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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贵人 ...

  •   就在修玛呆呆地站立在城门口,惹来无数白眼的时刻,一辆四轮马车轰隆隆的奔驰过来。桥上的行人都忙不迭的躲避,一边用惊奇的目光看着这辆马车。都兰作为帝国首都,城中贵族何止千百,有马车驶进城门不稀罕,但这辆马车可不是一般的马车所能相提并论的。别的不说,瞧瞧拉着它的四匹骏马,都是高大抖擞,浑身儿一片雪白,只有额头上微微凸起一块乌黑亮泽的毛皮。跑动的步姿一致得惊人,翻飞的八只乌黑前蹄、八只乌黑后蹄一齐扬起,一起落下,极为好看。要是识货的马主看了,绝对会惊呼出声:“独角兽!”对,马中之王品种“独角兽”,而且是四胞胎!16条腿整齐的步伐在大桥的青石板路面鼓敲着,轰隆隆地作响。马车前座车夫的驾驶位上,坐的是个身穿号衣,腰杆儿挺得笔直的家伙。这人高坐在驾驶位上,一边呼呼喝喝地挥几下鞭子,一边洋洋自得地转头四顾。要是认得他的人一定会诧异地说:“咦?这不是宰相大人的车长么?什么时候出了都城的?”(所谓车长,就是驾车的人,也是宰相府马房总管。)果然有人开口问了:“咦?老多利?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一边将自己骑着的马也赶两鞭子小跑起来随着马车的速度。老多利听得有人叫他名字,忙把头一转一看,原来是阿布荣纳子爵,都兰里的小贵族。这人为了巴结宰相,连宰相府里的伙夫都能去认识的。所以老多利也认识他。

      老多利微微拉了拉缰绳,将马车速度放慢,一边面露悻悻之色地说:“接人。”一边朝后面车厢使了个眼色。阿布荣纳子爵心中一咯噔:“要让宰相马车亲自去接的人……”忙一拨马将身子凑近,低声道:“是哪位大人?”

      老多利面上悻悻之色更甚了:“一个外省的省长,可不是什么大角色。”他抱怨道:“不知道我家大人是哪里糊涂了,今天下午就把我叫来,要我套上他的马车,去卡利菲扎大道接这位省长大人一家。”说到省长这个词时,他压重了语气,显得颇为不以为然。阿布荣纳子爵自然知道个中原因。外省的省长,在都兰的市民眼中是不算什么的,顶多当面遇到时语气恭敬一点地称呼一声“大人”而已。在都兰人眼中看来,凡是身处都兰护城河外的人,都要比首都本地市民低了一等,即使是贵族也不例外。都兰里大人物多了去了,走在路上都能时不时擦肩碰着,还稀罕外来的省长不成?何况在拉夫罗三世时期,省长的地位可不如半世纪前法罗四世时代那么有权势。如今的省长连正规军都不能调动,只有指挥地方军和警卫队的权力。军政分离的政策高度保证着中央集权。所以,省长这头衔不受都城人重视也是理所当然了。

      阿布荣纳子爵心里也糊涂起来,区区一个省长?他停下马,不过出于好奇心还是随口问道:“什么地方的?”

      “斯堪里达斯省。”

      斯堪里达斯?阿布荣纳子爵顺口念了一句,突然反应过来:“哎,这不是宰相的老家吗?”他回过头去,马车早去得远了。

      老多利一肚子没好气。

      要按照自家大人的命令去接这位省长一家倒也罢了,那位省长大人居然一见面就递过来一把金元,还说小费,顿时把老多利气歪了鼻子:瞧这家伙伸出一只手那倨傲得像只公鸡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南方的市侩气染的,连都兰人为之自傲的尊严都不知道么?钱不是不可以给,但不该像是在赏赐般地说小费,而应该用正规的都省口音,舌头抵着上颚地吐气说出一句:“莱伐(意为谢意)。”都兰市民和外省的土包子可是不同的!老多利狠狠一甩鞭子,加快了奔向城门的速度,四匹马奔驰起来。至于城门口的骑士他是不担心的,谁不认得这辆马车呢?

