”
“程东被体育大学特招了!”
“真的啊!”秦非大叫出声。
“真的真的!他还说等你脚好了之后请你吃饭呢。不过今天我们还是要好好庆祝一下,我买了啤酒,不醉不休!”
“一定要庆祝!太好了,程东真是给我争气啊!”秦非高兴的手舞足蹈。
陈煜把买来的酒菜摆了一桌子,两个人一人一瓶啤酒,干杯!
“陈煜,敬你!程东能被特招有你的功劳!”
“那当然,我这个篮球教练可不是白干的。来,喝!”
……
“陈煜啊,早上的,呃,早上的煎蛋真好吃~~~”秦非打着酒嗝,神智开始迷糊了。
“好吃我就每天都做给你吃好不好?”陈煜看着他开始显出醉态,心里暗笑。今天最主要的原因真的为了庆祝,另外一个,就是他还真的有点怀念喝醉了的秦非可爱的样子。
“嗯,嗯,中午的番茄炒蛋也好吃~~~”秦非抱着酒瓶子又灌了一大口。
“好好,明天再给你做。”
“不吃胡萝卜,不要吃胡萝卜,不吃,我不吃,陈煜你再给我吃胡萝卜,我跟你急。最讨厌吃胡萝卜,小时候整天吃,就知道吃胡萝卜~~~”秦非扁着嘴巴,一脸苦大仇深的任性。
“不吃,不吃,你又不是兔子,我干吗老给你吃胡萝卜。”陈煜有点哭笑不得,他怎么老念念不忘这茬啊。
“那,那也不许再笑话我把皮鞋踢出去,嘘,不许将给别人听。不然,杀你灭口!”秦非瞪大眼睛,却是满眼迷糊。那威胁的表情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表情了。
“这件事你是准备记一辈子仇吗?”陈煜从他手里拿下酒瓶子,小醉就好,再喝下去估计他一会儿又得吐,明天又得闹头疼。
“你干吗抢我的,你,你不是还有吗,你是强盗吗,不,不是,你是捕快,嗯,捕快。”
“捕快?我什么时候成捕快了?”陈煜听不懂他在嘀咕什么。
“你是,捕快,我是,书生。你要抓我,我就跑~~~”
“我,跑不掉,还是被你,抓住了……不,我不是书生,你不是捕快,他们不是我们,我们不是他们,不是……”秦非抓抓头,一脸苦恼的样子。
“你在说什么啊,我一点都听不懂。”陈煜一头雾水。
“我……想吐!”秦非忽然捂住嘴。
陈煜从椅子上弹起,马上把他架到厕所里,秦非抱着马桶华丽丽的吐了。
陈煜轻拍着他的背,心里懊恼极了,知道他的酒量不好,还由着他喝,就为了自己想看他喝醉的样子。他狠狠的捶了一下自己的头。
给他清理干净,扶他躺到了床上。
“快睡吧,睡醒了就不难受了,乖。”陈煜像哄孩子似的哄着他。
“嗯,睡觉,睡。”他闭上眼睛,突然又睁开,挣扎着坐起来。
“干吗,又想吐?”陈煜又开始紧张。
秦非咕噜咕噜大眼睛,从床垫下面摸出一个笔记本,嘴里念念有词,“这个可得藏好了,不能让他看见。”说完这句又把笔记本放回去,扑的倒在床上睡了。
陈煜傻了一会儿,伸手再摸出了那个不能让他看见的笔记本。
……
将笔记本放回原位,然后,手,停在了他的脸上。
轻轻抚摸了一下他的脸,温温的热,让他眷恋。
“傻秀才……我该拿你怎么办……”
第二天秦非醒过来的时候都已经是中午了,揉揉眼睛摸摸头,浑身酸痛。
完了,昨天又喝醉了,这次不知道又说什么傻话了。他努力回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算了算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在他面前喝醉了。
跳下床,走了两步,发现脚踝的疼减轻了不少,心情顿时大好。
看看时间,已经放学好大一会儿了,陈煜怎么还不回来?
他走到外间,发现饭桌上放着几个盘子,还有一张字条。
“秦非,我白天要出去一趟,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做好了几个菜你自己热一下吃吧。 煜”
秦非瞅着落款处的煜字发了半天呆,然后奔回卧室一摸,笔记本还在老地方,放心了。
一个人吃着饭,忽然感觉有点无趣。
一个人对着空气吃饭,真的不如,对着一个人的感觉好啊。
使劲拍了一下自己的头,这宿醉还没醒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自己不是一直都是一个人吗,从小,就是,一个人。
伤感的情绪弥漫上来,有些食不下咽。
不是一直都是这样生活的吗,都以为自己不会再有伤感的情绪了啊。
原来一个人孤独的坚强,那么轻易就能被两个人的温情所打破吗?
还是,不知不觉中,与他的相处已经,成了依赖……
下午,秦非一瘸一拐的到了教室。正是自习时间,学生们一看他来了,都很贴心的问他的脚伤。
“没事没事,快要好啦,我就是过来看看你们听不听话,你们继续自习吧。”秦非笑眯眯的看着他的学生们,两天不见还真挂念他们。
“那个,黄筱筱来一下办公室。”
办公室里没人,秦非放心了,要是有人在,他还真不好开口。
黄筱筱跟着他走进来。
“这个,还你。”秦非把手中的笔记本递给她。
沉默了片刻,艰难的开口。
“这个,小说写的还不错,就是,就是……”
“就是不符合世俗的标准是吧?秦老师。”她轻松的说出了秦非心里想说的话。
秦非眨眨眼,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早熟吗?
“我一开始就说吧,我写的东西不一定会对秦老师您的胃口的,您是那么传统的一个人,就像……”她挤挤眼睛,“就像这个小说里的书生一样。”
听她这样说,秦非感觉更窘了。
“这个,我还想问,为什么要用这两个名字啊。”
“信手拈来啊,我写小说最讨厌起名字,嘿嘿,没有别的意思哦。”没有?才怪!
秦非理了理自己的思绪,觉得还是要正经的跟她谈一谈。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写这种小说呢?你又是,怎么看待这种,情感的呢?”
“我写这种小说,是因为我欣赏一切美好的感情。无论是主流的还是边缘的,只要爱情是真,那么对象,就没有错。虽然这种同性之爱现在还不被大众所接受,但是这并不能就证明他就是罪恶就是肮脏的,反而我会觉得,更因为这种现实的压力,使之更显得相爱的不易,就会更加珍惜彼此。”她侃侃而谈,直视着秦非,将自己内心所想都说了出来。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想吧。”秦非听了她的话有些动容。
“那,秦老师,您是这样想的么?您能接受这样的情感吗?您能接受这样的情感发生在您身上吗?”她连续的发问瞬间让秦非感觉到了招架不住。
“我……”他哑然。
“秦老师,我之所以现在把这个小说给您看,是觉得您现在应该能看得懂了……不知道我是对了还是错了。我先回去上课了。”
走到门边的时候,忽然又转回来加了一句,“秦老师,您的脚还没有好,是不是趁着陈老师今天不在偷跑出来的啊?陈老师,真的对您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