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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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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夕一个急刹,她缓慢的回头,上下看着他一脸恩赐的样子,语气就像她主动求着他娶她似的。
她回道:“我不愿意!”
云伟有些受伤的站原地,一脸喜色化为乌有。
很快他又振作起来,他推着车大步到林晓夕身边:“林晓夕,你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说着说着耳朵都红了,一个大男人变得扭捏起来。
林晓夕歪头看着他,然后向他走近,右手一扬,一把掌呼在他左脸上,冷冷的道:“不可能。”
好爽!这是原书林晓夕这些年一直想做的事,以前她一直讨厌他,又干不掉他,很憋。
虽然她是穿书的,但能感受到原主的心里的爽情绪。
云伟被打得愣了一下,然后又凑上前笑嘻嘻的道:“打得好,林晓夕,来,这边,再来一巴掌。”
林晓夕已经做好了云伟会生气还击的准备,这个反击太反转,书里不是说这个人是个骄傲自负的人吗?
林晓夕不客气的用尽力气再抽了一巴掌。
“丝~”她的手掌好疼,白皙的手掌立即红了,云伟脸上隐见二个殷红的掌印。
云伟不怒反笑:“如果这样能让你解气的话,以后我每天让你打二下,好吗?”
这舔狗算是舔到极致了,林晓夕有些破防的噗嗤一笑。
这现在找的虐都是以前脑袋进的水。
云伟牵着她的手再往自己脸上呼去,然后跟着她笑起来。
“傻逼!”
林晓夕抽回手,转身进了四合院,随手把云伟关在了门外。
原书中,云伟是云家唯一没有从政的人,后来成为影视行业大佬。
书里的他是真心喜欢林晓夕的,只是小时候的事让林晓夕受伤过深,一直很厌恶他。
后来林晓夕和江子陵在一起时还失落了好几年,在得知林晓夕被抛弃自杀后,还专程去找了江子陵把他狠狠揍了一顿。
他是书里唯一一个在林晓夕死去多年还在缅怀她的人,而且只要逮住机会就给江子陵找不痛快,就算后来江子陵手握大权,他仍是没有惧过,该找该找茬儿找茬儿。
此之蜜糖,彼之砒霜,江子陵不珍惜的,确是云伟穷尽一生渴求不到的。
想到此,林晓夕对元伟的反感没那么强烈了。
熟练的开了门。
餐桌上摆着早点,稀饭、包子、咸菜。
林晓夕在桌面坐下,吃早餐,味道很普通,她却觉得很满足。
吃过饭,洗漱下,回到房间换了身裙装,长头随意的披散着,她坐在镜子前打量着镜中人,五官精致秀美,和她本体有八分像,书里的林晓夕更白些。
林晓夕是个爱美的人又喜欢化妆,可是翻遍房间每一个角落都没找到化妆品,只有一瓶护肤霜。
她还是个学生,包里的银子不多。开口向父母要,父母肯定也会给她,但是感觉总有些不得劲。
书里她是个学生,但书外她是个自强自立了30年的女青年,除了老板从未伸手向谁要过钱。
搞钱必须提上日程,有钱天天吃肉,没钱万万不行!
她是刚答辩完的应届毕业生,正在等待学校分配工作。
原书中她为了和江子陵在一起拒绝了家里的工作安排,被学校分配到江南一个县城的小学当美术老师。
这次她可不会再做这个选择,她要回京城盯她爹的哨。
除此之外,要想方设法让大伯和堂哥逃过一劫。另外还要让自家老子做出成绩,进步到更重要的位置之上。
在这个时代,如果家族没落,姓林的五代都会被贴上标签,就是想经商搞钱也变得艰难,有关部门时不时的会来关照,想经营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不管那个时代,权是唯一的保证!