      不过他突然瞅见前面一个人影。在他心中,本以为无论是谁听到自己马车这轰隆隆的马蹄声就会避开的,没想到那家伙居然像傻了一样,呆着一动不动。“喂!前面那个,你疯了吗?”多利直起身来大喊。

      那傻子,自然就是修玛。

      当老多利和阿布荣纳子爵在拉扯的时候,也正是修玛和那两位博学人士谈话的那一阵。当老多利结束与子爵的谈话时,修玛也刚遇上自己人生大计的彻底破产。所以当老多利驾着车奔向城门时,修玛正在那儿一心一意沉浸在自己内心营造出来的凄风惨雨中,连那让大桥都为止颤抖的马蹄声、多利的呼喊声都没听到。旁边的骑士们大惊失色,跑上来想拉修玛。老多利嘴里狠狠地吐出句不知什么脏话,猛一提缰绳,四匹马簌地一同停下脚步,收步之快令人乍舌。然而即使如此,还是免不了车厢大大地一抖。

      此时骑士们才跑到修玛面前:“嗨,小子,你疯了吗?”守卫城门的可不只前面那两位博学的骑士而已。老多利跳下车来,顿时身子就矮了下去——他之所以爱驾马车就是因为身材问题。他大步走到前面这破落户面前,狠狠一马鞭子抽过去:“你他妈给我醒醒!”

      修玛浑身一颤,皮肉上传来的刺骨的痛感顿时把他的思绪拉回人世。他抬起头,目光刚刚透过老多利,看到后面马车车厢里门打开,一位穿着庄重的中年男士跳下来:“怎么回事?”那男士带着浓重的卷舌音问道。修玛听出这是斯堪里达斯口音,毕竟他可是走过很多地方的。随即,车厢里传来一位女士的急促的声音:“哎法修,不要乱跑。”车门又打开,一个黑褐色头发的小男孩跳了下来。车门处伸出一只洁白的手,像是来不及阻止似的,缩了回去。

      小男孩一跳下车就眼珠子四转,突然间指着修玛大叫:“啊,吟游诗人!”

      修玛只觉得今天真是倒霉透了,尤其是看到城门口无论路人、守卫骑士、那个站在自己面前气冲冲的老马夫、还有刚刚下来的父子(修玛心中擅自将二人猜测为父子)都将眼光盯在自己身上。他的脸一阵滚烫。不能怪这个年轻人,虽然他也走过很多地方见过不少世面,但这里可是都城啊。而他的那一身模仿玛达·奥利瓦的打扮,就像个耍杂技的。

      中年男士——大约三十来岁,身穿庄重的黑色镶边到膝外套,质料看上去是上等络毛织品,下边是同样黑色长裤,手持乌黑亮滑的拐杖,胸前别着一朵白中带兰的花——迈开步子走过来。他脚上穿的居然是套靴!这一迈步,那几位骑士都不禁惊奇地看过来。博学小胡子心里嘀咕着:“见鬼,这步子可不像一位省长,而像个军人。”的确,挺直的腰板、有节奏的挥手、大步流星的脚步,还有那套靴踏在石板上轻微的“哗,哗”声响——即使不是军人,至少气度完美无缺。尤其是那拐杖的拿法,不是提在手里,而是右手小臂持平,将拐杖挂在肘处,夹于腋下——这个姿势可是当年赫赫有名的大元帅亚当舒·博蒂法在阅兵的时候,觉得手上拿一支拐杖太过累赘而发明的。老多利站在一旁用他经验丰富的挑剔眼光上下扫视,直至觉得找不出一丝毛病:“的确,以外省人而言,他做得相当不错。”老多利心中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怎么回事?”他走到人群边便停住脚步,又问了一次。修玛低下头去,被自己闯的祸吓坏了。

      小胡子骑士忙走上前来,将事情大致说明了。见过这位大人的步姿后,眼高于顶的首都骑士们不禁对之起了一丝敬意。

      这位省长听说了事情的原委后,又看了看修玛:“吟游诗人?”他皱了皱眉头:“我不喜欢流浪汉。”修玛只觉得仿佛一个耳光扇在自己脸上,火辣辣的脸涨得通红,连脖子都红了一块:“大人,我不是流浪汉!”他不知哪来的勇气,抬起头大声道。中年人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啊,吟游诗人,吟游诗人!”小男孩此时也跑过来,欢天喜地地指着修玛叫道,还拉着中年人的裤腿。中年人看了看小男孩,皱着的眉头舒解了:“这位先生我包了。我要他给我的儿子讲故事。”他一指修玛,又一指小男孩。修玛只觉得有股冲动,想上前去说我是自由身云云。但一想到自己身无分文的境况,又不禁将已到喉咙口的话语吞了回去。

      “可是,”小胡子看了一眼吟游诗人,犹豫地道:“这个诗人他身无分文而且没有市民证,进到城里就会被赶出来的。”

      “巴——布隆卡(没有问题)!”他一挥手,摆出一种此事不在话下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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