想做富家翁,朝中不能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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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林晓夕准备出门逛逛。
她的自行车还摆在院子旁的老位置,她骑车出门把四九城的各个景点都逛了一遍,心情非常舒畅,遗憾的是没有手机,不能拍照留恋。
回到家,林母在厨房忙碌,林父在客厅看报。
“爸,妈,我回来了。”
林父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看起报来。
林晓夕随着食物的香味转进了厨房:“好香啊~妈妈做了什么好吃的。”
林母回头对她一笑:“都是你爱吃的,洗手,准备吃饭啦。”
林晓夕自然的拿起碗筷摆在客厅的餐桌上,林母把菜端了上来。
吮指排骨、炒青菜、乌鸡参汤。
林父坐到主位上,待三人落座后,道“吃饭。”
他是标准的食不言,寝不语,虽还是面无表情,但可以感觉到他神情很放松。
“先喝点汤,补补。”林母给她舀了碗鸡汤,里面还放了个大鸡腿。
属于鸡汤的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这个年代的鸡就香,纯正土鸡,不像21世纪的鸡炖出来根本没鸡香味。
林晓夕咽了咽口气,夹起鸡腿就进林国忠碗里:“爸,您吃。”
林国忠明显愣怔了一下。
这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林晓夕夹起另一只鸡腿送到姜云碗里:“妈妈,您也吃。”
林晓夕低头喝着鸡汤,没注意到两老的心理变化。
喝完汤,又给两老一人夹了块排骨,自己夹了一块美滋滋的啃起来。
“这排骨真香。妈妈做的排骨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排骨。”林晓夕边吃边拍着彩虹屁。
听得林国忠直皱眉,姜云则是眉开眼笑。
两父女的关系很僵,如果林国忠不主动说话,林晓夕绝不会主动和他说一句,即使林国忠说了,林晓夕也会闷声不吭。
夹菜什么的,那是绝不可能有的事。
这次回来,女儿真的有些不一样了,好像变懂事了,姜云欣慰的想道。
“爸爸,我不想去学校安排的工作,你把我弄回来吧。”林晓夕啃完最后块排骨说道。
姜云惊喜道:“晓晓,你终于想通啦,可不准反悔哦。”上次回来的时候姜云就一直提议帮她安排工作,但林晓夕心系江子陵一直没有同意。
“我想天天吃妈妈做的菜,天天和你们在一起,可不许嫌我烦哦。” 林晓夕撒娇的道。
“老林,你先别吃了,快去打电话。”姜云催着还未吃完饭的林国忠道,
“吃饭,不急这一会儿。”林国忠不悦道。
“饭什么时候吃都可以,这事得马上安排。”姜云软磨硬泡的把林国忠拖去了书房。
林晓夕本来有个哥哥,但在4岁的时候夭折了,姜云生林晓夕时因难产,伤了身体再也不能生育,姜云就她一个女儿,自然想留在身边。
在林家父母去书房时,窗外传来一阵阵猫叫声。
林晓夕探了个头出去,看见四合院下面有两名女生在那里对她招手。
莫巧珍和万媛,她高中时的好姐妹,由于都是些不爱学习的孩子,所以林妈不喜欢她们到家里来找她,每次都以猫声作暗号。
“爸妈,有同学找我,我出去一下啊~”不待他们回应就急急溜了出去,她初来乍到太需要朋友了。
林晓夕刚现身,两个大大的拥抱就扑了过来:“想死我了,姐们。”
“回来都不来找我们,不义啊~”万媛道。
“急什么,以后聚的时间多的是。”林晓夕。
“什么意思?别说断头话啊~”莫巧珍道。
“别打听,好奇心会害死猫。”林晓夕卖着关子,事情还没实锤,低调点的好。
“切~”莫巧珍和万媛不屑的道。
“我们知道!”莫巧珍和万媛在那里挤眉弄眼,嬉笑的看着她。
“……”林晓夕无语耸肩。
莫巧珍和万媛一左一右,将手搭在她肩上:“姐们,今晚有个派对,带你去长长眼界?”
林晓夕看着她两人,这都架上了还能说不去吗?
笑道:“摆驾~”
“喳!”
三人各自骑着自行车,在莫巧珍的带领下,在一栋别墅前停了下来。
林晓夕疑惑:“这里 ?”
“跟我来吧,姐们~”
莫巧珍说着,撩了下头发,扭着腰,迈着S步率先走了进去。
林晓夕怀着好奇跟了进去,进了门,放着情歌,光线微暗,十几名年轻男女在客厅相拥慢摇跳着贴面舞。
能在京城这地儿搞个别墅弄Party,此人能耐不小哇!
这个年代还没有彩灯,射频灯,没有的高,没有音箱,烘托氛围的只有一台收录机,音乐声音开得不大,颇有靡-靡之感。
万媛用手肋拐了拐林晓夕:“怎么样,有没有情调?”
林晓夕微笑:“不错。”
心里想到,就这景和布置,完全的小儿科,来自21世纪的她,什么趴没见过,这类型只是舞厅最原始的那种。
莫巧珍和万媛拉着她到一旁角落的四人圆座坐下。
几人刚坐下有两名青年男子过来和莫巧珍和万媛打招呼,然后邀请她们跳舞,一看就是熟脸嘴。
“小夕,你坐会儿啊~我们去跳一曲。”万媛道。
林晓夕挥了挥手:“准了。”
书里的林晓夕就很喜欢这种场合,高中时疯狂的交朋友,喜欢一群人聚在一起玩,一起闹、看电影,喝酒,唱歌,跳舞。可能是家里管制压抑太久,只有这种场合才能得到放松和宣泄。
穿书过来的林晓夕过了爱玩闹的年纪,对这种小朋友玩的场合,有些兴致缺缺。
一个大美人这么单坐着,周边的小青年们蠢蠢欲动,每有上前的都被拦了下来,这戏都落入林晓夕眼里。
云伟端着果汁放在她面前时,顺势坐到她对面椅子上:“觉得这氛围怎么样?”
林晓夕不语。
对于云伟的出现,她一点没意外,他是四九城出了名的会玩儿,这种场合没他都是不可能的。
一曲结束,莫巧珍和万媛没有过来,也没有人上前邀舞,明显是给他们独处的空间。
今天这局的说不定就是他攒的,他上午刚来过,下午莫巧珍和万媛就来找她参加Party,巧合得有些太巧了。